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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3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Hebei Broadcasting Wireless Media Co., Ltd.

(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1-1-1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开发行股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001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本次新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0,001.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1-1-2

声明及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1-3

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关于本次发行的决议和审批情况

2021年11月8日,河北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转发中央文改办原则同意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函》,说明经请示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2021年10月2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下发《关于同意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意见》(广电函〔2021〕177号),同意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二、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经营牌照授权变化的风险

根据广电总局颁发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关于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法规的要求,我国IPTV行业实行两级集成播控平台的架构:中央设立IPTV集成播控总平台,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负责;各省设立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由省级广播电视台负责,但允许和鼓励通过授权方式进行公司化运营。公司实际控制人河北广播电视台已取得上述业务许可并授权公司独家运营河北省IPTV集成播控业务,授权有效期至河北广播电视台《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到期未能延展或被终止之日止长期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IPTV集成播控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为93.76%、99.17%、

1-1-4

99.64%和97.71%,占比整体较高。如果河北广播电视台上述业务许可到期后未能续期或收回对公司的授权,将对公司业务的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牌照续期的风险

河北广播电视台已取得广电总局核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证号:0307211),取得了从事IPTV集成播控业务的资质,并授权公司独家运营河北省IPTV集成播控业务。河北广播电视台获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6月27日,虽然河北广播电视台与公司经营情况均稳定,当前不存在不满足续期条件的情况,且历史上亦未曾发生过无法续期的情况,但若未来因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该许可证无法续期,可能对公司业务的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模式风险

当前,我国IPTV集成播控平台分为中央、省两级构架,播出的节目信号经由电信运营商架构的专网传输到用户机顶盒,用户将电视机与机顶盒联接,可收看由集成播控平台提供的各类节目内容。在该种基本业务框架下,IPTV集成播控总平台、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增值内容供应商、电信运营商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结算关系、各方在产业链中所获得的经济利益比例均处于动态变化中,如果公司未来在产业链中的贡献度减小或话语权变弱,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除了通过传统业务精细化、智能化运营和营销模式创新来提升业务收入,公司也在加快推进在智慧教育服务、大健康和养老服务、智慧社区及数字乡村服务等领域的布局。随着智慧教育等创新业务规模扩大,公司相关资本性投入将增加,如果创新业务模式对业务拓展和业绩增长的提升不及预期,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022年1-6月,受IPTV增值业务规模下滑、内容版权采购及营销推广活动增加、创新业务规模尚不能覆盖摊销成本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扣非后净利润较2021年同期下降13.51%,预计2022年全年公司扣非后净利润较2021年度仍将呈下降趋势。

如果未来进一步出现产业政策调整、市场需求变化、内容版权及营销投入增

1-1-5

加、新业务拓展不及预期等重大不利情形,且公司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将有可能出现公司经营业绩显著波动甚至营业利润下滑50%及以上的风险。

(四)安全运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自IPTV集成播控业务收入。河北广播电视台授权公司独家运营IPTV集成播控业务,公司需对播出内容负责。公司成立了风险控制委员会,并由编委会办公室、内容运营部、体验审核部、平台运维部等内设部门联合负责播出内容安全及内容上线审核监督检查管理。但公司仍可能发生未能对部分播出内容形成有效审核情况或公司IPTV播控系统出现技术故障,这将可能导致安全运营事故并对公司声誉和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五)业务收入较为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IPTV集成播控业务收入分别为55,014.65万元、62,525.79万元、66,975.03万元和32,410.64万元,占公司当期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3.76%、

99.17%、99.64%和97.71%。当前公司IPTV集成播控业务主要客户为三大电信运营商及其下属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对三大电信运营商及其下属企业销售收入占当期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2.18%、97.72%、98.08%和96.36%,客户分布较为集中。若公司主要客户因业务调整或其他原因减少对公司的采购或调整合作条款,使得公司取得的收入减少或投入增加,将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终端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伴随新媒体业务的快速发展,终端用户收看视听节目的选择越来越多样化。在电视端,除IPTV之外,终端用户亦可选择有线电视、互联网电视等方式进行电视节目收看;除电视端外,PC端和移动端亦是终端用户收看视听节目的重要可选方式。虽然不同视听节目收看方式的清晰度、流畅度和用户体验存在一定的区别,但在终端客户总量和单位客户花费时间在短期内难以快速增长的前提下,如果公司运营的IPTV节目无法满足终端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公司业务可能面临终端客户被分流的风险。

(七)IPTV基础业务用户规模扩张受限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IPTV集成播控业务。根据广电总局的相关

1-1-6

政策,省级IPTV集成播控平台仅能在省内提供IPTV服务,不得跨区域经营。在上述政策规定下,公司IPTV基础业务仅面向河北省内终端客户,终端客户数量的增长受到河北省内人口及家庭规模增长的影响;增值业务可面向省外进行拓展,但尚未形成具有规模的营业收入。若公司不能在当前业务基础上有效拓展业务边界或增加每用户平均收入,可能面临经营业绩增长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

(八)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较大且存在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金额较大,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8,489.40万元、40,071.53万元、14,650.27万元及32,206.49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24%、30.58%、9.99%及22.23%;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3.17%、67.11%、22.94%及

102.20%。公司主要客户为三大电信运营商,商业信誉良好,但若客户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其他因素影响,导致客户不能按期回款,则公司可能存在因大额计提坏账准备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同时若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大额收回亦将冲回前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可能引发公司经营业绩波动。

(九)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根据无线传媒目前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无线传媒在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企业所得税。如果到期后相关税收政策调整,将会对公司未来净利润情况产生影响。因此,公司存在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十)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69.10%、61.74%、60.65%及56.71%,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变动受到公司IPTV基础业务与增值业务的收入占比、公司IPTV增值业务与合作方的分成比例、公司与运营商的议价能力、用户使用粘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在视频内容丰富程度、用户满意程度等方面持续保持优势,导致公司出现用户流失、在与电信运营商的商业合作中处于不利地位或版权方等供应商提高采购价格,将导致公司毛利率出现下降。因此,公司存在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1-1-7

(十一)版权纠纷风险

公司主营的IPTV集成播控业务涉及视听节目版权的使用,公司积极与第三方签订采购合同以避免产生纠纷。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控措施并严格执行以防侵犯他人版权事项发生,但由于视听节目源种类和数量繁多且部分节目版权链较为复杂、关于“回看”功能相关的法规及司法解释仍在不断完善,仍存在因侵犯第三方版权被诉讼或仲裁的风险。若产生版权纠纷,将对公司业务经营和企业形象产生不良影响。

三、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三节 附件/二、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第十三节 附件/三、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安排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二、股利分配政策”。

1-1-8

目 录

声明及承诺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关于本次发行的决议和审批情况 ...... 3

二、特别风险提示 ...... 3

三、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 7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安排 ...... 7

目 录 ...... 8

第一节 释义 ...... 13

第二节 概览 ...... 17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7

二、本次发行概况 ...... 17

三、发行人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18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19

五、发行人创新、创造、创意特征及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 19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24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25

八、募集资金用途 ...... 25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6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6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26

三、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关系等情况 ...... 27

四、预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28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29

一、创新风险 ...... 29

二、知识产权纠纷风险 ...... 29

三、经营风险 ...... 30

1-1-9四、内控风险 ...... 33

五、财务风险 ...... 34

六、法律风险:版权纠纷风险 ...... 35

七、发行失败风险:因发行认购不足的风险 ...... 35

八、其他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 35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6

一、基本情况 ...... 36

二、公司设立及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36

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67

四、公司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或挂牌情况 ...... 67

五、公司的组织结构及股权结构 ...... 67

六、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 69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 71

八、公司股本情况 ...... 77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 ...... 80

十、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签定的协议及履行情况 ...... 87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 87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内的变动情况 ...... 88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 91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 91

十五、公司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 93

十六、公司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93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97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 ...... 97

二、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 104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127

四、公司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 ...... 131

五、公司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 133

六、公司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经营要素 ...... 136

1-1-10七、公司主要生产经营资质 ...... 143

八、公司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 144

九、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 147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148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和运行情况 ...... 148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情况 ...... 152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的情况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 152

四、公司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以及对外担保的情况 ...... 152

五、公司独立性情况 ...... 152

六、同业竞争 ...... 156

七、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 157

八、关联交易 ...... 162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78

一、最近三年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178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 182

三、报告期内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 185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185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86

六、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228

七、报告期内公司适用的税种、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惠 ...... 229

八、主要财务指标 ...... 231

九、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与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 233

十、经营成果分析 ...... 236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 261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278

十三、重大资本性支出与重大资产业务重组事项 ...... 293

十四、期后事项、或有事项 ...... 294

十五、盈利预测报告 ...... 294

1-1-11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295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29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296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 312

四、公司未来三年发展规划 ...... 313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316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 316

二、股利分配政策 ...... 318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321

四、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321

五、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不存在尚未盈利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 ...... 322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23

一、重大合同 ...... 323

二、对外担保 ...... 328

三、发行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328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328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违法行为 ...... 328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 328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 329

一、发行人相关声明 ...... 329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332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334

四、审计机构声明 ...... 335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36

六、验资机构声明 ...... 337

七、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338

第十三节 附件 ...... 339

1-1-12一、备查文件 ...... 339

二、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 339

三、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 362

四、文件查阅时间 ...... 367

五、文件查阅地址 ...... 368

1-1-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或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普通术语
无线传媒、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发行人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广电有限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传媒集团河北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河北广播电视台
广电网络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变更为中国广电河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广电技术中心原河北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已与河北广播电视台原下属事业单位河北广播电视台器材购置服务中心合并成立河北省广播电视传输保障中心
广电传输中心河北省广播电视传输保障中心,由原河北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及河北广播电视台原下属事业单位河北广播电视台器材购置服务中心合并成立并于2021年12月挂牌
冀广传媒河北冀广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河北冀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冀广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冀广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电投资河北广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电基金河北广电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内蒙古中财金控内蒙古中财金控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旅投投资河北旅投股权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出版河北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冀文化河北新冀文化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赣州中财虔信赣州中财虔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内蒙古中财文津内蒙古中财文津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琦林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琦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兴瑞投资唐山兴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文化产业投资四川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欣闻投资四川欣闻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康养生态河北康养生态实业有限公司
康养集团河北健康养老集团有限公司,由河北康养生态实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更名而来
传媒技术河北广电传媒技术有限公司
冀广天空河北冀广天空电视股份有限公司
公交公司石家庄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广电广告河北广电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天润文化河北广电天润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广电经视河北广电经视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中广河北中广传播有限公司
盛腾文化河北广电盛腾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国艺文津国艺文津新媒体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中数图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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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无锡基地央视国际网络无锡有限公司
央视网络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
梦工场河北梦工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文广农业河北文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快乐阳光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浙江岩华浙江岩华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岩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杭州行云杭州行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云平台项目智能超媒业务云平台项目
新媒股份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770.SZ
芒果超媒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413.SZ
海看股份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重数传媒重庆广电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多彩新媒贵州多彩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百度网讯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GPGeneral Partner,普通合伙人
LPLimited Partner,有限合伙人
地数项目河北省地面数字广播电视应用示范项目
股东大会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财务管理制度》《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宣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
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及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文旅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河北省文资办河北省省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CTR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联通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联通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河北电信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河北移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爱上传媒爱上电视传媒(北京)有限公司,IPTV中央集成播控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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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的运营方
中广影视卫星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杜律师、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企华评估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本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
报告期各期末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6月30日
本次发行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4,00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
IPTVInternet Protocol Television,即交互式网络电视,以电视机为显示终端,中央和省两级IPTV集成播控平台引入内容并集成播控后,规范对接到电信运营商架设的专网定向传输通道,向公众提供包括广播电视节目等视听节目及增值服务在内的多种交互式服务的业务
EPGElectronic Program Guide,即电子节目指南
新媒体以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为传输通道,以电视机、电脑、移动终端等为接收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的传播形态和媒体形态
三网融合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在向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过程中,其技术功能趋于一致,业务范围趋于相同,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能为用户提供话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
电信运营商提供互联网接入、移动电话或网络接入、固定电话等业务的通信服务公司
流媒体将节目内容经压缩后以数据包形式发出,通过网络传输,用户运用解压设备进行解压后观看节目的技术和过程
CDNContent Delivery Network,即内容分发网络技术,主要应用在视听节目网络传输环节,通过增加一层网络架构,将视听节目等内容发布到最接近用户的网络节点,使用户可以就近取得所需的内容
OTTOver the Top,即互联网电视,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利用互联网为传输通道,经互联网集成机构进行集成后,向公众提供视听节目及增值业务
SPService Provider,服务提供商,是移动互联网服务内容应用服务的直接提供者
ARPU每用户平均收益
ARPPU每付费用户平均收益

注1:本招股说明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

1-1-16

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而非数据错误。

1-1-17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4月24日
注册资本360,000,000.00元法定代表人焦磊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8号主要生产经营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西城国际B座8-9层
控股股东河北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河北广播电视台
行业分类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行业代码为I63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4,001.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10.00%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4,001.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10.00%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0,001.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元
发行市盈率

【】倍(根据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按照【】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人民币【】元发行前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人民币【】元发行后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发行市净率【】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将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证券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交所开户并持有创业板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认可的其他对象

1-1-18

承销方式本次发行采取余额包销方式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本次发行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等发行相关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河北IPTV集成播控平台系统化改造升级项目
内容版权采购项目
智能超媒业务云平台项目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三、发行人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2.6.30/ 2022年1-6月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2019.12.31/ 2019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167,006.52162,859.60137,233.8984,033.08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万元)146,918.44146,327.80119,758.6670,366.57
资产负债率(%)12.0310.1512.7316.26
营业收入(万元)33,170.5367,214.1363,051.8558,673.68
净利润(万元)15,710.6435,569.1432,007.9733,811.19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5,710.6435,569.1432,007.9733,811.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5,202.7632,451.6830,119.8332,299.02
基本每股收益(元)0.43640.98800.9262-
稀释每股收益(元)0.43640.98800.926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5326.7433.9261.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1,144.0457,693.5218,459.4130,742.75
现金分红(万元)15,120.009,000.0012,959.1320,00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484.012.732.48

注:各项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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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5、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经河北广播电视台授权,无线传媒在河北省内独家开展IPTV内容集成运营服务等广电新媒体业务,是河北省三网融合内容集成播控平台唯一运营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IPTV集成播控服务。公司作为省级IPTV播控平台的运营方,整合源自于IPTV中央集成播控平台、河北广播电视台、增值音视频内容提供方的丰富音视频资源,将各类音视频资源进行内容审核、编码、组包等环节后通过三大电信运营商专网传输,向电视终端家庭用户提供影视、音乐、游戏、在线教育等形式的新媒体视听服务。无线传媒自主构建了IPTV业务运营支撑系统,使得IPTV音视频服务具备直播、点播、时移、回看等多种个性化功能;在目标受众个性化视听需求愈加强烈的背景下,公司探索互联网式的智能化、精细化运营,一方面不断丰富优质内容的储备,另一方面通过自然语言交互、个性播单及智能推荐等多种技术手段,逐渐实现用户从看电视到用电视的转变,从而实现更好的用户体验。未来,公司将IPTV平台定位于家庭智能生活大屏入口,通过整合内容、数据及多屏资源和技术力量,培育智慧家庭生态,逐步实现一云多屏融合发展战略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5,014.65万元、62,525.79万元、66,975.03万元和32,410.64万元,均为IPTV集成播控服务产生,整体保持稳定增长。

五、发行人创新、创造、创意特征及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发行人作为文化产业振兴、三网融合、媒体融合政策大背景下诞生的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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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运营商,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动新旧产业融合,属于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

公司鼓励技术创新,专注于河北IPTV集成播控相关经营性业务的平台建设、内容管理、智能化运营等方面的技术研究与积累。发行人自2016年起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已形成43项软件著作权,18项专利,其中5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发明专利。公司也是河北省内文化企业的先锋,坚持业态创新、科技创新、模式创新,获得了第十二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提名企业、2018-2021年度“河北省知名文化企业30强”、中国智能视听与科技创新产业“年度最佳大屏智能运营奖”“最具商业价值奖”“年度成长力大奖”等荣誉奖项。2022年9月23日,公司被国家广电总局评为“2022年全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

(一)公司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1、IPTV模式可为终端用户提供清晰流畅和个性化视听节目服务

传统的广播电视主要通过广播方式(主要包括有线电视网络、卫星电视网络、地面电视网络)进行内容的传输,而IPTV可以根据终端用户的需求,将个性化视频内容通过IP协议进行传输。具体而言,公司将视听内容进行集成后,通过IPTV电信专网进行传输,由后者为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用户端之间提供信号传输和相应技术保障。IPTV模式解决了传统电视传输的内容单一性问题,以点播形态为终端客户提供个性化内容选择。

同时,随着宽带网络尤其是对应CDN支撑网络的升级,IPTV可以为终端用户提供超低延时和高清晰度的视听节目内容。公司自主开发了“IPTV大视频

3.0+”产品,可实现4K视频秒级起播,观看零等待、零卡顿、零花屏,从而满足终端用户对电视节目更高清晰度、更丰富形态的追求。

2、IPTV模式基于交互式服务为用户提供视听以外的多样化内容与应用服务

基于TCP/IP协议,IPTV可以将电视服务和教育、游戏、健康等应用融合提供给用户;尤其再加上跨屏交互、智能语音在内的多种交互式技术,可以大大提高产品的用户体验。目前IPTV提供的在线教育、智慧社区、大健康等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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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推动IPTV从家庭数字娱乐向智慧家庭服务延伸。

3、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强化运营能力、提升用户体验

公司创新开发出“九屏导视”、“四屏同看”等特色功能,能够让家庭用户获得更好的视听体验,满足人们从看电视到用电视、玩电视的新型文化消费需求。“九屏导视”功能基于全网收视的大数据对频道进行了排列,将最热门、用户关注度最高的九个频道进行排序同屏展示,为用户提供收视选择参考。“四屏同看”功能为用户提供了多场景、多机位的直播体验,传统电视节目往往是只输出一个角度的视频,而基于多位解码的能力,“四屏同看”功能可为用户在一屏内展示4个角度的视频,供用户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相应的角度进行观看。

新一代信息技术如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正在持续为IPTV赋能,进一步提高了公司运营服务能力。特别是随着用户基数的扩大以及业务内容的丰富,公司所能获取的用户收视行为数据日益丰富。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公司能进一步理解用户消费习惯与兴趣爱好等,从而创新服务模式、优化用户体验,尤其是通过智能化的内容推介可以显著增强用户开机率与活跃率,提升增值内容消费转化率,实现增值业务的快速增长,并提高用户粘性。

(二)公司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IPTV是国家三网融合战略背景下的新兴产业

2010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的通知》,正式启动三网融合整体方案。IPTV业务是“三网融合”的典型业务,同时也是新媒体领域最重要的业务形式之一。公司作为文化产业振兴、三网融合、媒体融合政策大背景下诞生的新媒体业务运营商,是河北省三网融合内容集成播控平台唯一运营机构,是河北省人民群众收看新闻、综艺、电影电视剧、体育赛事等视听内容的重要渠道。公司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了IPTV新媒体平台的技术优势和平台优势,积极履行主流媒体担当,深入开展主题主线和重要节点宣传,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一百周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等重大主题宣传中采用策划专题、上线聚合页、首页首屏推荐等方式,发挥了IPTV广电新媒体在舆论宣传和引导方面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公司未来将积极履行主流媒体责任,持续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视听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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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技创新能力突出

公司持续投入资金用于研发,形成了EPG管理系统、防篡改系统、大视频

3.0+系统、大数据分析系统、大数据智能内容推荐系统等核心技术,在满足基础的集成播控服务外,还进一步具备了安全、高效、智慧化运营、创新应用可扩展性高等特色。公司自主开发并在2015年投入使用的IPTV收视大数据分析系统,可以实现直播、回看、点播等业务的用户实时数据查询和用户行为分析功能,并成为国家广电总局收视大数据综合评价体系项目的重要支撑点。从2018年起,公司根据行业宏观发展形势提出打造系列云服务平台的概念,致力于打造区域性、智能化的智慧云平台,截至目前已衍生出智慧教育平台、健康万家平台,扩展了公司业务范畴。2021年,公司依据国家广电总局发布的《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传输系统用户“双认证、双计费”接口规范》并总结现网中存在的运营技术难点,研发全新的EPG管理工具,支持拖拽式的编排EPG以及工作流自定义。2022年上半年,公司自研的EPG防篡改管理系统解决了EPG核心服务器及EPG边缘节点内容安全管理难点,核心算法“一种IPTV模板文件防篡改方法及系统”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

3、把握新媒体应用发展机遇,积极拓展创新业态,打造融合媒体服务平台在模式、业态创新方面,公司制定“打造河北视听云媒体平台,一云多屏融合发展”的战略,探索把握智慧生活发展趋势下的新媒体应用发展机遇,打造区域生态型融合媒体服务平台。公司已规划并启动“智能超媒业务云平台项目”,致力于将公司业务从IPTV集成播控向智慧教育、智慧家庭与智慧社区、智慧康养等业务板块拓展。

(1)智慧教育

教育信息化一直是社会信息化与智慧社会的重要领域。除了线上教学环节,完整的教育信息化还应该包括智能教授、智能学习、智能考试与评价、智能管理与服务等领域。公司通过“智慧教育云平台”的实施,将深度服务于教育信息化与智慧教育,为中小学为核心的教育机构提供线上教学、智能教授、智能学习、智能考试与评价、智能管理与服务等服务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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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教育云平台”是在河北IPTV教育版块基础上升级打造的电视教育互动服务平台,深度整合了河北省、市、县、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资源,通过IPTV向适龄青少年家庭提供了在线学习和家校互动的通道。该项目以常态化录/直播教室建设为基础,建设校内教学资源专网,并通过网络专线与云资源平台链接。以此实现学生课堂内的每节课程资源的无感知收录、组网校内及跨校间各教室随时实现跨班教学、学生在家电视大屏及移动端随时收看课程的功能。同时,该平台下的“校园专区”版块深度契合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对于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政策导向,利用灵活的栏目设置充分展示中小学校风校貌、教学成果、特色教育活动、学生社团、校园文化建设等视频、图片内容,使得“校园专区”板块一方面成为家校互动的权威通道,同时也在各级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中成为主要的展示平台。

2021年9月,无线传媒与河北省教育厅达成战略合作,公司的“智慧教育云平台”成为河北省教育厅省级名师优课的唯一外部播出平台,已上线了“河北省名师课堂”版块,该内容板块集中了河北省百大名师工作室及千余名省级优秀教师的示范精品课程;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无线传媒为唐山、张家口等地市中小学提供了“停课不停学-电视课堂”的服务支撑,“智慧教育云平台”成为中小学生居家线上学习的主要平台。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无线传媒已完成“智慧教育云平台”一期建设,一期项目已完成对6个校区、200余间教室的教育信息化改造并接入公司IPTV专网。二期项目规划涵盖5,000间教室,将30万中小学生接入校园专区平台,同时扩充相应的中后台服务能力。目前,二期教育平台建设已经搭建完成,教室设备在陆续安装,已验收完成近600间教室,预计2022年底前全部完成。

(2)智慧家庭与智慧社区

公司基于IPTV集成播控平台,通过家庭专设智能终端的部署,可以在数字娱乐之外为家庭用户提供多样化的智慧家庭服务。同时,基于云平台项目的“云、管、端”服务平台,还可以和物业公司等社区服务机构展开深度合作,为社区居民提供社区安全监控、智能门禁管理、智慧物业、应急支援等便捷服务。智慧家庭与智慧社区业务主要通过与物业公司、区县街道办事处等机构合作为社区群众服务,并与智能物业服务、IPTV基础服务、增值服务等捆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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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美丽槐底”项目已完成上线,为槐底社区提供服务,覆盖槐底辖区2,100余户居民。项目自上线起为槐底社区更新视频媒资近400条,图文通知类近200条。辖区居民对“美丽槐底”产品给予了较高认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槐底基层数字治理平台建设推广工作。

(3)智慧康养

随着人民大众生活水平的提升,健康养老概念的受重视程度进一步加强,无线传媒基于“为用户提供健康服务的综合平台”的服务目标,在IPTV集成播控平台的基础上独立搭建起“河北IPTV健康万家平台”,从健康类节目内容及健康类服务两方面践行服务目标。

在健康类节目内容方面,无线传媒整合多家知名互联网医疗内容提供方,为用户提供优质健康类节目,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国家卫健委百姓健康频道(CHTV)”健康中国专区已首家落地河北IPTV;平台还专门为老龄化用户开辟了银发大学、健康养老、名医讲堂等板块,使其老有所学、老有所养。

在健康类服务方面,平台在逐步对接省内各地市优质医疗服务机构,为用户提供在线问诊、就医挂号等服务,使用户足不出户即可与名医面对面;平台还规划与健康类硬件产品对接,分析用户身体情况并给出相关建议,做用户专属的家庭医生。

(三)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

公司作为文化产业振兴、三网融合、媒体融合政策大背景下诞生的新媒体业务运营商,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属于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公司注重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科技创新,实现了新技术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符合创业板定位。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2.1.2条之规定,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公司2020年和2021年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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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0,119.83万元、32,451.68万元,合计为62,571.52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因此符合所选上市标准。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额建设期
1河北IPTV集成播控平台系统化改造升级项目21,235.001年
2内容版权采购项目39,560.003年
3智能超媒业务云平台项目60,110.804年
合计120,905.8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利用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利用募集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超募资金,超募资金原则上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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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4,001.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00%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4,001.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00%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元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不适用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不适用
发行前市盈率【】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收益)
发行后市盈率【】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按照【】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按照截至【】年【】月【】日经审计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照截至【】年【】月【】日经审计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市净率【】倍(按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后市净率【】倍(按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将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交所开户并持有创业板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认可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本次发行采取余额包销方式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
发行费用细分概算承销及保荐费用:【】万元 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万元 律师费用:【】万元 信息披露费用:【】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万元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焦磊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8号
电话:0311-87111666
传真:0311-87119111
联系人:马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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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联系电话:010-65608337
传真:010-65608450
保荐代表人:张悦、花紫辰
项目协办人:黄浩延
项目经办人:董军峰、孙明轩、王浩、周俊峰、王劭阳、马磊
3、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玲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1幢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7-18层
联系电话:010-58785588
传真:010-58785566
经办律师:柳思佳、范玲莉
4、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李惠琦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联系电话:010-85665824
传真:010-85665824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阳、王娟
5、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权忠光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35号
联系电话:010-85881818
传真:010-65882651
经办注册评估师:高桂金、孙晓涛、李俊
6、验资复核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李惠琦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联系电话:010-85665824
传真:010-85665824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阳、王娟
7、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8、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联系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295
9、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北京农商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114020104040000065

三、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关系等情况

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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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预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开始询价推介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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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一、创新风险

(一)技术创新风险

近年来,云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超高清技术等广泛应用于新媒体行业的新技术的快速发展驱动广电新媒体行业快速发展。新媒体行业企业的竞争越来越表现在技术方面的竞争,公司持续投入资金进行新技术的开发及在业务中的应用,但新技术的研发成果及其在业务中的应用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果不能准确把握研发方向、新技术研发失败或无法落地应用于业务中,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经营业绩等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二)模式风险

当前,我国IPTV集成播控平台分为中央、省两级构架,播出的节目信号经由电信运营商架构的专网传输到用户机顶盒,用户将电视机与机顶盒联接,可收看由集成播控平台提供的各类节目内容。在该种基本业务框架下,IPTV集成播控总平台、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增值内容供应商、电信运营商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结算关系、各方在产业链中所获得的经济利益比例均处于动态变化中,如果公司未来在产业链中的贡献度减小或话语权变弱,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除了通过传统业务精细化、智能化运营和营销模式创新来提升业务收入,公司也在加快推进在智慧教育服务、大健康和养老服务、智慧社区及数字乡村服务等领域的布局。随着智慧教育等创新业务规模扩大,公司相关资本性投入将增加,如果创新业务模式对业务拓展和业绩增长的提升不及预期,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022年1-6月,受IPTV增值业务规模下滑、内容版权采购及营销推广活动增加、创新业务规模尚不能覆盖摊销成本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扣非后净利润较2021年同期下降13.51%,预计2022年全年公司扣非后净利润较2021年度仍将呈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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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来进一步出现产业政策调整、市场需求变化、内容版权及营销投入增加、新业务拓展不及预期等重大不利情形,且公司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将有可能出现公司经营业绩显著波动甚至营业利润下滑50%及以上的风险。

二、知识产权纠纷风险

公司主营的IPTV集成播控业务需应用信息技术完成对音视频信号的编码、传输等,因此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对公司经营具有重要影响。公司积极申请各类必需的知识产权、设置了完善的技术隔离、权限控制流程,并与公司员工及其他业务合作伙伴签订了保密协议或在相关合作协议中约定知识产权保护条款,以保障公司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得到全面的法律保护。但如果第三方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公司知识产权,将可能导致公司为制止该等行为而产生额外费用,扰乱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一)行业政策风险

新媒体行业近年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关于在全国范围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工作深入开展的通知》、《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等国家先后出台的产业政策和规划提出了对IPTV等新媒体业务的具体支持计划。当前,公司主营的IPTV集成播控业务获得行业政策的大力支持,若未来行业政策发生不利调整,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牌照授权变化的风险

根据广电总局颁发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关于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法规的要求,我国IPTV行业实行两级集成播控平台的架构:中央设立IPTV集成播控总平台,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负责;各省设立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由省级广播电视台负责,但允许和鼓励通过授权方式进行公司化运营。公司实际控制人河北广播电视台已取得上述业务许可并授权公司独家运营河北省IPTV集成播控业务,授权有效期至河北广播电视台《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到期未能延展或被终止之日止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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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IPTV集成播控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为93.76%、99.17%、

99.64%和97.71%,占比整体较高。如果河北广播电视台上述业务许可到期后未能续期或收回对公司的授权,将对公司业务的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牌照续期的风险

河北广播电视台已取得广电总局核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证号:0307211),取得了从事IPTV集成播控业务的资质,并授权公司独家运营河北省IPTV集成播控业务。河北广播电视台获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6月27日,虽然河北广播电视台与公司经营情况均稳定,当前不存在不满足续期条件的情况,且历史上亦未曾发生过无法续期的情况,但若未来因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该许可证无法续期,可能对公司业务的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安全运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自IPTV集成播控业务收入。河北广播电视台授权公司独家运营IPTV集成播控业务,公司需对播出内容负责。公司成立了风险控制委员会,并由编委会办公室、内容运营部、体验审核部、平台运维部等内设部门联合负责播出内容安全及内容上线审核监督检查管理。但公司仍可能发生未能对部分播出内容形成有效审核情况或公司IPTV播控系统出现技术故障,这将可能导致安全运营事故并对公司声誉和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五)业务收入较为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IPTV集成播控业务收入分别为55,014.65万元、62,525.79万元、66,975.03万元和32,410.64万元,占公司当期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3.76%、

99.17%、99.64%和97.71%。当前公司IPTV集成播控业务主要客户为三大电信运营商及其下属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对三大电信运营商及其下属企业销售收入占当期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2.18%、97.72%、98.08%和96.36%,客户分布较为集中。若公司主要客户因业务调整或其他原因减少对公司的采购或调整合作条款,使得公司取得的收入减少或投入增加,将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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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终端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伴随新媒体业务的快速发展,终端用户收看视听节目的选择越来越多样化。在电视端,除IPTV之外,终端用户亦可选择有线电视、互联网电视等方式进行电视节目收看;除电视端外,PC端和移动端亦是终端用户收看视听节目的重要可选方式。虽然不同视听节目收看方式的清晰度、流畅度和用户体验存在一定的区别,但在终端客户总量和单位客户花费时间在短期内难以快速增长的前提下,如果公司运营的IPTV节目无法满足终端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公司业务可能面临终端客户被分流的风险。

(七)IPTV基础业务用户规模扩张受限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IPTV集成播控业务。根据广电总局的相关政策,省级IPTV集成播控平台仅能在省内提供IPTV服务,不得跨区域经营。在上述政策规定下,公司IPTV基础业务仅面向河北省内终端客户,终端客户数量的增长受到河北省内人口及家庭规模增长的影响;增值业务可面向省外进行拓展,但尚未形成具有规模的营业收入。若公司不能在当前业务基础上有效拓展业务边界或增加每用户平均收入,可能面临经营业绩增长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

(八)相关房产存在瑕疵的风险

公司位于石家庄市槐安西路城角街交口西北角西城国际B座8层及9层的面积为2,997.70平方米的房屋为公司主要办公场所,该处房产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已由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公司目前尚无法取得权属证书。公司租赁的位于石家庄市高新区新石中路377号6层、7层701-720房间,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西城国际B座2301、2310室的房产,出租方未提供权属证明、租赁未办理备案手续。发行人可能面临需要搬迁或因未办理租赁房屋备案手续被处罚的风险。

虽然公司控股股东传媒集团和实际控制人河北广播电视台对于上述自有房产和租赁房产瑕疵可能造成的损失出具了相关承担承诺,但若因上述房产相关瑕疵导致公司需搬迁或受到处罚,可能对公司短期经营形成一定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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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内控风险

(一)规范治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人员规模和资产规模持续扩大。随着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到位,未来公司的业务规模及人员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上述方面均对公司内控及管理层治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成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建立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员工及管理人员在日常采购、销售、内部管理等活动中的行为予以约束和规范。尽管如此,如果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生公司员工及管理人员主观恶意违反公司相关制度、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或公司管理水平无法与业务发展速度相匹配,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将影响公司的运行效率和发展活力,公司将面临规模扩大带来的治理风险。

(二)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传媒集团直接持有公司50.16%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广播电视台通过间接持股控制公司68.18%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虽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后还将全面接受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的监督和约束,但如果相关制度执行不力,可能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自己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利润分配、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不当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持续发生的风险

根据广电总局相关政策的要求,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由省级电视台负责,公司从事IPTV集成播控业务需要向实际控制人河北广播电视台支付播控费,公司已与河北广播电视台签署了业务许可的授权合同;此外,公司向河北广播电视台采购其自有版权或其拥有的其它合法方式取得的相关版权或版权使用权。为保证直播节目的正常安全播出,公司建立了信号异地灾备传输系统,并委托河北中广对信号异地灾备传输系统进行运营维护。公司向国艺文津采购对部分音视频内容的审核服务、部分内容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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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支付河北广播电视台的播控费和版权使用费金额合计分别为819.17万元、923.61万元、1,283.25万元和750.03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的比例分别为3.30%、2.91%、3.63%和4.43%;发行人因向河北中广采购技术服务支付费用169.81万元、169.81万元、169.81万元和84.91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比例分别为0.68%、0.53%、0.48%和0.50%;发行人因向国艺文津采购版权及内容审核服务支付费用0万元、36.26万元、334.32万元和261.41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比例分别为0%、0.11%、0.95%和1.54%;发行人因向河北广播电视台采购广告宣传服务支付费用0万元、26.56万元、205.51万元和100.83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比例分别为0%、0.08%、0.58%和0.60%;发行人因向传媒集团采购广告宣传服务支付费用0万元、0万元、49.94万元和183.17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比例分别为0%、0%、0.14%和1.08%。上述关联交易占营业总成本的比重均较小,但预计上述关联业务未来仍将持续发生。虽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治理结构并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但仍存在关联交易持续发生并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风险。

五、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较大且存在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金额较大,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8,489.40万元、40,071.53万元、14,650.27万元及32,206.49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24%、30.58%、9.99%及22.23%;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3.17%、67.11%、22.94%及

102.20%。公司主要客户为三大电信运营商,商业信誉良好,但若客户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其他因素影响,导致客户不能按期回款,则公司可能存在因大额计提坏账准备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同时若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大额收回亦将冲回前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可能引发公司经营业绩波动。

(二)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根据无线传媒目前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无线传媒在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企业所得税。如果到期后相关税收政策调整,将会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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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净利润情况产生影响。因此,公司存在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三)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69.10%、61.74%、60.65%和56.71%,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变动受到公司IPTV基础业务与增值业务的收入占比、公司IPTV增值业务与合作方的分成比例、公司与运营商的议价能力、用户使用粘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在视频内容丰富程度、用户满意程度等方面持续保持优势,导致公司出现用户流失、在与电信运营商的商业合作中处于不利地位或版权方等供应商提高采购价格,将导致公司毛利率出现下降。因此,公司存在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六、法律风险:版权纠纷风险

公司主营的IPTV集成播控业务涉及视听节目版权的使用,公司积极与第三方签订采购合同以避免产生纠纷。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控措施并严格执行以防侵犯他人版权事项发生,但由于视听节目源种类和数量繁多且部分节目版权链较为复杂、关于“回看”功能相关的法规及司法解释仍在不断完善,仍存在因侵犯第三方版权被诉讼或仲裁的风险。若产生版权纠纷,将对公司业务经营和企业形象产生不良影响。

七、发行失败风险:因发行认购不足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判断、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本次发行存在认购不足而发行失败的风险。

八、其他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河北IPTV集成播控平台系统化改造升级项目、内容版权采购项目和智能超媒业务云平台项目。虽然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可行性论证,对募集资金项目市场状况和市场前景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并为扩大经营规模做好了相应的准备工作,但项目具体实施时仍然可能面临市场环境、产业政策以及终端用户需求等因素发生较大变化之情况,从而无法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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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ebei Broadcasting Wireless Media Co., Ltd.
注册资本:36,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焦磊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4月24日
股份公司变更日期:2020年8月31日
住所和邮政编码: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8号(050090)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和邮政编码:石家庄市桥西区西城国际8-9层(050085)
电话:0311-87111666
传真:0311-87119111
互联网网址:www.hebiptv.com
电子信箱:wxcmzqb@hebiptv.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马志民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电话:0311-87119025
经营范围:视听节目制作;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制作;音乐及视频产品互联网销售;视听节目播放设备、广播电视测量仪器、数字化多媒体组合机、通讯设备、食品、文化办公用机械的网上销售及线下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金融、证券、期货、保险业务除外);多媒体播控平台的设计、研发、维护及管理;基础软件、应用软件、网络技术、通讯传输设备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及销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企业孵化服务,众创空间经营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房屋租赁;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公关服务;河北省行政区域范围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配套供应及组织安装施工、售后服务维修等相关服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范围以许可证核定为准);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设立及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情况

广电有限系于2009年4月24日由广电技术中心、河北电视台、广电网络、河北人民广播电台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2月26日,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作出《关于组建省CMMB运营公司有关事宜的批复》(2009[12]号),同意由广电技术中心、河北电视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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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河北人民广播电台组建公司。

2009年4月10日,广电有限召开股东会,由广电技术中心、河北电视台、广电网络、河北人民广播电台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其中:广电技术中心出资800万元,河北电视台出资600万元,广电网络出资400万元,河北人民广播电台出资200万元,上述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2009年4月10日,广电技术中心、河北电视台、广电网络、河北人民广播电台签署《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章程》。

2009年4月22日,河北金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冀金鑫验字(2009)第24249号)。经审验,截至2009年4月21日,广电有限已收到广电技术中心出资人民币800万元,河北电视台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广电网络出资人民币400万元,河北人民广播电台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注册资本已全部缴清。

2009年4月24日,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广电有限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30000000022425),广电有限正式设立。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1广电技术中心800.0040.00%货币
2河北电视台600.0030.00%货币
3广电网络400.0020.00%货币
4河北人民广播电台200.0010.00%货币
合计2,000.00100.00%-

(二)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

1、设立方式

2020年6月5日,河北广播电视台召开党委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广电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致同会计师对广电有限全部资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0)第110ZA11230号),截至审计基准日2020年5月31日,广电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102,768.22万元。

2020年8月6日,中企华评估对广电有限截至2020年5月31日的整体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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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0)第4000号),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5月31日广电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为111,107.38万元。根据广电有限2020年8月7日填报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该评估结果已经河北广播电视台备案。2020年8月13日,广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审议通过将广电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2020年5月31日为改制审计基准日,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027,682,225.96元为基础,按照1:0.3503的折股比例,折为360,000,000股,由全体股东按照其各自在广电有限中的出资比例认购,余额667,682,225.96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2020年8月28日,无线传媒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的报告的议案》、《关于通过<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传媒集团、广电基金等13名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2020年8月28日,致同会计师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310号),对本次整体变更的净资产折股情况予以审验。

2020年8月31日,公司取得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000688231463N,注册资本为36,000.00万元,股份公司正式设立。

2、发起人

公司发起人为传媒集团、广电投资、内蒙古中财金控、旅投投资、河北出版、新冀文化、赣州中财虔信、内蒙古中财文津、琦林投资、兴瑞投资、文化产业投资、欣闻投资和康养生态。股份公司改制设立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传媒集团18,059.328050.16%
2广电基金6,486.300018.02%
3内蒙古中财金控2,270.98806.31%
4旅投投资1,837.94405.11%
5河北出版1,626.98404.52%
6新冀文化1,335.09603.71%
7赣州中财虔信1,181.48403.28%
8内蒙古中财文津773.20802.15%
9琦林投资650.772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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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0兴瑞投资616.21201.71%
11文化产业投资488.08801.36%
12欣闻投资348.19200.97%
13康养生态325.40400.90%
合计36,000.0000100.00%

3、改制过程中有权部门的批准及程序履行情况,是否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是否存在瑕疵,改制过程中的税费申报及缴纳情况

(1)改制过程中有权部门的批准及程序履行情况,是否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是否存在瑕疵

2020年6月5日,中国共产党河北广播电视台(集团)委员会召开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广电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致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0)第110ZA11230号),广电有限于2020年5月31日的净资产为1,027,682,225.96元。

同日,中企华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0)第4000号),广电有限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5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11,107.38万元。根据广电有限于2020年8月7日填报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该评估结果已经河北广播电视台备案。

2020年8月13日,广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2020年5月31日为改制审计基准日,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027,682,225.96元为基础,按照1:0.3503的折股比例,折为360,000,000股,由全体股东按照其各自在广电有限中的出资比例认购,余额667,682,225.96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2020年8月28日,广电有限各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将广电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无线传媒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通过《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的报告的议案》、《关于通过<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无线传媒各股东签署了《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同日,致同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3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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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次整体变更的净资产折股情况予以审验。

2020年8月31日,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向无线传媒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000688231463N的《营业执照》。2021年5月10日,河北省文资办出具《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冀文资复[2021]1号),原则同意无线传媒《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2021年5月10日,河北省文资办出具《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冀文资复[2021]1号):“无线传媒的股权结构清晰,历史沿革过程中国有股权变更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并按规定履行了报批手续。”

综上,发行人前身广电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取得了有权部门的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不存在程序瑕疵。

(2)改制过程中的税费申报及缴纳情况

发行人整体变更前后的股东权益变化情况如下:

所有者权益项目整体变更前(元)整体变更后(元)

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55,317,600.00360,000,000.00

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302,614,900.00667,682,225.96

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157,150,504.73

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512,599,221.23

合计

合计1,027,682,225.961,027,682,225.96

发行人在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共有13名股东,包括5名公司法人股东、8名合伙企业股东,发行人无直接持股的自然人股东,不涉及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缴纳事宜。发行人在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股东纳税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纳税情况相关规定
1传媒集团公司法人股东不涉及企业所得税缴纳事项(a)《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b)《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
2旅投投资
3河北出版
4欣闻投资
5康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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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纳税情况相关规定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6广电基金合伙企业股东本身无需缴纳所得税(a)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本身无需缴纳所得税,发行人对合伙企业股东的合伙人也无代扣代缴义务 (b)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合伙企业股东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税收征管规定或税收征管机关的要求,本企业须就无线传媒以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事宜缴纳相关的税费,本企业及本企业合伙人将及时、足额的履行相关纳税义务” (c)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新石税务所出具的《证明》:“广电有限在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事项中不存在税务违法行为。”
7内蒙古中财金控
8新冀文化
9赣州中财虔信
10琦林投资
11兴瑞投资
12文化产业投资
13内蒙古中财文津

综上,发行人在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无直接持股的自然人股东,不涉及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缴纳事宜;发行人的公司法人股东就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事项不涉及企业所得税缴纳事宜;发行人的合伙企业股东本身无需缴纳所得税,发行人对合伙企业股东的合伙人也无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且相关合伙企业股东均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如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事宜需缴纳相关的税费,将履行足额缴纳的义务。针对无线传媒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纳税事项,发行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新石税务所已出具《证明》,确认广电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事项中不存在税务违法行为。

(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报告期初,广电有限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1传媒集团3,750.0075.00%货币
2广电基金850.0017.00%货币
3广电网络400.008.00%货币
合计5,000.0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历次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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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1月,股权转让

(1)传媒集团、广电网络转让广电有限合计22.5%的股权

2019年2月28日,中企华评估出具《河北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股东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9)第3179号),以2019年1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评估后广电有限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价值为265,783.22万元。该评估结果已经河北省文资办备案(备案编号:2019-001)。

2019年6月17日,河北省文资办作出《关于同意河北广电传媒集团、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转让部分河北广电无线传媒公司股份的批复》,同意传媒集团、广电网络转让不超过广电有限25%股权,股权转让作价原则上不得低于广电有限资产评估结果。

①传媒集团转让其持有广电有限部分股权

2019年11月27日,河北省广播电视局核发《河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河北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摘牌方资格的审核意见》([2019]186号),认为传媒集团公开挂牌转让广电有限部分股权产生的9家摘牌方符合广电行业准入相关规定,符合河北省文资办批准的《河北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方案》中受让方选定条件。

2019年12月13日,传媒集团分别与旅投投资、内蒙古中财金控、琦林投资、新冀文化、内蒙古中财文津、兴瑞投资、文化产业投资、康养生态、欣闻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中企华评估对广电有限截至2019年1月31日的股东全部价值的评估结果作为计价基础,传媒集团将其持有的占广电有限5%的股权以13,289.16万元价格转让给旅投投资,将其持有的占广电有限4%的股权以10,631.33万元价格转让给内蒙古中财金控,将其持有的占广电有限2%的股权以5,315.66万元价格转让给新冀文化,将其持有的占广电有限2%的股权以5,315.66万元价格转让给琦林投资,将其持有的占广电有限1.50%的股权以3,986.75万元价格转让给兴瑞投资,将其持有的占广电有限1.50%的股权以3,986.75万元价格转让给内蒙古中财文津,将其持有的占广电有限1.5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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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3,986.75万元价格转让给文化产业投资,将其持有的占广电有限1%的股权以2,657.83万元价格转让给康养生态,将其持有的占广电有限1%的股权以2,657.83万元价格转让给欣闻投资。

2019年12月25日,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分别出具9份转让成交确认书,对上述股权交易的价格、协议签署、价款支付及转让方、受让方主体资格情况进行了确认。

