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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朗新材: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3

公告编号:2022-101证券代码:836807 证券简称:奔朗新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育航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3,218,0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3,192,0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8%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22-101同意股数133,216,04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反对股数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3,218,04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3,218,04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16,311,86199.9877%2,0000.0123%00.00%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堃、宋佳妮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 风险提示

是否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是 □否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根据公司2022年6月7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和《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46,723,746.52元、85,980,374.6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8.86%、15.24%(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份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康达股会字[2022]第0584号)。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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