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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迪信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3

证券代码:839790 证券简称:联迪信息 公告编号:2022-062

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长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3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沈荣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10月13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2,797,356股,占公司股本的41.5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会主席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3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周吉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10月13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3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沈荣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10月13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2,797,356股,占公司股本的41.5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金拥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10月13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黄新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10月13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丁晓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10月13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丁晓峰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10月13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的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为正常换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履行勤勉义务和职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一、针对《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选举董事长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我们认为沈荣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岗位工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选举沈荣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二、针对《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换届暨聘任新一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沈荣明先生、金拥军先生、黄新洪先生、丁晓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岗位工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沈荣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金拥军先生和黄新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丁晓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换届暨聘任新一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2、《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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