②广电网络转让其持有广电有限部分股权

2019年11月27日,河北省广播电视局核发《河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河北广电网络转让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摘牌方资格的审核意见》([2019]187号),认为广电网络公开挂牌转让广电有限部分股权产生的摘牌方赣州中财虔信符合广电行业准入相关规定,符合河北省文资办批准的《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转让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请示》中受让方选定条件。

2019年12月13日,广电网络与赣州中财虔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中企华评估对广电有限截至2019年1月31日的股东全部价值的评估结果作为计价基础,广电网络将其持有的占广电有限3%的股权以7,973.50万元价格转让给赣州中财虔信。

2019年12月25日,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出具《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3%国有股权转让成交确认书》,对上述股权交易的价格、协议签署、价款支付及转让方、受让方主体资格情况进行了确认。

2019年12月13日,广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上述传媒集团、广电网络转让其持有广电有限部分股权的相关事项。

(2)广电网络向河北出版转让广电有限5%的股权

广电网络拟购买河北出版持有的河北广电网络产业中心大楼及土地使用权50%的产权,经广电网络及河北出版双方协商,同意广电网络使用广电有限5%的股权加一定数额的现金作为支付对价。

2019年12月31日,河北省文资办核发《河北出版传媒集团、河北广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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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网络集团关于河北广电网络产业中心产权转让相关事宜的批复》(冀文资复[2019]11号),同意广电网络以其持有的广电有限5%的股权和0.72亿元现金作为支付对价。2019年12月31日,广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广电网络将所持有的广电有限5%的股权转让给河北出版。

2019年12月31日,广电网络与河北出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广电网络将其持有的广电有限5%的股权转让给河北出版。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转让方受让方转让的出资额单价 (元/注册资本)价款
1传媒集团旅投投资250.0053.1613,289.16
2内蒙古中财金控200.0010,631.33
3琦林投资100.005,315.66
4新冀文化100.005,315.66
5内蒙古中财文津75.003,986.75
6兴瑞投资75.003,986.75
7文化产业投资75.003,986.75
8康养生态50.002,657.83
9欣闻投资50.002,657.83
10广电网络赣州中财虔信150.007,973.50
11河北出版250.0013,289.16

2020年1月,广电有限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广电有限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1传媒集团2,775.0055.50%货币
2广电基金850.0017.00%货币
3旅投投资250.005.00%货币
4河北出版250.005.00%货币
5内蒙古中财金控200.004.00%货币
6赣州中财虔信150.003.00%货币
7琦林投资100.002.00%货币
8新冀文化100.002.00%货币
9内蒙古中财文津75.001.50%货币
10兴瑞投资75.001.50%货币
11文化产业投资75.001.50%货币
12康养生态50.001.00%货币
13欣闻投资50.001.00%货币
合计5,0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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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5月,增资

2020年4月9日,河北广播电视台召开党委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广电有限以2020年3月31日为增资基准日进行增资。

2020年4月18日,中企华评估出具《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拟增资所涉及的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0)第3326号),根据该评估报告,广电有限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85,310.60万元。

2020年5月27日,广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广电有限将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增加至5,531.76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广电基金出资146.68万元、旅投投资出资32.42万元、内蒙古中财金控出资148.96万元、赣州中财虔信出资31.55万元、新冀文化出资105.15万元、兴瑞投资出资19.69万元、内蒙古中财文津出资43.81万元、欣闻投资出资3.50万元。本次增资均为货币出资,增资价格为57.06元/注册资本。

本次增加注册资本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增资方增资款认缴出资额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单价(元/注册资本)
1广电基金8,370.00146.688,223.3257.06
2旅投投资1,850.0032.421,817.58
3内蒙古中财金控8,500.00148.968,351.04
4赣州中财虔信1,800.0031.551,768.45
5新冀文化6,000.00105.155,894.85
6兴瑞投资1,123.2519.691,103.56
7内蒙古中财文津2,500.0043.812,456.19
8欣闻投资200.003.50196.50
合计30,343.25531.7629,811.49-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28日出具《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111001号),审验截至2020年5月28日,广电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31.76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5,531.76万元,实收资本5,531.76万元。

2020年5月,广电有限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广电有限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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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1传媒集团2,775.0050.16%货币
2广电基金996.6818.02%货币
3内蒙古中财金控348.966.31%货币
4旅投投资282.425.11%货币
5河北出版250.004.52%货币
6新冀文化205.153.71%货币
7赣州中财虔信181.553.28%货币
8内蒙古中财文津118.812.15%货币
9琦林投资100.001.81%货币
10兴瑞投资94.691.71%货币
11文化产业投资75.001.36%货币
12欣闻投资53.500.97%货币
13康养生态50.000.90%货币
合计5,531.76100.00%-

3、2020年8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二、公司设立及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二)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

(四)历次股权变动的背景、价格、定价依据及公允性、资金来源及合法性、支付情况、税费申报及缴纳情况、应当履行的批准或备案程序及执行情况、存在的瑕疵及影响,发行人或相关股东是否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1、历次股权变动的背景、价格、定价依据及公允性、资金来源及合法性、支付情况、税费申报及缴纳情况、应当履行的批准或备案程序及执行情况、存在的瑕疵及影响

(1)历次股权变动的背景、价格、定价依据及公允性、资金来源及合法性、支付情况、税费申报及缴纳情况

无线传媒及其前身广电有限历次股权变动的背景、价格、定价依据及公允性、资金来源及合法性、支付情况、税费申报及缴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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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转让方股权变动方式资金来源及合法性价款支付情况股权变动价格 (元/注册资本)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税费申报及缴纳情况股权变动背景和原因
12009年4月广电技术中心800增资自有/自筹资金,具有合法性已支付1各方协商确定,具有公允性不涉及有限公司设立
河北电视台600增资
广电网络400增资
河北人民广播电台200增资
22010年5月石家庄电视台100增资自有/自筹资金,具有合法性已支付1各方协商确定,具有公允性不涉及2009年5月18日,河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核发《关于各设区市出资参股省CMMB运营公司的通知》(冀广发[2009]16号),同意“各设区市符合条件的广电部门以出资参股省CMMB公司?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的方式,参与我省CMMB的产业运营……采取现金出资参股省公司方式参与全省CMMB项目运营,具体出资数额可选100万元或50万元两个档次”
承德市广播电影电视局100增资
张家口市广播电影电视局100增资
唐山市广播电视局技术中心100增资
邢台电视台100增资
邯郸市广播电影电视局100增资
保定市宝视鑫桥传媒有限公司100增资
沧州广电传媒有限公司50增资
沧州电视台50增资
衡水电视广告50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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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转让方股权变动方式资金来源及合法性价款支付情况股权变动价格 (元/注册资本)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税费申报及缴纳情况股权变动背景和原因
公司
32011年3月广电技术中心600增资自有/自筹资金,具有合法性已支付1各方协商确定,具有公允性不涉及根据广电有限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增资
42013年5月承德广播电视台100承德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无偿划转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承德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与广播电影电视局合并,设立承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承德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包括对广电有限出资在内的资产留到了承德广播电视台
邯郸广播电视台100邯郸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无偿划转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邯郸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与邯郸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合并,设立邯郸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邯郸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对广电有限的“出资权益由合并后的邯郸广播电视台行使”
邢台广播电视台100邢台电视台股东变更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邢台人民广播电台与邢台电视台合并,组建邢台广播电视台
石家庄广播电视台100石家庄电视台股东变更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组建石家庄广播电视台,石家庄电视台已被撤销,出资人主体变更为新组建的石家庄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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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转让方股权变动方式资金来源及合法性价款支付情况股权变动价格 (元/注册资本)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税费申报及缴纳情况股权变动背景和原因
播电视台
沧州广播电视台100沧州广电传媒有限公司无偿划转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沧州电视台和沧州广电传媒有限公司持有广电有限各50万元的股权被无偿划转给沧州广播电视台
沧州电视台不涉及
张家口广播电视台100张家口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无偿划转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张家口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已撤并,其对广电有限的出资由张家口广播电视台持有
河北电视台775增资自有/自筹资金已支付1.29依据评估值确定,具有公允性不涉及1、为使后续向冀广传媒转让股权满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项下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适用条件,河北电视台、广电技术中心及河北人民广播电台对广电有限增资,使其持有广电有限股权的比例合计超过75% 2、根据广电有限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增资
广电技术中心387.50增资自有/自筹资金已支付
河北人民广播电台387.50增资自有/自筹资金已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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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转让方股权变动方式资金来源及合法性价款支付情况股权变动价格 (元/注册资本)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税费申报及缴纳情况股权变动背景和原因
52013年8月冀广传媒3,750河北人民广播电台、河北电视台、河北广播电视技术中心股东变更不涉及不涉及1.24依据评估值确定,具有公允性不涉及河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组建冀广传媒,并将其作为河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下属经营性资产的统一管理主体
62015年12月唐山广播电视台100唐山市广播电视局技术中心无偿划转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原唐山人民广播电台、唐山电视台、唐山市广播电视局技术中心等单位已于2010年合并,组建唐山广播电视台,原属唐山人民广播电台、唐山电视台、唐山市广播电视局技术中心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全部归于唐山广播电视台
72018年7月广电基金850石家庄广播电视台股权转让自有/自筹资金已支付4.27依据评估值确定,具有公允性转让方为企业或事业单位,由其自行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考虑到各地市台小股东退出意愿,各方协商同意由广电基金统一收购该部分股权
承德广播电视台股权转让自有/自筹资金
张家口广播电视台股权转让自有/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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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转让方股权变动方式资金来源及合法性价款支付情况股权变动价格 (元/注册资本)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税费申报及缴纳情况股权变动背景和原因
唐山广播电视台股权转让自有/自筹资金时依法申报纳税;发行人无代扣代缴义务
沧州广播电视台股权转让自有/自筹资金
邢台广播电视台股权转让自有/自筹资金
邯郸广播电视台股权转让自有/自筹资金
保定广电传媒有限公司1股权转让自有/自筹资金
衡水电视广告公司股权转让自有/自筹资金
82018年12传媒集团3,750冀广传媒无偿划转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传媒集团与冀广传媒均为河北广播电视台下属全资企业,

2010年8月13日,保定市工商局核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保)登记内变字[2010]第3600号),准予保定市宝视鑫桥传媒有限公司名称变更登记为保定广电传媒有限公司,据此,广电有限的股东由“保定市宝视鑫桥传媒有限公司”更名为“保定广电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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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转让方股权变动方式资金来源及合法性价款支付情况股权变动价格 (元/注册资本)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税费申报及缴纳情况股权变动背景和原因
河北广播电视台下属企业股权结构调整
92020年1月康养生态50传媒集团股权转让自有/自筹资金已支付53.16依据评估值确定,具有公允性传媒集团、广电网络为转制文化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转让方存在资金需求,拟收回部分投资
欣闻投资50股权转让自有/自筹资金已支付
兴瑞投资75股权转让自有/自筹资金已支付
文化产业投资75股权转让自有/自筹资金已支付
内蒙古中财文津75股权转让自有/自筹资金已支付
新冀文化100股权转让自有/自筹资金已支付
琦林投资100股权转让自有/自筹资金已支付
内蒙古中财金控200股权转让自有/自筹资金已支付
旅投投资250股权转让自有/自筹资金已支付
赣州中财虔信150广电网络股权转让自有/自筹资金已支付
河北出版250股权转让自有/自筹已支付
12020广电基金146.68增资自有/自筹已支付57.06依据评不涉及原股东看好发行人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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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转让方股权变动方式资金来源及合法性价款支付情况股权变动价格 (元/注册资本)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税费申报及缴纳情况股权变动背景和原因
0年5月资金估值确定,具有公允性前景
旅投投资32.42增资自有/自筹资金已支付
内蒙古中财金控148.96增资自有/自筹资金已支付
赣州中财虔信31.55增资自有/自筹资金已支付
新冀文化105.15增资自有/自筹资金已支付
兴瑞投资19.69增资自有/自筹资金已支付
内蒙古中财文津43.81增资自有/自筹资金已支付
欣闻投资3.50增资自有/自筹资金已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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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集团已经于2021年8月17日出具《河北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历次股权变动涉税情况的承诺函》,承诺“发行人历史沿革过程中部分股东未能提供股权转让相关税费缴纳凭证,若发行人因该等股东未能缴纳股权转让相关税费而受到行政处罚,本单位将承担发行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综上,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的定价公允,资金来源合法,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款已经实际支付;发行人2018年7月股权转让的转让方未全部提供企业所得税缴纳凭证,但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均为企业或事业单位,发行人对其所得税缴纳无代扣代缴义务,且传媒集团已经出具了相关承诺函。

(2)历次股权变动应当履行的批准或备案程序及执行情况、存在的瑕疵情况

无线传媒自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应当履行的国有资产批准或备案程序及执行情况、存在的瑕疵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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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股权变动情况应当履行的批准或备案程序是否履行存在的主要瑕疵
12009年4月广电有限设立主管机关批准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批复的公司名称与广电有限实际设立时的名称不同
22010年5月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2,850万元)主管机关批准未履行资产评估及相关备案程序
资产评估结果备案
32011年3月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由2,850万元增加至3,450万元)主管机关批准发行人未提供主管机关关于本次增资的直接批复文件,但根据河北省广播电视局规划财务处向河北省广播电视局领导层提交的《关于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申报手续的报告》,广电有限本次增资已经履行了河北省广播电视局审批流程;未履行资产评估及相关备案程序
资产评估结果备案
42013年5月股东变更不涉及2不涉及(1)承德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将其所持广电有限股权划转至承德广播电视台、邯郸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将其所持广电有限股权划转至邯郸广播电视台未取得国有资产主管机关正式批复文件,但已取得承德市财政局、邯郸市财政局就相关请示的盖章确认 (2)本次增资中广电技术中心、河北人民广播电台、河北电视台增加的注册资本与《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所属事业单位增资事项的批复》(冀财资[2013]38号)的批复不完全一致 (3)中企华评估出具的《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2)第3446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2年3月31日,本次增资时该评估报告已过有效期 (4)本次增资对应的评估结果未经有权机关备案
股权无偿划转主管机关批准
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由3,45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主管机关批准
资产评估结果备案
52013年8月股东变更(广电技术中心、河北人民广播电台及河北电视台转让给冀广传媒)主管机关批准本次股东变更的评估结果虽然未经股东变更批准机关河北省财政厅备案,但河北省财政厅出具的《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所属企业股权出资的批复》(冀财资[2013]57号)中已经对本次评估的评估结果进行了确认
资产评估结果备案

该等变更均为股东名称变更或股东与其他方合并,不涉及广电有限股权变动相关的特别审批或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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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股权变动情况应当履行的批准或备案程序是否履行存在的主要瑕疵
62015年12月股东变更主管机关批准唐山广播电视台未提供广电有限股东由“唐山市广播电视局技术中心”变更为“唐山广播电视台”的主管机关批准文件,但该等情况已经唐山市广播电视局技术中心及唐山广播电视台国有资产主管机关确认
72018年7月股权转让主管机关批准发行人未取得本次股权转让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但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履行了评估结果备案评审程序,且河北省文资办核发的《关于同意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相关事宜的批复》(冀文资复[2018]3号)中已经对本次评估的评估结果进行了确认
资产评估结果备案
82018年12月无偿划转主管机关批准
92020年1月股权转让主管机关批准
资产评估结果备案
102020年5月第四次增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5,531.76万元)主管机关批准
资产评估结果备案
112020年8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主管机关批准
资产评估结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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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如下:

①2009年4月,广电有限设立

A 、主管机关批准2009年2月26日,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核发《关于组建省CMMB运营公司有关事宜的批复》([2009]12号),同意由广电技术中心、河北电视台、广电网络、河北人民广播电台组建“冀广无线传媒有限公司”。2009年4月3日,河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原则同意成立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广电有限设立时,河北省委宣传部批复的公司名称与广电有限实际设立时的名称不同。B、资产评估结果备案广电有限设立时,各股东均以货币进行出资,无需履行资产评估及相关备案程序。

②2010年5月,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2,850万元)A、主管机关批准2009年5月18日,河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核发的《关于各设区市出资参股省CMMB运营公司的通知》(冀广发[2009]16号),同意“各设区市符合条件的广电部门以出资参股省CMMB公司‘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的方式,参与我省CMMB的产业运营??采取现金出资参股省公司方式参与全省CMMB项目运营,具体出资数额可选100万元或50万元两个档次”。B、资产评估结果备案根据财政部《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4号),广电有限本次增资应当履行评估及资产评估结果备案程序。广电有限本次增资未履行资产评估及相关备案程序。

③2011年3月,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由2,850万元增加至3,450万元)A、主管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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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2日,河北省广播电视局规划财务处向河北省广播电视局领导层提交《关于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申报手续的报告》:“按照局党组研究决定,拟由技术中心对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增资600万元”。该报告已经河北省广播电视局审批通过,因此发行人虽未取得主管机关关于本次增资的直接批复文件,但已经履行河北省广播电视局审批流程。

B、资产评估结果备案

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广电有限本次增资应当履行评估及资产评估结果备案程序。广电有限本次增资未履行资产评估及相关备案程序。

④2013年5月,股东变更、股权无偿划转、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由3,45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

A、本次股东变动相关的主管机关批准及资产评估结果备案程序

广电有限本次股东变更包括“保定市宝视鑫桥传媒有限公司”更名为“保定广电传媒有限公司”、“邢台电视台”变更为“邢台广播电视台”、“石家庄电视台”变更为“石家庄广播电视台”。其中,“保定市宝视鑫桥传媒有限公司”更名为“保定广电传媒有限公司”为股东名称变更,“邢台电视台”变更为“邢台广播电视台”及“石家庄电视台”变更为“石家庄广播电视台”为“邢台电视台”、“石家庄电视台”分别与其他主体合并成立“邢台广播电视台”、“石家庄广播电视台”,不涉及广电有限股权变动相关的特别审批或备案程序。

B、本次股权无偿划转相关的主管机关批准及资产评估结果备案程序

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股权无偿划转无需履行资产评估及相关备案程序。各股东就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取得的主管机关批复文件如下:

a、承德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2010年7月5日,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发《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承德市文化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宜的批复》(冀机编[2010]16号),同意将承德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承德广播电影电视局合并,设立承德市文化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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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同意将承德电视台、承德人民广播电台合并,组建承德广播电视台。

承德广播电视台于2013年4月25日向承德市财政局出具《承德广播电视台关于对河北无线传媒有限公司出资股权确认的请示》,说明“原承德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行政职能并入承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由于相关部门没有下发关于资产处理的文件,原承德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包括对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在内的资产留到了合并后的承德广播电视台。”承德市财政局在该请示文件上加盖了公章。

承德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将其所持广电有限股权划转至承德广播电视台未取得国有资产主管机关正式批复文件,但已取得承德市财政局就相关请示的盖章确认。

b、邯郸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2010年7月5日,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发《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邯郸市文化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宜的批复》(冀机编[2010]24号),同意将邯郸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邯郸广播电影电视局合并,设立邯郸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同意将邯郸人民广播电台、邯郸电视台合并,组建邯郸广播电视台。

邯郸广播电视台于2013年4月25日向邯郸市财政局出具《邯郸广播电视台对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出资股权确认的请示》,说明“原邯郸广播电视局对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的出资权益由合并后的邯郸广播电视台行使。”邯郸市财政局在该请示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并说明“情况属实”。

邯郸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将其所持广电有限股权划转至邯郸广播电视台未取得国有资产主管机关正式批复文件,但已取得邯郸市财政局就相关请示的盖章确认。

c、沧州广电传媒有限公司、沧州电视台

2011年12月28日,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核发《沧州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关于沧州电视台和沧州广电传媒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批复》(沧国资产[2011]94号),同意将原沧州电视台和沧州广电传媒有限公司持有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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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有限各50万元的股权,无偿划转至沧州广播电视台。

沧州电视台和沧州广电传媒有限公司持有的广电有限股权无偿划转至沧州广播电视台已经取得了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

d、张家口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2013年5月3日,张家口市财政局核发《张家口市财政局关于对张家口广播电视台出资参股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股权说明的函》(张财函字[2013]28号),说明原张家口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已撤并,其出资参股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100万元的股权,由张家口广播电视台持有。

张家口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持有的广电有限股权无偿划转至张家口广播电视台已经取得了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

C、本次增资相关的主管机关批准及资产评估结果备案程序

2012年8月31日,中企华评估出具《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2)第3446号),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2年3月31日,广电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4,237.07万元。

2013年5月10日,河北省财政厅核发《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省广播电视局所属事业单位增资事项的批复》(冀财资[2013]38号),同意“河北人民广播电台利用广告创收收入向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500万元,河北电视台利用广告创收收入增资1,000万元、河北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利用历年结余资金增资500万元”。

本次增资中广电技术中心、河北人民广播电台、河北电视台增加的注册资本与《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所属事业单位增资事项的批复》(冀财资[2013]38号)的批复不完全一致,中企华评估出具的《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2)第3446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2年3月31日,本次增资时该评估报告已过有效期,且本次增资对应的评估结果未经有权机关备案。

⑤2013年8月,股东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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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主管机关批准2013年6月28日,河北省财政厅出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所属企业股权出资的批复》(冀财资[2013]57号),同意河北人民广播电台、河北电视台、广电技术中心将所持有的广电有限股权(评估价值分别为731万元、1,711万元和2,224.3万元,持股比例分别为11.75%、27.5%和35.75%)作为出资注入冀广传媒。B、资产评估结果备案2013年6月3日,河北康龙德维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拟企业重组项目的评估报告书》(冀康维评报字(2013)第033号),以2013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市场价值法进行评估,广电有限净资产的评估值为6,221.87万元。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出具的批复文件,发行人本次股东变更的评估结果虽然未经股东变更批准机关河北省财政厅备案,但河北省财政厅出具的《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所属企业股权出资的批复》(冀财资[2013]57号)中已经对本次评估的评估结果进行了确认。

⑥2015年12月,股东变更

A、主管机关批准

2015年11月10日,唐山市财政局出具《证明》,说明原唐山人民广播电台、唐山电视台、唐山市广播电视局技术中心等单位已于2010年合并,组建唐山广播电视台,原属唐山人民广播电台、唐山电视台、唐山市广播电视局技术中心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全部归于唐山广播电视台。

唐山广播电视台未提供广电有限股东由“唐山市广播电视局技术中心”变更为“唐山广播电视台”的主管机关批准文件,但该等情况已经唐山市广播电视局技术中心及唐山广播电视台国有资产主管机关确认。

⑦2018年7月,股权转让

A、主管机关批准

本次转让股权的股东就本次股权转让取得的各自主管机关批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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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石家庄广播电视台2018年6月28日,石家庄市财政局核发《关于石家庄广播电视台转让所持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批复》(石财资复20186-71),原则同意石家庄广播电视台转让所持广电有限2%的股权。

b、承德广播电视台2018年6月27日,承德市财政局核发《承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承德广播电视台转让所持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承财资[2018]94号),同意承德广播电视台将其持有的广电有限2%的股权以427.058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电基金。

c、张家口广播电视台2018年6月28日,张家口市财政局核发《张家口市财政局关于张家口广播电视台转让所持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张财函字[2018]101号),同意张家口广播电视台将其所持有的广电有限2%股权以427.0582万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广电基金。

d、唐山广播电视台2018年5月24日,唐山市财政局核发《唐山市财政局关于对唐山广播电视台<关于转让所持河北广播无线传媒有限公司2%股权的请示>的批复》(唐财资[2018]17号),同意唐山广播电视台将其持有的广电有限2%的股权以427.0582万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广电基金。

e、沧州广播电视台2018年5月31日,沧州市财政局核发《沧州市财政局关于对“沧州广播电视台所持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2%股权的请示”的批复》(沧市财资[2018]9号),同意沧州广播电视台将其持有的广电有限2%的股权以427.0582万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广电基金。

f、邢台广播电视台2018年6月25日,邢台市财政局核发《邢台市财政局关于对“邢台广播电视台关于转让所持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2%股权的申请”的批复》(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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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教[2018]36号),同意邢台广播电视台将其持有的广电有限2%的股权以

427.0582万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广电基金。

g、邯郸广播电视台2018年6月26日,邯郸市财政局核发《邯郸市财政局关于同意邯郸广播电视台转让所持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2%股权的批复》(邯财资环[2018]48号),同意邯郸广播电视台将其所持有的广电有限2%的股权按427.058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电基金。

h、保定广电传媒有限公司2018年6月28日,保定市财政局核发《保定市财政局关于保定广播电视台下属企业保定广电传媒有限公司转让股权有关问题的批复》(保财[2018]216号),同意保定广电传媒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广电有限2%的股权协议转让给广电基金,转让价格为427.0582万元。

i、衡水电视广告公司2018年6月27日,衡水市财政局核发《衡水市财政局关于对衡水电视广告公司转让所持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1%股权的批复》(衡财资[2018]32号),同意衡水电视广告公司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广电有限1%的股权按评估值

213.5291万元转让给广电基金。

B、资产评估结果备案2018年3月31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河北广电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拟收购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9家市台股东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525号),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广电有限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的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21,352.91万元。2018年6月28日,河北省文资办核发《关于同意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相关事宜的批复》(冀文资复[2018]3号),原则同意广电有限部分股权采用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由广电基金进行收购,转让价格以2017年6月30日的评估值为作价依据,具体收购价格为:石家庄广播电视台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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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价格为427.0582万元、唐山广播电视台持有的股权价格为427.0582万元、沧州广播电视台持有的股权价格为427.0582万元、邯郸广播电视台持有的股权价格为427.0582万元、承德广播电视台持有的股权价格为427.0582万元、邢台广播电视台持有的股权价格为427.0582万元、保定广播电视台持有的股权价格为427.0582万元、张家口广播电视台持有的股权价格为427.0582万元、衡水广播电视台持有的股权价格为213.5291万元。

根据传媒集团评估结果备案评审文件及河北省文资办出具的批复文件,发行人未取得本次股权转让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但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履行了评估结果备案评审程序,且河北省文资办核发的《关于同意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相关事宜的批复》(冀文资复[2018]3号)中已经对本次评估的评估结果进行了确认。

⑧2018年12月,无偿划转

A、主管机关批准

2018年2月24日,河北广播电视台召开党委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广电有限从冀广传媒剥离,作为传媒集团下属一级公司

B、资产评估结果备案

本次无偿划转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履行评估及资产评估结果备案程序的事项。

⑨2020年1月,股权转让

A、主管机关批准

2019年6月17日,河北省文资办核发《关于同意河北广电传媒集团、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转让部分河北广电无线传媒公司股份的批复》(冀文资复[2019]4号),原则同意传媒集团、广电网络转让广电有限不超过25%的股权及股权转让方案,首次股权转让作价原则上不得低于广电有限资产评估结果。

2019年12月31日,河北省文资办核发《河北出版传媒集团、河北广电信

本次股权无偿划转时,冀广传媒为传媒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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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网络集团关于河北广电网络产业中心产权转让相关事宜的批复》(冀文资复[2019]11号):“原则同意??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

以其持有的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5%的股权和0.72亿元现金对价支付河北出版传媒集团

广电网络产业中心评估值的50%”。

B、资产评估结果备案2019年2月28日,中企华评估出具《河北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股东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9)第3179号),以2019年1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评估后广电有限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65,783.22万元。该评估结果已经河北省文资办备案(备案编号:

2019-001)。

⑩2020年5月,第四次增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5,531.76万元)A、主管机关批准2020年4月9日,中国共产党河北广播电视台(集团)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12次会议,同意广电有限以2020年3月31日为增资基准日进行增资。

B、资产评估结果备案2020年4月18日,中企华评估出具《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拟增资所涉及的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0)第3326号),按照收益法进行评估,广电有限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85,310.60万元。根据广电有限于2020年5月6日填报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该评估结果已经河北广播电视台备案。

?2020年8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A、主管机关批准2020年6月5日,中国共产党河北广播电视台(集团)委员会召开会议并

即广电网络。

即河北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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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决议,同意广电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B、资产评估结果备案2020年8月6日,中企华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0)第4000号),广电有限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5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11,107.38万元。根据广电有限2020年8月7日填报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该评估结果已经河北广播电视台备案。

2、发行人或相关股东是否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相关股东未因发行人历史沿革过程中的瑕疵事项受到行政处罚。2021年5月10日,河北省文资办出具《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冀文资复[2021]1号):“无线传媒的股权结构清晰,历史沿革过程中国有股权变更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并按规定履行了报批手续。”根据2017年1月13日中共河北省委及河北省人民政府核发的《关于<河北广电传媒集团组建方案>的批复》(冀字[2017]2号),《河北广电传媒集团组建方案》已经河北省委及省政府同意。根据《河北广电传媒集团组建方案》,“省文资办授权集团经营国有资产”,传媒集团“对所辖公司行使出资人职责”。2021年9月1日,河北省委宣传部向传媒集团出具《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意见》,同意传媒集团就无线传媒历史沿革有关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相关合规性说明材料。”传媒集团已经出具《河北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说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清晰,其设立及历次变更所形成的结果合法、真实、有效,历史沿革过程中国有股权变更的情况总体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历次股权变动不存在重大法律瑕疵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相关股东未因此受到行政处罚,不存在损害国有资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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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针对前述瑕疵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相关股东未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相关瑕疵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公司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或挂牌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未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

五、公司的组织结构及股权结构

(一)公司的组织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组织结构如下: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5个专门委员会。公司共设置了17个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简要介绍如下。

内审部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股东大会

董事会总经理

监事会

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

技术产品部

会员运营部平台运维部编委会办公室

内容运营部

体验审核部联通业务部

电信业务部

移动业务部

卫星电视部政企业务部

董事会办公室

党务办公室

投融资部战略规划部

部门名称

部门名称职责简介
综合管理部组织公司行政支持、安全办公、工会、法务支持等工作,进行公司形象推广和企业文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司行政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财务管理部组织公司会计核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控制公司成本费用,分析公司财务状况,配合公司资本运作相关工作
人力资源部配合管理层做好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组织员工招聘、绩效考核、薪酬福利、培训开发和员工关系,保证公司人力资源体系正常运行
编委会办公室遵守国家宣传政策和要求,做好内容安全和舆论导向的把控;贯彻编委会制定的内容引入策略,做好内容引入和内容合作,做好版权管理和内容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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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职责简介
作方考核结算工作
党务办公室负责党支部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及共青团工作,贯彻落实党支部决策部署,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公司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技术产品部负责公司现有业务的开发、升级以及合作方系统对接;负责产品及技术系统的优化,新产品与技术系统的立项、规划与设计开发,确保研发项目实施进度;负责新兴业务的技术产品创新、孵化与储备,为公司战略发展与多元化布局提供依据
内容运营部遵守国家宣传规定及要求,做好IPTV媒资系统和基础内容、增值内容的运营,做好内容上线审核、安全管理等工作,不断提升电视用户良好收视体验
平台运维部保证信号正常稳定传输、机房设备和系统的稳定运行、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行,组织保障播出安全和各类技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公司业务正常运营
会员运营部负责推进公司会员运营体系的建立和运营,大数据整合分析、搭建会员体系、移动端业务的工作开展,构建大小屏融合的智能运营体系
联通业务部负责IPTV业务与联通侧运营商关系的维护,确保行业政策、合同协议的有效执行,做好业务分析、账务核对,做到及时结款
电信业务部负责IPTV业务与电信侧运营商关系的维护,确保行业政策、合同协议的有效执行,做好业务分析、账务核对,做到及时结款
移动业务部负责IPTV业务与移动侧运营商关系的维护,确保行业政策、合同协议的有效执行,做好业务分析、账务核对,做到及时结款
政企业务部负责拓展政企行业业务领域,增加政企合作伙伴,组织协调资源为客户量身定制行业应用解决方案,拓展平台应用领域及异业合作,增加创收点
投融资部负责公司投资、融资等工作项目的开展
战略规划部协助管理层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实施规划管理工作
体验审核部主要负责内容安全的审核及问题梳理并建立问题库,协同预警演练,协调督导问题的解决,提升用户体验等工作
卫星电视部做好河北省行政范围内境外卫星电视节目频道的收视服务和技术服务及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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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六、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2家,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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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股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参股公司共计2家,具体情况如下:

1、河北中广传播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河北中广传播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4月29日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实收资本2,500.00万元
发行人出资金额1,000.00万元
发行人入股时间2010年3月3日
法定代表人李霖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范西路52号303室
经营范围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国标地面数字电视、卫星数字电视、IPTV广电新媒体、流媒体手机电视的网络接入设施投资;广告制作与发布;广播电视器材、电子产品的销售;广播电视与通信系统研发、系统集成、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气设备安装;装饰工程施工;软件、日用百货、未经加工的初级农产品、预包装食品的销售;软件技术的研发;网络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广播电视相关技术服务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中广传播集团有限公司60.00%
无线传媒4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2021.12.31总资产净资产2021年度净利润
196.78-53.7625.35
2022.6.30总资产净资产2022年1-6月净利润
267.5153.29107.05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国艺文津新媒体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艺文津新媒体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7月19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0万元
发行人出资金额300.00万元
发行人入股时间2019年9月30日
法定代表人姚霆
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城东街17号院6号楼9层902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开发、咨询、转让;销售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策划、设计;软件开发;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商标代理;版权代理;文艺创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出版物零售;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出版物零售、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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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音视频类内容版权运营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40.00%
武汉天澄易辉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30.00%
无线传媒3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2021.12.31总资产净资产2021年度净利润
520.76272.78-274.09
2022.6.30总资产净资产2022年1-6月净利润
370.81136.53-136.25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报告期内转让、注销子公司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转让、注销子公司的情况。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传媒集团直接持有公司50.16%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传媒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河北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7月18日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26,2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武鸿儒
住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00号
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广告制作、发布、设计;影视制作;对文化业、文化园区投资;会展服务;汽车租赁;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广告业务等,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河北广播电视台100.00%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2021.12.31总资产净资产2021年度净利润
287,637.02201,707.3314,011.35
2022.6.30总资产净资产2022年1-6月净利润
296,603.09204,287.0910,054.37

注: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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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际控制人

传媒集团直接持有公司50.16%股份,通过广电基金控制公司18.02%股权。河北广播电视台持有传媒集团100%股份,间接持股控制公司68.18%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河北广播电视台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河北广播电视台
开办资金140,896.28万元
法定代表人武鸿儒
单位类型事业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30000401704594G
住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00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发挥广播电视主流媒体的作用;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内参报道、舆情信息;承担广播频率、电视频道的节目制作、对外合作任务、以及安全播出、传输发射、网络覆盖建设及技术支撑等任务;打造自主可控、影响力强的新媒体传播平台,推动媒体融合发展;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推进广播电视产业发展;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举办单位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2021.12.31总资产净资产2021年度净利润
368,510.88246,249.6823,321.52
2022.6.30总资产净资产2022年1-6月净利润
370,527.27249,467.377,757.74

注: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1、河北广电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河北广电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8日
出资金额23,5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河北广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100号
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基金管理,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出资人结构出资人名称合伙人类别出资比例
河北广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13%
河北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97.87%

2、内蒙古中财金控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赣州中财虔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内蒙古中财文津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内蒙古中财金控持有无线传媒6.31%股份,赣州中财虔信持有无线传媒

3.28%股份,内蒙古中财文津持有无线传媒2.15%股份。上述三名股东均由中财

1-1-73

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三名股东合计持有无线传媒11.74%股份。

(1)内蒙古中财金控

企业名称内蒙古中财金控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9年8月14日
出资金额19,4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财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企业总部大楼西2楼205室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私募基金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出资人结构出资人名称合伙人类别出资比例
中财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0.52%
北京华泰兴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92.78%
温洪海有限合伙人3.61%
王宏有限合伙人1.55%
刘诗焱有限合伙人1.55%

(2)赣州中财虔信

企业名称赣州中财虔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9年5月22日
出资金额10,0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财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18号阳明国际中心2号楼602-159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证券、期货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出资人结构出资人名称合伙人类别出资比例
中财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
经济科学出版社有限合伙人35.00%
孙磊有限合伙人28.00%
李颖妍有限合伙人10.00%
黄俊霖有限合伙人10.00%
合肥水之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
于威有限合伙人5.00%

(3)内蒙古中财文津

企业名称内蒙古中财文津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9年8月16日
出资金额6,6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财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1-1-74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企业总部大楼西2楼201室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私募基金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出资人结构出资人名称合伙人类别出资比例
中财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52%
樊铮有限合伙人37.88%
安徽中财金控新媒体产业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7.27%
黄马琴有限合伙人15.15%
杨洁有限合伙人7.58%
夏磊有限合伙人4.55%
刘震有限合伙人3.03%
刘诗焱有限合伙人3.03%

3、河北旅投股权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健康养老集团有限公司旅投投资持有无线传媒5.11%股份,康养集团持有无线传媒0.90%股份。上述两名股东为河北旅游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计持有无线传媒6.01%股份。

(1)旅投投资

企业名称河北旅投股权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2月24日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17,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静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12层
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河北旅游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0.00%
河北旅投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30.00%

(2)康养集团

企业名称河北健康养老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22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3,8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继跃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12楼
经营范围养老服务;健康管理与咨询;医疗服务;医院管理;家政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旅游开发;企业咨询管理;餐饮服务;住宿;体育场馆的管理服务;医疗器械、药品、日用品、纺织品、保健品的批发与零售;初级农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食品、化妆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房屋租赁;通讯器材、电子产品、通信设备、

1-1-75

健身器材的销售;代理体检业务;企业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调查;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旅游开发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河北旅游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0.00%
河北旅投国际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5.00%
河北旅投世纪物业发展有限公司15.00%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传媒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河北广播电视台控制的除公司之外其他企业股权图如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传媒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河北广播电视台控制的除公司之外其他企业的情况如下:

河北广播电视台传媒集团

100.00%

100.00%

河北广电经视文化传媒有限

责任公司河北广电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河北广电交广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广电报业有限公司河北广电天润文化传媒有限

责任公司河北广电无线传输服务有限

责任公司河北梦工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河北广电盛腾文化传媒有限

责任公司河北广电都市文化传媒有限

责任公司河北奥世星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河北三佳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广电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广电乐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河北广电声旺文化传媒有限

公司河北广电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河北广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北冀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河北广电传媒技术有限公司河北文广传媒有限公司

河北文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文投文化产业基金中心

(有限合伙)

河北冀广天空电视股份有限

公司

河北卫视传媒有限公司

LP

97.87%

100.00%

80.00%

51.00%

GP、6.00%

GP

2.13%

LP、40.00%

河北冀广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51.00%

100.00%

60.00%

20.00%

31.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序号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元)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1河北冀广传媒集团有限公司2011-1-135,556.48展览展示服务、广播影视宣传服务、广播运营项目、影视制作等传媒集团一级全资子公司

1-1-76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元)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1-1河北冀广天空电视股份有限公司2014-5-55,000.00地面数字电视建设及维护传媒集团二级控股子公司
1-2河北冀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2-3-5300.00物业服务传媒集团二级全资子公司
1-3河北广电传媒技术有限公司2011-4-131,000.00广播电视工程设计,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机电设备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传媒集团二级控股子公司
1-4河北文广传媒有限公司2011-11-151,000.00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广告业务,发布国内户外广告业务;汽车租赁;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等传媒集团二级全资子公司
2河北广电经视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2018-5-30500.00广告代理、电视节目制作、会议展览展示等传媒集团一级全资子公司
3河北广电交广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2017-5-271,000.00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广告业务,企业营销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票务代理,日用品、汽车用品,化学制剂,保健用品,保健食品、电子产品的销售等传媒集团一级全资子公司
4河北广电报业有限公司2013-8-19200.00报纸的编辑、出版、发行、广告代理、展览展示服务等传媒集团一级全资子公司
5河北广电天润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2009-4-14300.00广告代理、电视节目制作、会议展览展示等传媒集团一级全资子公司
5-1河北卫视传媒有限公司2016-12-1510,000.00电视节目制作、发行,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广告业务,发布国内户外广告业务传媒集团三级控股子公司
6河北广电无线传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3-11-26300.00无线传输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传媒集团一级全资子公司
7河北梦工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6-11-161,000.00广告代理、节目制作、商品销售、院线放映管理等传媒集团一级全资子公司
8河北广电盛腾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2018-5-28500.00广告代理、电视节目制作、会议展览展示等传媒集团一级全资子公司
9河北广电都市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2017-8-28500.00广告代理、电视节目制作、会议展览展示传媒集团一级全资子公司

1-1-77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元)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10河北奥世星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6-11-17500.00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转播技术服务、广播电视设备设计、安装传媒集团一级全资子公司
11河北广电广告有限责任公司1992-9-52,500.00广告代理发布、电视节目制作、平面设计制作、展览展示服务传媒集团一级全资子公司
12河北广电乐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7-10-30300.00广告代理、会议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商品销售等传媒集团一级全资子公司
13河北广电声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3-3-14300.00广告代理、商品销售传媒集团一级全资子公司
14河北广电影视文化有限公司2017-10-205,000.00演艺业务、电视剧、电影、MV业务传媒集团一级全资子公司
15河北三佳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2011-5-231,000.00电视购物商品销售、蔬菜销售、视频制作等传媒集团一级全资子公司
15-1河北文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12-3-271,000.00蔬菜销售传媒集团二级控股子公司
16河北广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10-232,000.00基金管理传媒集团一级控股子公司
16-1河北广电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2017-12-823,500.00股权投资传媒集团二级控股企业
16-2河北文投文化产业基金中心(有限合伙)2018-5-710,000.00股权投资传媒集团二级控股企业

除上述企业外,河北广播电视台拥有7家下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广电传输中心、河北省广播电视三〇七发射台、河北省广播电视八三四发射台、河北省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河北省广播电视微波总站和河北省广播电视七一七发射台、河北省广播电视六六二发射台。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质押或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八、公司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36,00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4,001.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假设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00万股且不涉及老股转让,公司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1-1-78

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传媒集团(SS)180,593,28050.16%180,593,28045.15%
2广电基金64,863,00018.02%64,863,00016.22%
3内蒙古中财金控22,709,8806.31%22,709,8805.68%
4旅投投资(SS)18,379,4405.11%18,379,4404.59%
5河北出版(SS)16,269,8404.52%16,269,8404.07%
6新冀文化13,350,9603.71%13,350,9603.34%
7赣州中财虔信11,814,8403.28%11,814,8402.95%
8内蒙古中财文津7,732,0802.15%7,732,0801.93%
9琦林投资6,507,7201.81%6,507,7201.63%
10兴瑞投资6,162,1201.71%6,162,1201.54%
11文化产业投资4,880,8801.36%4,880,8801.22%
12欣闻投资(SS)3,481,9200.97%3,481,9200.87%
13康养集团(SS)3,254,0400.90%3,254,0400.81%
14社会公众股东--40,010,00010.00%
合计360,000,000100.00%400,010,000100.00%

注:SS 为 State-owned Shareholder 的缩写,表示国有股东。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传媒集团(SS)180,593,28050.16%
2广电基金64,863,00018.02%
3内蒙古中财金控22,709,8806.31%
4旅投投资(SS)18,379,4405.11%
5河北出版(SS)16,269,8404.52%
6新冀文化13,350,9603.71%
7赣州中财虔信11,814,8403.28%
8内蒙古中财文津7,732,0802.15%
9琦林投资6,507,7201.81%
10兴瑞投资6,162,1201.71%
合计348,383,16096.78%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自然人股东。

(四)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的情况

1、国有股份

根据河北省文资办于2021年5月10日下发的《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

1-1-79

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及2018年7月1日实施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传媒集团、旅投投资、河北出版、欣闻投资和康养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为国有法人股。

2、外资股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外资股份。

(五)首次申报前一年公司新增股东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最近一年未引入新股东。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以及相关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公司的股东传媒集团、广电基金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传媒集团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控制广电基金。传媒集团、广电基金持有公司股权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占比
1传媒集团18,059.3350.16%
2广电基金6,486.3018.02%
合计24,545.6368.18%

公司的股东内蒙古中财金控、赣州中财虔信、内蒙古中财文津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该三名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中财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中财金控、赣州中财虔信、内蒙古中财文津持有公司股权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占比
1内蒙古中财金控2,270.996.31%
2赣州中财虔信1,181.483.28%
3内蒙古中财文津773.212.15%
合计4,225.6811.74%

公司的股东旅投投资、康养集团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河北旅游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方式持有旅投投资100%股权、康养集团100%股权。旅投投资、康养集团持有公司股权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占比
1旅投投资1,837.945.11%
2康养集团325.400.90%
合计2,163.346.01%

除上述关系外,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1-1-80

(七)私募投资基金股东纳入监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机构股东中广电基金、内蒙古中财金控、内蒙古中财文津、赣州中财虔信、新冀文化、琦林投资、兴瑞投资和文化产业投资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上述私募投资基金股东均已办理私募基金备案,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私募基金备案编号基金管理人名称基金管理人备案编号
1广电基金SCY921广电投资P1067595
2内蒙古中财金控SJB749中财金控投资有限公司P1010703
3新冀文化SEF184河北报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P1068626
4赣州中财虔信SGR469中财金控投资有限公司P1010703
5内蒙古中财文津SJB803中财金控投资有限公司P1010703
6琦林投资SGV325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视融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1069758
7兴瑞投资SGQ779河北沿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P1006348
8文化产业投资SH7391四川润恒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P1002215

法人股东传媒集团、旅投投资、康养集团、河北出版、欣闻投资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资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情形。除旅投投资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其他私募基金外,上述股东均未管理任何私募投资基金,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定义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按照该等法律、法规履行基金备案程序。

(八)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公司的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1名总经理、2名副总经理(其中1名副总经理兼任财务负责人)和1名董事会秘书组成。公司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法定义务和责任。

1-1-81

(一)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公司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董事会职务提名人选聘情况任职期间
1焦磊董事长传媒集团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0.8.28- 2023.8.27
2张立成董事传媒集团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2020.8.28- 2023.8.27
3赵庆董事传媒集团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2020.8.28- 2023.8.27
4孙晓鸽董事广电基金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2020.8.28- 2023.8.27
5董方董事内蒙古中财金控、内蒙古中财文津、赣州中财虔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10.27- 2023.8.27
6杨静董事旅投投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10.27- 2023.8.27
7杨冰独立董事董事会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2020.8.28- 2023.8.27
8郭晓武独立董事董事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6.7- 2023.8.27
9吴日焕独立董事董事会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2020.8.28- 2023.8.27

公司董事的简历如下:

1、焦磊先生,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86年7月至1995年7月历任河北省广播电视厅事业处助理工程师、工程师,1995年7月至1997年8月历任河北交通信息台工程师、台长助理,1997年8月至2001年3月任河北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音乐频道副总监,2001年3月至2013年6月任广电技术中心副主任,2013年6月至2019年7月任冀广传媒董事,2009年4月至2020年8月任广电有限董事长,2020年8月至今任无线传媒董事长。

2、张立成先生,196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编辑。1986年12月至1993年7月任北京铁路局石家庄铁路分局机务段党委干事,1993年7月至2001年4月历任河北经济广播电台主持人、编辑、记者,2001年4月至2003年5月任河北人民广播电台经济频道生活服务部主任,2003年5月至2007年11月历任河北人民广播电台经济生活频率生活服务

