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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亚德:关于不向下修正利德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3

证券代码:300296 证券简称:利亚德 公告编号:2022-071债券代码:123035 债券简称:利德转债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利德转债”转股价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利德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截至2022年10月13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触发了《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综合考虑当前的市场情况、公司目前内在价值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利德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触发修正条件的次一交易日起的6个月内(自2022年10月14日至2023年4月13日),如“利德转债”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时,均不行使向下修正权利,即不向下修正“利德转债”的转股价格。

在上述期间届满之后(即从2023年4月14日重新起算),若“利德转债”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利德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债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5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

币800,000,000元,期限为6年。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2005号),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税)后的余额790,000,000.00元已由保荐机构于2019年11月20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8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9,433,962.26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2,018,867.9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8,547,169.82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780号”文同意,公司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2月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利德转债”,债券代码“123035”,存续起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13日。

2、转股及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利德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0年5月20日至2025年11月13日,“利德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7.04元/股。

根据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德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7.04元/股调整为6.9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5月15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德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6.98元/股调整为6.9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5月24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德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6.96元/股调整为6.9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5月17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二、可转债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可转债不向下修正的原因和审议程序

截至2022年10月13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款。

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利德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的市场情况、公司目前内在价值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利德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触发修正条件的次一交易日起的6个月内(自2022年10月14日至2023年4月13日),如“利德转债”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时,均不行使向下修正权利,即不向下修正“利德转债”的转股价格。

前述约定期限届满后“利德转债”可能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利德转债”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利德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四、备查文件

1、《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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