1-1-82

部主任、副总监,2007年11月至2013年3月任河北人民广播电台广告信息中心主任,2013年3月至2016年4月任河北人民广播电台文化娱乐频率总监,2016年4月至2017年7月任河北广播电视台文化娱乐频率总监,2017年7月至2019年1月任传媒集团投资管理部负责人,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广电有限董事长助理,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任广电有限总经理,2020年7月至2020年8月任广电有限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无线传媒董事、总经理。

3、赵庆先生,197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副高级职称,主任编辑。1994年7月至2004年10月任河北人民广播电台经济频道编辑,2004年10月至2016年4月历任河北人民广播电台人事部干部管理科副科长、干部管理科科长、主任助理、副主任,2016年4月至2017年6月任河北广播电视台考核办公室主任,2017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河北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副主任兼考核办主任,2017年7月至今任传媒集团监事,2018年12月至2021年9月任传媒集团投资管理部主任,2021年10月至今任广电投资总经理。2020年7月至2020年8月任广电有限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无线传媒董事。

4、孙晓鸽女士,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编辑。1988年7月至2005年1月历任河北电视台文艺部编导、国际部制片人、经济生活频道制片人,2005年1月至2016年7月历任河北电视台农民频道副总监、公共频道总监,2016年7月至2017年10月任河北广播电视台覆盖工作部主任,2017年10月至2021年10月任广电投资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任广电投资董事长。2020年7月至2020年8月任广电有限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无线传媒董事。

5、董方先生,196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8年8月至1994年10月任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结算部科员,1994年10月至2004年3月任北京银证理财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3月至2008年5月任北京新禹动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5月至2011年1月任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17年10月任光大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年10月至今任珠海中财核心资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副总裁。2021年10月至今任无线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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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董事。

6、杨静女士,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具有国际会计师、高级职业经理、项目管理师资格。1995年6月至2007年4月历任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职员、投资发展部职员、实业经营部职员,2007年4月至2012年12月任河北建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2012年12月至今任河北旅游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2017年2月至今任河北旅投股权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0月至今任无线传媒董事。

7、杨冰先生,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具有非执业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7月至2005年8月历任上海联明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15年12月历任上海百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咨询顾问、业务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上海娱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上海娱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无线传媒独立董事。

8、郭晓武先生,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02年7月至2006年10月任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2006年10月至2008年12月任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教育产业基金投资总监,2008年12月至2011年6月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分公司投资总监,2011年6月至2013年12月任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投资部董事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17年9月任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2017年9月至2020年2月任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融资部总经理,2020年2月至今任北京云海融科技有限公司顾问。2021年6月至今任无线传媒独立董事。

9、吴日焕先生,196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1993年4月至2002年9月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讲师,2002年10月至今历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教授,2010年4月至今任中国政法大学韩国法研究中心主任,2014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所长。2020年8月至今任无线传媒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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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人。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公司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监事会职务提名人选聘情况任职期间
1孙宝忠监事会主席传媒集团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0.8.28-2023.8.27
2姜志军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大会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2020.8.28-2023.8.27
3窦为恒监事河北出版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2020.8.28-2023.8.27

公司监事的简历如下:

1、孙宝忠先生,196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编辑。1987年7月至1992年12月任河北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部编辑、记者,1992年12月至1997年7月任河北人民广播电台文艺部栏目领办人,1997年7月至1999年9月任河北有线电视台社会部部门负责人,1999年9月至2000年6月任河北有线电视台总编室副主任,2000年6月至2005年12月任河北电视台都市频道副总监,2005年12月至2014年6月任河北广播电视报社社长、总编辑,2014年6月至2019年1月任广电有限总经理助理,2019年1月至2020年7月任广电有限专职副书记,2020年7月至2020年8月任广电有限监事会主席,2020年8月至今任无线传媒监事会主席。

2、姜志军先生,198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10月至2009年4月任河北广播电视科研所中波管理中心综合科职员,2009年4月至2015年6月任河北中广市场部总监,2009年4月至2015年6月任广电有限综合部副总监,2018年3月至2020年8月任广电有限综合部总监兼工会主席,2020年7月至2020年8月任广电有限监事,2020年8月至今任无线传媒监事、综合部总监兼工会主席。

3、窦为恒先生,197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正高级会计师。1996年7月至1997年11月任河北省隆图实业公司科员,1997年11月至2003年11月历任河北省新闻出版局计划财务审计处副科长、科长,2003年11月至2013年1月历任河北出版财务部科长、资产财务部副主任,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任河北省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2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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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任北洋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7月至2020年8月任广电有限监事,2020年8月至今任无线传媒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1名总经理、2名副总经理(其中1名副总经理兼任财务负责人)和1名董事会秘书组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选聘情况任职期间
1张立成总经理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0.8.28-2023.8.27
2周萍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0.8.28-2023.8.27
3李海南副总经理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0.8.28-2023.8.27
4马志民董事会秘书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0.8.28-2023.8.27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1、张立成先生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一)董事”。

2、周萍女士,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职称,具有非执业中国注册税务师资格。1988年12月至1995年9月任石家庄市第二轻工业局下属公司会计,1995年9月至2009年12月任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2009年12月至2020年8月任广电有限财务负责人,2018年12月至2020年8月任广电有限副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无线传媒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3、李海南先生,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主任编辑。1995年9月至1999年11月任河北科技报社版面负责人,1999年11月至2013年5月任河北电视台广告部经理,2013年5月至2017年12月任张家口记者站站长、河北卫视副总监,2017年12月至2020年8月任广电有限副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无线传媒副总经理。

4、马志民先生,197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职称,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6年1月至2003年11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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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远征汽车钢板弹簧有限公司生产科主管,2003年11月至2011年5月历任河北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河北分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项目经理,2011年5月至2013年10月任广电有限财务部主管,2013年10月至2017年7月历任冀广传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2017年7月至2020年8月任广电有限财务副总监,2020年8月至今任无线传媒董事会秘书。

(四)其他核心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设定其他核心人员。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发行人职务兼职单位名称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主要关联关系
焦磊董事长河北中广副董事长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传媒集团董事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国艺文津副董事长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张立成董事、总经理河北卫视传媒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传媒集团控制的企业
国艺文津董事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赵庆董事传媒集团监事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广电投资总经理发行人控股股东传媒集团控制的企业
孙晓鸽董事广电投资董事长发行人控股股东传媒集团控制的企业
广电基金管理人广电投资委派代表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股东
河北文投文化产业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管理人广电基金委派代表发行人控股股东传媒集团控制的企业
董方董事中数星光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监事无关联关系
北京中数互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监事无关联关系
上海银证理财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珠海中财核心资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副总裁发行人董事担任高管的企业
杨静董事河北旅游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无关联关系
旅投投资董事长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权的企业
河北冀旅盛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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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发行人职务兼职单位名称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主要关联关系
河北旅投国际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无关联关系
吴日焕独立董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无关联关系
韩中法学会副会长无关联关系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无关联关系
大韩商事仲裁院仲裁员无关联关系
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无关联关系
杨冰独立董事上海娱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上海娱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张家港保税区永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无关联关系
上海德千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无关联关系
上海羚驾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无关联关系
上海力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无关联关系
窦为恒监事河北聚精采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无关联关系
北洋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发行人监事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河北出版资产财务部主任报告期内曾持有发行人5%股份的股东
周萍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河北中广监事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十、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签定的协议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在公司任职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对保密进行了相关的约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合同及协议均有效执行。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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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内的变动情况

(一)董事的变动情况

2020年初,广电有限的董事会成员如下:

姓名董事会职务
焦磊董事长
焦生辰董事
周正董事

2020年7月16日,广电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决定免去焦生辰、周正的董事职务,补选张立成、赵庆、孙晓鸽、姚霆、刘月田为董事。至此,广电有限的董事会成员如下:

姓名董事会职务
焦磊董事长
张立成董事
赵庆董事
孙晓鸽董事
姚霆董事
刘月田董事

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的报告》等议案,同意广电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无线传媒。审议通过选举焦磊、张立成、赵庆、孙晓鸽、姚霆、刘月田、杨冰、张润潮、吴日焕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其中杨冰、张润潮、吴日焕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焦磊为董事长。至此,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如下:

姓名董事会职务
焦磊董事长
张立成董事
孙晓鸽董事
赵庆董事
姚霆董事
刘月田董事
杨冰独立董事
张润潮独立董事
吴日焕独立董事

2021年5月13日,发行人独立董事张润潮向发行人提交《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2021年6月7日,无线传媒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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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同意补选郭晓武先生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至此,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如下:

姓名董事会职务
焦磊董事长
张立成董事
孙晓鸽董事
赵庆董事
姚霆董事
刘月田董事
杨冰独立董事
郭晓武独立董事
吴日焕独立董事

发行人董事姚霆、刘月田均于2021年10月9日向发行人提交《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辞去董事职务。2021年10月27日,无线传媒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等议案,同意补选董方先生、杨静女士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至此,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如下:

姓名董事会职务
焦磊董事长
张立成董事
孙晓鸽董事
赵庆董事
董方董事
杨静董事
杨冰独立董事
郭晓武独立董事
吴日焕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近两年内的变动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的变动情况

2020年初,广电有限未设监事会,执行监事如下:

姓名监事职务
杜春阳监事

2020年7月16日,广电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决定免去杜春阳的监事职务,设立监事会,补选孙宝忠、窦为恒为监事。同日,广电有限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姜志军为职工代表监事。至此,广电有限的监事会成员如下:

姓名监事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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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监事会职务
孙宝忠监事
窦为恒监事
姜志军职工代表监事

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的报告》等议案,同意广电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无线传媒。审议通过选举孙宝忠、窦为恒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同日召开的职工大会选举姜志军为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孙宝忠为监事会主席。至此,公司的监事会成员如下:

姓名监事会职务
孙宝忠监事会主席
窦为恒监事
姜志军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监事近两年内的变动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2020年初,广电有限的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姓名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张立成总经理
周正副总经理
周萍副总经理
李海南副总经理

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的报告》等议案,同意广电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无线传媒。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张立成为总经理,聘任周正、李海南、周萍为副总经理,聘任周萍为财务负责人,聘任马志民为董事会秘书。至此,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姓名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张立成总经理
周正副总经理
周萍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李海南副总经理
马志民董事会秘书

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免去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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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经理职务。至此,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姓名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张立成总经理
周萍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李海南副总经理
马志民董事会秘书

综上所述,上述董事会成员的增加原因主要是公司对外融资引入新投资者所提名的董事、公司实施独立董事制度而增选的独立董事,以及因工作职务调整、个人原因等出现的相关变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主要是基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的调整,以及因工作职务调整、个人原因等出现的相关变动。因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中披露的对发行人的直接或间接持股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发行人职务对外投资主体投资金额持股比例
杨冰独立董事上海娱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95.0095.00%
上海娱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杨冰直接持有90.00%股权,通过上海娱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控制5.00%股权
张家港保税区永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8020.00%
上海羚驾科技有限公司629.0012.58%
上海德千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010.00%
郭晓武独立董事北京联合普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000.00100.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除独立董事外,公司对董事不单独发放津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工资和奖金组成。工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承担的责任和实际履行情况确定,奖金以个人及公司业绩为基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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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均按照《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公司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标准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薪酬总额占各期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及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薪酬总额(万元)169.42669.88671.85608.90
利润总额(万元)15,710.6435,569.1432,007.9733,811.19
占比1.08%1.88%2.10%1.80%

注:未包含不在公司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薪酬总额包含现任及报告期内曾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的薪酬。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从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从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发行人职务2021年 从公司领取薪酬是否从关联方领取薪酬
焦磊董事长106.00
张立成董事、总经理95.20
赵庆董事-
孙晓鸽董事-
董方董事-
杨静董事-
杨冰独立董事8.00
郭晓武独立董事4.53
吴日焕独立董事8.00
孙宝忠监事95.20
姜志军监事66.04
窦为恒监事-
周萍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79.50
李海南副总经理79.50
马志民董事会秘书52.31

注1:焦磊在河北广播电视台下属事业单位广电传输中心保留事业编制,张立成、孙宝忠在河北广播电视台保留事业编制,焦磊的社保、公积金由广电传输中心代缴,张立成、孙宝忠的社保、公积金由河北广播电视台代缴,该等员工的社保、公积金费用实际由发行人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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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

注2:杨冰、吴日焕于2020年8月开始任职公司董事;注3:郭晓武于2021年6月开始担任公司董事,张润潮于2021年6月不再担任独立董事;

注4:董方、杨静于2021年10月开始担任公司董事,姚霆、刘月田于2021年10月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于公司及其关联方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的情况。

十五、公司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正在执行的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其他制度安排。

十六、公司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构成

1、员工人数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册员工总数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2年 6月30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员工人数(名)245235215200

2、员工构成

(1)员工专业构成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员工专业构成情况如下:

专业构成人数占比
管理人员2911.84%
经营人员10844.08%
研发人员6626.94%
销售人员3413.88%
财务人员83.27%
合计245100.00%

(2)员工受教育程度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员工受教育程度情况如下:

受教育程度人数占比
硕士及以上42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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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程度人数占比
本科19077.55%
本科以下135.31%
合计245100.00%

(3)员工年龄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员工年龄情况如下:

年龄区间人数占比
30岁及以下9237.55%
31岁至40岁12048.98%
41岁至50岁2510.20%
51岁以上83.27%
合计245100.00%

(二)员工社会保障及福利情况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障体系,执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1、员工社保缴纳情况

(1)社保缴费比例

截至2022年6月末,通过公司社保账户缴纳的社保缴费比例情况如下:

项目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公司缴纳比例16.00%8.00%0.70%0.70%1.00%
员工缴纳比例8.00%2.00%-0.30%-

注:根据2019年12月25日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的通知,无线传媒目前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缴纳,费率标准合计为9%(基本医保费率8%,生育保险费率1%),参保人员个人缴纳基本医保费的费率标准为2%,参保人员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2)社保缴费人数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社保缴费人数情况如下: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实缴 人数未缴 人数实缴 人数未缴 人数实缴 人数未缴 人数实缴 人数未缴 人数
养老保险2432235021501982
医疗保险2432235021501982
工伤保险2432235021501982
失业保险24322350207819010
生育保险2432235021501982

注1:报告期内,公司保留事业编制的员工社保由其事业编制所在单位代缴,相关费用实际由发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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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因公司部分员工入职时自愿选择原单位社保缴纳方式,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员工社保不由发行人直接缴纳而由发行人以外的其他方代缴,但相关费用最终均由无线传媒承担。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员工人数为245人,尚未为2名员工缴纳社保,主要原因系其2022年6月新入职,尚未办理完成相关手续;截至目前公司已为其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并缴纳社保。

2022年7月19日,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中心出具《证明》: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为高新区社会保险中心参保缴费企业,截止到目前,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不存在拖欠应缴纳的各项费用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国家和地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亦未受到我中心社会保险方面的行政处罚。”

2、员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1)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为:公司缴纳比例12%,员工个人缴纳比例12%。

(2)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数

报告期内,公司的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数情况如下:

单位:人

时间员工人数实缴人数未缴人数
2019.12.312001937
2020.12.312152114
2021.12.312352332
2022.6.302452423

注:报告期内,公司保留事业编制的员工住房公积金由其事业编制所在单位代缴,相关费用实际由发行人承担。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员工人数为245人。其中,已缴纳住房公积金人数为242人,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人数为3人。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2人为2022年6月入职新员工,截至目前公司已为其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并缴纳住房公积金,另一人系2022年4月入职,该员工正在与原单位协商住房公积金补缴事宜,待原单位补缴完成后才能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公司,公司方可为该员工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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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传媒集团、实际控制人河北广播电视台承诺:“如果发行人被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或被追偿本次发行及上市之前未足额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下统称“五险一金”),或因“五险一金”缴纳问题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处罚,本单位将承担应补缴或被追偿的金额、承担滞纳金和罚款等相关费用,保证发行人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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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IPTV集成播控服务。历经河北省广播电视局、河北广播电视台授权,无线传媒在河北省内独家开展IPTV集成播控服务等广电新媒体业务,是河北省三网融合内容集成播控平台唯一运营机构。

IPTV是三网融合政策背景下产生的广电新媒体,由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与电信运营商合作为终端用户提供电视视听服务,其中,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负责建设IPTV集成播控平台,负责节目信号的集成、播出控制,电信运营商负责建设IPTV传输网络,负责将节目信号传送给终端用户。按照广电总局的相关政策,IPTV集成播控平台为总分架构,全国总平台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承建,各省分平台由各省级电视台承建。

无线传媒作为河北省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方,整合源自于中央IPTV集成播控总平台、河北省内省市县广播电视台、国内音视频内容提供商的丰富视听资源,将视听内容进行审核、编码、组包等环节后通过电信运营商专网传输,向电视终端家庭用户提供频道直播、影视点播以及音乐、游戏、在线教育等形式的新媒体视听服务。无线传媒自主构建了内容播控管理系统、增值内容集成管理系统、EPG管理系统、双认证双计费系统等核心业务系统,使得IPTV音视频服务具备直播、点播、时移、回看等多种个性化功能。在目标受众个性化视听需求愈加强烈的背景下,公司探索互联网式的智能化、精细化运营,一方面不断丰富优质内容的储备,另一方面通过个性播单及智能推荐、自然语言交互等多种技术手段,不断优化用户体验并提升客户黏性,逐渐实现用户从看电视到用电视的转变。未来,公司将IPTV平台定位于家庭智能生活大屏入口,通过整合内容、数据及多屏资源和技术力量,打造智慧家庭服务平台,逐步实现“一云多屏”融合发展战略布局。

(二)公司业务和主要产品或服务

公司主营的IPTV业务已经全部覆盖了省内三大电信运营商——河北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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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电信、河北移动,并形成了“中国IPTV-河北”自有品牌,以及河北联通的“联通电视”、河北电信的“天翼高清”、河北移动的“移动电视”三个运营商业务推广品牌。

根据提供节目内容、终端用户付费方式的不同,河北IPTV业务细分为基础业务、增值业务和购物频道传输服务。基础业务主要向终端用户提供直播和基础点播视听节目服务,增值业务主要向终端用户提供个性化的点播视听节目服务,购物频道传输服务主要为购物频道的运营方提供频道落地服务。

随着数字化、智能化时代的到来,电视终端已经从单一的视听服务平台发展为综合性信息服务平台。公司积极引进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终端等技术打造“云、管、端”一体化的融媒体开放平台,并由此面向家庭用户提供智慧教育、大健康、智慧社区、生活电商等新型信息消费应用,公司主营业务将从IPTV视听服务领域向着智慧家庭领域延伸。

公司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了IPTV新媒体平台的技术优势和平台优势,积极履行主流媒体担当,深入开展主题主线和重要节点宣传,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等重大主题宣传中采用策划专题、上线聚合页、首页首屏推荐等方式,发挥了IPTV广电新媒体在舆论宣传和引导方面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除IPTV业务外,公司持有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向星级酒店等收视单位提供境外卫星电视频道服务,通过向中视卫星电视节目有限责任公司收取频道分成和向收视单位收取专用设备的安装费、运维费等取得收入。

(三)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十、经营成果分析/(一)营业收入分析”。

(四)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IPTV集成播控服务,报告期内,公司IPTV集成播控服务经营模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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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务运作模式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开展IPTV业务必须采取合作模式,合作方包括中央IPTV集成播控总平台运营方和河北地区电信运营商,其中:爱上传媒是中央IPTV集成播控总平台运营方,负责全国性内容服务平台节目信号的集成播控,并将集成后的节目信号传送至河北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公司是河北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运营方,主要负责与中央IPTV集成播控总平台运营方对接,并将全国性内容服务平台的节目信号与河北省内节目信号进行集成并审查后,规范对接到电信运营商IPTV信号专用传输网络;河北移动、河北联通和河北电信等河北地区电信运营商作为IPTV传输系统运营方,负责将IPTV节目信号传输至终端用户。

公司作为河北省内IPTV业务中的集成播控和内容运营方,将从合作方取得的直播和点播内容资源进行编辑、转码、内容审查、组包,并统一编排电子节目指南(EPG)。终端用户通过机顶盒等节目信号接收设备在电视等终端界面通过对电子节目单进行操作,选择拟收看的视听节目并发出指令,公司IPTV智能运营平台在收到操作指令后,提供相应的视听节目,其中IPTV基础业务包括直播和点播功能,IPTV增值业务以点播功能为主。公司IPTV业务电子节目单界面如下:

河北移动版EPG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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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联通版EPG首页

河北电信版EPG首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无线传媒已汇聚了近300路高清、标清直播频道,20万余小时分类点播节目,以及在线教育、电视游戏、智慧社区等多元化增值业务,并具备2小时时移、3-7天回看等IPTV独有的功能服务,为用户提供了差异化、个性化、优质体验的高清交互电视服务。

2、业务服务内容

公司IPTV集成播控服务可细分为基础业务、增值业务、购物频道播控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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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及智能超媒业务。基础业务主要提供基础视听节目,包括央视、各省级卫视频道及本地地面频道的直播、点播、回看等。

增值业务主要提供个性化视听类、互动类节目,包括优质电影、综艺、音乐、游戏、动漫等。公司还向购物频道运营方提供频道落地服务,将购物频道集成至IPTV平台,供终端用户观看。2022年起,公司智能超媒业务逐步落地,截至目前已完成“智慧教育云平台”一期建设并启动二期项目。“智慧教育云平台”是在河北IPTV教育版块基础上升级打造的电视教育互动服务平台,深度整合了河北省、市、县、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资源,通过IPTV向适龄青少年家庭提供了在线学习和家校互动的通道。该项目以常态化录/直播教室建设为基础,建设校内教学资源专网,并通过网络专线与云资源平台链接。以此实现学生课堂内的每节课程资源的无感知收录、组网校内及跨校间各教室随时实现跨班教学、学生在家电视大屏及移动端随时收看课程的功能。

3、盈利模式及结算模式

公司IPTV业务功能包括直播、点播、回看、智能推荐以及个性化优质视听节目增值服务等形式。

基础业务主要向终端用户提供基础视听节目服务,主要以中央、各省级卫视频道、河北本地地方频道的直播、点播、回看以及电影、电视剧、综艺、音乐等免费内容的点播为主,终端用户在支付IPTV基本视听服务费之后,无需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即可收看基础业务中的直播、点播内容。针对IPTV基础业务,公司与电信运营商以IPTV用户数为基础按照合同约定的每月每户单价进行结算。

增值业务主要向终端用户提供个性化的优质视听节目,包括电影、综艺、音乐等付费节目内容,终端用户通过购买付费点播内容的方式享受公司提供的增值服务。针对IPTV增值业务,公司与电信运营商对终端用户购买增值服务产生的收入按比例进行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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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频道传输服务主要为购物频道的运营方提供频道上线播映服务,将购物频道集成至IPTV平台,供终端用户选择观看或使用,无线传媒按照上线购物频道的数量向其购物频道的运营方收取费用。智能超媒业务中,无线传媒目前已实现收入的主要为智慧教育业务。通过与省内教育专业服务商合作,公司协助学校构建录/直播教室,并通过网络专线与无线传媒云资源平台链接,实现学生课堂内课程资源的无感知收录、组网校内及跨校间各教室随时实现跨班教学,帮助学生在家通过电视大屏及移动端随时收看课程,服务商根据学生规模向学校收费后,向无线传媒支付服务费用。

4、采购模式

IPTV内容集成运营业务所支出的成本主要为人员工资成本、向资源方采购音视频内容成本、播控平台固定资产的折旧摊销,因此公司的主要采购模式包括以下三方面。

(1)版权内容资源是无线传媒最重要的采购项目,公司内容运营部根据预先制定的采购计划及最终用户的反馈情况,初步筛选合格的IPTV内容供应商,经集中评审后,通过招标或商务洽谈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后,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2)IPTV系统设备、技术及运维服务等其他主营业务相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采购需求由业务和技术部门提出,经审批后,采用招标和商务洽谈等方式选择供应商。

(3)零星日常耗用物资的采购,经管理层审批同意后,随行就市及时采购。

5、销售模式

无线传媒IPTV集成播控服务的销售客户主要为河北地区取得IPTV传输业务许可的电信运营商。基础业务部分,公司将所提供服务销售给电信运营商,通过为电信运营商提供中央电视台、省级卫视等频道内容的集成、运营等服务,电信运营商负责将IPTV内容传输至最终用户,无线传媒与电信运营商按月对该月内基础服务的用户数量对账,并由电信运营商向无线传媒支付IPTV基础业务使用费。增值业务部分,采取主动营销策略,利用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分析用户画像、使用习惯、观看偏好,组织策划增值服务内容后,开发上线多种增值内容服务包,通过最终用户在EPG上的点播,由电信运营商完成增值业务收款,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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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传媒自电信运营商获取增值业务销售收入。

(五)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作为河北省唯一的三网融合内容集成播控平台运营机构,自设立以来,公司业务定位于新媒体业务,自2012年以来,公司历经河北省广播电视局、河北广播电视台独家授权经营河北省内IPTV集成播控服务并一直专注于为终端用户提供高质量IPTV服务。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服务和主要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公司主营业务流程

公司主营业务为IPTV集成播控服务,其主要功能是直播和点播,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通过点选不同的节目菜单选择观看。公司IPTV直播业务流程为:接收直播频道信号,对直播频道信号进行编转码处理,以使输出的直播信号符合IPTV播放标准,在按照播出要求进行信号延时处理后,与点播内容统一进行EPG运营,通过电信运营商的虚拟IPTV专网CDN网络向终端用户提供直播服务。

公司IPTV点播业务流程为:采集相关点播内容,对所采集的点播内容提交集成播控平台进行初审,初审后对内容进行剪辑、转码,再进行技术审核,检测是否存在马赛克、彩条、静帧等视频质量问题,符合内容质量的内容进入统一媒体资源库进行存储管理,未通过技术审核的内容需重新进行内容剪辑、转码。媒体资源库中的节目素材由节目编辑部门进行编辑加工、信息编目等处理后,由节目审核部门进行一审、二审和三审。内容审核通过后,与直播内容统一进行EPG运营,并通过电信运营商的IPTV专网向终端用户提供点播服务。

公司IPTV集成播控业务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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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环保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IPTV集成播控服务,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公司经营符合环保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环保标准和规定执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发生过重大环保违法事件。

(八)公司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从事的IPTV集成播控服务不属于高危险行业,基本不会存在安全事故的风险。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作为新媒体业务运营商,公司主营IPTV集成播控服务。根据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I信息传输、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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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之“63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表(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之“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I63)”。

(一)行业监管体系和行业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

公司主要经营IPTV集成播控服务,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河北省广播电视局、工信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行业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等相关行业协会也在所属行业范围内提供自律性监管。

(1)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是广电新媒体行业的主管部门之一,其主要职能为: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负责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国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开展广播电视国际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国家交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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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等。

(2)河北省广播电视局

河北省广播电视局是河北省内广电新媒体行业的主管部门之一,其主要职能为: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起草全省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技术标准和部门规范性文件,推进全省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全省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对全省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监管全省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指导全省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全省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指导督查全省广播电视安全保卫工作。制订全省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省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省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3)工信部

工信部对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实行必要的经营许可制度,其主要职责为:负责网络强国建设相关工作,推动实施宽带发展;负责互联网行业管理(含移动互联网);指导电信和互联网相关行业自律和相关行业组织发展。负责电信网、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平台的建设和使用管理;负责信息通信领域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电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建共享;组织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加强信息通信业准入管理,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电信网、互联网及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规章、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加强电信网、互联网及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审查;拟订电信网、互联网数据安全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网络安全防护、应急管理和处置;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进工业、通信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统筹推进国家信息化工作、规划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依法监督管理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统计工业、通信业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工业、通信业的应急管理、提出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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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落实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推动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制建设、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负责网络新闻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审批和日常监管、重点新闻网站的规划建设、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做好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网络文化领域业务布局规划;督促电信运营企业、接入服务企业、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等做好域名注册、互联网地址(IP地址)分配、网站登记备案、接入等互联网基础管理工作等。

(5)文旅部

文旅部的职责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草案;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国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等。

(6)行业协会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是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国家一级协会,是我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领域唯一的国家级行业性组织,其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加强法制建设,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健全行规行约,严格行业自律工作,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向政府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产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为会员产生的国际业务纠纷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支持;共同抵制盗版,倡导版权保护;协调本行业各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业务关系,调解纠纷,避免恶性竞争,促进本行业的共同发展;开展行业内的节目交流及技术交流活动;为促进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产业的发展,组织举办有关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研讨会、市场推广活动及市场调研活动、承担政府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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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监管体制

我国对公司所属的新媒体行业领域实行多头监管,即根据公司开展业务涉及的不同内容进行监管。目前,广电新媒体行业所涉及的行业监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序号监管内容负责部门主要监管职责
1市场准入广电总局IPTV、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的集成播控与内容服务等相关业务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
2制作监管广电总局节目制作机构许可管理、节目交易管理等
3内容监管广电总局、文旅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版权管理、内容引进、内容审核、内容加工等
4运营监管广电总局、工信部业务运营、客服质量、电视台管理等
5硬件标准及视听技术监管广电总局、工信部TV终端、接入设备、系统集成标准
6网络接入监管工信部网络带宽标准、点播软件、收费软件等标准
7网络安全监管工信部网络安全与互联网信息安全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名称生效日期文件编号主要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00/9/25国务院令第291号(颁布)框架性法规,包括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
2014/7/29国务院令第653号(修订)
2016/2/6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2《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06/7/1国务院令第468号(颁布)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合理使用其他其他人作品须具备的条件、在法律明文规定的范围内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作品的,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应履行的一定的义务
2013/3/1国务院令第634号(修订)
2015/8/28广电总局令 (第3号) (修订)
3《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07/12/20广电总局、工信部令第56号(颁布)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服务和时政类视听新闻服务的,应当分别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2015/8/28广电总局令第3号(修订)
4《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16/6/1广电总局令(第6号)从事内容提供、集成播控、传输分发等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应当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当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载明的事项从事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
2021/3/23广电总局令第从事内容提供、集成播控、传输分发等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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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生效日期文件编号主要内容
8号(修订)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应当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当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载明的事项从事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
5《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2011/10/28广办发网字(2011)181号从事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的,只能选择连接广电总局批准的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机构设合法性进行审核检查立的合法内容服务平台,在提供接入服务前应对合法性进行审核检查;提供路径和其他必要的技术支持;不能与设立在公共互联网上的网站进行相互链接;不得开放广播电视节目直播类服务的技术接口等。从事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的,不能接入非法集成平台;新闻节目点播服务仅能由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办;应当建立、健全节目内容采集、组织、审核、播出等制度和相应的应急处理机制;应当具有电视播出版权等
6《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17/6/1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对用户开设公众账号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审核其账号信息、服务资质、服务范围等信息,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分类备案
7《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9/1工信部令第42号经营电信业务,应当依法取得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分为《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两类;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经营许可证所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在规定的业务覆盖范围内,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电信业务
8《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2013/12/1文市发[2013]39号网络文化经营单位不得提供含有《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禁止内容的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其内容审核工作,应当由取得《内容审核人员证书》的人员实施
9《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2012/3/15工信部令第20号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提供服务;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或者产品进行评测应当客观公正;不得侵犯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等
10《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2011/4/1文化部令第51号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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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生效日期文件编号主要内容
11《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2005/5/30国家版权局、工信部令[2005]5号互联网内容提供者若实施侵犯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将受到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适用《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12《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0/9/20国务院令第292号(颁布)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对于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需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经许可或者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不得超出经许可或者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
2011/1/1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
13《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2018/11/1公安部令第151号公安机关应当对提供互联网接入、互联网数据中心、内容分发、域名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公共上网服务等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14《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20/1/1国信办通字〔2019〕3号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应当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安全管理等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以及相关信息技术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15《关于印发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的通知》2021/7/12工信部联网安[2021]66号进一步规范了网络产品安全漏洞发现、报告、修补和发布等行为,防范网络安全风险

注:生效日期及主要内容以最新修订版本发布时间为准。

(2)行业相关政策

① 广电行业最新政策

近年来广电行业的核心政策包括媒体融合发展政策与“智慧广电”政策。1)媒体融合发展政策在信息传输方式经历宽带互联及移动互联浪潮的过程中,传统媒体经历了巨大冲击与变革及创新,全媒体与融媒体发展成为必然趋势。2014年8月,中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并连续六年出台相关政策和举措以推进媒体融合深度发展。其中,2020年6月30日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总的来看,媒体融合已经成为传媒领域的核心发展政策。在广电领域,2016年7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广播电视媒体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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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意见》。2020年11月,国家广电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该文件在总体目标中明确提出“加快广电新基建和5G应用,打造广电5G应用平台,建设智慧广电数据中心”,“鼓励通过合资合作、兼并重组、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上市等打造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新型广电企业。”2)智慧广电发展战略近年来,广电行业在转型升级中针对性地提出“智慧广电”战略。这一概念最早是2015年3月由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聂辰席在中国国际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展览会期间提出的,并涵盖“平台智能化”、“生产智能化”和“传播智能化”三方面内容。2017年9月20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发展目标之一是“智慧广电”战略得到全面推进。2018年11月1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了《关于促进智慧广电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以深化广播电视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创新为重点,推动广播电视从数字化网络化向智慧化发展,推动广播电视又一轮重大技术革新与转型升级,从功能业务型向创新服务型转变,开发新业态、提供新服务、激发新动能、引导新供给、拉动新消费,为数字中国、智慧城市、乡村振兴和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20年10月中下发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推动新时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做强做优的意见》,也非常明确地把“坚持融合发展”列为基本原则。该文件在“打造新型传播平台,建设新型主流媒体”工作方面,要求把握“智慧广电”发展方向,加快“广播电视服务升级”,具体工作体现了两个方面:一是在上层“链接政府资源、社会资源、生产资源、生活资源”;二是落地层面把握“数字文化、在线消费、在线教育、在线医疗、智慧管理等方面的迭代升级”趋势,培育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

② IPTV行业主要政策

序号文件名称颁布时间颁布机构主要内容
1《关于三网融合试点地区IPTV集成控制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广电总局明确IPTV播控平台实行总、分播控平台两级架构,初步确定了中央、省级地方电视台、电信运营商合作开展IPTV业务的分工协作模式。
2《关于印发IPTV集2012年广电总局要求加快推动三网融合试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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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文件名称颁布时间颁布机构主要内容
成播控平台有关技术要求的通知》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IPTV集成播控平台用户管理、电子节目指南(EPG)管理等相关技术系统和功能。
3《关于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2012年广电总局要求建设全国统一的IPTV集成播控平台体系,实行中央与省集成播控平台分级运营的模式,并规定开展IPTV业务需取得广电总局颁发的具有相应许可项目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4《石家庄市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工作方案(2014-2015)》2014年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持续推进国家三网融合二批试点工作。完成全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及城区有线电视网络双向改造,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高清双向数字电视业务。全面推动广播电视、电信业务双向进入,着力发展IP电视、手机电视、有线电视宽带上网等三网融合相关业务。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
5《关于互联网电视、手机电视等新媒体业务公司化运营有关问题的通知》2013年广电总局办公厅规定经广电总局批准开展互联网电视业务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可以成立公司运营相关业务,包括开展节目生产购销、市场推广、商业合作、收付结算、技术服务等经营性业务。
6《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年国务院明确提出全面推动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和交互式网络电视等服务平台建设。
7《关于当前阶段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5年广电总局要求中央电视台和各省电视台加强合作,尽快完成IPTV播控平台完善建设和对接工作,从而加快完成全国IPTV集成播控总分平台的建设。
8《河北省推进三网融合实施方案》2015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广电IPTV集成播控平台得到进一步完善,规范业务对接和内容运营,实现可管可控。围绕三网融合,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数字内容产业、网络信息服务产业、云计算、大数据、电子信息制造业和IPTV机顶盒、新一代移动终端等新型多媒体终端产品产业得到较快发展。
9《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互联网+”重大工程的通知》2016年国务院提出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支撑4K高清IPTV等应用,推广涉农信息服务业务。
10《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通知》2016年国务院要求积极开展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等新兴业务和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文化信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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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文件名称颁布时间颁布机构主要内容
11《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2017年国务院鼓励企业推广智能电视等新型数字家庭产品,发展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等融合性业务。
12《关于规范和促进4K超高清电视发展的通知》2018年广电总局要严格审批管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无论在有线电视、地面电视系统中,还是在IPTV以及互联网电视中,都不得违规擅自开办4K超高清电视频道和视频点播服务。
13《关于推进网络扶贫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2018年工信部鼓励基础电信运营商在贫困地区开展视频服务,通过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等方式,满足贫困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文化信息需求。
14《关于开展IPTV专项治理的通知》2019年广电总局提出对全国IPTV系统(包括以互联网电视名义开展的IPTV业务)集团开展专项治理,对IPTV内容审查、播出管理、境外电视节目变相落地、电视频道管理、IPTV衔接公网信息源等方面进行重点治理。
15《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传输系统规范对接工作方案》2019年广电总局提出要将督促IPTV集成播控平台和传输系统开办单位进行全面规范对接,并颁布了24条具体措施。
16《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2019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提出到2020年,不少于5个省市的有线电视网络和IPTV平台开展4K直播频道传输业务和点播业务,实现超高清节目制作能力超过1万小时/年;要增强IPTV网络的承载能力,满足4K和8K视频传输的应用需求,推动超高清电视在IPTV的应用。
17《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2019年河北省人民政府扩大信息消费升级覆盖范围,实施下一代广电网络提升工程。大力推广中高端移动通信终端、超高清视频终端、智慧家庭产品等新型信息产品,以及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智能汽车、服务机器人等前沿信息消费产品。
18《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2021年广电总局在IPTV发展方面,明确加快推进IPTV、互联网电视服务升级。进一步完善IPTV、互联网电视相关标准,规范内容汇集、筛选、播出、分发、传输、接收各环节的接口方式,优化工作流程,推动平台建设标准化。推进集成播控平台4K超高清视频服务能力建设,开展8K超高清电视、高新视频传输试验,推进服务多元化智慧化升级。

③ 三网融合主要政策

序号文件名称颁布时间颁布机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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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文件名称颁布时间颁布机构主要内容
1《关于印发<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的通知>》2010年国务院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的三网融合工作,会议提出了推进三网融合的阶段性目标。
2《关于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国务院要求尽快建立健全试点地区三网融合组织协调机构,组织制定试点地区的三网融合试点实施方案。
3《关于印发第一批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城市)名单的通知》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确定北京、上海、深圳等12个城市作为第一批三网融合试点城市。
4《关于印发三网融合第二阶段试点地区(城市)名单的通知》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新增河北省石家庄市、天津市、重庆市等42个城市作为第二批三网融合试点城市。
5《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2012年国务院提出要大力推进三网融合,推动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加快网络升级改造和资源共享,大力发展融合型业务,培育壮大三网融合相关产业和市场。
6《关于三网融合第二阶段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2012年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求尽快建立健全三网融合组织协调机构,组织制定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实施方案。
7《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2013年国务院明确推动中国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加快组建,推进电信网和广播电视网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全面推进三网融合。
8《关于印发三网融合推广方案的通知》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加快在全国全面推进三网融合,推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9《河北省推进三网融合实施方案》2015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广电IPTV集成播控平台得到进一步完善,规范业务对接和内容运营,实现可管可控。制定完善三网融合监管规范,力争2020年底完成监管平台建设,基本形成职责清晰、协调顺畅、决策科学、管理高效的新型监管体系,确保文化安全和信息安全。围绕三网融合,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数字内容产业、网络信息服务产业、云计算、大数据、电子信息制造业和IPTV机顶盒、新一代移动终端等新型多媒体终端产品产业得到较快发展。
10《关于在全国范围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工作深入开展的通知》2016年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求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工作,部署推广阶段双向进入业务许可申请和审批工作。
11《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科技2021年广电总局对“十三五”期间媒体融合和智慧广电的发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总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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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文件名称颁布时间颁布机构主要内容
发展规划》当前面临的主要形势,提出了“十四五”期间的主要发展目标之一是智慧广电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媒体融合深入推进,以科技创新催生智慧广电新服务、新业态,建立健全广播电视+“政用、民用、商用”模式,丰富完善智慧广电生态体系,形成智慧广电与各行各业融合发展新格局。

4、报告期初以来制定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1)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IPTV等新媒体业务具有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作用,一直受到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支持。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等政策明确支持和鼓励文化产业发展、全面推进三网融合,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推动云计算、大数据、三网融合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有力地推动了公司健康快速的发展。同时,因为电视屏幕具有较强的公信力以及权威性,国家需要对IPTV的播出内容进行监管,以保障对公众的教育引导以及舆论宣传。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用于规范IPTV的发展,同时规定进入相关行业需具备一定的许可条件。不断完善的监管制度和政策法规,一方面保证了IPTV的规范发展,促进了行业的合法、合规运营服务;另一方面也形成了较高的行业准入壁垒,公司作为牌照许可的授权使用方,在一定程度上受益于政策法规形成的准入壁垒。

(2)河北最新行业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4月21日,河北省政府发布《河北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2025年)》,按此规划,到2022年,河北省数字基础设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基本建成高速宽带、无缝覆盖、智能适配的新一代信息网络,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0%、宽带接入用户普及率达到99%、5G基站数量达到7万个。同时,河北省将构建现代化的数据资源体系,并推动大数据创新应用。

随着信息化基础建设设施的进一步完善,公司战略定位于“打造河北视听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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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平台,一云多屏融合发展”,筹划在智能超媒平台进行“AI+XR”融合创新

应用场景研究与开发。旨在顺应信息化新型基础设施的潮流,将IPTV业务与XR技术相结合,打造虚拟实景下的IPTV业务体验,利用快速、低时延的5G技术为用户提供超高清传输所需要的带宽能力,制作更多的优质内容与应用,给用户带来更加良好的收视体验。

此外,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同期实施,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局起步,也将为河北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坚实而持久的战略发展机遇。

(二)行业的基本情况

1、IPTV业务的行业特点

(1)市场容量大,用户数量前期增长迅速

由于IPTV功能多、内容丰富、互动性强,在三网融合政策推动下,获得了快速发展。根据工信部统计数据,截至2021年末,我国IPTV拥有3.49亿用户。根据中国广视索福瑞媒介研究数据,2020年IPTV收视率增幅达13%,高于整体大屏收视率增幅,IPTV平台市场份额占整体大屏约24.46%,同比增长5%,IPTV已成为全国第一大主流电视传播渠道。

2011-2021年IPTV用户规模发展趋势(单位:亿户)

数据来源:工信部统计公报注:2019年IPTV用户数较2018年的数量激增,有将中国移动“魔百和”用户纳入IPTV统计范畴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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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用户数增长速度来看,从2020年开始,随着IPTV受众群体的进一步扩大,IPTV用户增速明显放缓。根据工信部《2021年通信业统计公报》,截至2021年末,我国IPTV用户规模达3.49亿户,同比增长率为10.79%,用户增长进入稳定区间。

IPTV业务形态必须依托家庭和宽带,因此IPTV用户总规模存在上限,未来IPTV市场増长主要依靠增值服务市场增长,增长关键取决于付费生态构建及用户付费习惯养成情况,此阶段表现形式是基础服务收入占比逐渐降低,增值服务收入占比逐渐上升,市场増长速度取决于用户流量的变现能力,即付费率与ARPPU值提高程度。目前IPTV增值服务的ARPPU值与付费率均较低,仍存在増长空间。

(2)客户基础稳固,收入稳定性强

IPTV是随着电信宽带业务的增长发展起来的,而IPTV的发展,也反向促进了电信业务的稳定和扩大。随着“宽带中国”战略的实施,网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传输和接入能力不断增强,对网络传输内容及应用服务提出巨大需求。IPTV除直播频道外,还提供比较丰富的点播、内容回看、专题、应用、社区、生活等交互式信息服务,能带给用户更高品质视听服务享受。信号稳定、功能多,性价比高是用户选择IPTV的最主要原因,同时,支持电视直播、功能多样、大屏画质好是IPTV与OTT、有线电视及互联网视频相比的竞争优势。

在宽带网络“提速降费”趋势下,电信运营商非常看重IPTV在宽带网络上的应用价值,积极利用已有的语音及宽带用户规模优势发展IPTV业务。在营销手段上,通常将宽带、语音、IPTV等多种服务组合成套餐,整体打包出售。用户一次购买即可同时获得宽带、语音及电视服务,客户接受度高。该业务形式有利于形成稳定的客户基础,并持续产生稳定的收入。

(3)客户黏性强,消费频次高,可挖掘空间大

电视媒体是家庭娱乐生活中最为重要的开展形式之一,消费和使用频次较高。根据央视市场研究统计,在IPTV终端客户中,每天观看的比例达到48.58%,每周观看5天以上的比例达71.77%。和传统的电视收视曲线不同的是,IPTV的收视更加平权化,更接近于互联网媒体的浏览情况,同时IPTV在大屏领域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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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清晰,包含直播、回看和点播等多重功能这些特点,用户时间再分配的过程中,IPTV用更丰富的内容和应用为用户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在精细化的运营过程中,提高了用户和内容的匹配效率,为大屏创造了更多业务增量。

用户每周收看IPTV的频次(%)

数据来源:CTR基于以上优势,IPTV业务可以更好地将优质内容触达和影响客户,因此依附于IPTV开发增值业务的潜力较大。

(4)与传媒和信息技术领域创新结合紧密

IPTV业务是“三网融合”的产物,同时也是新媒体领域最重要的业务形式之一。由于其具备稳定性高、带宽大、受众群体广泛等特点,传媒领域中的创新技术,例如超高清技术、VR技术、编码技术等都适合在IPTV业务上进行推广和实验。IPTV作为新媒体应用又与信息科技发展紧密相关,信息技术中的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等创新技术都能够很快在IPTV领域获得应用,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IPTV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力;通讯技术,例如WiFi6技术、家庭联网技术的推广,也会促进IPTV行业的技术进步。

2、行业发展历程

从21世纪初IPTV业务开始出现以来,IPTV业务先后经历市场导入期(2004-2009)、市场培育期(2010-2014)、快速发展期(2015-2018)及规范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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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期(2019至今)四个阶段,IPTV也逐渐从限制发展到允许发展,直到鼓励发展,成为中国电视的传播主渠道。

(1)市场导入期(2004年——2009年)

2001年,十五计划纲要首次明确提出要促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IPTV概念开始出现。2004年,中国电信与网通在实验室测试IPTV,并进行了规模用户测试,当年发展用户数量达4.6万户。2005年5月,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获得了广电总局颁发的首张全国性IPTV集成播控运营牌照,并成立百视通专营IPTV业务,先后在上海、黑龙江、辽宁、福建、浙江、陕西等地进行了IPTV试验,标志着IPTV业务在我国大规模推广正式启动。2006年5月,中央电视台获得国内第二张IPTV牌照,并授权下属公司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专门运营,其IPTV业务于2006年6月正式启动,先后在吉林、云南取得进展。同年,各地区电信及联通启动IPTV项目招标。这一时期属于我国IPTV业务的萌芽和探索期,业务发展缓慢。

(2)市场培育期(2010年——2014年)

2010年开始,国务院相继发布了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关于印发<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的通知>》和“试点方案”《关于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发布《关于印发第一批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城市)名单的通知》,确定了第一批12个试点地区。三网融合作为国务院层面的战略推出,IPTV成为三网融合的典型业务。2012年初,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第二批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城市)名单的通知》,进一步确定了第二批42个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同年6月,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过牌照将监管(播控)与经营(内容服务)职能分开,进一步明确了二级播控主体是省级电视台。2013年,央视总平台爱上传媒成立,省级分平台也纷纷建成启用,中国网络电视台与上海百视通合资成立爱上电视传媒有限公司,合并了试验阶段两大集成播控平台,统一负责全国范围内IPTV运营业务,总分平台相结合,集成播控平台与传输服务平台相结合的运营格局逐步成熟。至2014年底,根据工信部《2014年通信运营业统计公报》,我国IPTV用户数达3,363.60万户,用户规模较2010年初增长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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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快速发展期(2015年至今)

随着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三网融合推广方案的通知》,三网融合试点阶段结束,三网融合进入全面推广阶段,IPTV业务也随之扩大到全国范围并受到政策的支持。在这一阶段中,IPTV用户数呈现快速上升趋势,IPTV行业已经步入快速发展期。根据工信部统计数据,截至2022年6月末,IPTV用户已达3.66亿户,IPTV用户增速已经达到一个阶段性高位,用户增速将逐步放缓,未来精细化运营、服务边界拓展将成为IPTV业务的探索方向。

3、行业壁垒

(1)市场准入壁垒

由于电视屏幕具有较强公信力和权威性,为对公众进行教育引导和舆论宣传,国家需对IPTV和互联网电视播出内容进行管控,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用于规范IPTV和互联网电视行业的发展,同时规定进入相关行业需具备许可证书。不断完善的监管制度和政策法规,一方面保证了IPTV和互联网电视行业的规范发展,促进了行业的合法、合规运营服务;另一方面也形成了较高的行业准入壁垒。按照目前监管架构,每个省、直辖市或自治区只允许唯一一家IPTV牌照方开展业务运营。

(2)技术壁垒

新媒体行业依赖于现有各种技术的综合应用,以保证播出内容的安全,为用户提供及时、丰富的视频内容和增值服务,以及流畅、稳定、画面清晰的观看体验,具有很强的融合性和综合性。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规定,IPTV和互联网电视需要保证安全播出,即保证节目播出、传输过程中节目完整、信号安全和技术安全。因此,行业内企业在运行中既要避免节目内容延迟、信号中断等各种突发情况、又要及时应对马赛克、黑花屏、静帧、静音等播放故障,还要在发生火灾、地震等各种灾害事件时保障播出的正常,对设备、硬件、软件系统的可靠性和运营的稳定性提出较高的要求。同时,由于新媒体行业涉及诸多前沿技术,如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4K高清技术等,而该等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且目前用户对于内容体验和系统流畅度等的要求不断提高,因此需要新媒体行业追踪行业和技术发展,利用最新技术持续改善系统功能,并不断推出增值业务内容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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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新媒体应用新进入者短期内难以形成充足的研究能力和技术经验积累以应对日常的安全有序运营和前沿技术的快速创新发展。

4、行业上下游情况

IPTV行业整体产业链涉及参与者众多,既包括各类电视节目的版权方、各类技术服务提供方、新媒体平台运营方、网络通信服务提供方,又包括最终享受各种新媒体服务的广大受众。就公司所主要从事的IPTV行业而言,其上游主要是内容和增值应用提供方,软、硬件提供商等,下游通过传输网络运营商面对终端客户,即为电信运营商及收看IPTV内容服务的终端客户。IPTV集成播控平台运营商处于产业的中间环节,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推动产业发展的核心环节与平台方。从上游市场情况看,影视、综艺、音乐等各类版权内容已经成为IPTV与诸如有线电视以及移动端媒体等内容服务商竞争终端用户的核心资源。版权内容的创作方、运营方、销售方构成了上游版权内容市场的主体。目前版权内容的创新内涵和差异化变得愈发重要,优质版权资源正逐步向各细分领域龙头企业集中,优质版权成本的价格呈逐年上升趋势。竞争格局的加剧也刺激了上游内容提供商加速更新和升级服务,以丰富创新的内容资源,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版权的控制,新媒体领域一些服务商还通过版权自制、定制、合作等形势参与上游内容制作环节,形成了多种业务竞争合作、并行发展的新格局。从技术设备提供环节上看,软硬件提供商均积极采取各项措施,降低设备与技术提供成本、加强研发投入,随着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生产规模的扩大,相关设备和技术服务成本均呈下降趋势。从下游市场情况看,我国经济仍处于高速增长期,居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对精神文化的需求日益提升,对于文化产品消费能力不断增强,IPTV用户数与增值业务仍有较大增长空间。随着宽带传输与信息技术的进步,以及用户消费模式更趋个性化乃至定制化,视听服务将由媒体主导向用户(消费者)参与转变,业内企业更加注重视听节目服务的交互性。终端用户可以更加自主的按照个人习惯、需求选择收看时间,收听、收看和享用自身喜欢的内容和服务,这给IPTV行业进一步发展带来新的机遇。这其中,越来越重视终端用户体验和优质版权内容供给的IPTV增值业务将成为行业发展重心,也是收入增长的主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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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来源。

上游内容产业的多样化、生产设备成本的降低以及下游用户需求的个性化、多样化发展,将促使IPTV运营商开拓新型业务模式,提供高品质的内容服务和丰富的应用资源,寻求在内容、网络、服务等方面的差异化运营,进一步满足消费者的新兴需求,提升终端用户体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快速发展。

5、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① 国家产业政策扶持

新媒体产业是国家大力支持的产业形式,在文化产业振兴和三网融合等的宏观政策背景下,各主管部委陆续出台《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务院关于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关于在全国范围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工作深入开展的通知》等一系列扶持新媒体产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以确保行业健康快速发展,这些政策将为广电新媒体行业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机遇。

2020年11月26日,广电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出拓展广电+政用、民用、商用服务,提高平台价值和用户活跃度,支持广电新媒体企业向垂直服务型企业转变,为新媒体企业业务模式转型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指导。

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新媒体发展的背景下,行业持续向好发展,产品和技术不断创新,用户需求快速增长,拥有巨大的市场发展潜力和发展空间。

② 行业技术水平提升

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技术的趋于一致催生了IPTV、互联网电视等广播电视新媒体业态,新媒体行业天然地对相应技术水平有更高的要求。

在三网融合和信息技术不断进步的大背景下,超高清技术、视听新媒体行业相关的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云计算技术、4K高清技术、VR/AR技术等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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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不断涌现,分布式存储、视频格式转换、内容分发、视频搜索等相关技术不断成熟,新媒体企业可以利用新的技术为用户提供更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优化视听服务的易用性,提升用户体验,满足用户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和多样化文化需求,进而增强用户粘性。满足客户在原有技术条件下无法得到满足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新技术在不断开发客户新需求的同时也将不断创造新的消费路径,更丰富的功能内容、更多样的业务模式以及更多元的增值组合,扩大了广电新媒体行业能够覆盖的业务空间,扩展了行业整体可发展的规模上限。视听新媒体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为行业未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③ 互联网接入带宽的持续升级

IPTV电视传播的内容通常为视频、音频、高清图片等大数据量的信息,信息的加载速度和播放流畅程度直接影响观众的用户体验,而信息的加载速度和播放流畅程度主要由传播渠道的信息传输速度决定。因此,信息基础设施尤其是用户接入网的带宽是影响IPTV行业发展至关重要的因素。

自“宽带中国”战略实施以来,我国持续加大光纤网络建设投资力度,实现了从铜缆接入为主向光纤入户的全面替换。根据工信部《2021年通信业统计公报》,截至2021年末,三家电信运营商的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总数达5.36亿户,比上年末净增5,224万户。其中,100Mbps及以上接入速率的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总数达4.98亿户,占固定宽带用户总数的93%,占比较上年末提高3.1个百分点;1,000Mbps及以上接入速率的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总数达3,456万户,比上年末净增2,816万户。根据《“宽带中国”发展战略及实施方案》,我国将继续加快推进固定宽带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普及和优化升级,向世界先进水平靠拢。2020年3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强调,要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这意味着“新基建”将更深入、更广泛地融入实践,同时也要求行业应用快步跟上新基建提速的节奏。“宽带中国”战略和“新基建”推进政策为广电新媒体行业的创新应用,例如超高清、VR、移动智能视听产品等落地提供了网络基础,对行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接入网络的支撑。

④ 居民消费能力的提高

我国经济整体势头良好,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高,为媒体行业发展提供了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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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市场消费基础。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整体上来看,2021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9%,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增幅8.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增长达17.2%;从居民消费能力来看,2021年我国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了9.1%,人均消费支出中对于教育文化娱乐方面的支出受上半年疫情影响增长速度放缓,较2020年增长了1.9%,占居民消费支出的比例为10.8%。根据国家统计局《2021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2,599元,增长27.9%。随着我国居民人均收入、消费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文化娱乐方面的消费能力也会不断增强。广电新媒体行业作为居民在文化娱乐和生活服务方面的重要载体,正值快速发展的时期,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① 行业用户数量存在发展瓶颈

IPTV业务是公司目前的核心业务,也是收入和利润的最重要的来源。自三网融合政策实施以来,IPTV行业一直保持高速发展。这种高速发展态势,一方面是由于宽带光纤在我国正处于普及期,另一方面也来自于客户从传统观看电视的渠道向新媒体渠道的转移。然而,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河北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只能和本地电信运营商合作向河北省用户提供IPTV服务,不可跨区域经营。因此公司IPTV基础业务的用户数不可能超过全省常住人口户数,即公司的IPTV的基础业务因用户数量的限制存在着发展瓶颈。随着宽带网络渗透率以及IPTV业务渗透率的逐步饱和,公司IPTV用户数量发展到一定规模后,用户数量增速将会下降,如IPTV增值业务收入不能快速提高,IPTV业务收入增速亦将下降,IPTV业务将会进入到行业发展瓶颈期。未来,从事IPTV业务等新媒体运营企业的业务增长主要将依赖ARPU值的增长,因此,如果新媒体运营企业没有能够在增值业务、新业务模式等方面取得突破,将面临很大的发展瓶颈。

② 上游行业中版权交易和保护机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尚未形成一个公开集中和规范稳定的版权交易市场,各类视听节目版权交易仍处于分散状态,缺乏公开透明的规范监督机制。分散的内容制作机构和版权代理机构造成视听节目版权交易体系混乱,制约了内容服务平台对内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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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的整合。尽管国家相关部门加大了对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版权方也利用法律手段加强对自身权益的保护,但仍存在部分不法分子基于互联网利用盗版内容为观众提供视频点播及下载服务的现象,可能对公司IPTV和互联网电视的用户数量增长和增值服务的开展产生不利影响。另外,随着传输技术的发展,媒体版权在各种形式以及传输通路上分类众多,各类版权的使用权界定存在模糊地带,这些情况一方面会造成新媒体运营企业在版权方面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也会增加新媒体运营企业在版权采购和投资方面决策的难度,制约了行业的整体发展。

6、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IPTV行业发展呈现出如下趋势特征:

(1)运营重心正在从基础收视转变为增值应用和智慧化服务

广电总局76号文等相关要求均明确了省级IPTV播控分平台在IPTV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并发布了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传输系统规范对接工作方案,包括总分播控平台的对接规范、播控平台与传输平台的对接规范,内容服务牌照的规范等。这一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将有利于广电新媒体机构的进一步发展,推动其从基础收视到信息消费的经营策略转型。

目前IPTV业务终端客户以接收直播及影视节目为主,相较于PC端、移动端视听服务,电视端视听服务具有家庭互动性强、观看受众广、沉浸性强等特点,但家庭客户对于视听产品的需求远远不止于直播电视和影视节目。随着客户数量的逐步饱和和新媒体行业技术的进步,IPTV内容集成运营商将进一步深挖客户潜力,逐渐探索利用电视终端打造多种类视听节目服务产品,在IPTV内容上提供更多的垂直细分内容和本地特色内容,提供更加优质的视听节目服务及极致的收看体验。IPTV除了满足用户各类视听娱乐及生活服务消费需求之外,将通过智能化、大数据等进一步向用户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渗透,具体包括应用共享、电子商务、教育培训、医疗养生、旅游休闲、社区服务等多元化的增值服务和创新产品;在节目形式上,增加以短视频、慢视频等为代表的新视频形式;在功能上提供除了单向收看之外,增加视频会议、视频聊天等交互功能,充分挖掘大屏潜力,不断提高活跃用户规模和终端用户粘性,提升IPTV用户流量的变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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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IPTV业务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2)优质版权内容成为行业竞争的核心要素

经过近几年的高速发展,IPTV用户增长速度已经趋缓,行业正在加速从基础收视服务向付费内容服务阶段转型,业务增长驱动正在取代用户增长驱动。

获取用户是IPTV行业商业模式的基础,而内容资源则是吸引用户,并持续保持用户粘性和忠诚度的核心资源。高质量的版权内容还能够提高用户的付费意愿,培养用户付费习惯的养成,从而提高用户的付费率,提升行业企业的盈利能力,进而为提升户均消费价值,增值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同时,行业企业盈利能力的提升也将进一步推动企业在优质版权内容方面的投入力度,构建自身内容资源优势,从而形成良性的发展机制。

(3)新一代信息技术成为推动行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IPTV业务对于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云计算、5G技术以及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运用更加广泛,信息技术与IPTV业务的融合有助于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及盈利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基于较大的IPTV用户数量,客户使用IPTV产生的数据不断增多,内容集成运营商将获得大量的关于客户行为特征的相关数据。利用这些数据并通过运用云计算技术、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进行模拟和预测,IPTV平台运营商一方面可以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终端用户的兴趣和需求,从而有针对性的向客户推荐满足其兴趣、需求的个性化视听内容服务及产品,提升终端用户满意度及终端用户粘性;另一方面可提高系统运营管理的效率,提升业务系统响应速度,节约运营成本,从而提升行业内企业经营效益。

内容集成运营商由于需要向数百万的终端客户提供海量的视频内容和服务,同时还需要对终端客户行为进行实时的分析和计算,因此需要大量的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和传输资源。云技术的应用能够进一步提高计算能力、存储能力的动态响应效率,提高内容集成运营商的服务质量,为更多增值业务的实现提供基础物理条件。此外,随着信息技术发展和应用日趋成熟,4K、8K等超高清技术、分布式存储技术、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应用可促进行业内企业提供更快的传输速度、更高的传输质量和更精准的内容推荐,对行业生态模式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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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支持。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将使得IPTV传输通道从单纯的视听娱乐服务向更丰富的智慧生活服务功能扩展。物联网技术以及传感器技术伴随5G应用的支持,能够使得更多设备收集的图像信息、位置信息、行为信息实时通过IPTV反映给屏幕观看者,增强IPTV的互动性,实现更多增值业务应用场景。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公司的行业地位

无线传媒是河北广播电视台下属的新媒体市场运营主体,近年来公司携手三大电信运营商大力发展IPTV业务,用户规模突破1,500万,创造了行业的“河北速度”和“河北现象”,用户规模、业务收入、技术研发及行业影响等方面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016年10月,“河北广电IPTV集成播控平台”入选“2014-2016中国广电媒体融合创新案例20佳”,成为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IPTV播控平台。2017年度,公司被石家庄高新区科技创业园区评为“2017最佳成长性企业”;入选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组织评选的“2017河北优秀文化企业30强”,作为唯一入选的新业态企业,成为河北文化产业的品牌。2018年度,公司被河北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评为“优秀文化企业30强”。2020年度,公司被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评选为“第十二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提名企业”。2021年,公司荣获第五届金屏奖“年度成长力大奖”。2022年,公司荣获2021河北服务业企业100强和服务业创新领先企业50强、河北省“知名文化企业30强”、第六届金屏奖“中国智能视听与科技创新产业——年度最佳大屏智能运营奖”。

(二)行业内主要企业

1、行业内主要企业概况

目前各省IPTV业务基本都由各省级电视台或其下属平台运营,其中已经上市或已提交上市申请能够获得公开信息的企业主要包括新媒股份、芒果超媒、重数传媒、海看股份、多彩新媒。

公司名称业务内容
新媒股份新媒股份是全国领先的新媒体业务运营商。经广东广播电视台授权,独家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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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与广东IPTV集成播控服务、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配套的经营性业务。公司主营业务包括IPTV、互联网电视、有线电视网络增值服务、省外专网视听节目综合服务、手机视频等新媒体业务。
芒果超媒芒果超媒是湖南广播电视台旗下统一的新媒体产业及资本运营平台,与湖南卫视共同构成芒果生态内的双平台驱动、全媒体融合发展格局。主营业务包括新媒体平台运营业务、新媒体互动娱乐内容制作和媒体零售业务。
重数传媒重数传媒是西部地区领先的新媒体企业。经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授权,独家运营IPTV内容集成运营业务、网络广播电视台运营业务、手机电视内容集成运营业务和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等国家政策允许市场化运营的广电新媒体业务。
海看股份海看股份是文化产业振兴、三网融合、媒体融合政策大背景下诞生的新媒体业务运营商。经山东广播电视台授权,独家运营与山东IPTV集成播控业务。公司主营业务包括IPTV和移动媒体平台服务业务,其中IPTV业务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
多彩新媒多彩新媒经贵州广播电视台独家授权,独立运营贵州省IPTV集成播控服务经营性业务。多彩新媒主营业务为IPTV集成播控服务经营性业务。目前公司经营业务正向产业链上下游不断延伸,向更多线下生活服务场景拓展,主营业务的商业价值日益提升,产品逐步由电视节目播出渠道转型发展成为智慧融媒服务平台。

2、公司与行业内主要企业的核心数据比较

根据公开披露信息,公司和行业内主要企业IPTV业务的收入、用户数、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户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IPTV业务收入IPTV用户数IPTV业务收入IPTV用户数IPTV业务收入IPTV用户数IPTV业务收入IPTV用户数
新媒股份37,496.442,012.0073,464.031,958.0070,116.341,84062,058.321,800
芒果超媒------127,461.97-
重数传媒--24,798.07487.0325,547.42473.625,131.39467.88
海看股份49,313.371,665.1094,559.411,546.0789,931.531,482.1280,633.961,415.48
多彩新媒31,972.93792.8654,151.12707.7042,461.25588.3017,901.49384.26
公司32,410.641,543.3266,975.031,547.3062,525.791,505.7355,014.651,484.34

注1:芒果超媒2019年度营业收入数据取自其年度报告“新媒体平台运营——运营商业务”业务分部营业收入,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半年度不再披露该业务分部营业收入;新媒股份营业收入数据取自其年度/半年度报告“IPTV基础业务”分部营业收入。注2:重数传媒的2022年1-6月相关数据尚未披露。

(三)公司的竞争优势

1、政策优势

发行人运营的IPTV集成播控业务,属于国家三网融合战略下的核心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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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的通知》、《关于在全国范围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工作深入开展的通知》、《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等政策重点支持。政策的支持有助于发行人所处行业经营模式逐渐规范、盈利模式更加清晰,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基础环境,有助于保证发行人持续向好发展。

2、区域内竞争优势

根据广电总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政策,发行人主营的IPTV集成播控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中央总播控平台及省级播控分平台的管理模式,各省级地区均由各省级广播电视台直接开展或者授权控股子公司开展,在区域内部基于本地IPTV分平台开展相关经营性业务,不可跨区域竞争;截至目前,河北省人口总量超7,000万人,巨大的人口基数为公司提供了众多的受众群体。因此,发行人IPTV内容集成运营业务等广电新媒体业务整体上在河北地区内具有竞争优势,发展趋势良好。同时,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资质是由河北广播电视台排他性授予无线传媒,公司作为河北唯一合法的IPTV集成播控运营商,在河北省具有独特的竞争地位。

3、人才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高度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工作,坚持内部人才建设、培养以及外部人才合作并重的人才发展战略。公司围绕“选、用、育、留”四个方面,形成了一套良好的机制,从招聘配置、培训开发,到绩效管理、薪酬福利都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高素质的技术团队、成熟稳定的管理团队和专业化的运营团队,具有突出的人才优势。公司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前瞻性的视野,能够根据行业现状、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及时、高效地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发展战略,保证公司运营管理模式的专业、高效及可持续。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各部门职责清晰明确,保证各个环节正常高质量运行。

截至2022年6月末,硕士及以上学历员工占比达17.14%;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占比达94.69%。公司已在技术、内容、运营、市场等方面,形成了丰富的人才储备。未来,公司将继续结合内部培养和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为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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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开发与市场人力资源保障。在内部培养方面,公司会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的培养、评价和监督机制,以进一步培养和留住人才。在外部招聘方面,公司将制订长期人才招聘策略,建立相应的人才信息库,并在薪酬与职业发展方面提供有吸引力的组合方案以吸引人才的加入。

4、技术水平领先

新媒体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变革时期,对行业企业在信息技术研发及应用方面均提出了较高要求,技术研发及应用能力的竞争对于行业企业发展而言至关重要。公司一直重视研发能力建设,目前已经构建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形成了良好的研发机制,已取得18项专利,43项软件著作权,相关核心技术及其应用详见本回复问题1之“一、IPTV集成播控所需技术内容”。

在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同时,公司与华为、科大讯飞、亚信科技、百度等头部科技公司合作,共同推进技术创新。其中,公司与华为共建的“大视频应用联合创新实验室”,持续推进大屏视频领域新技术与新产品的研发;公司与科大讯飞、亚信科技共建的“智能超媒联合创新实验室”,在“人工智能+新媒体”融合创新、用户洞察及运营、数据价值挖掘等方面进行应用开发、产品设计和项目孵化;公司还与百度成立AI联合创新中心,合作研发灵犀智能音箱等人工智能项目。

4、平台优势

公司的IPTV集成播控平台目前涵盖河北省内超1,500万用户家庭,用户基础广泛。公司将IPTV平台定位于区域内的家庭智能生活大屏入口,通过整合多屏资源和技术能力,打造面向教育、医疗、社区等领域的智能超媒平台。在技术架构层面,公司通过云平台、管道支撑和用户端设备进行整体布局,平台具有较强的可扩展性。公司目前正在教育、医疗、健康、社区服务等垂直行业的智慧化发展需求开展深入挖掘,逐步实现“一云多屏”融合发展战略布局。

(四)公司的竞争劣势

1、地域发展限制

根据广电总局的相关政策,省级IPTV集成播控平台仅能在省内提供IPTV服务,不得跨区域经营。在上述政策规定下,公司IPTV基础业务仅面向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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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终端客户,终端客户数量的增长受到河北省内人口及家庭规模增长的限制;IPTV增值业务可面向省外进行拓展,但公司尚未形成具有规模的省外IPTV增值业务收入。

2、直接融资渠道缺乏

新媒体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行业企业在优质版权内容储备、信息技术平台建设等方面的需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公司尽管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和实力,但用于业务发展的自有资金主要依赖自身积累,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竞争力的快速提升。公司目前尚未进入资本市场,缺乏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渠道,不利于公司在新媒体行业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

四、公司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

(一)报告期内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IPTV集成播控业务,主要合作客户为河北移动、河北联通、河北电信等电信运营商。报告期内,公司IPTV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户/万元

项目2022.6.30 /2022年1-6月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2019.12.31 /2019年度
用户数量1,543.321,547.301,505.731,484.34
IPTV基础业务收入26,469.3252,661.4848,951.3943,416.05
IPTV增值业务收入5,508.6613,265.3312,662.4510,655.20
购物频道传输服务收入328.621,048.22911.95943.4
智能超媒业务收入104.04---

(二)公司对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金额(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业务内容是否为公司关联方是否为新增主要客户
2022年1-6月
1中国移动14,022.4642.27%IPTV业务
2中国电信10,464.1331.55%IPTV业务
3中国联通7,475.2922.54%IPTV业务
4北京普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53.140.76%音视频资源的版权
5帕科视讯科技253.140.76%音视频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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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金额(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业务内容是否为公司关联方是否为新增主要客户
(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源的版权
合计32,468.1697.88%---
2021年度
1中国移动28,094.5341.80%IPTV业务
2中国电信21,276.4431.65%IPTV业务
3中国联通16,555.4124.63%IPTV业务
4北京流金岁月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377.360.56%购物频道上线播映
5北京优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88.680.28%购物频道上线播映
合计66,492.4298.93%---
2020年度
1中国移动24,439.7538.76%IPTV业务
2中国电信22,453.1135.61%IPTV业务
3中国联通14,720.9823.35%IPTV业务
4北京优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566.040.90%购物频道上线播映
5河北广电广告有限责任公司417.860.66%公交车广告媒体委托代理
合计62,597.7499.28%---
2019年度
1中国电信22,027.5137.54%IPTV业务
2中国移动17,498.0429.82%IPTV业务
3中国联通14,560.5524.82%IPTV业务
4河北广电广告有限责任公司3,333.005.68%公交车广告媒体委托代理
5北京优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943.41.61%购物频道上线播映
合计58,362.5099.47%---

注:对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金额按同一控制合并计算,其中中国联通包括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联通视频科技有限公司。

2、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前五大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基本保持稳定,新增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新增年份新增前五大客户名称初次合作时间业务内容金额 (万元)新增原因
2022年北京普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22年音视频资源的版权253.14本年度内新增向其销售音视频资源版权的业务内容
2022年帕科视讯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音视频资源的版权253.14本年度内新增向其销售音视频资源版权的业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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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北京流金岁月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购物频道上线播映377.36公司不再开展公交车身广告媒体委托代理业务,向北京流金岁月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金额进入前五大
2019年度河北广电广告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公交车广告媒体委托代理3,333.00详见“第七节/八/(一)/2、关联销售情况”
北京优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购物频道上线播映943.40为拓宽业务形态,提升盈利能力,公司为购物频道运营方提供频道上线播映服务

五、公司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一)报告期内主要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版权内容、播控服务以及技术服务、宽带通信费等,按采购内容划分的采购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版权内容9,285.4164.60%17,276.2967.30%14,262.1861.90%5,964.0835.80%
技术服务及宽带通信1,832.3712.75%3,870.2215.08%3,727.9716.18%2,753.2616.53%
播控费250.011.74%496.811.94%461.812.00%409.592.46%
公交车广告媒体租赁----417.871.81%3,770.1622.63%
其他3,006.3620.92%4,028.5615.69%4,169.5718.10%3,761.6722.58%
合计14,374.14100.00%25,671.87100%23,039.40100%16,658.76100%

(二)公司向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其占采购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供应商名称金额 (万元)占采购 总额比例主要内容是否为公司关联方是否为新增主要供应商
2022年1-6月
1中广影视卫星、爱上传媒、中央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4,183.6029.11%频道版权内容
2深圳山成丰盈企业管1,082.217.53%频道版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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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供应商名称金额 (万元)占采购 总额比例主要内容是否为公司关联方是否为新增主要供应商
理咨询有限公司
3河北广播电视台、河北广电传媒集团、河北广电经视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1,056.297.35%IPTV播控平台使用权及河北省内电视频道使用权 广告宣传服务
4极智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747.215.20%音视频资源的版权
5北京金胡桃科技有限公司710.004.94%音视频资源的版权
合计7,779.3054.12%---
2021年度
1中广影视卫星、爱上传媒、中央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8,761.4034.13%频道版权内容
2河北广播电视台、传媒集团、天润文化1,545.436.02%IPTV播控平台使用权及河北省内电视频道使用权 广告宣传服务 节目制作服务
3浙江岩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197.554.66%音视频资源的版权
4河北移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咪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1,126.964.39%购物频道分成 宽带及机柜租赁 音视频资源的版权
5杭州行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926.193.61%音视频资源的版权及运营支撑服务
合计13,557.5352.81%---
2020年度
1中广影视卫星、爱上传媒、中央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6,253.2927.14%频道版权内容
2快乐阳光1,284.715.58%音视频资源的版权及运营支撑服务
3浙江岩华1,141.854.96%音视频资源的版权
4杭州行云1,028.384.46%音视频资源的版权及运营支撑服务
5河北广播电视台、盛腾文化989.614.30%IPTV播控平台使用权及河北省内电视频道使用权 广告宣传服务
合计10,697.8346.43%---
2019年度
1公交公司3,770.1622.63%公交车车身广告位
2浙江岩华1,085.826.52%音视频资源的版权
3杭州行云989.705.94%音视频资源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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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供应商名称金额 (万元)占采购 总额比例主要内容是否为公司关联方是否为新增主要供应商
及运营支撑服务
4快乐阳光957.905.75%音视频资源的版权及运营支撑服务
5河北广播电视台819.174.92%IPTV播控平台使用权及河北省内电视频道使用权
合计7,622.7545.76%---

2、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基本保持稳定,新增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新增年份新增前五大供应商名称初次合作时间业务内容金额 (万元)新增原因
2022年1-6月深圳山成丰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1年音视频资源的版权1,082.21新增采购少儿类音视频资源版权,用于版权分销
2022年1-6月极智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021年音视频资源的版权747.21新增采购极智网络代理的腾讯视频平台版权
2022年1-6月北京金胡桃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音视频资源的版权710.00采购金胡桃代理的爱奇艺平台版权金额增加,进入前五名
2021年度河北移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咪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购物频道分成 宽带及机柜租赁 音视频资源的版权1,126.962021年公司新增向咪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版权,与向河北移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的采购并计算后,采购金额进入前五大
2020年度中广影视卫星、爱上传媒、中央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频道版权内容6,253.29为保证最终用户的观看权益,新增对中广影视卫星的频道采购;因移动侧IPTV基础业务结算模式发生变更,新增对爱上传媒的采购
2019年度公交公司2018年公交车车身广告位3,770.16公司开展公交车车身广告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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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经营要素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4,274.00886.583,387.42
专用设备6,530.983,671.402,859.57
运输设备198.68103.0595.63
电子设备及其他957.83678.93278.89
合计11,961.475,339.976,621.51

截至报告期末,除一处办公用途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外,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瑕疵、权属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

2、不动产情况

(1)自有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主要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序号房产证号面积 (平方米)用途坐落位置他项权利
1冀(2020)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131722号397.26办公桥西区裕华西路15号万象天成商务广场2单元0801
2冀(2020)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131725号246.50办公桥西区裕华西路15号万象天成商务广场2单元0802
3冀(2020)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131727号284.07办公桥西区裕华西路15号万象天成商务广场2单元0803
4冀(2020)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131719号277.57办公桥西区裕华西路15号万象天成商务广场2单元0804
5-2,997.70办公桥西区槐安西路城角街交口西北角西城国际B座8、9层

公司购买的位于石家庄市槐安西路城角街交口西北角西城国际B座8层及9层的面积为2,997.70平方米的房屋尚未取得权属证书,该房屋的购房总价款为2,578.02万元,公司已经根据《“西城国际”购房合同》支付了该等购房总价款的30%,剩余购房价款将于房屋证书齐全且买卖双方签署房屋管理部门备案合同时付清。根据《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石收储村子2016(11)号),该处房产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已经由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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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处房产目前为公司办公场所,周边地区同类型房屋较多,若公司无法继续使用该处房产,可找到替代场所且搬迁期间不会实质影响公司业务开展,公司无法继续使用该处房产不会对其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控股股东传媒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河北广播电视台已出具承诺函:“如发行人因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土地或房产存在无法办理相关权属证书,或其他土地或房产瑕疵情形,致使发行人在完善相关瑕疵土地或房产法律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赔偿、罚款、税费等费用的,或因存在前述情况遭受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罚款、支出、利益受损等实际损失的,由本单位负责解决由此发生的纠纷,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和开支,且在承担相关费用和开支后不向发行人追偿,保证发行人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2)租赁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租赁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产权证书编号坐落位置用途面积 (平方米)租赁期限
1无线传媒石家庄高新区科创孵化器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高新区新石中路377号6层办公1,615.002021.1.1- 2022.12.31
2无线传媒石家庄高新区科创孵化器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高新区新石中路377号7层701-720房间办公1,615.002021.1.1- 2022.12.31
3无线传媒石家庄敬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西城国际B座2301、2310室办公276.002021.11.1- 2024.10.31

上述房屋的出租方未提供租赁房屋的房屋产权证书或其他权属证明文件,也未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房屋建设的许可文件,上述租赁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根据租赁双方签署的相关协议,上述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以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为合同的生效条件,因此,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上述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此外,发行人已实际合法占有上述租赁房屋,发行人继续使用该等租赁房屋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目前,公司租赁上述房屋主要用做人员办公,可替代性强,如果因上述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导致无法继续租赁关系而需要公司搬迁时,公司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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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在相关区域内找到可替代的合法租赁场所,该等搬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控股股东传媒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河北广播电视台已出具承诺函:“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发行人承租的第三方房屋发生相关纠纷,并导致发行人无法继续正常使用该等房屋或遭受损失,本单位承诺承担因此造成发行人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进行诉讼或仲裁、罚款、寻找替代场所以及搬迁所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如因发行人承租的其他第三方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且在被主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未改正,导致发行人被处以罚款的,本单位承诺承担因此造成发行人的损失。”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18项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到期日期取得方式
1发行人实用新型一种内置5G通信模块的IPTV机顶盒ZL201921622025.X2029年9月25日继受取得
2发行人实用新型一种新型电视电脑一体机ZL201921617249.12029年9月25日继受取得
3发行人实用新型一种5G云游戏控制装置ZL201921617269.92029年9月25日继受取得
4发行人实用新型一种可伸缩的电视遥控器ZL201921643190.32029年9月25日继受取得
5发行人实用新型一种新型MR设备ZL201921617266.52029年9月25日继受取得
6发行人外观设计带图形用户界面的机顶盒及电视(1)ZL201830209244.X2028年5月8日继受取得
7发行人外观设计带图形用户界面的机顶盒及电视(2)ZL201830209255.82028年5月8日继受取得
8发行人外观设计带图形用户界面的机顶盒及电视(3)ZL201830209251.X2028年5月8日继受取得
9发行人外观设计带图形用户界面的机顶盒及电视(4)ZL201830209256.22028年5月8日继受取得
10发行人外观设计带图形用户界面的机顶盒及电视(5)ZL201830209254.32028年5月8日继受取得
11发行人外观设计带图形用户界面的机顶盒及电视(6)ZL201830208290.82028年5月8日继受取得
12发行人外观设计带图形用户界面的机顶盒及电视(7)ZL201830208319.22028年5月8日继受取得
13发行人外观带图形用户界面的机ZL201830208305.02028年5继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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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所有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到期日期取得方式
设计顶盒及电视(8)月8日取得
14发行人外观设计带图形用户界面的机顶盒及电视(9)ZL201830208799.22028年5月8日继受取得
15发行人外观设计带图形用户界面的机顶盒及电视(10)ZL201830208304.62028年5月8日继受取得
16发行人外观设计带图形用户界面的机顶盒及电视(11)ZL201830209249.22028年5月8日继受取得
17发行人发明专利一种高可靠性IPTV机顶盒ZL202010569872.52040年6月19日原始取得
18发行人发明专利一种IPTV模板文件防篡改方法及系统ZL202010785270.32040年8月5日原始取得

2、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取得的软件著作权共计43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软件名称登记号开发完成日期登记日期
1发行人直播频道媒体节目录制软件V1.02015SR1710702015年4月30日2015年9月6日
2发行人EPG展示系统V1.02015SR1717562014年6月6日2015年9月6日
3发行人EPG专题制作工具软件V1.02015SR1697972014年11月26日2015年9月1日
4发行人IPTV用户数据分析系统V1.02015SR1705482014年5月27日2015年9月1日
5发行人IPTV智能机顶盒安卓桌面系统V1.02015SR1698802015年5月30日2015年9月1日
6发行人媒体文件基于重编码结合拷贝算法的剪切合并编辑软件V1.02015SR1701222015年4月30日2015年9月1日
7发行人增值业务管理系统V1.02016SR0555092015年9月30日2016年3月16日
8发行人广告管理系统V1.02016SR0529662015年5月30日2016年3月15日
9发行人CMS网站内容管理平台[简称CMS内容管理平台]V1.02016SR0554052014年6月30日2016年3月16日
10发行人安卓版EPG展示系统V1.02016SR0542792015年8月30日2016年3月16日
11发行人电视应用管理系统V1.02016SR0545482015年8月30日2016年3月16日
12发行人行业EPG管理平台V1.02016SR0551622014年10月30日2016年3月16日
13发行人电信宽带电视展示平台V2.02018SR1013842017年10月12日2018年2月8日
14发行人微信电视展示平台V2.02018SR1013912017年10月25日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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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所有权人软件名称登记号开发完成日期登记日期
15发行人BI统计分析-IPTV实时数据上报系统V1.02018SR1021642017年8月31日2018年2月8日
16发行人移动宽带电视展示平台V2.02018SR1014192017年10月17日2018年2月8日
17发行人电信SP-视频增值业务展示平台V1.02018SR1008032017年6月16日2018年2月8日
18发行人行业应用美丽乡村展示平台V1.02018SR1285082017年6月20日2018年2月27日
19发行人BI统计分析-移动宽带电视数据分析系统V1.02019SR01746202018年8月30日2019年2月22日
20发行人IPTV会员管理系统V1.02019SR01853882018年11月30日2019年2月26日
21发行人电信电视展示平台V3.02019SR01725522018年9月30日2019年2月22日
22发行人电信政企酒店定制版EPG生成平台V1.02019SR01853452018年9月30日2019年2月26日
23发行人马赛克导航系统V1.02019SR01697642018年9月30日2019年2月22日
24发行人智能推荐系统V1.02019SR01697672018年4月30日2019年2月22日
25发行人BI统计分析大数据平台V2.02020SR03954832019年7月31日2020年4月29日
26发行人节目版权管理系统V1.02020SR03879052019年8月30日2020年4月28日
27发行人视频内容技审系统V1.02020SR03881262019年8月30日2020年4月28日
28发行人业务监控系统V1.02020SR03881322019年8月30日2020年4月28日
29发行人EPG问题跟踪管理系统V1.02020SR03873292019年2月28日2020年4月28日
30发行人IPTV广告管理系统V2.02020SR03844762019年6月30日2020年4月27日
31发行人微信电视小程序V1.02020SR03879292019年9月30日2020年4月28日
32发行人灵犀视听app(Android版)V1.02020SR15138942020年9月20日2020年10月20日
33发行人自助数据提取系统V1.02020SR16540312020年9月22日2020年11月26日
34发行人元数据管理系统V1.02020SR16540422020年9月17日2020年11月26日
35发行人统一身份认证系统V1.02020SR16526412020年9月15日2020年11月26日
36发行人机顶盒测试管理系统V1.02020SR16601082020年8月5日2020年11月27日
37发行人灵犀时光app(Android版)V2.02021SR12127722021年3月20日2021年8月17日
38发行人灵犀时光app(iOS版)V2.02021SR12127702020年9月20日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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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所有权人软件名称登记号开发完成日期登记日期
39发行人EPG应急管理系统1.02022SR00967482020年9月1日2022年1月14日
40发行人流程工单管理系统V1.02022SR07761692021年12月1日2022年6月17日
41发行人IPTV EPG防篡改监控Agent软件V1.02022SR08697432021年12月1日2022年6月29日
42发行人IPTV行业会员管理系统V1.02022SR07632702021年12月1日2022年6月16日
43发行人IPTV应急预警广播系统V1.02022SR07629332021年12月1日2022年6月16日

3、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取得的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权人商标注册证号类别权利期限
1发行人47511969412021年2月21日至2031年2月20日
2发行人47503949382021年2月21日至2031年2月20日
3发行人47532895412021年3月21日至2031年3月20日
4发行人47532824382021年3月21日至2031年3月20日
5发行人47514159352021年3月21日至2031年3月20日
6发行人5145382892021年8月14日至2031年8月13日
7发行人5143490392021年8月14日至2031年8月13日
8发行人5144507292021年8月14日至2031年8月13日
9发行人6181070962022年6月28日至2032年6月27日
10发行人61796336402022年6月28日至203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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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商标权人商标注册证号类别权利期限
11发行人61787751342022年6月28日至2032年6月27日
12发行人61793535332022年6月28日至2032年6月27日
13发行人61777449122022年6月28日至2032年6月27日
14发行人61810283452022年6月28日至2032年6月27日
15发行人61802104362022年6月28日至2032年6月27日
16发行人61784251182022年6月28日至2032年6月27日
17发行人61777411392022年6月28日至2032年6月27日
18发行人61800498292022年8月14日至2032年8月13日
19发行人61778079202022年8月28日至2032年8月27日
20发行人6180834172022年9月7日至2032年9月6日
21发行人61781189372022年9月7日至2032年9月6日
22发行人6178524542022年9月7日至2032年9月6日
23发行人61799415192022年9月7日至2032年9月6日

注:对于序号为18-23的商标权,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该商标并予以公告,但目前发行人尚未取得商标注册证书。

4、美术作品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取得的美术作品著作权情况如下:

序号登记号作品名称著作 权人创作完成日期首次发表日期权利取得方式权利 范围他项 权利
1国作登字-2021-F-00223685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标识无线传媒2016年7月4日2016年8月10日原始 取得全部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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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对上述无形资产具有合法权利,产权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上述无形资产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三)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七、公司主要生产经营资质

(一)经授权取得的经营资质

根据《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8号)、《广电总局关于三网融合试点地区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局[2010]344号)等政策规定,申请从事集成播控服务的,应当是经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同时,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在向原发证机关备案后可采用合资、合作模式开展商业合作、收付结算、技术服务等经营性业务。

河北广播电视台拥有广电总局核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证号:0307211),取得了从事IPTV集成播控服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等业务的行政许可。河北广播电视台已出具《授权书》且河北广播电视台已与公司签署《业务合作协议》,授权公司独家负责IPTV集成播控服务相关的经营性业务,有效期至上述《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到期未能延展或被终止之日止长期有效。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无线传媒经河北广播电视台授权取得的经营资质如下:

证书名称证书 编号许可业务类别持证主体发证机构证书有效期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07211IPTV集成播控服务河北广播电视台广电总局2021.6.27- 2024.6.27

(二)公司自有的经营资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主要经营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持证 主体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许可业务类别发证 机构证书有效期
1发行人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国13010411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配套供应及组织安装施工、售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有效期至202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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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持证 主体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许可业务类别发证 机构证书有效期
服务许可证1002044服务维修等相关服务
2发行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冀B2-20211016业务种类(服务项目)及覆盖范围: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河北省通信管理局有效期至2026.9.30
3发行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214088业务种类(服务项目)及覆盖范围: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全国工信部有效期至2026.9.30

八、公司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公司核心技术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现阶段拥有并使用的主要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序号技术名称技术应用功能、先进性及具体表征形成技术成果
1EPG管理系统播控管理依据广电总局下发的EPG管理系统的分平台规范,并结合河北IPTV特色及功能需求,实现了EPG模板管理、EPG应急管理、EPG下发管理、EPG防篡改管理四大板块内容。软著:流程工单管理系统、EPG应急管理系统
2防篡改系统播控安全可以针对部署在运营商的自有EPG系统及合作方的EPG系统,实现文件篡改的快速发现及回滚功能,增强播控安全保障,也提升了公司对合作方内容的管理能力。专利:一种IPTV模板文件防篡改方法及系统; 软著:IPTV EPG防篡改监控Agent软件
3大视频3.0+系统收视效果以最终用户体验为核心,实现4K视频秒级起播和观看零等待、零卡顿、零花屏。设计了“九屏导视”、“四屏同看”、“语音操控”、智能推荐、“直播收藏”等特色功能,能够提高家庭用户视听体验。该系统可在海量视频基础上让用户享受到高度精确化、定制化和智能化服务。专利:带图形用户界面的机顶盒(1)-(11)等11项专利
4大数据分析系统智能化运营该系统通过探针记录收视数据并分析以报表形式呈现。提供的报表功能有:开机用户数,直播数据查询,直播分天统计,直播分时多天对比,直播节目数据查询,点播一级栏目排行,点播二级栏目排行,点播收视来源统计,搜索数据查询,专题数据查询,首页点击查询,增值点播数据查询等。采用Spring+JPA结构,分controller、service、dao三层架构。UI使用Amaze UI与Echarts,支持PC、手机、平板的多终端自动适配。软著:移动宽带电视数据分析系统V1.0、BI统计分析大数据平台V2.0
5大数据智能内容推荐系智能化运营针对不同用户的差异化收视习惯及音视频内容的分类标签,使用聚类方案,先对海量数据进行聚类计算,然后再运行协同过滤算法,可以大幅度降低智能内容推荐的计算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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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技术名称技术应用功能、先进性及具体表征形成技术成果
6智慧教育平台平台扩展采用云计算技术和虚拟化技术部署实施,以B/S和C/S混合架构搭建中台服务器各个组件,并由Java语言和C++语言开发教学业务应用平台和媒体传输交互。利用先进的音视频编解码、网络传输优化、声音处理,链路优化等核心技术为教学业务应用平台提供音视频服务。通过SDK、API接口调用等方式实现前台教学应用业务的展示展现、直播、点播、统一管理。-
7健康万家平台平台扩展三层体系架构:能力底座层构建了视频问诊需要的通信能力、医养可穿戴设备接入能力、快应用接入能力,康养关怀提醒引擎等;平台层打造了统一的在线问诊、健康咨询、养老到家服务等业务平台,支持通过SaaS方式引入丰富的医养服务合作伙伴;功能层对接了省内外数字筛查、诊疗、用药管理、中医AI诊断等功能和服务。通过以上架构可以支撑未来to B和to C的医疗和养老服务,大幅度降低接入成本缩短接入时间,从而构建综合性智慧化健康服务平台。-

(二)公司研发情况

1、研发项目概况

公司根据当前的业务经营发展方向和未来战略布局,积极投入研发,增强技术储备。截至目前,公司的主要在研技术项目储备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所处阶段拟实现目标拟投入经费(万元)
1智能超媒行业中台V1.0开发阶段建设一套具备构建行业原生云平台、行业大数据能力、配备多形态产品应用、拓展政企行业微服务、搭建配套专用云资源的行业中台系统1,910
2IPTV软件终端服务平台开发阶段将IPTV的服务进行流化能力改造,使IPTV的服务不局限于机顶盒,可以具备跨多终端的服务能力1,500
3灵犀音箱V2.0开发阶段实现智慧家庭的入口,通过音箱收集语音指令,操控电视大屏;通过音箱连接家庭智能设备,实现智能穿戴设备互联580
44K家庭数字影院安全发行与安全放映系统V1.0开发阶段从引入高价值内容、增强管控手段、防止盗播等场景出发,建设数字影院安全发行系统和数字影院安全放映系统300
5河北IPTV智能审核系统V1.0开发阶段建设一套智能内容审核系统。具备不少于480小时/天高清节目的审核能力。系统依托AI技术智能识别节目内容中涉黄、暴恐、涉政、违禁等敏感内容280
6IPTV平台与AR/VR/MR融合创新应用场景研究与开发开发阶段将IPTV业务与VR/AR/MR相结合,打造虚拟实景下的IPTV业务体验,利用快速、低时延的5G技术为用户提供超高清传输所需要的带宽能力,制作更多的4K以上超高清内容以及VR/AR内容,给用户带来更加优质的收视体验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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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所处阶段拟实现目标拟投入经费(万元)
7河北IPTV语音AI引擎V1.0开发阶段重点进行核心AI语音能力建设,实现AI语音能力快速落地与部署,实现对智能内容创作,智慧校园建设等一系列应用场景支撑207
8河北IPTV A/B测试实验平台V1.0开发阶段为了提升客户留存量、实现业务快速增长的目标,就需要通过真实数据来帮助产品改进、运营优化、营销分析和商业决策等。A/B测试实验能判断哪些渠道转化的效果更好,哪些功能样式更加受用户欢迎,即通过数据来支持决策,更好的推进河北IPTV业务的市场发展以及业务运营。200
9河北IPTV机顶盒统一中间件系统V1.0开发阶段建设IPTV统一中间件,屏蔽终端硬件和基础软件的差异性。使不同厂商的终端快速地与系统平台对接,降低终端管理难度187
10IPTV健康平台V2.0开发阶段针对家庭成员,围绕家庭中一老一小的需求,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和服务的结合,将城市健康服务资源与家庭进行衔接。打造“互联网+”大健康平台150
11IPTV行业定制化会员系统V2.0开发阶段建设一套能够承载现网用户开机鉴权认证能力的系统,以用于承载更多定制化服务,以虚拟卡券形式,为金融、保险等拥有庞大用户群体的行业提供定制化EPG服务100
12IPTV会员系统V4.0开发阶段在现有会员管理系统的基础之上进行迭代优化,联动大屏端及小屏端,实现积分及会员权益的统一100
13EPG防篡改系统V2.0中试阶段具备异动文件的快速发现、回滚能力、具备数据到导出、检测、可视化等能力30

2、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研发费用支出1,154.982,695.671,722.261,457.71
营业收入33,170.5367,214.1363,051.8558,673.68
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例3.48%4.01%2.73%2.48%

(三)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在册研发人员共计66名,占公司员工总人数的比例为26.94%。

(四)公司研发体系与机制

1、坚持创新驱动理念,打造创新文化

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驱动理念,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保障公司技术和研发的可持续性。公司设立了技术产品部、平台运维部等部门,由总经理负责,保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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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及时快速响应IPTV行业新技术变化及终端客户新需求,打造全公司自上而下全方位创新文化。

2、注重创新人才队伍的培养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培养,针对不同岗位建立了完善、成熟的培训体系,鼓励团队间的技术交流,以保证研发团队对行业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变动的敏感度。为了更好地适应公司快速发展,公司建立了人才储备机制,对关键技术岗位的技术人员实行储备,有计划地为公司储备和提供优秀人才,提高用人质量和降低招聘成本,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紧跟市场需求的研发方向

公司技术研发方向和选择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围绕主营业务IPTV集成播控业务,公司研发人员、销售人员时刻关注客户需求以及行业最新发展动态,及时掌握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变化,通过客户反馈的信息不断从研发设计环节对产品和服务进行技术升级,了解潜在市场需求,以提供贴近客户需求的产品和服务。

4、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为了更好地调动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推进公司新系统研发项目和现有系统技术改进的进展及知识产权等方面工作,为员工提供畅通的晋升通道和优质的工作环境,激发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九、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境外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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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和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行使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等职权。

2、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成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共计召开股东大会7次。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会议表决程序、决议内容、相关文件的签署等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股东大会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董事会为公司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的任职资格、选任、权利和义务,以及董事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进行详细规定,指导董事会的规范运行。

2、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成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共计召开董事会15次。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董事出席会议情况、会议表决程序、决议内容、相关文件的签署等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董事会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董事会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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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监事会为公司监督机构,监事会履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财务等职权。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的任职资格、监事会职权、议事规则等进行详细规定,指导监事会的规范运行。

2、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成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共计召开监事会9次。公司历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监事出席会议情况、会议表决程序、决议内容、相关文件的签署等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监事会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及独立性、选任及更换、权利及义务等进行规定,该制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独立董事实际发挥作用的情况

公司的独立董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认真、谨慎地履行其权利,并承担义务。公司的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对切实保护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不受侵害,以及监督公司依照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情况

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马志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3年,自2020年8月28日至202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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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会秘书的履职情况

自公司董事会聘请董事会秘书以来,董事会秘书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以及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积极配合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重要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运行情况

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下设5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1、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为焦磊、杨冰、郭晓武,自战略委员会设立以来,各委员恪守职责,依法依规履职,为公司治理的完善发挥积极作用。

2、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为郭晓武、吴日焕、赵庆,自审计委员会设立以来,各委员恪守职责,依法依规履职,为公司治理的完善发挥积极作用。

3、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定期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方面),并就任何拟作出的变动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评核独立董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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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性;拟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广泛搜寻、遴选合格的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提名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各专业委员会召集人除外)的人选;拟订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后备人才的培养计划;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为杨冰、吴日焕、张立成,自提名委员会设立以来,各委员恪守职责,依法依规履职,为公司治理的完善发挥积极作用。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其他人员(如必要)的股权激励计划;负责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之资格、获授条件、行权条件等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为郭晓武、吴日焕、董方,自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立以来,各委员恪守职责,依法依规履职,为公司治理的完善发挥积极作用。

5、风险控制委员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媒体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法令;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计划,确定公司年度重大内容管理规划,审定重大选题策划方案;组织三级内容安全审核体系运行,负责重大内容引入和内容运营的审核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内容安全责任;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成员为赵庆、张立成、孙晓鸽,自风险控制委员会设立以来,各委员恪守职责,依法依规履职,为公司治理的完善发挥积极作用。

董事会上述各专门委员会按议事规则召开会议,在有效监督管理层、建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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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能切实履行职责,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行。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情况

(一)管理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已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其他法规相关规定,对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自我评价如下: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于2022年8月24日就公司内部控制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110A014737号),致同会计师认为:“无线传媒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的情况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一)行政处罚事实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受到行政处罚,公司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对发行人的影响

公司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公司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以及对外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不存在对外担保。

五、公司独立性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在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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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等方面与主要股东相分离,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已经达到发行监管对公司独立性的要求。

(一)资产完整性

本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原有限公司的所有资产由本公司继承,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了相关资产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业务系统和配套设施,除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六、公司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经营要素/(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2、不动产情况”部分所述的相关瑕疵情形外,发行人合法拥有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房屋、机器设备以及注册商标等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备与其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公司资产与股东财产严格区分,不存在公司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被股东违规占用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性

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情形,也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形;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形。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或聘任产生。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董事长焦磊拥有河北广播电视台下属事业单位广电传输中心事业编制,监事会主席孙宝忠,董事、总经理张立成拥有河北广播电视台事业编制。该等人员均与发行人签署了劳动合同,并由发行人支付工资,发行人委托广电传输中心、河北广播电视台为该等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实际费用由发行人承担,上述人员目前均在发行人处专职工作,未在广电传输中心或河北广播电视台领取任何薪酬或担任任何职务。

河北广播电视台出具了《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员工事业编制相关事项的说明与承诺函》,承诺如下:

“1.发行人监事会主席孙宝忠,董事、总经理张立成此前为本单位员工,目前拥有本单位事业编制;发行人董事长焦磊此前为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河北省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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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电视技术中心

(以下简称“技术中心”)员工,目前拥有技术中心事业编制。发行人为本单位下属公司,本单位同意该三名员工在发行人处专职工作并担任目前职务。在发行人处工作期间,该等员工不再承担本单位或技术中心工作任务,不担任本单位或技术中心任何行政职务,不在本单位或技术中心领取任何薪酬、补贴等报酬,本单位及技术中心不会以任何理由强制要求该等员工返回本单位或技术中心工作,亦不会接受该等员工返回本单位或技术中心工作的申请。

2.在发行人处工作期间,该等员工与发行人签署劳动合同,由发行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其进行全面管理,除本单位正常通过河北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外,本单位及技术中心不以任何方式对该等员工在发行人处任职和工作施加干涉或影响。本单位及技术中心将根据发行人对该等员工的考核档次,形成该等员工的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结果,计入该等员工档案。

3.该等员工在发行人处工作期间,本单位或技术中心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费用由发行人及该等员工按照所承担比例返还本单位或技术中心;未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将由本单位或技术中心按照有关规定为该等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如未来国家人事管理政策出现变动,本单位或技术中心将按照相应政策执行。

4.如该等员工因国家人事管理政策变动而发生身份变动,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超出发行人作为相关人员的雇佣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的薪酬、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之外的其他费用)均由本单位或技术中心承担,确保发行人不因该等人员的编制改革而额外承担任何支出。

5.该等员工在发行人任职期间的职务发明,包括科研成果、专利、著作权等,由发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本单位或技术中心不就该等职务发明主张任何权利。

6.该等员工不属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所界定的离岗创业、保留人事关系的人员。”

已与河北广播电视台原下属事业单位河北广播电视台器材购置服务中心合并成立广电传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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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发行人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河北广播电视台或其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的情况不会实质影响发行人的人员独立性,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三)财务独立性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公司已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并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

(四)机构独立性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公司已建立健全独立完整的内部组织机构,各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决策、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不存在合署办公、机构混同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性

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已获得为进行其营业执照上核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所需获得的批准、授权、许可、同意或证书,已建立健全业务经营体系,拥有完整的业务运营网络,能够独立开展业务,具备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

公司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和重大偿债风险

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和重大偿债风险。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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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对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公司所处的经营环境不存在已经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且会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

六、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传媒集团的经营范围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广告制作、发布、设计;影视制作;对文化业、文化园区投资;会展服务;汽车租赁;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传媒集团系河北广播电视台全资设立的经营性资产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河北广播电视台下属的经营性资产。传媒集团的主要业务是投资和管理,与公司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河北广播电视台。河北广播电视台的举办宗旨和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发挥广播电视主流媒体的作用;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内参报道、舆情信息;承担广播频率、电视频道的节目制作、对外合作任务、以及安全播出、传输发射、网络覆盖建设及技术支撑等任务;打造自主可控、影响力强的新媒体传播平台,推动媒体融合发展;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推进广播电视产业发展;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河北广播电视台为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依法举办的事业单位,统一领导河北广播电视台事业和产业发展,承担河北广播电视台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与公司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

公司主营业务为IPTV集成播控服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河北广播电视台及传媒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该等企业不存在从事与公司经营相同业务的情况。公司在业务经营适用的法规政策、资质牌照、业务经营范围、业务运营所需资源、终端用户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存在较大差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经营业务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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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作出承诺参见“第十三节附件/三、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与该等企业的主营业务均不相同,不构成同业竞争”

七、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的关联方与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一)关联法人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发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传媒集团传媒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50.16%的股权,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2河北广播电视台河北广播电视台持有传媒集团100%股权,系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2、除上述披露的情况之外,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发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除无线传媒外,控股股东传媒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河北广播电视台控制的其他企业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3、直接或因同一控制合计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除传媒集团外,内蒙古中财金控持有无线传媒6.31%股份,赣州中财虔信持有无线传媒3.28%股份,内蒙古中财文津持有无线传媒2.15%股份,该等三名股东均由中财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三名股东合计持有无线传媒

11.74%股份;旅投投资持有无线传媒5.11%股份,康养集团持有无线传媒0.90%股份,该等两名股东为河北旅游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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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无线传媒6.01%股份。

上述股东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4、除上述披露的情况之外,发行人的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制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公司不存在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除发行人之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制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关联方,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和“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5、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发行人的合营和联营企业

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六、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6、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亦属于发行人关联方。

(二)关联自然人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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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焦磊于发行人担任董事长,于传媒集团担任董事
2张立成于发行人担任董事、总经理
3赵庆于发行人担任董事,于传媒集团任监事
4孙晓鸽于发行人担任董事
5董方于发行人担任董事
6杨静于发行人担任董事
7杨冰于发行人担任独立董事
8郭晓武于发行人担任独立董事
9吴日焕于发行人担任独立董事
10孙宝忠于发行人担任监事
11姜志军于发行人担任监事
12窦为恒于发行人担任监事
13周萍于发行人担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14李海南于发行人担任副总经理
15马志民于发行人担任董事会秘书

2、除上述披露的情况之外,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发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传媒集团、实际控制人河北广播电视台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的关联方。

3、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4、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发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发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为发行人关联方。

(三)其他关联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企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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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准则》等规定,除上述披露的情况之外,下列情形亦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方,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焦生辰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董事
2杜春阳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监事
3周正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张润潮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5姚霆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董事
6刘月田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董事
7传媒技术报告期内,公司曾持有其60%股权,2018年11月公司转让所持全部股权
8上海娱华知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杨冰曾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于2021年1月注销
9百彦(上海)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杨冰曾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于2020年7月注销
10上海娱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杨冰曾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于2021年1月注销
11宁波汘格投资有限公司张润潮曾任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于2019年9月注销
12北斗浩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张润潮曾任董事的企业,于2020年11月卸任
13国科智航(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张润潮曾任董事的企业,于2021年3月卸任
14深圳朱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润潮曾持有99%股权的企业,于2021年4月注销
15喀什拓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张润潮持有90%股权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16天津亿信铭技术有限公司张润潮曾持有90%股权并曾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17天津立石润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润潮曾持有60%股权的企业
18北京立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润潮持有40%股权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19宁波保税区智丘立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润潮曾持有33.33%股权的企业,于2021年8月注销
20广州默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润潮持有40.70%股权的企业
21武汉市宏湖技术有限公司张润潮曾持有70%股权的企业
22西安合众思壮电信通讯有限责任公司张润潮曾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于2021年5月卸任
23深圳市领拓保理有限公司张润潮曾担任董事的企业,于2021年11月注销
24北京沐荣创道科技有限公司张润潮曾担任董事的企业,于2020年6月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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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25宁波润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润潮曾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于2020年8月卸任
26宁波财帛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润潮曾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于2020年8月卸任
27河北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内曾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于2020年5月公司增资时持股比例被稀释至5%以下
28广电网络报告期内曾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于2020年1月将持有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
29珠海中数科技有限公司姚霆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30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姚霆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31函谷德道文化产业发展成都有限公司姚霆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32珠海光大国信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姚霆担任董事的企业
33哈尔滨数字图书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姚霆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34善学文化传播发展有限公司姚霆担任董事的企业
35寰宇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姚霆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36国民联合基金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姚霆担任董事的企业
37东方银安(北京)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姚霆、董方曾担任董事的企业,均于2022年5月卸任
38光大财富(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姚霆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39北京绿峰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姚霆曾担任董事的企业
40内蒙古国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姚霆担任董事的企业
41北京文津全民阅读文化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姚霆担任董事的企业
42包头市光大寰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姚霆担任董事的企业
43北京国旺永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姚霆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44宜昌嘉仪港务有限公司姚霆担任董事的企业
45武汉市霆威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姚霆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46中数爱信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姚霆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47新余函谷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姚霆曾持有99%股权的企业
48珠海首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姚霆持有40%股权的企业
49光大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姚霆持有11.25%股权的企业
50北京中汇京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姚霆持有10%股权的企业

上述关联方中关联自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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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八、关联交易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简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常性关联交易出售商品/提供劳务--417.863,333.00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1,402.612,049.571,195.681,024.83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169.42669.88671.85608.90
代缴社保、公积金51.5376.4274.0053.88
向部分员工发放奖励等1.132.041.474.02
偶发性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转让资产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八、关联交易/(二)偶发性关联交易/1、向关联方转让子公司股权”
代付捐款0.65--0.51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八、关联交易/(二)偶发性关联交易/5、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2、关联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广电广告公交车广告媒体委托代理----417.860.66%3,333.005.68%
合计----417.860.66%3,333.005.68%

注:占比为关联交易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3,333.00万元、417.86万元、0万元和0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68%、0.66%、0%和0%。公司报告期内关联销售金额及占比整体相对较低,上述关联销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中标公交公司的石家庄市公交车车身广告媒体招租项目,双方已于2018年12月16日正式签订《石家庄公交车车身广告媒体租赁合同》,约定公司每季度向公交公司支付广告媒体租赁费1,0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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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IPTV集成播控业务,广告媒体运营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性较小。同时,为避免公司承接该项目与河北广播电视台及其下属公司的广告业务产生同业竞争,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与广电广告签订《公交车身广告委托合同》,授权广电广告为该项目的独家代理,全面负责本项目的运营活动,委托代理价格系以无线传媒取得该项目的成本价格及市场预期情况确定,定价公允。

2020年4月16日,公司与公交公司签订《<石家庄公交车车身广告媒体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约定自2020年4月16起,终止上述广告媒体租赁项目。2020年5月28日,公司与广电广告签订《<公交车身广告委托合同>终止协议书》,确认终止上述委托项目。该等交易未来将不会持续发生。

综上,公司委托广电广告进行该项目代理运营是基于明确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和避免同业竞争作出的决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委托代理价格以公司取得该项目运营的成本价格确定,定价具有公允性。无线传媒与公交公司及广电广告签署的相关协议已经终止且未来该等交易将不会继续发生。

3、关联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河北广播电视台版权使用及播控费750.034.43%1,283.253.63%923.612.91%819.173.30%
广告宣传费100.830.60%205.510.58%26.560.08%--
传媒集团广告宣传费183.171.08%49.940.14%----
天润文化节目制作服务费--6.730.02%----
盛腾文化节目制作服务费----39.430.12%--
广电广告广告宣传费------35.850.14%
河北中广技术及传输服务费84.910.50%169.810.48%169.810.53%169.810.68%
国艺文津版权使用费28.230.17%49.400.14%36.260.11%--
内容审233.191.38%284.9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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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费
广电经视节目制作服务费22.260.13%------
合计1,402.618.28%2,049.575.79%1,195.683.76%1,024.834.12%

注:占比为关联交易占当期营业总成本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1,024.83万元、1,195.68万元、2,049.57万元和1,402.61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总成本的比重分别为4.12%、3.76%、5.79%和8.28%。公司报告期内关联采购金额及占比整体相对较低,上述关联采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1)向河北广播电视台采购播控牌照使用权及版权

报告期内,公司向河北广播电视台支付的播控费及版权使用费金额分别为

819.17万元、923.61万元、1,283.25万元和750.03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比例分别为3.30%、2.91%、3.63%和4.43%,金额和占比相对较低。

①必要性

河北广播电视台拥有广电总局核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证号:0307211),取得了从事IPTV集成播控服务等业务的行政许可。根据广电总局的监管要求,与播控管理有关的审查、播出等职能应当由国家授权的事业单位广播电视机构负责,以确保播出安全,但允许广电播出机构将其中的经营性业务授权给下属公司进行公司化运营。河北广播电视台授权公司独家运营与河北IPTV集成播控相关的经营性业务,并已就相关授权事项签署了授权书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版权内容的丰富程度是IPTV业务发展的基础,丰富的版权内容是吸引用户、保持用户粘性和忠诚度的核心资源,对发行人的IPTV业务增长具有重要的影响。河北广播电视台拥有优质的版权内容资源,公司从河北广播电视台采购优质版权内容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②定价公允性

报告期内,根据双方签署的相关协议,播控费定价以发行人从电信运营商处取得的IPTV业务基础收视费分成收入的1%为依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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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双方签署的相关协议,自报告期初,版权内容定价以发行人从电信运营商处取得的IPTV业务基础收视费分成收入的1%为依据确定;因双方于2021年6月重新签署了相关协议,自2021年6月开始,版权内容定价以发行人从电信运营商处取得的IPTV业务基础收视费分成收入的2%为依据确定。

公司播控费及版权使用费定价依据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新媒股份、海看股份、重数传媒、多彩新媒支付给广东、山东、重庆、贵州地区IPTV集成播控资质牌照所有方的播控费及版权使用费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显著差异,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名称播控费定价依据版权使用费定价依据
新媒股份以IPTV业务基本包收视费分成收入的1%为依据确定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以从广东省内所有运营商取得的IPTV业务基本包收视费分成收入的1%为依据确定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从广东省内所有运营商取得的IPTV业务基本包收视费分成收入的2.5%为依据确定
海看股份以IPTV业务基本包收视费分成收入的1%与山东广播电视台为弥补IPTV平台的投资、日常维护成本孰高为确定依据以从所有网络运营商处取得的IPTV业务基本包收视费分成收入的2%为确定依据
重数传媒自2016年起,重数传媒每年向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支付播控费202.83万元(不含税)从电信运营商处取得的IPTV基础业务收入的2%为确定依据
2020年9月起,重数传媒每年向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支付播控费95.36万元(不含税)
多彩新媒2019年度播控费为200万元,并由多彩新媒承担贵州广播电视台相关播控人员职工薪酬;2020年度、2021年度定价以多彩新媒从电信运营商处取得的IPTV业务基础收视费分成收入的1%为依据确定按照从电信运营商处取得IPTV业务基础包分成收入的2%为依据确定
无线传媒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1日:按照无线传媒从电信运营商处取得的IPTV 业务基础收视费分成收入的1%为依据确定,分成比例在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足以弥补授权方相应成本的,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该比例进行适当调整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1日:以无线传媒从电信运营商处取得的IPTV业务基础收视费分成收入的1%为依据确定,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合作费用与可比市场价格严重偏离的,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适当调整
2021年6月2日至长期:按照无线传媒从电信运营商处取得的IPTV 业务基础收视费分成收入的1%为依据确定2021年6月2日至2024年6月1日:以无线传媒从电信运营商处取得的IPTV业务基础收视费分成收入的2%为依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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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重数传媒相关公告计算,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重数传媒向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支付的播控费占其基础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3%、1.62%和0.95%。

(2)向河北广播电视台、传媒集团、广电广告采购广告宣传服务

2019年度,公司因向广电广告采购广告宣传服务支出35.85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的比例为0.14%;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公司因向河北广播电视台采购广告宣传服务支出26.56万元、205.51万元和100.83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08%、0.58%和0.60%;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公司因向传媒集团采购广告宣传服务支出49.94万元和183.17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的比例为0.14%和1.08%;金额和占比均较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知名度,公司于2019年3月向广电广告采购公交车体广告用于品牌宣传,采购费用系根据广电广告制定的统一刊例价为基础确定。根据广电广告与发行人签署的合作协议,广告费单价同广电广告与其他第三方合作客户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单价基本一致,定价公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关联交易已实施完毕。

2020年8月,公司在河北广播电视台下属经济生活频道、公共频道、少儿科教频道、交通频率、音乐频率投放品牌宣传广告;2021年10月,公司通过传媒集团在河北广播电视台下属经济生活频道、都市频道、综合频率、交通频率等频道和频率及“冀时”客户端投放品牌宣传广告。广告采购费用系根据河北广播电视台、传媒集团制定的统一刊例价确定,同其他第三方客户沧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广告有限公司、河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河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作单价基本一致,定价公允。

综上,公司向广电广告、河北广播电视台、传媒集团采购广告宣传服务,价格均根据河北广播电视台、传媒集团或广电广告制定的统一刊例价确定,与独立第三方价格可比,定价公允。关联方河北广播电视台、传媒集团、广电广告不存在通过该交易为发行人分摊成本费用或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3)向盛腾文化、天润文化、广电经视采购节目制作服务用于品牌及电视栏目宣传

2020年度,公司因向盛腾文化采购节目制作服务支出39.43万元,占当期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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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总成本比例为0.12%;2021年度,因向天润文化采购节目制作服务支出6.73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比例为0.02%;2022年1-6月,公司因向广电经视采购节目制作服务支出22.26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比例为0.13%。该等关联交易金额和占比均较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随着业务持续快速发展,公司持续加大推广与宣传力度,2020年公司举办“音为快乐”线上K歌大赛并在大赛中进行公司品牌宣传,并委托盛腾文化负责项目执行。盛腾文化具有丰富的相关活动策划执行的经验和能力,公司向盛腾文化采购活动策划服务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采购活动策划服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盛腾文化为最终中标方,定价公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执行完毕。

2021年8月,为积极响应河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征集“创先争优”典型案例的通知,公司作为河北广播电视台“创先争优”典型案例向征集方报送作品,委托天润文化对参赛作品进行节目制作。天润文化具有较为丰富的电视节目制作经验,公司向天润文化采购电视节目制作服务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采购电视节目制作服务价格系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定价公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执行完毕。

公司需对河北IPTV业务电视栏目进行宣传,委托广电经视对每周最新上线的热门电影、电视剧等节目内容和资费促销优惠等线上营销活动等内容进行节目制作。广电经视具有较为丰富的电视节目制作经验,公司向广电经视采购电视节目制作服务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采购电视节目制作服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广电经视为最终中标方,定价公允。

(4)向河北中广采购IPTV相关技术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河北中广采购技术服务支付费用169.81万元、169.81万元、169.81万元和84.91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68%、0.53%、

0.48%和0.50%,金额和占比均相对较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①必要性

公司主营IPTV集成播控业务,为保证直播节目的正常安全播出,公司除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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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象天成中心机房建立了信号主传输系统外,还建立了信号异地灾备传输系统,无线传媒委托河北中广对信号异地灾备传输系统进行运营维护。

河北中广经营场地与广电传输中心同在一栋大楼,河北省广播电视中心的正常运转关系到河北省广播电视信号的顺利收发,因此该大楼的电力供给有充足保障,且有完善的卫星信号防干扰措施,无线传媒将卫星信号接收编码设施等设备部署在河北中广楼顶和机房,可以为直播节目信号的信源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公司将信号异地灾备传输系统部署在河北中广并由河北中广进行运营维护具有必要性。

综上,公司向河北中广采购IPTV相关技术服务保障了直播频道的信源安全和输出安全,系为保证安全播出之目的,采购活动具备必要性。

②定价公允性

公司向河北中广采购技术服务系为安全播出增加备份信号,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可比情况且无第三方可比价格。河北中广派驻专人为公司备用信号和灾备机房提供技术运营服务,双方参考行业平均公司水平及河北中广提供的场地和服务质量情况,经过协商进行了交易定价,合作期间,双方未产生任何纠纷。公司向河北中广采购备用信号和灾备机房服务,河北中广主要提供的技术人员数量和专业技术服务不会因公司业务量增长而明显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向河北中广采购的技术服务金额分别为169.81万元、169.81万元、169.81万元和84.91万元,占公司营业总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68%、0.53%、0.48%和0.50%,采购金额整体较为稳定且占比较低。

综上,公司与河北中广发生的该项交易不存在可比的同行业公司、第三方市场价格,公司采购价格系参考河北中广提供的场地和服务质量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具备公允性。公司向河北中广采购技术服务的采购量合理,与相关业务匹配。

(5)向国艺文津采购版权及内容审核服务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分别支付国艺文津版权费用0万元、36.26万元、49.40万元和28.23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0.11%、0.14%和0.17%,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该等交易中,公司向国艺文津采购“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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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视频节目”版权内容、少儿、电竞类视频节目版权内容。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为双方按照扣除分配给运营商的费用总和后,根据节目包价格以及内容提供方提供的内容在节目包中点播占比,依据一定比例进行收益分成。该分成方式同发行人与无关联关系的内容供应商如四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等之间的合作定价原则一致,定价公允。2021年和2022年1-6月,公司支付国艺文津内容审核费用分别为284.93万元和233.19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81%和1.38%,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公司主营业务为IPTV集成播控服务,所有上线及播出前的内容需要完成审核以满足相关主管部门对安全播出的要求,为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将部分内容审核工作外包。公司向国艺文津采购音视频内容的审核服务,是为保证安全播出之目的,具备必要性。央视无锡基地具备丰富的内容审核经验及技术优势,但由于IPTV行业地域特性,央视无锡基地在渠道建立和客户开发方面一般通过和具备相关渠道和商务沟通能力的驻地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国艺文津、央视无锡基地作为联合体参与了无线传媒采购内容审核服务项目的投标并最终中标。发行人与国艺文津、央视无锡基地签署了三方协议,约定通过国艺文津进行相关内容审核的服务提供,发行人直接与国艺文津进行款项结算后由国艺文津与央视无锡基地另行签署合同进行价款结算。国艺文津净收入仅以联合体与发行人约定的内容审核单价与联合体之间约定的内容审核单价之差为限,国艺文津净收入占联合体与发行人约定合同总金额比例较小。本次合作定价履行了招标程序,经综合评审最终确定国艺文津和央视无锡基地的联合体为中标方,本次采购定价根据竞争性磋商确定,定价具备公允性。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总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169.42669.88671.85608.90

5、代缴社保、公积金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员工通过河北广播电视台及下属单位缴纳社保、公积金,发生金额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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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河北广播电视台及下属单位51.5376.4274.0053.88

6、向部分员工发放奖金等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由河北广播电视台向公司员工代发机关党委优秀党员奖金、颁发特别事项“突出贡献奖”等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河北广播电视台1.132.041.474.02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转让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将“河北省地面数字广播电视应用示范项目”相关资产及结余财政补助资金无偿划转给冀广天空,具体情况如下:

(1)“地数项目”整体划转

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2013年数字电视研究开发及产业化专项的复函》(发改办高技[2014]521号),国家发改委同意将广电有限“河北省地面数字广播电视应用示范项目”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及国家资金补助计划,并下发国家补助资金1,500万元。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3月22日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9)第111004号《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河北省地面数字广播电视应用示范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及《河北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撤销、终止、调整部分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冀发改高技(2019)205号),国家发改委同意“调整项目承担单位由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北冀广天空电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0日,广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河北省地面数字广播电视应用示范项目”划转事项。

2019年4月28日,广电有限与冀广天空签订《河北省地面数字广播电视应用示范项目划转协议》,对“河北省地面数字广播电视应用示范项目”划转事宜进行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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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面数字广播电视应用示范项目”转让事项划转严格按照相关批复执行,有利于国有资产整合,提高资产资源配置效率,具有必要性。广电有限已经就该转让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聘请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划转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

(2)“地数项目”机房配套设备转让

公司以自有资金采购“地数项目”中部分发射系统的机房配套设备,为实现项目设备正常运转,冀广天空在项目划转时向公司采购该部分机房配套设备,双方于2019年5月14日签订了《设备转让协议书》,约定转让价格2.70万元(不含税)。

公司将与“地数项目”相关的机房配套设备同步转让给冀广天空,交易具备合理性。转让价格由双方商议后以成本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机房配套设备转让涉及金额较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2、代付捐款

报告期内,公司曾代员工缴纳捐款,并在以后期间收回。其中代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缴纳的捐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代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缴纳捐款0.65--0.51

3、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2019年7月,公司与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天澄易辉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国艺文津,其中公司持有国艺文津30%股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出资方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400.0040.00%
无线传媒300.0030.00%
武汉天澄易辉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300.0030.00%
合计1,000.00100.00%

国艺文津成立时,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原董事姚霆担任董事长、经理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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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2年 6月30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
应收账款
广电广告------2,694.29134.71
其他应收款
焦磊0.840.040.100.010.600.030.070.0034
周正0.820.040.360.020.580.030.050.0026
张立成0.180.00910.010.00060.360.024.060.20
孙宝忠0.160.00800.030.00160.680.030.260.0031
李海南0.090.00460.180.010.050.00250.050.0026
姜志军------0.090.0043
周萍------0.050.0026
马志民------0.070.003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传媒集团------1,115.00334.50

2019年末,公司存在对传媒集团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余额为1,115.00万元。上述款项主要系由“智慧媒体云项目”产生,具体情况如下。为推进河北融合媒体云平台建设,公司在2017年启动了“河北媒体云项目”,向成都华栖云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软硬件产品并搭建“河北广电无线传媒媒体云平台及IPTV内容生产业务系统”、“河北广播电视台制作云系统”、“河北广播电视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融合媒体(中央厨房)系统”等三个系统。其中“河北广播电视台制作云系统”、“河北广播电视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融合媒体(中央厨房)系统”在建成上线之日起即为传媒集团使用。2018年12月,公司与传媒集团签订《河北广电传媒集团智慧媒体云技术平台支撑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向传媒集团提供河北智慧媒体云技术服务,传媒集团分三期向公司支付费用,传媒集团使用公司的服务满3年后,“河北广播电视台制作云系统”、“河北广播电视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融合媒体(中央厨房)系统”中的基础设施及应用系统的所有权归传媒集团所有。

根据本次交易的实质,公司将该笔交易认定为与传媒集团之间的资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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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联光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出具了《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拟对成都华栖云科技有限公司投入的媒体云系统一期进行经济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冀中联光大评报字[2018]第198-1号)和《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拟对成都华栖云科技有限公司投入的媒体云系统二期中央厨房进行经济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冀中联光大评报字[2018]第198-2号),以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完成了本次资产划转。

2、应付、预付关联方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预付关联方款项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2年 6月30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应付账款
河北广播电视台750.031,283.25923.61847.10
国艺文津173.5688.4728.49-
其他应付款
焦磊---0.05
周正---0.05
孙宝忠---0.05
杨冰2.00---
吴日焕2.00---
郭晓武2.00---
国艺文津30.0030.00--
河北广播电视台34.89---
广电传输中心16.64---
预付账款
河北广播电视台44.46145.28350.79-
传媒集团332.93516.10--
广电经视22.2644.53--
应付股利
广电网络---560.00

(四)公司减少或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1、完善规章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和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公司制定并不断完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回避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对所有股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除上述规定以外,公司还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范围、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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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等进行了细致规定。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传媒集团、实际控制人河北广播电视台、传媒集团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控制的公司股东广电基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参见“第十三节 附件/三、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二)减少、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程序履行情况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7日和2021年6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核确认公司2018至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对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2020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8至2020年度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利益最大化。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确认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关于审核确认公司2018至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台(集团)所属频率频道进行广告宣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河北广播电视台与公司签署修订版<业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在河北广播电视台进行额度不超过600万元的广告宣传,同意与河北广播电视台签署修订版《业务合作协议》。

2021年9月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广播电视台与公司签署修订版<业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河北广播电视台签署修订版《业务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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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在台(集团)所属频率频道进行广告宣传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本次与河北广播电视台签署修订版《业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据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六)预期未来长期存在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开展业务的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中,除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代缴社保、公积金外,未来将长期存在的关联交易为向河北广播电视台采购播控牌照使用权和版权、向河北中广采购IPTV相关技术服务,以及向国艺文津采购版权及内容审核服务,该等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1、预计未来将长期存在的关联交易

(1)向河北广播电视台采购播控牌照使用权及版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河北广播电视台支付的播控费及版权使用费金额分别为

819.17万元、923.61万元、1,283.25万元和750.03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比例分别为3.30%、2.91%、3.63%和4.43%,金额和占比相对较低。

发行人向河北广播电视台采购播控牌照使用权及版权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定价具有公允性,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八、关联交易/(一)经常性关联交易/3、关联采购情况/(1)向河北广播电视台采购播控牌照使用权及版权”。

(2)向河北中广采购IPTV相关技术服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因向河北中广采购技术服务支付的费用分别为169.81万元、

169.81万元、169.81万元和84.91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68%、

1-1-176

0.53%、0.48%和0.50%,金额和占比均相对较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发行人向河北中广采购IPTV相关技术服务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定价具有公允性,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八、关联交易/(一)经常性关联交易/3、关联采购情况/(4)向河北中广采购IPTV相关技术服务”。

(3)向国艺文津采购版权及内容审核服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国艺文津支付的版权及内容审核费用分别为0万元、36.26万元、334.32万元和261.41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的比例0%、0.11%、0.95%和1.54%,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发行人向国艺文津采购版权及内容审核服务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定价具有公允性。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八、关联交易/(一)经常性关联交易/3、关联采购情况/(5)向国艺文津采购版权及内容审核服务”。

(4)向河北广播电视台及传媒集团采购广告宣传服务

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公司因向河北广播电视台采购广告宣传服务支出26.56万元、205.51万元和100.83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08%、0.58%和0.60%;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公司因向传媒集团采购广告宣传服务支出49.94万元和183.17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的比例为

0.14%和1.08%;金额和占比均较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发行人向河北广播电视台及传媒集团采购广告宣传服务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定价具有公允性。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八、关联交易/(一)经常性关联交易/3、关联采购情况/(2)向河北广播电视台、传媒集团、广电广告采购广告宣传服务”。

2、发行人具备独立开展业务的能力

河北广播电视台授权发行人独家负责IPTV集成播控服务相关的经营性业务,有效期至河北广播电视台持有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及相关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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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文件到期未能延展或被终止之日,该等授权已经广电总局备案;除从河北广播电视台取得相关频道的版权外,发行人还与爱上传媒、中广影视卫星、浙江岩华、快乐阳光等供应商建立了合作关系,获得内容版权;发行人向河北中广采购的IPTV相关技术服务为异地备份设备的运行提供维护、保障,并非发行人主要业务运营环节;发行人自国艺文津采购的版权内容金额较小,除自国艺文津采购内容版权外,发行人还从浙江岩华、快乐阳光等供应商处采购内容版权;发行人向国艺文津采购的内容审核服务系为提高运营效率之目的且发行人对播出内容最终负责;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上述预计长期存在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发行人独立开展业务的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发行人与河北广播电视台签署的现行有效的《业务合作协议》及《视听节目内容合作协议》,发行人向河北广播电视台采购播控牌照使用权及内容版权中,采购播控牌照使用权的定价以发行人从电信运营商处取得的IPTV业务基础收视费分成收入的1%为依据确定;采购版权内容的定价以发行人从电信运营商处取得的IPTV业务基础收视费分成收入的2%为依据确定。报告期内,发行人支付河北广播电视台的播控费和版权使用费金额合计分别为819.17万元、923.61万元、1,283.25万元和750.03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的比例分别为3.30%、

2.91%、3.63%和4.43%,占比较小。发行人向河北中广采购IPTV相关技术服务的价格基于市场价格、服务内容、人力成本等因素,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价格,报告期内,发行人因向河北中广采购技术服务支付费用169.81万元、169.81万元、169.81万元和84.91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比例分别为0.68%、0.53%、

0.48%和0.50%,占比较小。发行人向国艺文津采购版权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与发行人向其他第三方采购版权价格可比;发行人向国艺文津采购内容审核服务的价格以国艺文津与央视无锡基地之间合作定价为基础,并履行了招标程序。报告期内,发行人因向国艺文津采购版权及内容审核服务支付费用0万元、

36.26万元、334.32万元和261.41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比例分别为0%、0.11%、

0.95%和1.54%,占比较小。

综上,该等未来预计长期存在的关联交易占发行人营业总成本的比例较低且预计不会出现重大变化,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1-1-178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财务会计数据及相关财务信息,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致同审字(2022)第110A024808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除另有注明外,公司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均以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说明反映了本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财务报表及附注的主要内容,公司提醒投资者,若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审计报告全文。

一、最近三年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36,885,825.731,232,323,959.13210,497,187.2711,606,320.95
交易性金融资产43,287,955.5443,336,572.75679,689,126.03511,414,887.68
应收账款24,843,084.6234,953,593.60294,170,335.52184,894,005.25
预付款项14,853,265.7611,461,119.237,185,155.021,406,989.44
其他应收款302,615.4797,009.53109,281.169,160,965.50
存货1,852,771.632,186,031.60449,970.3695,672.65
合同资产297,221,813.04111,549,153.58106,545,006.1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7,805,000.00
其他流动资产29,772,418.0530,645,814.3911,586,362.7136,463,831.93
流动资产合计1,449,019,749.841,466,553,253.811,310,232,424.26762,847,673.40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700,886.02896,480.161,718,756.852,644,428.58
固定资产66,215,066.1742,434,541.9944,712,144.9351,378,576.55
在建工程----
使用权资产2,808,448.203,957,213.35--
无形资产38,478,645.8313,659,309.8914,399,595.8221,217,361.57
长期待摊费用267,082.54-804,245.151,771,035.34
其他非流动资产112,575,286.46101,095,205.48471,693.95471,693.95
非流动资产合计221,045,415.22162,042,750.8762,106,436.7077,483,095.99
资产总计1,670,065,165.061,628,596,004.681,372,338,860.96840,330,769.39

1-1-179

(二)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156,885,478.77100,326,001.64116,878,343.1859,013,250.02
预收款项---4,798,981.13
合同负债2,810,992.341,436,637.944,479,648.22-
应付职工薪酬37,513,601.1058,427,034.1749,408,700.4830,147,614.15
应交税费87,968.63591,778.35759,873.726,603,964.10
其他应付款880,368.98300,114.755,574.315,749,432.7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595,295.842,297,830.69-7,305,222.00
其他流动负债274,161.8568,050.3260,347.277,635,180.47
流动负债合计200,047,867.51163,447,447.86171,592,487.18121,253,644.66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832,907.311,503,905.73--
长期应付款----
预计负债--1,393,599.6812,115,150.00
递延收益-366,666.661,766,174.153,296,261.70
非流动负债合计832,907.311,870,572.393,159,773.8315,411,411.70
负债合计200,880,774.82165,318,020.25174,752,261.01136,665,056.36
股本360,000,000.00360,000,000.00360,000,000.0050,000,000.00
资本公积667,682,225.96667,682,225.96667,682,225.964,500,000.00
盈余公积78,839,363.7778,839,363.7725,485,656.10134,624,203.99
未分配利润362,662,800.51356,756,394.70144,418,717.89514,541,509.04
股东权益合计1,469,184,390.241,463,277,984.431,197,586,599.95703,665,713.0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670,065,165.061,628,596,004.681,372,338,860.96840,330,769.39

(三)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331,705,325.99672,141,346.28630,518,548.50586,736,774.01
减:营业成本143,580,011.38264,509,123.21241,255,342.61181,291,836.97
税金及附加726,955.653,578,982.064,910,738.353,761,435.72
销售费用8,392,682.4420,836,319.9316,002,497.1814,439,254.62
管理费用14,187,881.6840,513,861.1341,162,052.5435,176,595.20
研发费用11,549,811.0326,956,656.3017,222,626.4514,577,102.45
财务费用-8,983,977.98-2,620,413.69-2,786,011.15-712,316.36
其中:利息费用61,003.43194,542.57-32,832.20
利息收入9,047,135.292,825,916.672,795,733.95751,214.16
加:其他收益3,939,739.013,628,987.942,574,152.645,387,558.4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95,594.144,994,913.394,502,541.173,007,453.5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95,594.14-822,276.69-925,671.73-355,571.4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91,297.0914,647,974.6711,588,831.217,761,906.60

1-1-180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18,389.6514,915,154.53-8,222,236.24-4,040,928.1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9,772,245.24-263,376.17-132,946.6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5,012.43-9,977.03-24,790.079,462.36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57,158,560.59356,280,494.67323,036,854.59350,328,318.26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52,154.78589,110.192,957,142.3312,216,426.8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57,106,405.81355,691,384.48320,079,712.26338,111,891.37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57,106,405.81355,691,384.48320,079,712.26338,111,891.37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57,106,405.81355,691,384.48320,079,712.26338,111,891.37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157,106,405.81355,691,384.48320,079,712.26338,111,891.3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43640.98800.9262-
(二)稀释每股收益0.43640.98800.9262-

(四)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69,483,733.79977,755,747.69449,999,663.31580,067,745.4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749,528.905,003,313.165,444,409.5610,057,361.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9,233,262.69982,759,060.85455,444,072.87590,125,107.2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5,946,831.30273,564,942.83126,364,605.55174,313,602.1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4,463,582.5286,375,262.0869,033,781.3869,592,180.53
支付的各项税费4,288,578.9726,361,205.9045,862,902.5325,858,819.95
支付其他与经营13,093,885.2319,522,431.3129,588,662.6712,932,957.68

1-1-181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7,792,878.02405,823,842.12270,849,952.13282,697,560.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440,384.67576,935,218.73184,594,120.74307,427,546.9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0,000,000.001,512,000,000.00892,096,300.93645,360,608.9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43,698.6629,961,893.319,397,073.817,716,380.9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8,400.003,000.0011,191,620.007,131,058.7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482,098.661,541,964,893.31912,684,994.74660,208,048.6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4,003,671.7314,129,908.1314,122,575.9443,596,702.33
投资支付的现金30,000,000.00985,000,000.001,055,186,299.93914,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4,003,671.73999,129,908.131,069,308,875.87957,596,702.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521,573.07542,834,985.18-156,623,881.13-297,388,653.6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03,432,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3,432,5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51,200,000.0090,000,000.00135,191,325.34194,40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56,945.005,263,980.00-1,636,8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3,356,945.0095,263,980.00135,191,325.34196,036,8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3,356,945.00-95,263,980.00168,241,174.66-196,036,8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1-182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95,438,133.401,024,506,223.91196,211,414.27-185,997,906.7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32,323,959.13207,817,735.2211,606,320.95197,604,227.7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36,885,825.731,232,323,959.13207,817,735.2211,606,320.95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本公司委托,审计了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2)第110A024808号),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1、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IPTV集成播控业务,包括IPTV基础业务、IPTV增值业务、购物频道传输服务及智能超媒业务。具体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IPTV基础业务、IPTV增值业务:根据合同约定,公司每月根据客户提供并经双方确认的结算数据确认收入,若当月未取得客户提供的结算数据,在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根据客户计费系统和公司大数据管理系统的数据信息暂估确认收入,在实际结算时予以调整。

②购物频道传输服务:按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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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智能超媒业务: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根据客户提供并经双方确认的结算数据确认收入,若当月未取得客户提供的结算数据,在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根据业务系统的数据信息在服务期内分期暂估确认收入,在实际结算时予以调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无线传媒公司确认的IPTV集成播控业务收入分别为55,014.65万元、62,525.79万元、66,975.03万元、32,410.64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3.76%、99.17%、99.64%、97.71%。

由于IPTV集成播控业务收入金额重大,是无线传媒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项目和评价业绩的关键指标;收入是否在恰当的会计期间确认可能存在错报风险,因此致同会计师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财务报表审计中,致同会计师对收入确认主要执行了以下程序:

①收入确认的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进行了解、评价,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流程运行的有效性;

②对比公司所处行业和业务模式,检查主要客户合同相关条款,并评价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③检查主要客户合同、结算单、客户计费系统及本公司数据管理系统的数据信息、发票等原始凭证,评价收入确认是否与会计政策一致;

④获取电信运营商客户发送给公司的结算数据或者信息系统出账数据,并结合电信运营商客户对公司的回款,评价了相关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⑤对营业收入以及毛利率等实施分析性程序,评价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水平是否存在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⑥结合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审计,致同会计师使用积极式函证方式对重大、新增客户和关联方销售的业务执行了交易函证;

⑦走访主要客户,获取客户的营业范围等资料,核查销售的真实性和交易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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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选取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样本,核对结算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⑨针对IPTV集成播控服务,通过对信息系统平台的了解和测试程序,评估信息系统平台的可靠性,并对用户数量和产品订购数量进行了测试,以核实所提供服务的真实性;

⑩检查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的计提

(1)事项描述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6月30日,无线传媒公司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分别为19,462.53万元、31,101.34万元、3,679.33万元和2,615.06万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分别为973.13万元、1,684.31万元、183.97万元和130.75万元,应收账款账面净值分别为18,489.40万元、29,417.03万元、3,495.36万元和2,484.31万元。

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6月30日,无线传媒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11,215.26万元、11,742.02万元和31,286.51万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分别为560.76万元、587.10万元和1,564.33万元,合同资产账面净值分别为10,654.50万元、11,154.92万元和29,722.18万元。

由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金额对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且无线传媒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需要识别已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和客观证据、评估预期未来可获取的现金流量,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致同会计师将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的计提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财务报表审计中,致同会计师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的计提主要执行了以下程序:

(1)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进行了解、评价,并测试了关键内部控制流程运行的有效性;

(2)复核管理层确定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假设和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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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

(3)对于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分析组合划分的合理性,并选取样本对账龄划分的准确性进行了测试;

(4)检查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的充分性和准确性;

(5)检查了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三、报告期内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在确定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时,结合自身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和经营状况综合考虑。公司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为金额超过各年利润总额的5%或金额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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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五)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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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七)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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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A、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A、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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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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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1)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2)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5、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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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6、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八)公允价值计量”。

7、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2020年1月1日以后);④租赁应收款;⑤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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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②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2020年1月1日以后),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2020年1月1日以后)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应收客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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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合同资产(2020年1月1日以后)合同资产组合:已完成未结算款项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在收入确认时对应收账款进行初始确认,后又将该应收账款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对应收票据计算预期损失率。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③其他应收款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其他应收款组合1:备用金

B、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其他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④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的长期应收款包括应收分期收款资产处置款。

当单项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分期收款资产处置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分期收款资产处置款组合:应收客户款

对于应收分期收款资产处置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长期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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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⑤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⑥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A、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B、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C、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D、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⑦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B、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C、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D、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E、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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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⑨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8、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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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八)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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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先进先出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十)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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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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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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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十五)资产减值”。

(十一)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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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使用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405.002.40
房屋装修8-12.50
专用设备35.0031.68
运输设备75.0013.56
办公及其他设备3-55.0031.68-18.96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十五)资产减值”。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2021年1月1日以前)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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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6、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使用者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二)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十五)资产减值”。

(十三)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软件、版权及频道使用权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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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如下:

1、版权及频道使用权的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用途使用寿命摊销方法
版权及频道使用权自用授权期限直线法
版权及频道使用权分销授权期限在授权期限内,按照已授权年次占预计可授权的总年次的比例确定摊销金额

2、其他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使用寿命摊销方法
软件3-10年直线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十五)资产减值”。

(十四)研究开发支出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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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十五)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六)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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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3、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①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

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公司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除此之外,本公司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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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C、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A和B项计入当期损益;C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4、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5、其他长期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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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十八)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十九)收入

1、2020年1月1日以前

(1)一般原则

①销售商品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②提供劳务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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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B、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C、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D、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③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确认收入。

(2)具体方法

① 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IPTV集成播控业务,包括IPTV基础业务、IPTV增值业务及购物频道传输服务。具体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A、IPTV基础业务、IPTV增值业务: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每月根据客户提供并经双方确认的结算数据确认收入,若当月未取得客户提供的结算数据,在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根据客户计费系统和本公司大数据管理系统的数据信息暂估确认收入,在实际结算时予以调整。

B、购物频道传输服务:按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② 本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商品销售、广告代理收入、境外卫星频道代理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将商品交付并经客户签收确认后确认收入;广告代理收入按合同约定服务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境外卫星频道代理收入在取得客户提供的结算数据时确认收入;技术服务收入按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分期确认收入,若合同未约定服务期间,则在服务完成并取得验收单时确认收入。

2、2020年1月1日以后

(1)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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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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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七)金融工具/7、金融资产减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具体方法

① 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IPTV集成播控业务,IPTV集成播控业务包括IPTV基础业务、IPTV增值业务及购物频道传输服务、智能超媒业务。具体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A、IPTV基础业务、IPTV增值业务: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每月根据客户提供并经双方确认的结算数据确认收入,若当月未取得客户提供的结算数据,在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根据客户计费系统和本公司大数据管理系统的数据信息暂估确认收入,在实际结算时予以调整。

B、购物频道传输服务:按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C、智能超媒业务: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根据客户提供并经双方确认的结算数据确认收入,若当月未取得客户提供的结算数据,在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根据业务系统的数据信息在服务期内分期暂估确认收入,在实际结算时予以调整。

② 本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商品销售、广告代理收入、境外卫星频道代理收入、技术服务收入、版权分销收入。商品销售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将商品交付并经客户签收确认后确认收入;广告代理收入按合同约定服务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境外卫星频道代理收入在取得客户提供的结算数据时确认收入;技术服务收入按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分期确认收入,若合同未约定服务期间,则在服务完成并取得验收单时确认收入;版权分销收入依据版权销售合同的约定,在给予对方授权,且收取授权费或取得收取授权费的权利后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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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合同成本(2020年1月1日以后)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二十一)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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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二)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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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二十三)租赁

1、2021年1月1日以前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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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租金减让

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本公司与承租人或出租人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对房屋及建筑物类别租赁采用简化方法:

①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其中,租赁对价未折现或按减让前折现率折现均可;

②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

③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

本公司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

当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时,对于经营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减免期间冲减成本或费用;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支付期间将应支付的租金确认为应付款项,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付款项。对于融资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将未确认融资费用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融资租入资产进行计提折旧等后续计量。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冲减资产成本或费用等科目,并相应调整长期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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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按照减让前折现率折现计入当期损益的,还应调整未确认融资费用;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长期应付款。

当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对于经营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减免期间冲减租赁收入;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收取期间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款项。对于融资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租赁内含利率将未实现融资收益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达成减让协议等放弃原租金收取权利时,冲减原确认的租赁收入,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同时相应调整长期应收款,按照减让前折现率折现计入当期损益的,还应调整未实现融资收益;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2、2021年1月1日以后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本公司认定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使用权资产的会计政策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二十四)使用权资产”。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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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①短期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

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短期租赁,本公司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将下列资产类型中满足短期租赁条件的项目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A、房屋建筑物

②低价值资产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4万元的租赁。

本公司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③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除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合同变更采用简化方法外,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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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①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②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③租赁变更

除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合同变更采用简化方法外,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除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合同变更采用简化方法外,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A、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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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A、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B、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4)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租金减让

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本公司与承租人或出租人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对房屋及建筑物等类别租赁采用简化方法:

①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其中,租赁对价未折现或按减让前折现率折现均可;

②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

③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

本公司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

当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时,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使用权资产进行计提折旧等后续计量。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相应调整租赁负债;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租赁负债。对于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支付期间将应支付的租金确认为应付款项,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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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对于经营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租赁收入;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收取期间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款项。对于融资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利息并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放弃原租金收取权利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原确认的租赁收入,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同时相应调整应收融资租赁款;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二十四)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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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十五)资产减值”。

(二十五)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

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1、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公司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公司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2、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3、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通过合同资产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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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4、IPTV基础业务、IPTV增值业务收入确认

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每月根据客户提供并经双方确认的结算数据确认收入,若当月未取得客户提供的结算数据,在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根据计费平台统计的数据信息等暂估确认收入,在实际结算时予以调整。本公司在未取得客户提供的结算数据时,需要根据根据计费平台统计的数据信息等暂估确认收入,如客户最终结算金额与暂估金额不一致时,差额将会影响本公司未来期间收入和利润确认的金额。

(二十六)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2020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①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6日召开的临时董事会会议,批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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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例如:合同成本、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区分、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额外购买选择权、预收款项等。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影响金额(2020年1月1日)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将与提供劳务相关、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收取对价的权利计入合同资产;将与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

同负债。

合同资产104,019,020.04
应收账款-104,019,020.04
合同负债4,798,981.13
预收款项-4,798,981.13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影响金额2020年12月31日
合同资产106,545,006.19
应收账款-106,545,006.19
合同负债4,479,648.22
预收款项-4,479,648.22

单位:元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影响金额2020年度
营业成本5,514,244.15
营业外支出-5,514,244.15

除上表所列报表项目外,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没有影响。

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

解释第13号修订了构成业务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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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方法。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包括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共同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等。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采用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关联方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③财政部于2020年6月发布了《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0]10号),可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会计处理规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

本公司不涉及新冠疫情相关租金减让,因此该规定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①新租赁准则

财政部于2018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二十三)租赁及(二十四)使用权资产”。

A、作为承租人

新租赁准则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1-1-224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新租赁准则允许承租人选择下列方法之一对租赁进行衔接会计处理:

a、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

b、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入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a、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融资租赁,本公司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b、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对于所有租赁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c、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按照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二十四)使用权资产”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或将于12个月内完成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采用了下列简化处理:

a、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可采用同一折现率;使用权资产的计量可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b、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c、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本公司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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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使用权资产;d、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变更,本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 目调整前账面金额 (2020年12月31日)重分类重新计量调整后账面金额 (2021年1月1日)
资产:
预付款项7,185,155.02--210,000.006,975,155.02
使用权资产--2,619,829.082,619,829.08
资产总额7,185,155.02-2,409,829.089,594,984.10
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45,458.12545,458.12
租赁负债--1,864,370.961,864,370.96
负债总额--2,409,829.082,409,829.08

对于2020年度经营租赁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本公司按照2021年1月1日作为承租人的增量借款利率,将原租赁准则下尚未支付的最低经营租赁付款额调整为新租赁准则下确认的租赁负债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经营租赁最低租赁付款额2,583,000.00
减:采用简化处理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其中:短期租赁-
加:2020年12月31日融资租赁最低租赁付款额2,583,000.00
减: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调节-
2021年1月1日新租赁准则下最低租赁付款额2,583,000.00
2021年1月1日增量借款利率加权平均值4.75%
2021年1月1日租赁负债2,409,829.08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2021.12.31报表数假设按原租赁准则增加/减少(-)
资产:
预付款项11,461,119.2311,719,090.66-257,971.43
使用权资产3,957,213.35-3,957,213,35

1-1-226

资产负债表项目2021.12.31报表数假设按原租赁准则增加/减少(-)
资产总额15,418,332.5811,719,090.663,699,241.92
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297,830.69-2,297,830.69
租赁负债1,503,905.73-1,503,905.73
负债总额3,801,736.42-3,801,736.42

单位:元

利润表项目2021年报表数假设按原租赁准则增加/减少(-)
财务费用-2,620,413.69-2,814,956.26194,542.57
管理费用40,513,861.1340,605,909.20-92,048.07

B、作为出租人根据新租赁准则,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衔接规定进行调整,但需自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之日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不涉及出租业务,因此该规定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租金减让

财政部于2021年6月发布《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适用财会〔2020〕10号简化方法的租金减让期间由“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2021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增加不影响满足该条件,2021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减少不满足该条件”调整为“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2022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增加不影响满足该条件,2022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减少不满足该条件”。

本公司不涉及新冠疫情相关租金减让,因此该规定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2022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

1-1-227

解释15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 试运行销售)”。企业发生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消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研发支出。“试运行销售”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并追溯调整比较财务报表。

解释15号明确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以下简称 亏损合同)”。判断亏损合同时,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亏损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解释第15号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采用解释第15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12.312020.01.01调整数
流动资产:
应收账款184,894,005.2580,874,985.21-104,019,020.04
合同资产-104,019,020.04104,019,020.04
流动负债:
预收款项4,798,981.13--4,798,981.13
合同负债-4,798,981.134,798,981.13

(2)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未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报表

1-1-228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12.312021.01.01调整数
预付款项7,185,155.026,975,155.02-210,000.00
使用权资产-2,619,829.082,619,829.0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45,458.12545,458.12
租赁负债-1,864,370.961,864,370.96

六、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编制了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110A014736号)。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25,012.43-9,977.03-24,790.079,462.3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587,789.251,699,507.491,580,087.554,088,579.86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5,817,187.375,427,993.993,363,024.9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391,297.0914,647,974.6711,588,831.217,761,906.6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2,154.78-589,110.19-2,957,142.33-101,276.8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126,870.009,608,979.103,266,413.88-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5,078,813.9931,174,561.4118,881,394.2315,121,696.91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5,078,813.9931,174,561.4118,881,394.2315,121,696.91

1-1-229

七、报告期内公司适用的税种、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惠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法定税率(%)
增值税应税收入16、13、6[注1]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流转税额7
教育费附加应交流转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交流转税额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注1]:公司的服务收入按照6%计缴增值税。公司的商品销售收入根据《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 [2018]32 号)的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改按16%的税率计缴;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改按13%的税率计缴。

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本公司0000

(二)税收优惠情况

1、企业所得税

(1)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获得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于2016年11月2日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获得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于2019年9月10日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6号),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该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公布河北省第八批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

1-1-230

(冀财税[2018]25号),认定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为河北省第八批转制文化企业之一,并按照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上述政策本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免缴企业所得税。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本公司2019年度至2020年度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75%比例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一条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1年度至2023年度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75%比例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增值税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延长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1-1-231

公司作为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从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享受进项税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的优惠。

(三)税收优惠对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

报告期各期内,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总额分别为9,085.92万元、8,302.16万元、8,604.49万元及4,067.96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6.87%、25.94%、

24.19%及25.89%,税收优惠对发行人的业绩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发行人仍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发行人对于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八、主要财务指标

(一)基本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2.6.30/ 2022年1-6月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2019.12.31/ 2019年度
流动比率(倍)7.248.977.646.29
速动比率(倍)7.238.967.636.29
资产负债率(%)12.0310.1512.7316.26
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4.084.063.3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11.094.082.633.65
存货周转率(次/年)71.10200.69884.303,094.3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7,842.1837,367.4433,897.2735,758.9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484.012.732.4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31.600.5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542.850.5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5,710.6435,569.1432,007.9733,811.19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15,202.7632,451.6830,119.8332,299.02

注:上述财务指标除注明外均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末存货账面价值+期初存货账面价值)/2]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

8、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9、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1-1-232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单位:%,元

报告期利润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2年1-6月10.530.43640.4364
2021年度26.740.98800.9880
2020年度33.920.92620.9262
2019年度61.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2年1-6月10.190.42230.4223
2021年度24.390.90140.9014
2020年度31.920.87160.8716
2019年度58.59--

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末的月份数。

3、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4、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稀释潜在普通股。

本节财务会计数据及相关财务信息,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致同审字(2022)第110A024808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除另有注明外,公司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均以合并会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说明反映了本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财务报表及附注的主要内容,公司提醒投资者,若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会计政

1-1-233

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审计报告全文。

九、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与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一)影响公司业绩的主要因素

1、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

(1)IPTV用户数量

公司IPTV业务的收入主要由电信运营商业务分成产生,IPTV业务用户人数的多少,直接影响电信运营商的业务收入,进而影响公司IPTV业务的分成收入,因此IPTV用户数量是影响公司收入的重要因素。

(2)视听节目内容质量

公司基于多样化视听节目内容库,通过电信运营商专网传输,向电视终端家庭用户提供多种视听节目服务。IPTV业务提供的视听节目内容质量是公司拓展新用户并提高老用户使用体验的核心因素,因此其对公司IPTV业务的增长具有重要影响。

(3)技术更新迭代

公司通过IPTV平台为用户提供丰富的视听节目内容及增值服务,同时平台具备直播、点播、时移、回看、智能推荐等多种功能,能够实现与终端用户之间的实质性互动。人性化的操作界面以及流畅、稳定且画面清晰的观看体验是影响用户续费的重要因素。因此,持续的技术更新迭代是不断提升用户体验和满意度的重要手段,亦对公司收入的增长具有重要影响。

2、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版权内容成本、技术及信号服务费成本、人工成本、折旧费用及摊销等多种因素。

(1)版权内容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的版权内容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42.59%、

61.07%、66.32%及70.76%,是影响公司成本的最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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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IPTV基础业务的版权内容成本主要包括向爱上传媒、中广影视卫星等公司采购直播频道使用权。

公司IPTV增值业务的版权内容主要采用收入分成的模式,即以公司获得的IPTV增值业务收入按照约定比例向版权内容提供商支付成本。随着公司IPTV增值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版权内容成本将相应增加。

(2)技术及信号服务费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技术及传输服务费分别为2,753.26万元、3,727.97万元、3,870.22万元及1,832.37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19.66%、15.96%、

14.86%及13.96%。公司技术及信号服务费主要包括IPTV业务支撑运营服务产生的技术服务成本以及租用网络链路、机柜的成本。

(3)人工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的人工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9.31%、12.00%、

9.67%及5.49%,随着收入规模的增长使得占比有所下降,但人工成本仍然是影响公司成本的重要因素之一。随着用户节目内容需求的更加多元化、技术的不断更新、新模式业务的开展及外部竞争环境的变化,未来将继续加大人力资源投入。

(4)折旧费用及摊销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的折旧费用及摊销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1.48%、6.61%、4.56%及6.09%,折旧费用及摊销是影响公司成本的主要因素之一。未来,公司将持续对现有设备进行改造升级,折旧费用及摊销也将随之增长。

3、影响费用的主要因素

公司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及财务费用。2022年1-6月四类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3%、4.28%、3.48%及-2.71%,影响期间费用的主要因素为职工薪酬、研发费用、广告宣传费等,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将引进更多人才,并通过增加研发投入和广告宣传等促进业务的发展。

1-1-235

(二)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1、财务指标

(1)主营业务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74.55%、62.65%、61.11%及59.51%,公司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

(2)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2019年度至2022年1-6月,公司积极开拓市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5,014.65万元、62,525.79万元、66,975.03万元及32,410.64万元,三年复合增长率为10.34%。关于公司营业收入的变动原因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十、经营成果分析/(一)营业收入分析”。

(3)期间费用率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率分别为10.82%、11.36%、12.75%及7.58%,对费用的管控能力将直接影响公司业绩。

(4)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未来是否能够按照现有的优惠政策持续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将对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具有较大的影响。

2、非财务指标

(1)IPTV用户数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IPTV业务用户数量分别为1,484.34万户、1,505.73万户、1,547.30万户及1,543.32万户,整体保持稳定。

(2)IPTV业务的合作模式、分成比例

公司IPTV业务的收入主要由电信运营商业务分成产生,合作模式、分成比例等因素将直接影响公司的收入规模及盈利能力。未来,如果随市场环境的变化或其他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的分成比例变化,将直接导致公司IPTV业务分成收入产生波动,进而影响公司收入及利润水平。

1-1-236

十、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32,410.6497.7166,975.0399.6462,525.7999.1755,014.6593.76
其他业务收入759.902.29239.110.36526.070.833,659.036.24
合计33,170.5410067,214.1310063,051.8510058,673.68100

2019年度至2022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8,673.68万元、63,051.85万元、67,214.13万元及33,170.5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3.76%、99.17%、99.64%及97.71%,主营业务较为突出。

1、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IPTV平台服务32,410.6466,975.0362,525.7955,014.65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5,014.65万元、62,525.79万元、66,975.03万元及32,410.64万元,三年复合增长率为10.34%,主要为公司IPTV集成播控收入。

公司IPTV集成播控服务包含IPTV基础业务、IPTV增值业务、购物频道传输服务及智能超媒业务,其中IPTV基础业务主要通过电信运营商为终端用户提供基础视听节目,包括央视、各省级卫视频道及本地地面频道的直播、点播、回看等,主要由央视IPTV总平台提供的视听节目内容、公司已购买版权的视听节目内容、公司引入的合作方视听节目内容等资源组成;公司IPTV增值业务主要提供个性化视听、互动节目,包括优质电影、综艺、音乐、游戏、动漫等,主要由自行采购的内容资源及增值服务合作方提供的内容资源组成;此外,公司还向购物频道运营方提供传输服务,在IPTV平台上线购物频道并向终端用户展示,通过向购物频道运营方收取频道使用费取得收入。

报告期各期,IPTV业务收入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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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TV基础业务26,469.3281.6752,661.4878.6348,951.3978.2943,416.0578.92
IPTV增值业务5,508.6617.0013,265.3319.8112,662.4520.2510,655.2019.37
购物频道传输服务328.621.011,048.221.57911.951.46943.401.71
智能超媒业务104.040.32------
合计32,410.64100.0066,975.03100.0062,525.79100.0055,014.65100.00

(1)基础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IPTV基础业务收入分别为43,416.05万元、48,951.39万元、52,661.48万元及26,469.32万元,占IPTV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78.92%、78.29%、

78.63%及81.67%,IPTV基础业务收入是公司IPTV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针对IPTV基础业务,公司与电信运营商主要以当月IPTV业务用户数量为基础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单价进行确定。

根据IPTV管理的相关政策,我国IPTV行业实行牌照管理制度,无线传媒经河北广播电视台授权,在河北省内独家开展IPTV内容集成运营服务等广电新媒体业务,独特的运营优势使公司与河北省内三大电信运营商均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IPTV基础业务用户数量分别为1,484.34万户、1,505.73万户、1,547.30万户及1,543.32万户,IPTV基础业务的结算价格及IPTV基础业务收入整体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IPTV业务基础业务收入变动的量化分析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基础业务收入(万元)26,469.3252,661.4848,951.3943,416.05
月均业务用户数(万户)1,548.691,531.751,489.441,360.74
基础业务单户月均创收(元/月)2.852.872.742.66

注1:月均用户数为当期各月末基础业务结算用户数的算术平均值。注2:基础业务单户月均创收=基础业务收入/月均业务用户数/月份数。

报告期内,公司IPTV基础业务单户创收分别为2.66元/月、2.74元/月、2.87元/月及2.85元/月,2020年度较2019年度小幅上升,主要系2020年8月起因移动侧与IPTV中央集成播控总平台就频道使用费的合作模式及结算方式发生变化,使无线传媒与河北移动的基础业务结算价格上升;2021年基础业务单户创收金额相较于2020年度小幅上升,亦由移动侧合作模式及结算方式的变化导致。

1-1-238

(2)增值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IPTV增值业务收入分别为10,655.20万元、12,662.45万元、13,265.33万元及5,508.66万元,三年复合增长率为11.58%;同时公司IPTV增值业务占IPTV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9.37%、20.25%、19.81%及17.00%,2019年至2021年增值业务收入占比较为稳定,2022年1-6月占比略有下降。

2020年IPTV增值业务收入较2019年增长18.84%,主要原因在于:①稳定的基础用户数量为增值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IPTV基础业务用户的持续增长为公司增值业务提供了丰富客户流量资源;②IPTV增值业务提供诸多交互式增值服务,除传统电视节目的直播、点播、回看和时移等基础服务外,IPTV可向用户提供丰富音视频资源的个性化点播等多样化功能,带给用户更高品质视听服务享受;③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拓IPTV增值业务内容供应商,不断完善与丰富IPTV增值业务内容库,能够为用户提供更多优质视听资源,提高增值用户粘性;④2019年起,开展了“全家福”、“合家欢”等增值业务内容组合包的专项营销活动,于2020年内取得了较好的推广效果。

发行人与河北联通于2019年签署的《视听类增值业务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19年9月1日到2020年8月31日止。上述协议到期后,由于双方在增值业务的合作模式和分成比例方面暂未达成一致意见,未签署新协议,直到2021年8月双方重新签署增值业务合作协议,服务期限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后双方协议续签至2022年8月31日。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公司继续向联通侧用户提供IPTV增值业务服务。

2022年1-6月,公司IPTV增值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系 ①河北电信和河北联通调整增值业务的支付方式,调整后对用户直接通过话费账户支付订购增值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导致增值业务用户数减少;②“双减政策”

使教育版块的内容订购减少,增值业务收入减少。

(3)购物频道收入变动分析

公司购物频道的收入模式是将购物频道集成至IPTV平台,供终端用户选择

双减政策,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文件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政策。

1-1-239

观看,同时公司以上线购物频道数量为依据向购物频道运营方收取购物频道上线播映费。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IPTV购物频道收入分别为943.40万元、911.95万元、1,048.22万元及328.62万元。

(4)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分布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一季度16,426.0750.68%16,469.8324.59%15,178.7624.28%12,618.4122.94%
第二季度15,984.5749.32%16,333.8024.39%15,211.5024.33%13,120.7423.85%
第三季度--18,176.1327.14%15,990.5525.57%14,661.2326.65%
第四季度--15,995.2723.88%16,144.9825.82%14,614.2726.56%
合计32,410.64100.00%66,975.03100.00%62,525.79100.00%55,014.65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季度主营业务收入总体分布比较均匀,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波动。其中,2019年各季度收入占比随IPTV业务用户数的提升呈上升趋势;2020年各季度收入分布均匀,各季度占比差异较小。2021年第三季度因补充确认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的联通侧增值业务收入,导致2021年第三季度收入占比相对较高。

2、其他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3,659.03万元、526.07万元、239.11万元及759.90万元,主要包括境外卫星电视服务业务收入等。2019年度,公司取得公交车广告代理收入3,553.48万元,主要系于2018年12月取得石家庄市公交车广告位运营权,并将该石家庄市公交车身广告媒体租赁项目委托代理至广电广告运营;2020年4月,公司终止该委托代理,当年内取得收入417.86万元。2022年1-6月公司新增版权分销业务,使得当期其他业务收入规模增加。

公司广告代理收入为公司自2018年12月起运营石家庄市公交车车身广告媒体产生的收入。项目开展前期公司主要通过自身直接开展广告位对外租赁业务;为进一步聚焦主业,提升公司运营效率,自2019年1月起,公司将公交车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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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媒体独家委托代理给广电广告运营,并自广电广告取得广告代理收入,详情可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八 关联交易/(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公司境外卫星电视服务业务为向星级酒店等特定单位提供卫星电视频道服务,通过向中视卫星电视节目有限责任公司收取频道使用费分成及向收视单位收取专用设备的安装费、运维费等取得收入。

(二)营业成本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13,122.2291.3926,049.6998.4823,355.5796.8114,003.2677.24
其他业务成本1,235.788.61401.221.52769.963.194,125.9222.76
合计14,358.00100.0026,450.91100.0024,125.53100.0018,129.1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18,129.18万元、24,125.53万元、26,450.91万元及14,358.00万元,其中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的77.24%、

96.81%、98.48%及91.39%,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占比基本保持一致。

1、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内,主营业务成本按照成本性质划分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版权内容成本9,285.4170.76%17,276.2966.3214,262.1861.075,964.0842.59
技术及信号服务费1,832.3713.96%3,870.2214.863,727.9715.962,753.2619.66
人工成本720.945.49%2,520.109.672,802.4912.002,704.4119.31
折旧及摊销799.666.09%1,187.924.561,543.036.611,606.9411.48
播控费250.011.91%496.811.91461.811.98409.592.92
购物频道分成成本164.881.26%521.352.00471.552.02475.313.39
日常运营成本68.950.53%177.000.6886.550.3789.680.64
合计13,122.22100.00%26,049.69100.0023,355.57100.0014,003.2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版权内容成本、技术及信号服务费、人

1-1-241

工成本、折旧及摊销、播控费、日常运营成本、购物频道分成成本等项目构成。报告期内,版权内容成本、技术及信号服务费、人工成本三项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达到了81.56%、89.03%、90.85%及90.22%,是主营业务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

(1)版权内容成本

公司IPTV业务成本主要为版权内容成本。报告期各期内,版权内容成本分别为5,964.08万元、14,262.18万元、17,276.29万元及9,285.41万元,占主营业务比重分别为42.59%、61.07%、66.32%及70.76%,金额及占比均呈稳步上升状态。

公司IPTV业务版权内容成本主要包括各增值业务内容供应商的版权采购成本、爱上传媒提供的IPTV集成播控总平台信号使用权成本、河北广播电视台提供的视听节目内容版权以及中广影视卫星提供的中央电视台3、5、6、8频道使用权成本等。

公司版权内容成本2020年度、2021年度较上年分别增长8,298.10万元、3,014.11万元,增幅分别为139.13%、21.13%。报告期内版权内容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为:①公司积极开展对IPTV增值业务的营销推广并取得显著成效,终端用户对增值业务的点播观看数大幅提升,使得公司对音视频内容提供商的分成增加;②为更好地保障终端用户观看直播频道的权益及使用体验,提升终端用户观看粘性,2019年12月起公司开始向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中央电视台

3、5、6、8频道的高清及标清版权,使得版权采购成本有所提升;③2020年8月起,因移动侧与IPTV中央集成播控总平台就频道使用费的合作及结算方式发生变化,使得公司新增向爱上传媒采购频道使用权。

(2)技术及信号服务费

报告期内,公司技术及信号服务费分别为2,753.26万元、3,727.97万元、3,870.22万元及1,832.37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19.66%、15.96%、

14.86%及13.96%。

公司技术及信号服务费主要包括向电信运营商租用网络链路、机柜的成本及因IPTV业务产生的支撑运营服务成本。技术支撑服务商为IPTV业务的运营支

1-1-242

撑系统及内容集成系统提供必要的技术及运营支持工作,公司按照IPTV增值业务发生金额的固定比例向合作方支付系统及运营支撑费用,该部分成本随公司IPTV增值业务规模的扩大而提高。

2020年公司技术及信号服务费上升主要由IPTV增值业务量上升,向运营支撑服务商支付的服务费提升导致。2021年度公司技术及信号服务费与2020年度相比基本持平。

(3)人工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人工成本分别为2,704.41万元、2,802.49万元、2,520.10万元及720.94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比分别为19.31%、12.00%、

9.67%及5.49%。报告期内,公司人工成本基本保持平稳趋势,公司员工团队较为稳定。同时由于公司版权内容成本等较大幅度提升,人工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4)折旧及摊销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折旧及摊销金额分别为1,606.94万元、1,543.03万元、1,187.92万元及799.66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分别为11.48%、

6.61%、4.56%及6.09%,主要系电子设备及办公场所等固定资产的折旧及各类系统软件的摊销。2019年至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折旧及摊销金额逐年下降,主要系前期投入部分固定资产陆续摊销完毕;2022年1-6月,公司开展智能超媒业务并新增投入相关软硬件系统,当期折旧及摊销金额有所提升。

(5)播控费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给河北广播电视台的IPTV集成播控平台的播控费分别为409.59万元、461.81万元、496.81万元及250.01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分别为2.92%、1.98%、1.91%及1.91%。

(6)购物频道分成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购物频道分成成本分别为475.31万元、471.55万元、521.35万元及164.88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3.39%、2.02%、2.00%及1.26%,主要系引入购物频道需向电信运营商分成而产生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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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常运营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日常运营成本分别为89.68万元、86.55万元、177.00万元及68.95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0.64%、0.37%、0.68%及0.53%,主要系公司办公费、水电费、低值易耗品摊销等。

2、其他业务成本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成本分别为4,125.92万元、769.96万元、401.22万元及1,235.78万元,公司其他业务成本主要由卫星电视业务成本、公交车广告运营业务、版权分销业务成本构成,其中公司卫星电视业务成本主要包括公司卫星电视业务相关人员的薪酬,卫星电视相关设备的采购支出等。

2019年因开展石家庄市公交车广告位租赁业务,新增公交车广告媒体租赁成本3,770.16万元,使得当年其他业务成本较高;2020年4月,公司终止公交车广告媒体租赁,当年产生公交车广告位租赁成本417.86万元。2022年1-6月其他业务成本大幅提升,主要系公司2022年起开展版权分销业务,前期版权摊销成本较大。

(三)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19,288.4140,925.3439,170.2141,011.38
其他业务毛利-475.88-162.12-243.89-466.89
合计18,812.5340,763.2238,926.3240,544.50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毛利额分别为40,544.50万元、38,926.32万元、40,763.22万元及18,812.53万元,主要为主营业务贡献。

2020年毛利较2019年有所下降,主要系2020年度新增对中广影视卫星采购中央电视台3、5、6、8版权。2021年相较于2020年毛利水平有所提高,主要系收入增长所致。

1-1-244

2、毛利率分析

(1)综合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毛利率及收入占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
主营业务59.5197.7161.1199.6462.6599.1774.5593.76
其他业务-62.622.29-67.800.36-46.360.83-12.766.24
合计56.71100.0060.65100.0061.74100.0069.10100.00

2019年至2020年,公司综合毛利率由69.10%下降至61.74%,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公司2020年版权内容成本支出大幅增加;2021年相较于2020年度综合毛利率水平基本保持稳定;2022年1-6月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其他业务收入占比提高,同时主营业务毛利率略有下降。

(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74.55%、62.65%、61.11%及59.51%。公司2020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9年度下降较为明显,主要系202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为13.65%,主营业务成本增幅为66.79%。2021年及2022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相较于2020年度基本保持稳定。

公司版权内容成本是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2020年度版权内容成本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为:①IPTV增值业务收入持续增长,版权内容分成成本相应增加;②公司提高了IPTV基础业务中底量库对版权内容的采购投入;③2020年公司增加了向中广影视卫星的中央电视台3、5、6、8频道版权成本及向爱上传媒的中央播控平台信号使用权成本5,894.80万元,导致版权采购成本进一步提高。

报告期内,发行人IPTV基础业务及IPTV增值业务毛利、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IPTV基础业务收入26,469.3252,661.4848,951.3943,416.05
成本9,451.7617,605.9115,272.748,042.61
毛利17,017.5535,055.5733,678.6435,373.44
毛利率64.29%66.57%68.80%81.48%

1-1-245

IPTV增值业务收入5,508.6613,265.3312,662.4510,655.20
成本3,252.607,922.427,611.295,485.34
毛利2,256.065,342.915,051.175,169.86
毛利率40.95%40.28%39.89%48.52%
购物频道收入328.621,048.22911.95943.40
成本164.89521.35471.55475.31
毛利163.73526.86440.40468.08
毛利率49.82%50.26%48.29%49.62%
智能超媒收入104.04---
成本252.97---
毛利-148.93---
毛利率-143.14%---

① IPTV基础业务与增值业务毛利率差异对比分析

报告期各期内,发行人IPTV基础业务毛利率分别为81.48%、68.80%、66.57%及64.29%;IPTV增值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8.52%、39.89%、40.28%及40.95%;IPTV购物频道毛利率分别为49.62%、48.29%、50.26%及49.82%。报告期内,发行人IPTV基础业务毛利率整体高于IPTV增值业务毛利率。

IPTV基础业务与IPTV增值业务毛利率存在差异,主要系基础业务与增值业务版权采购成本占收入比重不同,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IPTV基础业务版权成本7,077.5712,045.019,664.952,901.33
收入26,469.3252,661.4848,951.3943,416.05
占比26.74%22.87%19.74%6.68%
IPTV增值业务版权成本2,207.845,231.284,597.233,062.75
收入5,508.6613,265.3312,662.4510,655.20
占比40.08%39.44%36.31%28.74%

报告期内,发行人IPTV基础业务版权采购分为根据用户数量结算和固定金额结算两种方式,各期版权费占收入比重分别为6.68%、19.74%、22.87%及

26.74%;发行人IPTV增值业务版权采购分为收入分成方式和固定金额结算两种方式,各期版权费占收入比重分别为28.74%、36.31%、39.44%及40.08%。报告期内,IPTV增值业务版权费占收入比重均高于IPTV基础业务,也因此导致IPTV增值业务的毛利率低于IPTV基础业务。

1-1-246

② IPTV基础业务与增值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9年公司基础业务毛利率为81.48%,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6月,公司基础业务毛利率下降为68.80%、66.57%及64.29%。发行人IPTV基础业务毛利率变动主要系公司自2019年12月起开始向中广影视卫星支付央视3、5、6、8频道的版权成本,在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6月产生成本分别为3,539.48万元、4,113.43万元及1,872.28万元;同时2020年8月起爱上传媒在移动侧的合作及结算模式变更,在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6月产生成本分别为2,355.31万元、4,284.77万元及2,122.64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IPTV增值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8.52%、39.89%、40.28%及

40.95%。2020年,公司增值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与河北联通的IPTV增值业务合作协议于2020年8月末到期且未于2020年内续期,因此无法确认2020年9-12月的联通侧IPTV增值业务收入,但同时确认了联通侧用户点播产生的增值业务分成成本。公司于2021年8月与河北联通续签增值业务协议,明确了双方关于IPTV增值业务的分成比例,并将2020年9-12月的联通侧IPTV增值业务服务对应的收入予以确认。因此将上述销售收入模拟还原(即在各期内均确认相应的收入)后,报告期内IPTV增值业务毛利、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IPTV增值业务收入5,508.6612,455.9713,471.8210,655.20
成本3,252.607,922.427,611.295,485.34
毛利2,256.064,533.555,860.535,169.86
毛利率40.95%36.40%43.50%48.52%

因此,无线传媒与河北联通的合作协议到期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导致发行人2020年度IPTV增值业务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原因。剔除上述影响后,2020年度相较于2019年度IPTV增值业务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

2021年,模拟后增值业务毛利率相对于2020年有所下降,主要系:一方面部分电信运营商调整增值业务的支付方式,调整后对用户直接通过话费账户支付订购增值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导致毛利率较高的连续包月产品订购留存率降低;为了保持收入稳定,减少用户退订对收入的影响,公司调整产品营销结构由重点

1-1-247

营销连续包月产品转变为重点营销年包、季包等产品,且为了拉动订购,相关年包、季包产品也进行了价格折扣及买一赠一等营销活动。另一方面公司新增采购的腾讯视频等头部平台版权内容采用固定金额模式定价,该类模式定价的内容版权在当期内进行成本摊销,导致增值业务的版权采购金额有所提升。

(3)其他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6.24%、0.83%、

0.36%及2.29%,占比相对较低;其他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2.76%、-46.36%、-67.80%及-62.62%,公司其他业务毛利率为负,主要原因在于:①公司卫星电视业务近年来新增客户拓展滞缓,收入暂无法弥补成本导致亏损;②版权分销业务处于启动阶段,前期摊销成本较高。

3、同行业可比公司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IPTV业务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可比公司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新媒股份57.01%59.07%58.69%52.11%
芒果超媒---67.11%
海看股份54.52%59.23%55.14%60.09%
重数传媒-50.80%51.86%54.85%
多彩新媒51.81%44.69%49.11%59.06%
平均值54.45%55.71%55.93%58.54%
无线传媒59.51%61.11%62.65%74.55%

注1:新媒股份2019年IPTV业务毛利率取自新媒股份年度报告中的“全国专网业务”相关数据,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6月的IPTV业务毛利率根据“IPTV基础业务”及“互联网视听业务”合并计算。注2:2019年芒果超媒毛利率系其年报中披露的运营商业务(包括IPTV业务、OTT业务及增值应用服务)毛利率,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披露相关毛利率口径。

注3:海看股份、重数传媒、多彩新媒为非上市公司,相关数据取自其招股说明书及问询函回复,重数传媒暂未披露2022年1-6月相关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IPTV业务毛利率水平与芒果超媒IPTV业务毛利率水平较为接近,高于新媒股份、海看股份、重数传媒及多彩新媒的IPTV业务毛利率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的IPTV业务毛利率高于新媒股份,主要是由于新媒股份2019年未在年报中单独披露IPTV业务毛利率,而将省内专网(广东IPTV)与省外专网合并披露,其省外专网业务毛利率低于IPTV业务毛利率。根据新媒股份招

1-1-248

股说明书披露,2017年、2018年省外专网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8.33%和22.16%,均低于IPTV业务毛利率。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上半年,新媒股份将IPTV业务披露口径调整为IPTV基础业务及互联网视听业务,其合并计算的毛利率水平与公司基本在可比区间内。

报告期内,公司的IPTV业务毛利率高于重数传媒,主要系:① IPTV业务收入结构差异。2019年度至2020年度,无线传媒的IPTV增值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19.37%、20.25%;2019年度至2020年度,重数传媒的IPTV增值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52.15%及56.11%。IPTV增值业务毛利率水平相比IPTV基础业务较低,无线传媒IPTV增值业务收入占比明显低于重数传媒,使得无线传媒IPTV毛利率高于重数传媒。②增值业务结算方式差异。在增值业务中,重数传媒主要采用由运营商向重数传媒结算、然后由重数传媒向内容供应商结算的方式(以下简称“内容供应商间接结算”);无线传媒在联通侧及移动侧采用上述结算方式,而在电信侧采用由运营商直接向内容供应商结算分成的方式(以下简称“内容供应商直接结算”)。对于IPTV播控平台运营方,采用“内容供应商直接结算”方式下相比于采用“内容供应商间接结算”方式下的毛利率更高。报告期内,公司的IPTV业务毛利率高于海看股份,主要系无线传媒与运营商、内容提供商的合作方式及结算方式同海看股份相比存在一定差异。IPTV基础业务中,海看股份的合作模式及结算方式中,“除山东联通侧爱上传媒分成收入由山东联通直接向爱上传媒进行支付外,其他分成收入均由海看股份向版权方进行支付”;无线传媒的合作模式及结算方式中,仅有移动侧在2020年8月后改为由河北移动向无线传媒结算后由无线传媒向爱上传媒进行支付,使得无线传媒的IPTV基础业务毛利率相对于海看股份较高。IPTV增值业务中,海看股份的结算方式为“根据相关版权内容合同约定总金额分期支付或运营收入分成方式采购”,即均采用“内容供应商间接结算”方式;而无线传媒在电信侧采用“内容供应商直接结算”方式,使得IPTV增值业务的毛利率相对较高。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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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占期间费用比例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839.2733.38%2.53%
管理费用1,418.7956.42%4.28%
研发费用1,154.9845.93%3.48%
财务费用-898.40-35.73%-2.71%
合计2,514.64100.00%7.58%
项目2021年度
金额占期间费用比例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2,083.6324.32%3.10%
管理费用4,051.3947.28%6.03%
研发费用2,695.6731.46%4.01%
财务费用-262.04-3.06%-0.39%
合计8,568.64100.00%12.75%
项目2020年度
金额占期间费用比例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1,600.2522.35%2.54%
管理费用4,116.2157.49%6.53%
研发费用1,722.2624.05%2.73%
财务费用-278.60-3.89%-0.44%
合计7,160.12100.00%11.36%
项目2019年度
金额占期间费用比例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1,443.9322.75%2.46%
管理费用3,517.6655.41%6.00%
研发费用1,457.7122.96%2.48%
财务费用-71.23-1.12%-0.12%
合计6,348.06100.00%10.82%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6,348.06万元、7,160.12万元、8,568.64万元及2,514.6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0.82%、11.36%、12.75%及7.58%,公司期间费用率基本保持稳定。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人工成本434.9751.831,121.1353.811,047.6965.47935.4964.79
广告宣传费379.4345.21867.3641.63467.9629.24405.6328.09
折旧与摊销费用16.601.9860.042.8862.793.9258.654.06
水电物暖费2.080.2517.810.8513.970.8721.041.46
其他6.180.7417.290.837.840.4923.121.60
合计839.27100.002,083.63100.001,600.25100.001,443.93100.00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人工成本、广告宣传费、折旧与摊销费用、水电物暖费

1-1-250

及其他构成,其中人工成本与广告宣传费是公司销售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销售费用中,人工成本主要由销售人员的工资薪金与工会经费构成;广告宣传费主要由广告投放支出与市场推广活动支出构成。2021年公司广告宣传费支出较高,主要系公司于2021年开展了“河北IPTV大小屏融合互动”、IPTV业务电视广告等宣传活动。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人工成本1,061.1174.793,235.2779.863,031.5773.652,865.4381.46
中介费用29.452.08131.583.25492.4411.9676.402.17
房租水电物暖费43.483.0697.822.41234.115.69245.516.98
折旧与摊销费用147.3610.39310.537.66159.283.87146.184.16
办公费85.846.05101.372.50144.733.52112.363.19
其他51.553.63174.824.3254.071.3171.772.04
合计1,418.79100.004,051.39100.004,116.21100.003,517.66100.00

管理费用主要由人工成本、中介费用、房租水电物暖费、折旧与摊销费用、办公费及其他构成,其中人工成本、中介费用、房租水电物暖费是管理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上述合计金额合计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90.60%、

91.30%、85.52%及79.93%。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人工成本主要包括工资薪金、工会经费以及职工教育经费;公司房租水电物暖费主要包括房屋租赁费、物业费、水电费、取暖空调费、电费服务费等费用支出。2021年,公司房租水电物暖费占比下降,同时折旧与摊销费用占比提高,主要原因系自2021年1月1日起,公司施行新租赁准则,将租赁房屋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并计提相应折旧与摊销。

3、研发费用

(1)研发费用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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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人工成本1,062.5592.002,416.8589.661,643.1095.401,384.3994.97
折旧摊销费用41.763.6267.592.5137.242.1635.762.45
技术服务费-169.136.27----
其他50.674.3942.101.5641.922.4337.552.58
合计1,154.98100.002,695.67100.001,722.26100.001,457.7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457.71万元、1,722.26万元、2,695.67万元及1,154.98万元,最近三年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系为充分适应市场变化并配合完成“一云多屏”融合发展战略,公司增加对新技术、新应用的研发投入力度,研发人员数量在报告期内逐年增加所致。2021年内,发行人持续加大对智慧教育平台底层技术、IPTV大数据系统、IPTV软件终端服务系统等多个项目的研发投入。另一方面为进一步提升研发工作效率,发行人对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进一步优化,扩充了由产品规划、技术研发、数据分析、平台支撑及创意设计等五大模块构成的整体研发体系,使得2021年末研发人员数量增加较多,研发总人工成本提高。

(2)研发项目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研发费用的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计划投入金额当年/期投入金额目前研发进度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智能超媒行业中台V1.01,910276.70---仍在研发
2IPTV软件终端服务平台1,50055.0745.61--仍在研发
3IPTV视频课堂平台740-209.42--已完结
4灵犀音箱V2.0580146.1573.34--仍在研发
5基于灵犀音箱的智慧社区中台系统V1.0500-49.89--已完结
6大视频3.0+系统400-125.39103.89182.54已完结
7IPTV大数据系统V3.0400-372.59183.08-已完结
8IPTV旅游平台350-87.2899.56141.96已完结
9模板化营销活动平台V2.0320-341.1784.54-已完结
10TV江湖社交平台300-93.9681.22138.36已完结
11基于语音识别建立用300-41.3320.14-已完结

1-1-252

户肖像系统实现的千人千面IPTV专题研究
124K家庭数字影院安全发行与安全放映系统V1.0300230.35仍在研发
13河北IPTV智能审核系统V1.028017.56仍在研发
14IPTV平台与AR/VR/MR融合创新应用场景研究与开发240100.6381.3620.9-仍在研发
15中小学智慧课堂一期研发试点230124.0542.61--已完结
16河北IPTV语音AI引擎V1.020717.55仍在研发
17智能推荐系统V2.0200--21.48176.36已完结
18IPTV电视购物平台200-13.8885.14113.8已完结
19公共安全服务平台V1.0200--50.29108.24已完结
20IPTV大健康平台200-23.83135.8176.05已完结
21智能化广告管理系统V2.0200-119.5888.17-已完结
22河北IPTVA/B测试实验平台V1.020018.85---仍在研发
23河北IPTV机顶盒统一中间件系统V1.018716.10---仍在研发
24行业应用酒店展示平台160---6.97已完结
25IPTV健康平台V2.015082.9568.67--仍在研发
26微信电视平台V3.0150-53.44--已完结
27IPTV文创展示平台140--18.11121.63已完结
28智能推荐系统V3.0120-136.03--已完结
29智能编排决策辅助系统V1.0120-68.86--已完结
30数字版权保护系统100---5.38已完结
31微信电视小程序V1.0100---108.09已完结
32会员管理系统V2.0100--21.12106.64已完结
33微服务应用开发框架平台V1.0100-48.0234.58-已完结
34IPTV行业定制化会员系统V2.010018.2618.28--仍在研发
35IPTV会员系统V4.010023.63135.4--仍在研发
36版权管理系统2.090-81.3478.18-已完结
37会员管理系统V3.080--82.04-已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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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抖音官方号运营及内容制作70-10.9865.87-已完结
39BI统计分析大数据平台V2.060---62.73已完结
40IPTV产品智能客户服务平台60-36.4628.58-已完结
41视频内容技审系统V2.060--61.54-已完结
42IPTV广告管理系统V2.050---33.06已完结
43自助数据提取系统V1.050--46.24-已完结
44自助数据提取系统V2.050-20.4--已完结
45EPG问题跟踪系统V2.040--35.77-已完结
46数据管理系统V1.040--44.07-已完结
47移动端短视频应用研究40-7.8338.2-已完结
48基于语音流、视频识别的内容智能审核系统40-7.4139.97-已完结
49数据智能输出平台V1.040-17.59--已完结
50合作方数据查询系统V1.040-19.94--已完结
51业务监控系统V1.030---31.39已完结
52节目版权管理系统V1.030---22.69已完结
53视频互动能力服务平台开发与应用30-5.2428.79-已完结
54IPTV定制化智能音箱30--32.79-已完结
55IPTV虚拟互动形象30-9.1531.08-已完结
56EPG防篡改系统V2.0301.0438.57--仍在研发
57业务监控系统V2.030-14.08--已完结
58媒资助手系统V1.030-16.52--已完结
59EPG可视化配置管理系统V2.0301.4121.27--仍在研发
60IPTV应急广播系统V1.03013.31---仍在研发
61IPTV智慧交通平台25-50.97--已完结
62IPTV虚拟影院系统25-42.3--已完结
63IPTV财经服务平台25-10.27--已完结
64IPTV农信通平台V1.025-6.01--已完结
65EPG问题跟踪管理系统20---5.63已完结

1-1-254

66第三方EPG模板转发系统V1.020---6.04已完结
67网络认证接入系统20--15.25-已完结
68基于语音、视频识别的内容智能审核系统20-3.0821.12-已完结
69IPTV大屏应用管理系统V1.020-11.19--已完结
70视频内容技审系统V1.010---10.16已完结
71多终端接入IPTV平台研究10-7.849.87-已完结
72基于流化能力云平台10-7.2910.38-已完结
73EPG接口及路由自动化测试V1.01011.37---仍在研发
74机顶盒测试管理系统5--4.46-已完结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息支出6.1019.45-3.28
利息收入-904.71-282.59-279.57-75.12
手续费及其他0.221.100.970.61
合计-898.40-262.04-278.60-71.23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类型债务融资,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5、期间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

(1)销售费用率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新媒股份3.31%3.56%4.11%5.12%
芒果超媒14.51%16.08%15.45%17.12%
海看股份1.13%1.08%1.28%2.79%
重数传媒未披露16.08%0.67%0.76%
多彩新媒3.50%4.45%4.28%3.90%
平均值5.61%6.18%5.16%5.94%
无线传媒2.53%3.10%2.54%2.46%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及问询函回复,部分2022年1-6月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数据尚未披露。

1-1-255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芒果超媒及新媒股份,与海看股份及重数传媒处于可比区间范围内,主要系芒果超媒及新媒股份的业务相对更加多元化,需要投入较多的宣传资源进行客户开发;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聚焦于IPTV业务,该业务模式下与电信运营商合作共建业务体系及营销网络,有效节省了公司的营销费用支出。

(2)管理费用率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新媒股份3.44%1.48%3.81%5.68%
芒果超媒3.76%4.53%4.49%4.88%
海看股份4.98%5.17%5.61%6.21%
重数传媒未披露2.63%2.34%2.27%
多彩新媒5.14%4.77%4.23%7.99%
平均值4.33%3.35%4.10%5.41%
无线传媒4.28%6.03%6.53%6.00%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及问询函回复,部分2022年1-6月可比公司管理费用率数据尚未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与海看股份管理费用率较为接近。

(3)研发费用率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新媒股份2.96%3.29%3.13%4.69%
芒果超媒1.51%1.77%1.32%1.91%
海看股份3.93%4.20%4.20%4.08%
重数传媒未披露0.64%0.64%0.38%
多彩新媒4.15%4.58%4.19%5.44%
平均值3.14%2.57%2.70%3.30%
无线传媒3.48%4.01%2.73%2.48%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及问询函回复,部分2022年1-6月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数据尚未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分别为2.48%、2.73%、4.01%及3.48%,基本保持稳定并与行业平均水平接近。2021年和2022年1-6月研发费用率较高,主要系公司研发项目投入增多所致。

1-1-256

(4)财务费用率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新媒股份-3.63%-2.82%-2.43%-1.32%
芒果超媒-0.70%-0.66%-0.62%-0.29%
海看股份-0.15%-0.19%-0.10%-0.13%
重数传媒未披露-1.32%-1.04%-0.76%
多彩新媒-0.88%-0.18%-1.24%-0.88%
平均值-1.34%-1.24%-0.88%-0.88%
无线传媒-2.71%-0.39%-0.44%-0.12%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及问询函回复,部分2022年1-6月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数据尚未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等产生,整体财务费用率水平与行业平均水平接近。

(五)其他损益项目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24.51158.18245.51142.73
教育费附加17.51112.98175.37101.95
房产税18.1336.2636.2635.56
印花税11.8249.0532.5087.76
土地使用税0.521.041.041.04
车船税0.200.400.400.40
文化事业建设费---6.70
合计72.70357.90491.07376.14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为376.14万元、491.07万元、357.90万元及72.70万元。2020年公司税金及附加金额上升,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的增长,同时审计调增收入,2020年度缴纳的增值税金额增加,进而导致公司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种的金额同步上升。2021年公司税金及附加金额下降,主要原因系无线传媒2021年为开展智慧教育业务的软硬件采购、版权采购等形成大额进项税,2021年需缴纳的增值税降低,进而导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下降所致。2022年1-6公司税金及附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当期公司启动“智慧教育云平台”二期建设,需采购投入软硬件系统,使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金额较大。

1-1-257

2、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政府补助258.78169.95158.01408.86
进项税加计扣除125.90186.0391.26129.90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9.296.918.14-
合计393.97362.90257.42538.76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538.76万元、257.42万元、362.90万元及

393.97万元,包括政府补助、进项税加计扣除、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等,其中政府补助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资产相关/收益相关补助下发年度政府补助总额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河北省三十强文化企业补助资金与资产相关2018年100.0016.6733.3333.3316.67
河北省智慧城市多媒体联播网与资产相关2015年390.00-126.62119.68121.19
高新区区级科技补助资金与收益相关2020年5.00--5.00-
河北省“十大文化产业项目”补助与收益相关2019年200.00---200.00
石家庄市级众创空间补助经费与收益相关2019年45.00---45.00
2017年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奖励资金与收益相关2019年1.00---1.00
IPTV新媒体精神文明宣传补贴经费-2019年与收益相关2019年25.00---25.00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性后补助专项资金与收益相关2021年10.00-10.00--
IPTV新媒体精神文明宣传补贴经费与收益相关2021年20.0020.00---
稳岗补贴与收益相关2022年22.1122.11
上市挂牌补助与收益相关2022年200.00200.00
合计---258.78169.95158.01408.86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明细如下:

1-1-258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9.56-82.23-92.57-35.56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581.72542.80336.30
其他--0.02-
合计-19.56499.49450.25300.75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300.75万元、450.25万元、499.49万元及-19.56万元,主要由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等项目构成。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39.131,464.801,158.88776.19
合计39.131,464.801,158.88776.19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776.19万元、1,158.88万元、1,464.80万元及39.13万元。报告期内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主要由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投资增值产生。

5、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53.211,500.34-1,258.65-244.89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37-8.83101.93-7.20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334.50-152.00
合计51.841,491.52-822.22-404.09

2019年度、2020年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404.09万元、-822.22万元,主要由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产生,2021年度、2022年1-6月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为1,491.52万元、51.84万元,主要系公司大量应收账款收回,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转回所致。

2020年度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为101.93万元,主要系公司终止石家庄市公交车车身广告媒体租赁项目而收回履约金,将原计提的坏账转回;2020年度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为334.50万元,主要系公司收回对传媒集团“智慧媒体

1-1-259

云项目”长期应收款,将原计提的坏账转回。

6、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合同资产坏账损失-977.22-26.34-13.29-
合计-977.22-26.34-13.29-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0万元、-13.29万元、-26.34万元及-977.22万元。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合同资产坏账损失。

7、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2.50-1.00-2.480.95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主要为公司固定资产处置利得,系公司报废固定资产处置产生的损益。

8、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0.221.736.376.55
赔偿支出5.0057.1860.201,211.52
公益性捐赠支出---3.55
滞纳金--229.140.03
合计5.2258.91295.711,221.64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1,221.64万元、295.71万元、58.91万元及5.22万元,其中2019年营业外支出主要系公司赔偿支出,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营业外支出主要系公司赔偿支出和滞纳金支出。

2019年公司赔偿支出系公司涉及诉讼计提预计负债产生,具体为爱上传媒与被告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被告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河

1-1-260

北分公司、第三人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共涉及16个案件,公司综合考虑判决书及庭下和解谈判情况在2019年计提预计负债并确认赔偿支出12,115,150.00元,该款项已于2020年支付。

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6月,公司赔偿支出系公司与影视资源版权方因影片版权纠纷产生的和解支出;滞纳金支出系公司因审计调整导致应补缴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公司已于2020年进行补缴。

(六)公司报告期内缴纳税额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110A014738号),无线传媒最近三年及一期的缴纳税额情况汇总如下:

1、增值税纳税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期初未交数本期应交数本期已交数期末未交数
2019年度406.782,418.092,271.00553.86
2020年度553.862,959.473,488.9824.36
2021年度24.361,924.112,277.98-329.52
2022年1-6月-329.52629.23350.17-50.46

2、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期初未交数本期应交数本期已交数期末未交数
2019年度-74.68--619.60544.92
2020年度544.92-544.92-
2021年度----
2022年1-6月----

(七)净利润分析

2019年至2022年1-6月公司净利润来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2019年
营业收入33,170.5367,214.1363,051.8558,673.68
营业成本14,358.0026,450.9124,125.5318,129.18
毛利率56.71%60.65%61.74%69.10%
期间费用2,514.648,568.647,160.126,348.06
期间费用率7.58%12.75%11.36%10.82%
营业利润15,715.8635,628.0532,303.6935,032.83
营业外收支净额-5.22-58.91-295.71-1,221.64
利润总额15,710.6435,569.1432,007.9733,811.19

1-1-261

净利润15,710.6435,569.1432,007.9733,811.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202.7632,451.6830,119.8332,299.02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202.7632,451.6830,119.8332,299.02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3.61%、100.92%、

100.17%及100.03%,是利润总额的最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分别为-1,221.64万元、-295.71万元、-58.91万元及-5.22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较小。2019年营业外收支净额相对较大,主要系计提爱上传媒1,211.52万元赔偿款,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十、经营成果分析/(五)其他损益项目/8、营业外支出”。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结构总体分析

1、资产总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84,033.08万元、137,233.89万元、162,859.60万元及167,006.5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运营情况良好,业务发展迅速,总资产规模增长趋势良好。

2、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144,901.9786.76146,655.3390.05131,023.2495.4776,284.7790.78
非流动资产22,104.5413.2416,204.289.956,210.644.537,748.319.22
合计167,006.52100.00162,859.60100.00137,233.89100.0084,033.0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0.78%、95.47%、

90.05%及86.76%,主要系公司从事IPTV集成播控服务等广电新媒体业务,公司主营业务呈轻资产运营的特点。2020年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及占比下降,主要系公司应收款项的账龄结构改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逐年降低所致;2021年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及占比上升,主要系公司与2021年办理定期存款10,000.00万元。

1-1-262

(二)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103,688.5871.56123,232.4084.0321,049.7216.071,160.631.52
交易性金融资产4,328.802.994,333.662.9567,968.9151.8851,141.4967.04
应收账款2,484.311.713,495.362.3829,417.0322.4518,489.4024.24
预付款项1,485.331.031,146.110.78718.520.55140.700.18
其他应收款30.260.029.700.0110.930.01916.101.20
存货185.280.13218.600.1545.000.039.570.01
合同资产29,722.1820.5111,154.927.6110,654.508.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780.501.02
其他流动资产2,977.242.053,064.582.091,158.640.883,646.384.78
合计144,901.97100.00146,655.33100.00131,023.24100.0076,284.7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结构基本稳定,以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等科目为主。报告期内,上述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2.80%、

90.39%、89.37%及76.26%,具体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库存现金5.593.930.471.89
银行存款103,633.62123,227.4721,048.251,157.75
其他货币资金49.371.001.001.00
合计103,688.58123,232.4021,049.721,160.63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160.63万元、21,049.72万元、123,232.40万元及103,688.58万元,占各期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52%、16.07%、84.03%及71.56%。2021年末公司货币资金金额大幅上升,主要系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冻结、或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1-1-263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交易性金融资产4,328.804,333.6667,968.9151,141.49
其中:理财产品4,328.804,333.6667,968.9151,141.49

报告期内公司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能够获得较好的收益回报。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51,141.49万元、67,968.91万元、4,333.66万元及4,328.80万元。2021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相较于2020年末大幅降低,主要系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总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615.063,679.3331,101.3419,462.53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30.75183.971,684.31973.13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484.313,495.3629,417.0318,489.40
应收账款价值占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1.71%2.38%22.45%24.24%
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7.88%5.47%49.33%33.17%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增长率-28.93%-88.17%59.80%35.44%
营业收入增长率-50.65%6.60%7.46%35.60%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主要由IPTV业务形成,应收账款对方主要为电信运营商。公司与电信运营商之间通常以自然月为IPTV业务的计费周期,经双方核验业务系统记录的IPTV基础业务用户数及IPTV增值业务点播数,通常于该自然月后1~3个月内完成对账,并于对账完成后一定期间内进行价款结算。2020年1月1日起,公司适用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要求,公司将原“应收账款”中已暂估但尚未完成对账的款项划分至“合同资产”科目进行核算。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3.17%、

49.33%、5.47%及7.88%。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增长59.80%,

1-1-264

主要系一方面公司IPTV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保持增长趋势;另一方面,受公司2020年内爱上传媒(原告)对河北移动(被告)及公司(第三人)、爱上传媒(原告)对河北电信(被告)及公司(第三人)关于版权侵权的诉讼影响,公司与河北移动、河北电信之间就IPTV业务的结算有所暂缓。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爱上传媒对河北电信及公司的诉讼已全部解除,河北电信已恢复对公司结算;爱上传媒对河北移动及公司的诉讼已于2021年5月全部完成撤诉。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相较于上年末大幅下降,主要系2021年电信运营商与无线传媒的IPTV业务恢复结算,应收账款逐步结清所致。

(2)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龄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1年以内2,615.06100.00%130.75
合计2,615.06100.00%130.75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龄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1年以内3,679.33100.00%183.97
合计3,679.33100.00%183.97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龄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1年以内28,516.5191.69%1,425.83
1-2年2,584.838.31%258.48
合计31,101.34100.00%1,684.31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龄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1年以内19,462.53100.00%973.13
合计19,462.53100.00%973.13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且已按照会计政策计提相应坏账准备,综合考虑上述应收款项的款项性质、客户的信用状况及往年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坏账计提政策较为谨慎。

1-1-265

(3)应收账款主要客户分析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龄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与本公司 关系
河北联通1,154.1857.71一年以内44.14%非关联方
河北移动853.2342.66一年以内32.63%非关联方
我看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150.007.50一年以内5.74%非关联方
快乐阳光148.397.42一年以内5.67%非关联方
北京普信118.335.92一年以内4.53%非关联方
合计2,424.14121.21-92.7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龄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与本公司 关系
河北电信3,658.64182.931年以内99.44%非关联方
中视卫星电视节目有限责任公司20.681.031年以内0.56%非关联方
合计3,679.33183.97100.0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龄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与本公司 关系
河北移动17,942.201,026.351年以内、1-2年57.69%非关联方
河北电信12,974.19648.711年以内41.72%非关联方
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0.007.501年以内0.48%非关联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26.941.351年以内0.09%非关联方
深圳市虎瑞科技有限公司8.000.401年以内0.03%非关联方
合计31,101.341,684.31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龄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与本公司关系
河北电信7,797.31389.871年以内40.06%非关联方
河北联通5,409.89270.491年以内27.80%非关联方
河北移动3,472.03173.601年以内17.84%非关联方
广电广告2,694.29134.711年以内13.84%控股股东控制的其

1-1-266

他公司
联通视频科技有限公司83.514.181年以内0.43%非关联方
合计19,457.03972.8599.9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合计金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9.97%、100.00%、100.00%及92.70%,集中度较高。大额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电信运营商,回款风险相对较小。

(4)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

公司将按应收客户款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作为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2019年末按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中,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单位:%

项目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新媒股份4.0510.0030.00100.00100.00100.00
芒果超媒3.546.2712.3241.6050.00100.00
海看股份5.0015.0030.0050.00100.00100.00
重数传媒6.0015.0030.0050.00100.00100.00
多彩新媒5.0015.0030.0050.00100.00100.00
无线传媒5.0010.0030.0050.0070.00100.00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或招股说明书。

2020年末按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中,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单位:%

项目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新媒股份3.5588.38100.00100.00100.00100.00
芒果超媒3.226.4011.1638.4286.97100.00
海看股份5.0015.0030.0050.00100.00100.00
重数传媒6.0015.0030.0050.00100.00100.00
多彩新媒5.0015.0030.0050.00100.00100.00
无线传媒5.0010.0030.0050.0070.00100.00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同行业上市年报或招股说明书。

2021年末按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中,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单位:%

项目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新媒股份3.3477.12100.00100.00100.00100.00
芒果超媒-新媒体制作1.005.0010.0030.0050.00100.00

1-1-267

及其他
海看股份未披露
重数传媒6.0015.0030.0050.00100.00100.00
多彩新媒5.0015.0030.0050.00100.00100.00
无线传媒5.0010.0030.0050.0070.00100.00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或招股说明书。

2022年6月末按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中,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单位:%

项目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新媒股份未披露
芒果超媒
海看股份
重数传媒
多彩新媒5.0015.0030.0050.00100.00100.00
无线传媒5.0010.0030.0050.0070.00100.00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以1年以内的为主,占比均超过90%,该账龄下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持平。综上,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较为充分。

(5)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如下: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新媒股份2.434.663.654.58
芒果超媒2.015.044.695.76
海看股份0.922.072.142.35
重数传媒未披露4.024.003.99
多彩新媒3.2811.449.312.85
平均值2.226.294.763.91
无线传媒11.094.082.633.65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及问询函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与除芒果超媒外的其他同行业公司处于可比区间内,主要原因系芒果超媒业务结构不同,相应的结算政策有差异所致。2020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前期有所下降,主要系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大幅上升。随着2021年度前期应收账款正常回收,以及执行新收入准则后与运营商待结算金额作为合同资产核算,2021年起应收账款规模下降,应收账款周转率提升。

1-1-268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983.9366.24973.7884.96718.52100.00140.70100.00
1至2年478.9932.25172.3315.04----
2至3年22.401.51------
合计1,485.33100.001,146.11100.00718.52100.00140.70100.00

各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140.70万元、718.52万元、1,146.11万元及1,485.33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18%、0.55%、0.78%及

1.03%,2019年末,预付账款主要为物业费预付款,网络服务的预付链路费等;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广告款及灵犀音箱的采购款。

(2)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前五名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 关系账面余额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款项性质
河北移动850.4457.26%营销费
传媒集团控股股东332.9322.41%广告费
杭州行云89.256.01%服务费
河北广播电视台实际控制人44.462.99%广告费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石家庄分公司26.341.77%广告费
合计-1,343.4290.45%-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名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 关系账面余额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款项性质
传媒集团控股股东516.1045.03%广告费
河北广播电视台实际控制人145.2812.68%广告费
亚信科技(中国)有限公司119.9210.46%服务费
杭州行云97.888.54%服务费
河北广电经视文化传媒有限责任控股股东全44.533.89%节目制作

1-1-269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 关系账面余额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款项性质
公司资子公司
合计-923.7180.6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名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 关系账面余额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款项性质
河北广播电视台实际控制人350.7948.82%广告款
海南国传云媒科技有限公司189.0026.30%货款
亚信科技(南京)有限公司26.793.73%服务费
北京永新视博数字电视技术有限公司22.403.12%设备款
石家庄志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1.002.92%租赁费
合计-609.9984.9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名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 关系账面余额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款项性质
河北联通80.6957.35%服务费
北京永新视博数字电视技术有限公司22.4015.92%设备款
河北万象天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1.057.85%服务费
河北华天伟业技术有限公司6.324.49%服务费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3.312.35%服务费
合计-123.7787.97%-

5、其他应收款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916.10万元、10.93万元、9.70万元及30.26万元,主要为押金及保证金、应收代垫款项、员工备用金等。

(1)其他应收款余额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1年以内26.6064.8119.10100.0011.50100.0010.050.99
1至2年14.4435.19----1,003.0098.47
2至3年------5.500.54
3至4年--------

1-1-270

账龄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5年以上------0.05-
合计41.04100.0019.10100.0011.50100.001,018.60100.00

2019年末,公司账龄2年以上的其他应该收款主要为石家庄高新科创孵化器有限公司的押金和保证金。

(2)坏账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账面余额41.0419.1011.501,018.60
坏账准备10.789.400.58102.50
账面价值30.269.7010.93916.10

公司根据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2022.6.30
押金和保证金5.550.565.00
应收代垫款12.299.063.23
员工备用金23.201.1622.04
合计41.0410.7830.26
2021.12.31
押金和保证金6.050.305.75
应收代垫款13.059.103.95
员工备用金---
合计19.109.409.70
2020.12.31
押金和保证金8.550.438.12
应收代垫款2.950.152.81
合计11.500.5810.93
2019.12.31
押金和保证金1,008.55102.00906.55
应收代垫款10.050.509.55
合计1,018.60102.50916.10

(3)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分析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前五名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北京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应收代垫款8.891-2年21.678.89

1-1-271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杨玉娟员工备用金6.001年以内14.620.30
石家庄高新科创孵化器有限公司押金和保证金5.551-2年13.520.56
房芳员工备用金5.001年以内12.180.25
冯晓平员工备用金5.001年以内12.180.25
合计30.44-74.1810.25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名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北京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应收代垫款项8.891年以内46.558.89
石家庄高新科创孵化器有限公司押金和保证金5.551年以内29.050.28
杭州行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应收代垫款项1.621年以内8.490.08
陈龙员工备用金0.711年以内3.710.04
石家庄中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押金和保证金0.501年以内2.620.03
合计17.27--90.419.3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名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石家庄高新区科创孵化器有限公司押金和保证金5.551年以内48.250.28
石家庄高新区中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押金和保证金3.001年以内26.080.15
孙宝忠应收代垫款0.681年以内5.870.03
焦磊应收代垫款0.601年以内5.190.03
周正应收代垫款0.581年以内5.050.03
合计10.40--90.440.52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名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公交公司押金和保证金1,000.001-2年98.17100.00
石家庄高新区科创押金和保证金5.552-3年、50.541.70

1-1-272

孵化器有限公司年以上
张立成应收代垫款项4.061年以内0.400.20
石家庄高新区中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押金和保证金3.001-2年0.290.30
贾丽惠应收代垫款项0.451年以内0.040.02
合计1,013.06-99.46102.22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公司前五大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金额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9.46%、90.44%、90.41%及

74.18%。

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库存商品185.28218.6045.006.33
低值易耗品---3.23
合计185.28218.6045.009.57

无线传媒的库存商品主要是IPTV业务拓展购置的电子设备等。

截止各期期末,公司不存在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情况,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7、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总体及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资产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合同资产31,286.5111,742.0211,215.26-
减: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564.33587.10560.76-
合计29,722.1811,154.9210,654.50-

自2020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IPTV业务中原计入应收账款的尚未完成对账的暂估结算款转入合同资产核算。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公司合同资产为10,654.50万元、11,154.92万元及29,722.18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为8.13%、7.61%及20.51%。2022年6月末,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余额相较于2021末增长幅度较高,主要系受与河北移动及河北电信合作协议续期影响导致结算流程暂缓;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与上述合作方协议续期,

1-1-273

并陆续恢复结算流程。

(2)合同资产明细构成分析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合同资产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龄占合同资产总额比例与本公司关系
河北移动14,837.46741.871年以内47.42%非关联方
河北电信11,133.84556.691年以内35.59%非关联方
河北联通5,223.43261.171年以内16.70%非关联方
河北快乐萌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43.142.161年以内0.14%非关联方
中视卫星电视节目有限责任公司29.981.501年以内0.10%非关联方
合计31,267.851,563.39-99.94%-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同资产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龄占合同资产总额比例与本公司关系
河北联通5,237.13261.861年以内44.60%非关联方
河北移动4,652.36232.621年以内39.62%非关联方
河北电信1,807.7890.391年以内15.40%非关联方
联通视频科技有限公司44.752.241年以内0.38%非关联方
合计11,742.02587.10100.0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同资产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龄占合同资产总额比例与本公司关系
河北联通4,277.01213.851年以内38.14%非关联方
河北移动4,914.06245.701年以内43.82%非关联方
河北电信1,967.0498.351年以内17.54%非关联方
联通视频科技有限公司57.162.861年以内0.51%非关联方
合计11,215.26560.76-100.00%-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780.50
合计---780.50

1-1-274

2019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为780.50万元,主要为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系公司“智慧媒体云项目”产生,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八、关联交易/(四)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1、应收关联方款项”中具体说明。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进项税额等77.88336.32-209.65
版权及频道使用权2,574.832,465.051,158.643,436.73
上市费用324.53263.21--
合计2,977.243,064.581,158.643,646.38

各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3,646.38万元、1,158.64万元、3,064.58万元及2,977.24万元,主要为版权及频道使用权、进项税额、上市费用等。

报告期内,公司版权及频道使用权资产新增及摊销情况下表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期初值2,465.051,158.643,436.7385.85
本期增加4,431.906,828.241,788.203,520.85
本期减少4,322.135,521.824,066.29169.97
本期摊销4,322.135,521.824,066.29169.97
其他减少----
期末值2,574.832,465.051,158.643,436.73

公司在日常开展IPTV业务中,为满足用户日益丰富的内容需求,购买了部分频道的使用权及影像作品版权,用以改善IPTV用户的使用体验并提高用户粘性。版权及频道使用权科目余额为相关版权及频道使用权在授权期内进行合理分摊产生,为公司使用权期限预计在一年内到期的版权及频道使用权资产。

(三)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股权投资70.090.3289.650.55171.882.77264.443.41
固定资产6,621.5129.964,243.4526.194,471.2171.995,137.8666.31

1-1-275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使用权资产280.841.27395.722.44----
无形资产3,847.8617.411,365.938.431,439.9623.192,121.7427.38
长期待摊费用26.710.12--80.421.29177.102.29
其他非流动资产11,257.5350.9310,109.5262.3947.170.7647.170.61
合计22,104.54100.0016,204.28100.006,210.64100.007,748.3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构成,其中固定资产主要为公司西城国际房产、地面数字电视项目、智慧教育云平台项目等构成,无形资产主要由软件资产、超过一年期的版权及频道使用权构成。

1、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国艺文津48.7789.65171.88264.44
河北中广21.32---
合计70.0989.65171.88264.44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264.44万元、171.88万元、89.65万元及70.09万元。因河北中广前期亏损,其对应的2019年至2021年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账面金额为零。

2、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3,387.4251.163,475.2581.903,650.9181.653,826.5774.48
专用设备2,859.5743.19395.119.31381.508.53897.3817.47
运输设备95.631.4448.121.1325.900.5841.750.81
电子设备及其他278.894.21324.977.66412.919.23372.167.24
合计6,621.51100.004,243.45100.004,471.21100.005,137.86100.00

公司固定资产由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构成。报告期内,固定资产中房屋及建筑物主要为公司西城国际等办公楼;专用设备主

1-1-276

要为公司IPTV播控平台等相关设备;电子设备主要为公司办公电脑等办公电子设备。2022年6月30日,公司专用设备规模增长较大,主要系当年“智慧教育云平台”项目投入较多信息化设备。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的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4,274.004,274.004,274.004,274.00
专用设备6,530.983,789.503,521.643,633.04
运输设备198.68161.69124.71150.42
电子设备及其他957.83938.65899.22762.48
账面原值合计11,961.479,163.848,819.578,819.93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886.58798.75623.09447.43
专用设备3,671.403,394.393,140.142,735.66
运输设备103.05113.5798.82108.66
电子设备及其他678.93613.68486.31390.31
累计折旧合计5,339.974,920.394,348.353,682.07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3,387.423,475.253,650.913,826.57
专用设备2,859.57395.11381.50897.38
运输设备95.6348.1225.9041.75
电子设备及其他278.89324.97412.91372.16
账面价值合计6,621.514,243.454,471.215,137.86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抵押、担保的固定资产。截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未发生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故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主要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公司经营用主要固定资产为专用设备,折旧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类别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新媒股份专用电子设备3.00~10.005.009.50~31.67
芒果超媒机器设备3.00~8.000~5.0011.88~33.33
重数传媒专用设备3.00~15.003.006.47~32.33
多彩新媒专用设备5.005.0019.00
无线传媒专用设备3.005.0031.67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同行业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及招股说明书。

如上表所示,公司主要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1-1-277

3、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权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1.01.01
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614.16614.16261.98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333.31218.43-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280.84395.72261.98

2021年1月1日起,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租赁(修订)》施行新租赁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261.98万元;2021年末、2022年6月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为395.72万元、280.84万元。2021年末、2022年6月末,公司使用权资产主要由员工食堂、部分办公区长期租赁权构成。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软件1,839.8147.811,278.3893.591,433.6499.562,039.5496.13
版权及频道使用权2,008.0552.1987.556.416.320.4482.23.87
合计3,847.86100.001,365.93100.001,439.96100.002,121.7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分别为2,121.74万元、1,439.96万元、1,365.93万元及3,847.86万元,包括软件、版权及频道使用权,其中软件占比较高。无形资产中版权及频道使用权余额为1年期以上的频道使用权的摊余价值。2022年6月30日,公司版权及频道使用权规模增长较大,主要系公司与深圳山成丰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向其采购的少儿类资源版权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及摊销的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账面原值
软件5,879.534,869.794,384.144,177.19
版权及频道使用权3,189.48151.75151.75151.75
账面原值合计9,069.015,021.544,535.894,328.94
累计摊销

1-1-278

软件4,039.723,591.412,950.502,137.65
版权及频道使用权1,181.4364.20145.4269.55
累计摊销合计5,221.153,655.613,095.932,207.21
账面价值
软件1,839.811,278.381,433.642,039.54
版权及频道使用权2,008.0587.556.3282.20
账面价值合计3,847.861,365.931,439.962,121.74

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抵押、担保的无形资产,公司无形资产未发生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未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技术服务费26.71-80.42168.16
其他---8.94
合计26.71-80.42177.10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公司长期待摊费分别为

177.10万元、80.42万元、0.00万元及26.71万元,2019年末及2020年末主要为河北省智慧城市多媒体联播网技术服务费。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预付设备款986.84-47.1747.17
定期存单10,270.6810,109.52--
合计11,257.5310,109.5247.1747.17

各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47.17万元、47.17万元、10,109.52万元、11,257.53万元,系公司预付的定期存单及设备款,其中定期存单主要包括公司2021年办理的定期存款10,000.00万元及定期存款计提的应收利息。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

1、负债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1-1-279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20,004.7999.5916,344.7498.8717,159.2598.1912,125.3688.72
非流动负债83.290.41187.061.13315.981.811,541.1411.28
合计20,088.08100.0016,531.80100.0017,475.23100.0013,666.5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基本稳定,以流动负债为主,各期末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8.72%、98.19%、98.87%及99.59%。

2、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账款15,688.5578.4210,032.6061.3811,687.8368.115,901.3348.67
预收款项------479.903.96
合同负债281.101.41143.660.88447.962.61--
应付职工薪酬3,751.3618.755,842.7035.754,940.8728.793,014.7624.86
应交税费8.800.0459.180.3675.990.44660.405.45
其他应付款88.040.4430.010.180.560.00574.944.7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59.530.80229.781.41--730.526.02
其他流动负债27.420.146.810.046.030.04763.526.30
合计20,004.79100.0016,344.74100.0017,159.25100.0012,125.36100.00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公司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12,125.36万元、17,159.25万元、16,344.74万元及20,004.79万元。流动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1)应付账款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5,901.33万元、11,687.83万元、10,032.60万元及15,688.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版权使用及播控费10,152.747,586.998,664.753,235.15
长期资产采购款4,813.152,125.012,137.812,336.13
服务费及其他722.66320.59885.27330.04
合计15,688.5510,032.6011,687.835,901.33

应付账款主要包括公司版权使用及播控费、长期资产采购款与服务费及其他

1-1-280

等。应付账款中,版权使用及播控费为公司与各业务合作方的业务分成款以及公司采购影视作品版权相关货款等;长期资产采购款主要为公司应付石家庄市振西实业总公司西城国际B座8、9层的购房款项、数字版权保护系统的采购款及深圳山成丰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少儿类长期资源版权采购款;服务费及其他主要为应付深圳市虎瑞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视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的技术服务费。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前五名应付账款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占应付款项总额的比例款项性质账龄
爱上传媒4,952.8331.57%版权采购款1年以下、1-2年
深圳山成丰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5312.90%长期资产采购款1年以下
石家庄市振西实业总公司1,591.7510.15%长期资产采购款3年以上
河北广播电视台实际控制人750.034.78%版权采购款1年以下、1-2年
河北移动521.003.32%业务分成款1年以下
合计-9,840.1462.7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名应付账款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占应付款项总额的比例款项性质账龄
爱上传媒3,537.7435.26%版权采购款1年以下
石家庄市振西实业总公司1,591.7515.87%固定资产采购款3年以上
河北广播电视台实际控制人1,283.2512.79%播控费1年以下
快乐阳光425.814.24%版权采购款1年以下,1-2年
北京数字太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68.143.67%长期资产采购款1年以下
合计-7,206.6971.83%--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名应付账款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占应付款项总额的比例款项性质账龄
爱上传媒2,215.9518.96%版权采购款1年以下
石家庄市振西实业总公司1,591.7513.62%固定资产采购款3年以上

1-1-281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占应付款项总额的比例款项性质账龄
浙江岩华1,295.3511.08%版权采购款1年以下
快乐阳光940.948.05%版权采购款1年以下
河北广播电视台实际控制人923.617.90%播控费及版权采购款1年以下,1-2年
合计-6,967.6159.61%--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名应付账款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占应付款项总额的比例款项性质账龄
石家庄市振西实业总公司1,591.7526.97%固定资产采购款2-3年
河北广播电视台实际控制人847.1014.35%播控费及版权采购款1年以下
北京数字太和科技有限公司444.257.53%长期资产采购款1年以下
浙江岩华377.796.40%版权采购款1年以下
快乐阳光326.995.54%版权采购款1年以下
合计-3,587.8860.79%--

(2)预收款项

2019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为479.90万元,公司预收款项主要为公司与北京优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合作落地的电视购物频道产生的收入款。自2020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原计入预收账款的金额转入合同负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名预收账款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占预收款项总额的比例款项性质
北京优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非关联方471.7098.29%购物频道收入款
秦皇岛市枫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非关联方7.001.46%货款
石家庄云瑧金陵世贸广场酒店有限公司非关联方0.600.13%货款
保定中银大厦有限公司非关联方0.600.13%货款
合计479.90100.00%

(3)合同负债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6月末公司合同负债分别为447.96万元、143.66万元、281.10万元,主要为快乐购有限责任公司等预付的电视购物频道落地款项。

1-1-282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短期薪酬3,751.365,842.704,940.873,014.76
合计3,751.365,842.704,940.873,014.76

各报告期期末,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3,014.76万元、4,940.87万元、5,842.70万元及3,751.36万元,主要为尚待支付公司全体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等构成。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增值税--18.32-
房产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1.28-
所得税---544.92
个人所得税7.4251.8250.0646.56
教育费附加--0.92-
印花税1.377.365.4068.91
合计8.8059.1875.99660.40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

660.40万元、75.99万元、59.18万元及8.80万元。2019年末公司应交税费较高,主要为544.92万元应交所得税,系公司对财务数据进行审计调整后使得公司产生对2017年度所得税的补充缴纳义务,公司已于2020年9月完成对上述所得税的补缴。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应付股利--560.00
押金30.00---
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52.0430.010.5614.94
其他6.00---
合计88.0430.010.56574.94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

1-1-283

为574.94万元、0.56万元、30.01万元及88.04万元,其中2019年末其他应付款金额较高,主要系公司尚未支付广电网络560万元股利款。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应付资产采购款---730.52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59.53229.78--
合计159.53229.78-730.52

2019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730.52万元,主要为应付播控平台、智慧媒体云项目的设备采购款;2021年末、2022年6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229.78万元、159.53万元,主要系公司施行新租赁准则后,租赁员工食堂及部分办公区产生。

(8)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763.52万元、6.03万元、6.81万元及27.42万元,主要为公司待转销项税额。

3、非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租赁负债、递延收益、预计负债构成,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1,541.14万元、315.98万元、187.06万元及83.29万元,占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较低。

(1)租赁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租赁负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2.6.302021.12.312021.01.01
房屋租赁242.82380.17240.98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59.53229.7854.55
合 计83.29150.39186.44

2021年1月1日起,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租赁(修订)》施行新租赁准则,期初确认186.44万元租赁负债,截至2021年末及2022年6

1-1-284

月末,租赁负债为150.39万元及83.29万元,主要系公司施行新租赁准则后,租赁员工食堂及部分办公区产生。

(2)预计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预计负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亏损合同--139.36-
未决诉讼---1,211.52
合计--139.361,211.52

2019年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为1,211.52万元,主要系爱上传媒(原告)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被告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被告二)、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第三人)关于侵害著作权相关16起案件中,公司综合考虑判决书及庭下和解谈判情况在2019年计提了预计负债1,211.52万元,该款项已于2020年支付。

(3)递延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政府补助-36.67176.62329.63
合计-36.67176.62329.63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329.63万元、176.62万元、36.67万元及0.00万元,全部为政府补助产生,明细如下: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85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种类2021.12.31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金额其他变动2022.6.30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河北省三十强文化企业补助资金财政拨款16.67-16.67--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IPTV新媒体精神文明宣传补贴经费财政拨款20.00-20.00---与收益相关
合计-36.67-36.67----
补助项目种类2020.12.31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金额其他变动2021.12.31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河北省智慧城市多媒体联播网财政拨款126.62-126.62--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河北省三十强文化企业补助资金财政拨款50.00-33.33-16.67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IPTV新媒体精神文明宣传补贴经费财政拨款20.00--20.00-与收益相关
合计--176.6220.00159.95-36.67----
补助项目种类2019.12.31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金额其他变动2020.12.31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河北省智慧城市多媒体联播网财政拨款246.29-119.68-126.62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河北省三十强文化企业补助资金财政拨款83.33-33.33-50.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合计--329.63-153.01-176.62----
补助项目种类2018.12.31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金额其他变动2019.12.31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地面数字电视项目财政拨款1,500.00---1,500.00---与资产相关
河北省智慧城市多媒体联播网财政拨款367.48-121.19-246.29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86

河北省三十强文化企业补助资金财政拨款100.00-16.67-83.33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合计--1,967.48-137.86-1,500.00329.63----

注:2019年递延收益其他变动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十一、资产质量分析/(三)非流动资产分析/4、在建工程”。

1-1-287

(二)偿债能力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2.6.30/ 2022年1-6月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2019.12.31/ 2019年度
流动比率(倍)7.248.977.646.29
速动比率(倍)7.238.967.636.29
资产负债率(合并)12.03%10.15%12.73%16.2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7,842.1837,367.4433,897.2735,758.98

(1)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分析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6.29、7.64、8.97及7.24,速动比率分别为6.29、7.63、8.96及7.2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良好,资产负债率水平低;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水平较高,盈利能力稳定,主营业务发展及现金流量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2)资产负债率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6.26%、12.73%、10.15%及12.03%。2019年末至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逐渐下降,主要原因在于,伴随近年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产总量实现较大幅度上升,同时公司资金状况较好,负债总额增长较缓。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6月末,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35,758.98万元、33,897.27万元、37,367.44万元及17,842.18万元,处于较高水平,整体运营状况良好,不存在显著的债务风险。

2、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对比

公司与可比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对比如下:

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倍)速动比率(倍)
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1-1-288

新媒股份23.6318.0719.1719.473.824.964.644.313.824.964.644.31
芒果超媒34.1634.9044.8748.363.822.131.511.482.031.941.311.24
海看股份未披露未披露18.6720.49未披露未披露4.904.30未披露未披露4.904.30
重数传媒未披露未披露12.3316.23未披露8.067.425.56未披露8.067.405.56
多彩新媒33.4431.9420.1523.472.922.904.243.082.922.894.243.08
平均值28.9024.1523.0425.603.014.514.543.752.934.464.463.70
无线传媒12.0310.1512.7316.267.248.977.646.297.238.967.636.29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及招股说明书。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同时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明显偿债风险,整体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三)报告期内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2019年1月25日,经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分配现金股利20,000.00万元。

2020年3月30日,经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分配现金股利12,959.13万元。

2021年6月7日,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分配现金股利9,000万元。

2022年4月20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分配现金股利15,120.00万元。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量简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44.0457,693.5218,459.4130,742.7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52.1654,283.50-15,662.39-29,738.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335.69-9,526.4016,824.12-19,603.6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9,543.81102,450.6219,621.14-18,599.79

1-1-289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净额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各项目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6,948.3797,775.5744,999.9758,006.7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74.95500.33544.441,005.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923.3398,275.9145,544.4159,012.5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594.6827,356.4912,636.4617,431.3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446.368,637.536,903.386,959.22
支付的各项税费428.862,636.124,586.292,585.8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09.391,952.242,958.871,293.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779.2940,582.3827,085.0028,269.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44.0457,693.5218,459.4130,742.75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0,742.75万元、18,459.41万元、57,693.52万元及1,144.04万元,获取现金能力较强。

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小幅增长,因电信运营商IPTV业务回款受爱上传媒诉讼影响,应收账款金额较去年有较大增长,进而导致2020年经营现金流量有所下降。2021年公司应收账款逐步结清,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实现较大幅度增长。2022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1年度大幅下降,主要系公司与运营商对账及结算进度受到IPTV业务合作协议续签滞后的影响,随着协议续签,对账及结算逐步恢复,预计2022年下半年回款情况将恢复正常。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销售收入匹配关系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6,948.3797,775.5744,999.9758,006.77
营业收入33,170.5367,214.1363,051.8558,673.68
占比51.09%145.47%71.37%98.86%

2020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减少,同时应收账款金额大幅增加,主要原因为电信运营商IPTV业务回款受爱上传媒诉讼影响,导致

1-1-290

收入确认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入减少,从而销售收现比例有所下降。2021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大幅增加,主要系电信运营商与无线传媒的IPTV业务应收账款逐步结清所致,进而导致销售收现比例大幅上升。

(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匹配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与净利润之间的关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15,710.6435,569.1432,007.9733,811.19
加:信用减值损失-51.84-1,491.52822.22404.09
资产减值损失977.2226.3413.29-
固定资产折旧440.71627.65903.901,054.75
使用权资产折旧114.88218.43
无形资产摊销1,565.54852.34888.72790.99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4.3180.4296.6898.7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501.002.48-0.95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0.221.736.376.5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9.13-1,464.80-1,158.88-776.19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6.1019.45-3.2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9.56-499.49-450.25-300.7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3.33-173.61-35.43-7.4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9,451.2325,432.00-20,754.71-7,593.7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816.23-1,505.576,117.043,252.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44.0457,693.5218,459.4130,742.75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当期新增的使用权资产-614.16--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03,688.58123,232.4020,781.771,160.63

1-1-291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23,232.4020,781.771,160.6319,760.4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9,543.81102,450.6219,621.14-18,599.79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44.0457,693.5218,459.4130,742.75
净利润15,710.6435,569.1432,007.9733,811.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比例7.28%162.20%57.67%90.92%

2019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分别为

90.92%及57.67%,2020年度相较于2019年度下降主要受到爱上传媒诉讼事项影响,导致公司销售回款延迟,进而导致2020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额相较于2019年减少;2021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占净利润比例上升至

162.20%,主要系爱上传媒诉讼事项解除,电信运营商开始回款。2022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比例较2021年度大幅下降,主要系公司与运营商对账及结算进度受到IPTV业务合作协议续签滞后的影响,随着协议续签,对账及结算逐步恢复,预计2022年全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比将有所回升。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000.00151,200.0089,209.6364,536.0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4.372,996.19939.71771.6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840.301,119.16713.1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48.21154,196.4991,268.5066,020.8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400.371,412.991,412.264,359.67
投资支付的现金3,000.0098,500.00105,518.6391,4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400.3799,912.99106,930.8995,759.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52.1654,283.50-15,662.39-29,738.87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738.87万元、

1-1-292

-15,662.39万元、54,283.50万元及-5,352.16万元。

2019年、2020年,公司增加了理财等金融产品的投资,当期投资支付的现金金额大幅上升,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2021年公司赎回多笔理财产品,导致公司当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上升,进而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上升。2022年1-6月,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较多,主要系当期内公司启动建设““智慧教育云平台””二期项目,采购投入相关软硬件系统规模较大。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0,343.2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343.2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5,120.009,000.0013,519.1319,44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5.69526.40-163.6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335.699,526.4013,519.1319,603.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335.69-9,526.4016,824.12-19,603.68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603.68万元、16,824.12万元、-9,526.40万元及-15,335.69万元。2019年、2021年及2022年1-6月公司筹资活动以偿还债务及支付股利为主,因此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2020年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收到各股东的投资款项,筹资活动现金流量金额为正。

(五)流动性风险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160.63万元、21,049.72万元、123,232.40万元及103,688.58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3,641.46万元、18,489.40万元、29,417.03万元、3,495.36万元及2,484.31万元,主要为电信运营商IPTV业务应收款,客户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回款保障。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90.78%、95.47%、90.05%及86.76%。公司流动资产占比较高,变现能力较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

1-1-293

88.72%、98.19%、98.90%及99.59%,流动比率分别为6.29、7.64、8.97及7.24万元,公司存货金额较低,速动比率与流动比率无较大差异。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高,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现金流情况良好,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86%、71.37%、145.47%及51.0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90.92%、57.67%、162.20%及7.28%。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性不存在已经或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或风险趋势,公司流动性不存在已经或可能产生的重大变化或风险趋势。

(六)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经河北广播电视台授权,无线传媒在河北省内独家开展IPTV集成播控服务等广电新媒体业务,是河北省三网融合内容集成播控平台唯一运营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IPTV集成播控服务。公司作为省级IPTV播控平台的运营方,整合源自于IPTV中央集成播控平台、河北广播电视台、增值音视频内容提供方的丰富音视频资源,将各类音视频资源进行内容审核、编码、组包等环节后通过三大电信运营商专网传输,向电视终端用户提供影视、音乐、游戏、在线教育等形式的新媒体视听服务。

无线传媒自主构建了IPTV业务运营支撑系统,使得IPTV音视频服务具备直播、点播、时移、回看等多种个性化功能;在目标受众个性化视听需求愈加强烈的背景下,公司探索互联网式的智能化、精细化运营,一方面不断丰富优质内容的储备,另一方面通过自然语言交互、个性播单及智能推荐等多种技术手段,逐渐实现用户从看电视到用电视的转变,从而实现更好的用户体验。

报告期内,公司IPTV业务、用户数量持续增加,各期末的IPTV业务用户数量分别为1,484.34万户、1,505.73万户、1,547.30万户及1,543.32万户。

十三、重大资本性支出与重大资产业务重组事项

(一)重大投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对外投资事项。

1-1-294

(二)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三)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业务重组事项。

(四)股权收购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股权收购事项。

十四、期后事项、或有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如下:

原告被告案由受理法院标的额(万元)案件进展情况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一爱上电视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被告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被告三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北京互联网法院15.00一审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一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被告二北京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三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北京互联网法院90.00一审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被告二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三爱上电视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北京互联网法院50.00一审

十五、盈利预测报告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1-1-295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4,00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建设期
1河北IPTV集成播控平台系统化改造升级项目21,235.0021,235.001年
2内容版权采购项目39,560.0039,560.003年
3智能超媒业务云平台项目60,110.8054,180.804年
合计120,905.80114,975.8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部分项目投资款,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先前投入的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利用募集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利用募集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超募资金,超募资金原则上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于2021年4月27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公司对募集资金将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专款专用。公司将以上述制度为基础,对募集资金进行规

1-1-296

范化的管理和使用,切实维护资金安全、防范相关风险、提高使用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项目实施后,公司不会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同业竞争,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和对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公司作为河北广播电视台下属三网融合内容集成播控平台运营机构,承担河北省内IPTV等视听新媒体业务的建设和运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利用公司现有核心技术,继续投资于主营业务,助力现有业务的扩展和延伸。

为顺应三网融合、媒体融合、互联网+发展趋势,公司已经制定了“打造河北视听云媒体平台,一云多屏融合发展”的发展战略。公司意在通过整合IPTV、互联网电视、公共文化多媒体发布平台、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升级构建“视听云媒体平台”;通过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各种网络传输方式,向各类终端及用户提供丰富的交互式、个性化视听服务,实现一云多屏融合发展的战略目标。

本次募投项目中河北IPTV集成播控平台系统化改造升级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强化智能化内容运营,并实现高效的内容智能审核;筑就播控系统边界防护能力,加强网络管理手段,保障网络安全。内容版权采购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持续提升公司的内容竞争力,为公司业务长期发展带来良性循环。智能超媒业务云平台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培育平台型经济和打造区域新型主流媒体机构,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与市场竞争力,培植新的业务增长点。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不断提升自身研发能力及综合实力,有利于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河北IPTV集成播控平台系统化改造升级项目

本系统化改造升级项目主要包括三个部分:(1)播控平台软硬件云化升级

1-1-297

和网络支撑升级;(2)监控大厅改扩建,以及监控系统扩容升级;(3)内容生产云平台实施高清化、智能化与融媒体升级。

1、项目建设必要性

(1)播控平台设备能力更好地匹配快速扩大的业务规模

河北IPTV集成播控平台于2011年起开始建设并于2012年投入生产使用,设备和系统使用时间较长,系统效率已逐渐触及其设计上限。与此同时,近年来河北IPTV业务规模取得了飞速的发展,目前无线传媒IPTV业务用户规模已经超过1,500万;其直播频道由130路扩充到了360多路;点播内容存储容量由40TB增加到2,000TB;业务合作的运营商由一家扩展到了三家。在此背景下,随着公司未来业务规模的扩大,将产生播控平台播出能力与监测监看能力不足等问题。

(2)解决播控平台独占式“烟囱”架构,提升整体运行效率

公司业务发展的历史上,为了适应日益增加的用户规模,播控平台进行了多次局部扩容升级和运维系统优化工作,但均属于非系统性的修补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烟囱”架构状况及系统割裂状况,降低了系统的整体运行效率。未来随着无线传媒业务量的进一步扩大,当前集成播控平台的基本能力和系统架构在未来可能难以持续满足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

本次河北IPTV集成播控平台系统化改造升级项目的实施,主要结合公司未来的业务规模,在能力、功能、效率、稳定性、可靠性、播出安全、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进行系统化改造升级。除了能够满足当前IPTV播控需要外,还着眼于未来,满足系统弹性扩容、快捷部署、适度超前的要求,以满足综合性和融合性业务发展的需要。

2、项目建设可行性

(1)公司具备成熟的技术运营团队和丰富的技术经验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具备一支体系完整的运营团队,特别是在技术方面拥有较强的运行维护、设计研发等实力,构建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形成了良好的研发机制,为项目建设和后期运维管理提供了人才基础。在技术储备方面,目前发行人拥有18项专利和43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备了IPTV集成播控平台系统化

1-1-298

改造升级所需的研发能力及专利基础。发行人目前技术研发能力强大,针对三大电信运营商的个性化需求可定制IPTV电子节目菜单(EPG);针对未来的增值服务,发行人积极开发数据探针采集工具、数据模拟分析模型,目前正对智能交互式点播、智能化推荐、手机电视伴侣等若干方向进行研发,上述项目的研发将提升用户的使用体验,提升客户黏性。在加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同时,公司近年来与华为、科大讯飞、亚信科技、百度等头部科技公司合作,共同推进技术创新。其中,公司与华为共建的“大视频应用联合创新实验室”,继续推进大视频领域新技术与新产品的研发;公司与科大讯飞、亚信科技共建的“智能超媒联合创新实验室”,在“人工智能+新媒体”融合创新、用户洞察及运营、数据价值挖掘等方面进行应用开发、产品设计和项目孵化;公司还与百度成立AI联合创新中心,合作研发灵犀智能音箱等人工智能项目。以上项目的推进实施以及发行人所具备的研发能力及专利基础,为发行人积攒了丰富的技术经验,并形成了一只成熟的技术运营团队,为后续的IPTV集成播控平台系统化改造升级项目实施提供了重要的经验保证及技术基础。

(2)公司在云服务、大数据等播控平台关键技术设计与应用实施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公司在2012年就已经建成IPTV播控系统,并在播控平台技术运营、云服务部署、大数据应用等方面有较丰富经验。在IPTV播控平台技术工作经验方面,2017年,公司在与河北移动的IPTV业务对接中成功实现了“双认证双计费”和“数字版权保护”,实现了广电播控平台对IPTV机顶盒的端到端管控;2017年,河北电信2.0版IPTV正式上线运营,大视频3.0+新产品成功发布并启动试商用;同时,移动端IPTV产品“微信电视”和“IPTV客户端”完成开发上线测试。

在云服务部署经验方面,2017年公司建成了IPTV云管平台和内容生产私有云,由此升级内容生产和新媒体媒资系统。在大数据应用经验方面,公司在2015年初步建成IPTV收视大数据分析系统,目前可以实现直播、回看、点播等业务的用户实时数据查询和用户行为分析功能;2019年发行人确定了基于流化能力的云平台建设项目,并陆续完成了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

1-1-299

在大数据应用方面经验丰富,发行人自主开发并在2015年初步建成的IPTV收视大数据分析系统,可以实现直播、回看、点播等业务的用户实时数据查询和用户行为分析功能,成为广电总局收视大数据综合评价体系项目的重要支撑点。

(3)播控平台升级改造具备成熟的物理环境条件

本项目建设实施场所包括万象天成机房、技术中心机房等,均为运营多年的IDC基础设施,其空间、电力等构建状态均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同时其环境、卫生、消防方面的设施都已经获得相关机构的合格认证。

(4)上游技术服务商生态成熟

本项目所涉及的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在国内均有成熟的设备商和供应商,能够满足本项目所有的硬件与软件需求。

3、项目与现有主营业务的关联度分析

本项目是公司对主营业务IPTV基础支撑平台的整体扩容与升级。本项目的实施将提高河北IPTV播控平台的内容集成能力、播出能力、运行效率、安全性和稳定性,项目与现有业务模式一致,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深化。

4、项目实施方案

本项目是公司对主营业务IPTV基础支撑平台的整体扩容与升级,项目建设内容涉及中心机房安全系统、播控系统(包含CIS、大数据分析系统与智能推荐系统)、增值服务EPG服务系统、信号监控系统、内容生产服务系统、IDC租赁等方面投入,具体主要包括服务器,交换机,安全网关,虚拟化软件,专业软件,4K转码器等设施,各部分的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1中心机房安全服务系统416
2播控系统7,085
3增值业务EPG服务系统4,761
4监控机房扩建1,080
5信号监控系统534
6内容生产服务系统2,819
7IDC租赁(年费)4,040
8其它配套:工具、光模块、光纤、网线等配套设施500
合计21,235

1-1-300

5、项目实施进度

根据规划,本项目建设期为一年,具体建设规划及进度如下表:

项目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制定招标技术需求
技术需求论证及调整
采购审批,制定标书,标书论证审批,招标等
签订合同及设备供货
万象天成监控大厅装修及建设
系统设备安装调试
系统验收及启用

6、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的履行情况

本项目已在石家庄高新区行政服务局进行了项目投资备案,并取得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石高行审投资备字[2021]34号)。本项目主要的实施内容为设备购买、软件系统开发与购买等,拟在原有办公场所实施,不涉及生产制造和新建房屋构筑物,不会构成环境污染,同时不涉及与他方合作进行项目建设,不涉及向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收购资产。

(二)内容版权采购项目

公司拟投资39,560万元用于采购版权内容,主要包括热门影视剧、基础片库(经典影视剧)、教育类、体育类、少儿/动漫、生活服务类、健康养生类、4K节目以及创新孵化内容,以支持公司IPTV业务的发展。

1、项目建设必要性

随着近年来高品质电影、电视剧、综艺等视听节目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以及终端用户视听节目需求日益多样化,加大优质内容资源的购买力度,强化精品内容、扩大版权内容库,将成为河北IPTV平台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将有助于巩固公司在视听领域的市场份额,提升用户ARPU值,增加发行人收入,实现公司IPTV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IPTV版权内容采购的金额分别为5,964.08万元、14,262.18万元、17,276.29万元及9,285.41万元,呈现逐年上涨趋势,2019年-2021年IPTV版权内容采购金额复合增长率为70.20%。公司计划拟在上市后三年内分别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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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50万元、14,250万元和17,660万元用于IPTV版权内容采购,本项目实施的必要性情况如下:

(1)满足用户文化需求丰富化、多样化,提升公司内容竞争力

根据国家版权局发布的《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发展报告(2020)》显示,2020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市场规模达到11,847.30亿元,较2019年增长23.6%,“十三五”期间年复合增长率近25%。其中网络长视频版权市场规模达到1,081.90亿元,继续呈现出高速增长态势。短视频、直播、网络新闻媒体占比大幅提升,整体呈现“视频化”与“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2016-2020年我国网络长视频版权市场规模

590 643 839 1,102 1,081 - 200 400 600 800 1,000 1,20020162017201820192020
网络长视频版权市场规模(亿元)

数据来源: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

目前市场中各大视频平台为保持平台核心竞争力,均在内容资源方面持续投入大量资金,视频内容成为了平台竞争的重要因素,包括以4K超高清、VR为代表的高新视频内容的投入,进而在用户层面形成粘性并拉动付费内容业务的增长。面对外部有线电视、OTT提供商的竞争态势,公司有必要加大内容版权采购的资金投入,进一步补充经典影视剧和头部影视剧内容资源,满足用户的需求。

此外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不断应用,用户的兴趣、偏好等行为特征已经能够被“高效低成本”的方式获取。以“头部内容”服务绝大多数用户的情况正在发生改变,精细化、垂直化的内容需求逐渐增强。公司始终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布局精细化、垂直化内容市场,未来将持续推出大健康、智慧教育、短视频、智慧交通、财经、生活、旅游等垂直化内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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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有必要继续加大包括热门影视剧、经典影视剧、少儿/动漫、体育、生活服务、4K等内容的采购。同时与公司已经建立的“智能超媒联合创新实验室”协同,在用户洞察及精细化运营方面展开工作,挖掘内容价值,满足用户多元化的内容观看需要。

(2)优化公司内容版权经营模式、提升盈利能力的需要

经过近几年的高速发展,IPTV正在逐渐从基础收视服务向付费内容服务阶段转型。发行人是全国率先推出融合付费套餐包的IPTV运营机构之一,用户一次付费就可以收看不同产品的内容,不需订购多个产品,极大提升了用户体验。通过不断优化运营策略,发行人IPTV增值业务收入快速增长。

在IPTV增值业务的经营模式上,公司自2016年起与湖南快乐阳光、华视网聚、华数、百视通等多家知名内容方合作,在合作模式上主要采取内容合作分成模式。随着公司用户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内容运营经验的不断积累,公司对于优质视听内容的运营能力增强。2021年,公司引入腾讯视频等头部内容平台优质资源。因此从提升内容控制力的角度来看,公司有必要在目前基础上继续加强对内容版权采购的投入力度,加强公司内容版权的可控性,增强盈利能力。

(3)加强内容版权管理、降低诉讼风险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政府机构也加强了对视听内容领域的版权传播秩序规范,整个行业的版权治理意识越来越高。2018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禁止为具有版权问题的视听节目提供传播渠道。2019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强化了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

在加强版权保护的趋势下,涉及电视的相关诉讼案件也逐渐增多。虽然发行人与内容合作方签署的协议规定,相关的内容侵权由提供内容的合作方承担,但一旦发生诉讼,也会对发行人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发行人自主进行内容版权采购,可以缩短版权链,减轻版权来源审查难度,从而有效降低版权纠纷风险,保障发行人声誉及业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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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建设可行性

(1)全国IPTV业务快速发展,河北省内IPTV用户数位居全国前列,为内容版权变现提供了基础

随着三网融合、提速降费、宽带乡村等国家战略的持续推进,我国IPTV业务正在快速发展。根据工信部统计数据,截至2022年6月末,我国IPTV拥有

3.66亿用户。而根据中国广视索福瑞媒介研究数据,2020年IPTV收视率增幅达13%,高于整体大屏收视率增幅,IPTV平台市场份额占整体大屏约24.46%,同比增长5%,IPTV已成为全国第一大主流电视传播渠道。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IPTV平台实现了对河北联通、河北电信、河北移动三家电信运营商的规范对接,IPTV业务用户规模达到1,543.32万户,总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全国和河北IPTV的快速发展,叠加公司所拥有的业内领先的用户规模优势,保证了本项目拥有足够的市场基础和推广潜力。将募集资金投入到内容版权采购项目后,公司将依托所拥有的千万级用户基础,实现内容版权资源在公司IPTV平台的高效、充分利用,从而提升用户粘性并进一步增加用户规模、提升用户ARPU值,实现公司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的进一步提升。

(2)公司在IPTV运营方面具有较强的创新探索能力和行业领先性

以付费内容为主导的我国IPTV增值业务正在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勾正数据发布的《2020智慧屏行业发展白皮书》显示,IPTV增值业务收入已经从2019年的50亿元增加至2020年的69亿元,占IPTV总收入的比例则从18.52%提升至20.60%。

公司拥有稳定、优秀的内容运营团队,在付费内容运营领域具有一定的行业领先性,公司已在付费包内容编排、精细化运营、线上线下联动营销等方面形成了丰富的经验。依托公司居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内容运营能力,本项目所采购内容版权将能够得到高效运用。

3、项目与现有主营业务的关联度分析

公司所处的视听领域,版权内容资源是吸引用户、保持用户粘性和忠诚度的核心资源,是扩大用户规模、提升用户体验,实现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内容版权采购项目围绕着公司主营业务展开,项目实施将有力提升公司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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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资源的丰富度和内容质量,强化公司在视听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4、项目实施方案

公司规划项目实施后三年内的内容版权采购金额分别为7,650万元、14,250万元、17,660万元,按年度各分类内容的投资额及比例如下:

内容分类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
采购金额(万元)占比采购金额(万元)占比采购金额(万元)占比
热门影视剧2,400.0031.37%5,200.0036.49%6,500.0036.81%
基础片库(经典影视剧)400.005.23%700.004.91%900.005.10%
体育类580.007.58%890.006.25%1,000.005.66%
少儿/动漫/科教1,460.0019.09%2,420.0016.98%3,140.0017.78%
生活服务类1,050.0013.73%1,960.0013.75%2,470.0013.99%
健康养生类850.0011.11%1,700.0011.93%1,970.0011.16%
4K节目680.008.89%1,000.007.02%1,250.007.08%
创新孵化内容230.003.01%380.002.67%430.002.43%
合计7,650.00100.00%14,250.00100.00%17,660.00100.00%

截至目前,发行人并未明确确定上述版权的供应商来源,主要原因在于:(1)内容版权市场已经相对成熟,发行人的内容版权保护和合作模式具有行业通用性,采购方式较为清晰、明确。本募投项目所涉及的内容版权采购,均可通过市场化方式获得。(2)发行人目前根据业务方向规划,确定了购买的版权的内容分类及金额分配情况,发行人要根据采购发生当时的市场环境,决定即期所需要的版权内容,因此尚无法确定详细的供应商来源。

5、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主要涉及内容版权采购、相关内容运营及研发人员招聘,项目投入期为3年,项目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项目1月-2月3月-4月5月-8月9月-12月13月-18月19月-24月25月-30月31月-36月
项目启动
项目环境搭建
内容版权采购
体系建设,人员培训

6、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的履行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无需履行项目投资备案程序。本项目主要的实施内容为内容版权采购等,拟在原有办公场所实施,不涉及生产制造和新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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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物,不会构成环境污染,同时不涉及与他方合作进行项目建设,不涉及向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收购资产。

7、对营业收入的影响

本项目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内容版权投入所带来的IPTV增值业务用户增加及点播量增长。

根据测算,T1到T5年,本项目每年可获得的IPTV增值业务用户数分别为76万户、152万户、246万户、148万户、84万户,共计706万户,所带来的IPTV增值业务收入预计为102,992万元,如下表列示:

类别T1T2T3T4T5合计
付费用户规模(万户)76.00152.00246.00148.0084.00-
付费用户ARPU值(元/年)132.00138.60145.53152.81160.45-
付费用户收入(万元)10,032.0021,067.0035,800.0022,615.0013,478.00102,992.00

8、由于采购版权导致的摊销费用

发行人规划采购长期版权,并按照3年期限进行摊销、残值为零,预计发行人最近五年因为购买版权摊销的成本分别为3,608.49万元、8,525.94万元、13,495.28万元、7,525.94万元和4,165.09万元。发行人最近五年因为购买版权而新增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0,032万元、21,067万元、35,800万元、22,615万元和13,478万元,预计可以有效覆盖购买版权而导致的摊销成本。

(三)智能超媒业务云平台项目

公司拟投资60,110.80万元用于智能超媒业务云平台建设与运营。智能超媒业务云平台项目主要目标是利用创新技术搭建新型智能融媒体业务平台以拓宽公司业务边界,助力公司在智慧教育、智慧家庭与智慧社区、智慧康养服务、内容化电商等细分市场为公司谋求新的增长契机,并把握智慧社会发展潮流下新型信息应用的发展机遇。

智能超媒业务云平台项目平台整体架构分为“云-管-端”三部分,通过云平台、管道支撑和用户端设备进行整体布局。项目云平台部分包含建设硬件能力、软件能力和中台化的应用层能力,旨在建设高效稳定的云平台系统。项目“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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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层面将部署一套功能完善的CDN网络,配备网络及网络安全设备,公网带宽资源与IDC资源,CDN网络将具备内容注入、内容分发、实时转码/切片服务、内容定位、内容管理(包括点播管理、直播管理、节目单管理、内容视图管理和内容存储)、内容缓存、内容回源、推流服、智能调度服务等功能。项目终端层面建设包含软终端及硬终端设备,其中硬终端设备将涵盖“灵犀”智能音箱以及未来的智能穿戴设备、MR/VR终端设备等,软终端可同时满足PC端及移动端的应用需求。

1、项目建设必要性

(1)在用户数量增速放缓的背景下,IPTV运营商需要开拓新业务,拓宽盈利来源。

根据工信部数据,截至2021年年底,我国IPTV拥有3.49亿用户。随着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IPTV用户规模也进入缓步增长阶段。从用户渗透率来看,2015年到2020年上半年,IPTV在宽带用户中的渗透率从17.7%迅速增长至

65.2%,IPTV在家庭用户中的渗透率则从11.5%增长至76%。河北省2022年6月末IPTV业务用户数达1,543.32万户。上述数据表明,用户增长驱动因素在IPTV下一步发展将逐步降低。因此,IPTV运营商在加强IPTV存量用户经营的同时,需要积极拓展新业务,增强企业持续发展动力。

(2)打造“云-管-端”一体化开放平台,建立全媒体全业务的智慧应用生态体系。

从家庭应用场景来看,随着数字化、智能化时代的到来,电视终端已经从单一的视听服务平台发展为综合性信息服务平台。与此同时,面向家庭用户的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智慧社区、生活电商等新型信息消费应用也越来越成熟。

2020年以来,家庭千兆宽带网络能力不断提升,使得泛视频、泛终端成为现实。在上述技术演进趋势下,公司亟需突破单一IPTV业务壁垒,打造全媒体全业务的开放性平台,与产业链上下游优质的合作伙伴携手深耕各个垂直市场,为公司未来发展带来成长空间。

本项目将适应数字经济的平台化发展趋势,利用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终端等先进技术打造“云、管、端”一体化的融媒体开放平台,并建立多元化的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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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平台。本项目将企业的核心能力以及各种关键互联网技术能力以数字化形式沉淀到云平台,并以服务为中心,在业务中台和数据中台之上构建起闭环运营体系,并与物联网中台、AI中台紧密结合,为企业提供高效的业务探索与创新平台。在上述平台化和中台化建设基础上,公司主营业务将从IPTV视听服务领域向着智慧家庭领域延伸;项目将助力教育、医疗、健康、社区服务、金融、文旅等垂直行业的智慧化发展需求,在推动各个垂直领域产业互联网发展的同时获得新的发展机遇,为公司带来面向机构用户(To B/To G)的业务模式。

(3)项目将适应泛智能终端趋势进行积极部署,打造完整业务链,增强独立服务能力与市场竞争力。

本项目在打造全媒体、全业务的智能超媒平台基础上,适应泛智能终端背景,在CDN网络、智能终端层面进行积极部署,通过增加公司与最终用户的接触点,从而贴近用户提供服务,提升面向各类用户尤其是行业客户的独立服务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在终端层面,公司需通过“云平台+软终端”的布局,推动机顶盒功能流化、EPG服务器能力云平台化,既解决机顶盒版本和适配性问题,更能够摆脱现阶段IPTV系统结构上的限制以及硬件服务的限制。通过实施本项目,建成智能超媒业务云平台后,未来公司可通过小屏(手机、平板电脑)、中屏(笔记本电脑、一体机电脑、家庭智慧屏)以及大屏(电视、投影)在内的多种终端设备,开展视听服务及其它多元化智慧业务。

2、项目建设可行性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具备建设本项目所需的技术、客户等资源的储备,项目建设完成后能够帮助公司抓住“智慧社会”潮流下包括智慧教育、智慧康养、智慧家庭等重大机遇,推动公司平台化发展战略。除上述IPTV集成播控平台系统化改造升级项目中涉及的“成熟的技术运营团队和丰富的技术经验”“云服务、大数据等播控平台关键技术设计与应用实施方面的丰富实践经验”外,发行人还具备以下能力来保证智能超媒业务云平台项目的建设实施。

(1)联合科技巨头持续推进技术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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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同时,发行人近年来与华为、科大讯飞、亚信科技、百度等科技机构合作,共同推进技术创新与项目孵化。其中,发行人与华为共建的“大视频应用联合创新实验室”,继续推进大视频领域新技术与新产品的研发;发行人与科大讯飞、亚信科技共建的“智能超媒联合创新实验室”,在“人工智能+新媒体”融合创新、用户洞察及运营、数据价值挖掘等方面进行应用开发、产品设计和项目孵化;发行人还与百度合作研发灵犀智能音箱项目。通过本项目的智能超媒业务云平台建设,可以将上述研发项目作为中台化能力进行整合。

(2)具备充分的市场调研及营销能力

发行人除联动电信运营商共同开展营销推广活动外,发行人还建立了从电视端到微信、微博,从线下活动到线上推广的多元化营销渠道,不断促进增值付费业务与新业务发展。发行人在原有IPTV收视大数据分析系统的基础上,正在继续深化与亚信科技在收视大数据分析系统升级项目上的合作,提升用户分析能力,由此加强基于大数据的营销能力。发行人将不断丰富系统功能,用好数据资源,完善IPTV会员体系与会员产品,并创新付费内容与新业务营销形式。未来,发行人将持续加强线上线下有效营销举措与创新、协同发力,挖掘现有IPTV存量用户的潜力,不断提升付费用户规模与新业务收入。

(3)组织管理能力

发行人成熟稳定的管理团队为企业的快速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支撑。发行人战略规划明确,具有清晰的战略管理流程,发行人的经营管理团队对智能超媒项目战略目标与执行环节有清晰的了解及全面的把控。管理层定期对企业战略及战略要素进行系统分析,滚动调整企业战略,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和机遇。

(4)人才培养能力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就高度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工作,坚持内部人才建设、培养以及外部人才合作并重的人才发展战略。未来,发行人将继续结合内部培养和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为本项目提供开发与市场人力资源保障。在内部培养方面,发行人会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的培养、评价和监督机制,以进一步培养人才。在外部招聘方面,发行人将制订长期人才招聘策略,建立相应的人才信息库,并在薪酬与职业发展方面提供有吸引力的组合方案以吸引优秀人才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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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在技术上是成熟、可靠的,项目的实施对公司业务发展具备积极作用,项目的实施是必要的、可行的。

3、项目与现有主营业务的关联度分析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要求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从发展战略来说,平台化发展是数字经济的核心发展趋势之一,做大做强数字经济将为我国经济发展打造新的引擎。

本项目的实施将在现有IPTV业务基础上提高公司与教育、医疗、社区服务等垂直领域机构的对接协作能力,将为公司现有家庭用户提供更丰富和更优质的服务,总体上将提高公司在媒体与信息服务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本项目基于先进的“云、管、端”架构与中台化建设思路打造融合型智能媒体平台,由此更好地汇聚上下游合作伙伴,从而提升行业服务能力,从而适应媒体与数字领域发展形势尤其是“智慧社会”发展潮流。

具体而言,本项目的实施将在发行人现有IPTV业务基础上,提高面向教育、健康服务、社区服务等垂直领域合作伙伴的创新服务支撑能力,为发行人现有家庭用户提供更丰富和更优质的服务,总体上提升发行人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发行人在媒体信息领域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从业务模式来说,媒体与信息服务的业务模式可以分为To C(面向最终消费者)和To B/ToG(面向机构用户,包括政府或事业单位客户)两种形态,目前发行人的IPTV业务主要集中在To C领域的服务,而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增强发行人在To B/To G领域的业务创新与服务支撑能力,强化发行人在“智慧社会”下的适应能力。

本项目的实施将增强公司在面向政府部门及面向大型客户市场领域的业务对接与服务能力,强化公司在电视媒体之外面向多行业的信息化服务能力。

综上,智能超媒业务云平台项目是在现有业务基础上的扩展与延伸,是对公司现有媒体与信息业务的深化;同时,公司现有的业务体系和技术能力,包括正在进行的播控平台改造升级项目都将有助于智能超媒业务平台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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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盈利模式

(1)教育信息化收入

教育信息化一直是社会信息化与智慧社会的重要领域。除了线上教学环节,完整的教育信息化还应该包括智能教授、智能学习、智能考试与评价、智能管理与服务等领域,并且更多是来自于教育行业机构而非家庭与学生的需求。本项目将深度服务于教育信息化与智能教育,为中小学为核心的教育机构提供智能教授、智能学习、智能考试与评价、智能管理与服务等服务支撑。同时,本项目将在智能超媒平台基础上为家庭用户的学生提供更便利、更强大的在线教学服务。在收入模式方面,教育信息化收入包括“教育云”服务和基础设施改造两个部分。公司将基于本项目的智能超媒业务云平台,以云租户服务模式为学校机构提供“教育云”服务,并由此介入基础设施改造环节,从而为学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无线传媒已完成“智慧教育云平台”一期建设,一期项目已完成对6个校区、200余间教室的教育信息化改造并接入专网。二期项目规划涵盖5,000间教室,将30万中小学生接入校园专区平台,同时扩充相应的中后台服务能力。截止目前,二期教育平台建设已经搭建完成,教室设备在陆续安装,已验收完成近600间教室。

(2)智慧家庭与智慧社区收入

云平台项目通过家庭专设智能终端的部署,可以在数字娱乐之外为家庭用户提供多样化的智慧家庭服务。同时,基于云平台项目的“云、管、端”服务平台,还可以和物业公司等社区服务机构展开深度合作,为社区居民提供社区安全监控、智能门禁管理、智慧物业、社区电商、应急支援等便捷服务。智慧家庭与智慧社区业务主要通过与物业公司、区县街道办事处等机构合作提供给社区大众用户服务,并与智能物业服务、IPTV基础服务包、增值服务包等捆绑。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美丽槐底”产项目经完成上线,为槐底社区提供服务,覆盖槐底辖区2,100余户居民。项目自上线起为槐底社区更新视频媒资近400条,图文通知类近200条。辖区居民对“美丽槐底”产品给予了较高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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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以此为基础开展槐底基层数字治理平台建设推广工作。

(3)大健康服务收入

“河北IPTV健康万家平台”以构建基于IPTV业务,为用户提供健康服务的综合平台这一目标为愿景,一方面整合多家知名互联网医疗内容提供方,为用户提供优质健康类节目;一方面对接省内各地市优质医疗服务机构,为用户提供在线问诊、就医挂号等服务,使用户足不出户即可与名医面对面。除此之外,平台还专门为老龄化用户开辟了老年大学、健康养老等板块,使其老有所学、老有所养;并针对观众对健康生活日益提升的需求,平台还规划与健康类硬件产品对接,分析用户身体情况并给出相关建议,做用户专属的家庭医生。项目已实现康养类媒资视频内容引入及微信在线视频问诊相关功能,初步完成新版本健康万家服务平台基础功能板块规划。截至目前,“国家卫健委百姓健康频道(CHTV)”健康中国专区首家落地河北IPTV,公司于移动侧上线名医讲堂及银发大学的健康专区。

5、项目实施方案

本项目计划投入资金总量60,110.80万元,具体投入内容包括智能超媒业务云平台硬件投入、智能超媒业务云平台软件投入、CDN宽带投入、研发投入、灵犀音箱投入和铺底流动资金。

序号投资总计金额(万元)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1系统硬件投入10,210.8010,210.80
2系统软件投入11,200.0011,200.00
3CDN宽带投入10,810.005,000.00
4研发投入2,640.002,520.00
5灵犀音箱投放成本20,250.0020,250.00
6铺底流动资金5,000.005,000.00
合计60,110.8054,180.80

为开展智能超媒云平台项目,公司拟在流媒体、大数据分析及应用、智慧家庭/社区、智能硬件方向开展研发工作,截至目前已规划的研发项目包括:视频通信能力服务平台、教育视频云课堂、健康万家服务平台、灵犀音箱、软终端服务平台等。智能超媒云平台项目中的研发工作主要由发行人自身入研发人员开展,因此研发投入主要由研发人员薪资构成。

根据建设需要,发行人在T0-T4年度拟投入的研发人员数量及研发人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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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如下表列示:

年份T0T1T2T3T4
研发人员数量(人)50301055
研发人员工资2万元/月,每年按照14个月计薪2万元/月,每年按照12个月计薪
研发人员投入(万元)1,400840280120120

6、项目实施进度

根据规划,本项目智能超媒业务云平台建设期为3年。其中技术平台建设工作在前三年完成,包括项目环境搭建、设备购置、人员招聘及培训、构架设计、系统开发、系统测试、系统迭代等多个进度。技术平台具体建设规划及进度如下图所示。

时间进度T0T1T2
1-2月3-4月5-8月9-12月13-18月19-24月25-30月31-36月
项目启动
项目环境搭建
购置设备,安装调试
体系建设,人员培训
架构设计
平台开发
系统测试
系统迭代

7、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的履行情况

本项目已在石家庄高新区行政服务局进行了项目投资备案,并取得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石高行审投资备字[2021]33号)。

本项目主要的实施内容为设备购买、软件系统开发与购买等,拟在原有办公场所实施,不涉及生产制造和新建房屋构筑物,不会构成环境污染,同时不涉及与他方合作进行项目建设,不涉及向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收购资产。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货币资金大幅增加,公司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改善。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基础上,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大幅提升公司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增强公司人才、技术、内容产品储备,为公司未来收入及净利润提升奠定基础。项目建成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及偿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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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公司未来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推动公司健康、快速、稳定发展。

(二)提升盈利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后,公司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将会实现大幅度地提升,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将大大增强,在项目建成并投产后的数年内,预计市场占有率及客户服务质量将得到提升,线上线下的融合业务迅速增长,公司营业收入及整体利润水平将逐步提高。

(三)增强公司资源整合能力,提高公司的品牌形象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播出的节目品质将会更上一个台阶,相关技术与服务水平获得长足进步,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影响力。同时公司能够按照战略目标更好地进行布局,加快行业内的资源整合,提高公司的品牌形象,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打下更为良好的基础。

四、公司未来三年发展规划

(一)公司总体目标

公司将抓住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机遇,把握新媒体崛起时期观众收看习惯的变化,弘扬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传播新时代的正能量。公司将继续全力拓展行业应用,积极探索与各行业领域的跨界融合,创造新的服务场景和业态,实现多盈利点支撑。

为顺应三网融合、媒体融合、“互联网+”发展趋势,公司已经制定了“打造河北视听云媒体平台,一云多屏融合发展”的战略。通过整合IPTV、互联网电视、公共文化多媒体发布平台、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升级构建“视听云媒体平台”;通过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各种网络传输方式,向各类终端及用户提供丰富的交互式、个性化视听服务。

(二)未来三年发展规划

1、立足IPTV业务,大力发展增值业务

目前公司IPTV正在从IPTV基础业务收入为主迈向IPTV基础业务收入与增值业务收入并重的全新发展阶段,包括付费影视、少儿、游戏、教育、音乐等付费增值业务收入规模正呈不断增长态势;此外,新业务服务具有广阔的挖掘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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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也将成为未来IPTV市场规模增长的重要来源。

公司作为用户覆盖河北全省的视听新媒体企业,将继续大力发展IPTV增值业务,通过不断健全和完善基础内容库,增强播控平台的便捷性,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推动增值业务开展。

2、推动IPTV视听服务向智慧家庭领域延伸

随着数字化、智能化时代的到来,电视终端已经从单一的视听服务平台发展为综合性信息服务平台。与此同时,面向家庭用户的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智慧社区、生活电商等新型信息消费应用也越来越成熟,这些垂直领域市场的意义和重要性更加凸显。同时随着家庭千兆宽带网络能力的提升,使得泛视频、泛终端成为现实。

公司将力争突破单一IPTV业务边界,打造全媒体全业务的开放性平台,与产业链上下游优质的合作伙伴携手深耕各个垂直市场,为公司未来发展带来新的成长空间。利用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终端等先进技术打造“云-管-端”一体化的融媒体开放平台,建立多元化的开放生态平台;以服务为中心,在业务中台和数据中台之上构建起闭环运营体系。

未来三年,公司主营业务将从IPTV视听服务领域向着智慧家庭领域延伸,不断开拓教育、医疗、健康、社区服务、金融、文旅等垂直行业的智慧化发展需求,在推动各个垂直领域产业互联网发展的同时获得新的发展机遇,为公司带来面向机构用户(To B/To G)的业务模式。

(三)假设条件及面临的主要困难

1、实现发展目标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本次股票发行能够如期完成,募集资金能够按时到位,募投项目按计划进行。

(2)国际、国内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及资本市场不会发生对本公司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

(3)本公司经营管理层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与本公司业务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无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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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公司所处行业处于正常发展的状态下,不会发生不利于本公司运营的重大变化,本公司所拥有的主要竞争优势继续发挥应有作用。

(6)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面临的主要困难

(1)公司开拓业务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如果公司资金出现瓶颈或无法获取充足资金,则难以保证上述计划顺利实施。

(2)公司迅速发展、业务规模扩张会对公司的运营管理,包括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内控制度等提出更高的要求。

(3)公司需探索与智慧家庭服务合作方的多样化合作方式。

(四)实现上述规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径

1、乘势而上,深挖潜力,继续做大IPTV主营业务规模。积极协调电信、联通、移动三大运营商,进一步做大IPTV家庭用户规模;积极拓展政企用户市场,培育新的用户增长点和收入增长点。

2、持续优化内容、产品和运营,不断提升增值业务转化,增加增值业务收入。

3、围绕核心竞争力,积极开发行业应用,拓展未来发展空间。发挥平台优势,优选发展空间和合作空间较大的行业,尤其是开发政企市场,既可增加用户规模,又可增加盈利点。

4、实施“新媒体+”战略,进行多元化的业务布局,通过资本的跨界融合,不断赋能各行各业,打造围绕视听新媒体的产业生态。

5、提升员工队伍建设,优化员工素质结构,建设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优秀人才梯队。

(五)上市后持续公告规划实施和目标实施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将按照公司发展规划,努力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公司上市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公告规划实施和目标实现的情况,及时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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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完善的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并严格执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和披露信息,积极合理地实施利润分配政策,保证投资者依法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方面的权利。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的程序、保密措施、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和联系方式、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确保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工作,明确信息披露的具体流程。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实信用、规范运作,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专职部门,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和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办公室有专用的场地及设施,设置了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投资者沟通渠道。

董事会秘书:马志民

电话:0311-87119025

传真:0311-8711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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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wxcmzqb@hebiptv.com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草案)》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公司将不断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股东享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则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程序、管理等作出具体的规定,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障所有股东都能以快捷、经济的方式获取公司信息。

(五)享有资产收益的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股东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股东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公司章程(草案)》还对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具体政策、决策程序以及变更进行具体的规定,切实保障投资者的资产收益权利。

(六)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股东享有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表决权的权利。《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参与重大决策的方式、程序等作出进一步细化的规定,保障投资者享有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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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股东投票机制。《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对公司股东参与选举管理者提供多种方式和途径,包括对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建立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等。以便通过上述制度的构建,更好的保障中小投资者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二、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2021年4月27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股利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且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在满足公司现金支出计划的前下,公司可根据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在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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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

(4)公司现金分红不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司法判决、可适用的规则及公司或子公司受约束力的协议、文件。同时进行股票分红的,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主要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且公司具备股本扩张能力时,可以在实施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同时派发股票股利,派发股票股利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及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不同的发展阶段、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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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在召开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前,应当就利润分配的提案提出明确意见,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4)利润分配方案经上述程序通过的,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方能实施该利润分配方案,但股票股利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5)利润分配的变更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由董事会拟定并经2/3以上董事及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情况,确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公司应广泛征求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

董事会在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以保护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并在向股东大会提交的相关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修改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且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分配形式、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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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本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累计未弥补亏损)由公司公开发行后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共享(共担)。在公司上市发行前,董事会可以结合相关期间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并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建立了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等股东投票机制,充分保证了股东权利。

(一)累积投票机制

公司具有完善的股东大会制度,《公司章程(草案)》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充分保障了投资者依法享有的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和表决权,切实保障了投资者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根据上市后实施的《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可以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通知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根据上市后实施的《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网络投票机制

根据拟上市后实施的《公司章程(草案)》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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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便于股东参加。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的,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于现场会议召开日两个交易日前发布通知并说明具体原因。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四)征集投票权机制

根据上市后实施的《公司章程(草案)》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五、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不存在尚未盈利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不存在尚未盈利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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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本节所披露的重大合同是指公司2019年1月1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其他虽未达到以上金额标准,但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一)IPTV业务经营授权合同

发行人经河北广播电视台授权,取得从事IPTV集成播控业务的资质许可,该经营授权合同对公司经营活动具有重要影响。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相对方合同标的合同价款合同期限履行情况
1《河北广播电视台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公司业务合作协议》河北广播电视台IPTV业务所涉及的集成播控平台使用权授权发行人从电信运营商处取得的IPTV业务基础收视费分成收入的1%,分成比例在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足以弥补授权方相应成本的,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该比例进行适当调整2019.4.26- 2021.6.1已履行
2《河北广播电视台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合作协议》河北广播电视台IPTV业务所涉及的集成播控平台使用权授权发行人从电信运营商处取得的IPTV业务基础收视费分成收入的1%2021.6.2- 2021.8.26已履行
3《河北广播电视台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合作协议》河北广播电视台IPTV业务所涉及的集成播控平台使用权授权发行人从电信运营商处取得的IPTV业务基础收视费分成收入的1%2021.8.27至《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到期未能延展或被终止之日止正在履行

(二)重大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年度销售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 相对方合同标的合同价款合同期限履行情况
1《智慧家庭IP电视业务合作协议》及变更河北电信河北IPTV电信侧基础业务、基础业务的具体结算金额根据开通的网上终端数确定;增值业2018.1.16- 2019.1.15已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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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同名称合同 相对方合同标的合同价款合同期限履行情况
协议、《智慧家庭IP电视业务增值类业务合作协议》河北IPTV电信侧增值业务务的具体结算金额根据不同的增值业务类型对应的分成比例进行确定
2《智慧家庭IP电视业务合作协议》及变更协议、《智慧家庭IP电视业务增值类业务合作协议》河北电信河北IPTV电信侧基础业务、河北IPTV电信侧增值业务基础业务的具体结算金额根据开通的网上终端数确定;增值业务的具体结算金额根据不同的增值业务类型对应的分成比例进行确定2019.1.16- 2020.1.15已履行
3《智慧家庭IP电视业务合作协议》及变更协议、《智慧家庭IP电视业务增值类业务合作协议》河北电信河北IPTV电信侧基础业务、河北IPTV电信侧增值业务基础业务的具体结算金额根据开通的网上终端数确定;增值业务的具体结算金额根据不同的增值业务类型对应的分成比例进行确定2020.1.16- 2021.1.15已履行
4《智慧家庭IP电视业务合作协议》、《智慧家庭IP电视业务增值类业务合作协议》河北电信河北IPTV电信侧基础业务、河北IPTV电信侧增值业务基础业务的具体结算金额根据开通的网上终端数确定;增值业务的具体结算金额根据不同的增值业务类型对应的分成比例进行确定2021.1.16- 2022.1.15已履行
5《智慧家庭IP电视业务合作协议》、《智慧家庭IP电视业务增值类业务合作协议》河北电信河北IPTV电信侧基础业务、河北IPTV电信侧增值业务基础业务的具体结算金额根据开通的网上终端数确定;增值业务的具体结算金额根据不同的增值业务类型对应的分成比例进行确定2022.2.16- 2023.1.15正在履行
6《IPTV业务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河北联通河北IPTV联通侧基础业务根据IPTV基础用户数确定2019.1.1- 2020.12.31已履行
7《IPTV业务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河北联通河北IPTV联通侧基础业务根据IPTV基础用户数确定2021.1.1- 2022.12.31正在履行
8《视听类增值业务合作协议》河北联通河北IPTV联通侧增值业务根据收入分成结算比例确定2018.9.1-2019.8.31已履行
9《视听类增值业务合作协议》河北联通河北IPTV联通侧增值业务根据收入分成结算比例确定2019.9.1- 2020.8.31已履行
10《视听类增值业务合作协议》河北联通河北IPTV联通侧增值业务根据收入分成结算比例确定2020.9.1- 2021.8.31已履行
11《视听类增值河北联通河北IPTV根据收入分成结算比2021.9.1-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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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同名称合同 相对方合同标的合同价款合同期限履行情况
业务合作协议》联通侧增值业务例确定2022.8.31履行
12《固移融合IPTV业务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固移融合IPTV业务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书》河北移动河北IPTV移动侧基础业务根据每终端用户在网累计天数确定2017.10.1- 2019.11.30已履行
13《固移融合IPTV业务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固移融合IPTV业务合作协议补充协议》河北移动河北IPTV移动侧基础业务根据每终端用户在网累计天数确定2019.12.1- 2022.2.28已履行
14《固移融合IPTV业务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固移融合IPTV业务合作协议补充协议》河北移动河北IPTV移动侧基础业务根据每终端用户在网累计天数确定2022.3.1- 2023.2.28正在履行
15《IPTV增值业务合作协议》、《IPTV增值业务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书》河北移动河北IPTV移动侧增值业务根据收入分成比例确定2017.10.1- 2019.11.30已履行
16《IPTV增值业务合作协议》、《IPTV增值业务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书》河北移动河北IPTV移动侧增值业务根据收入分成比例确定2019.12.1- 2022.2.28已履行
17《IPTV增值业务合作协议》河北移动河北IPTV移动侧增值业务根据收入分成比例确定2022.3.1- 2023.2.28正在履行
18《公交车身广告委托合同》、《关于<公交车身广告委托合同>付款部分的补充协议》、《<公交车身广告委托合同>终止协议书》广电广告公交车车身广告媒体租赁项目委托代理运营合作2019年全年:4,000.00万元; 2020.1.16-2020.4.16: 472.19万元2019.1.19- 2020.4.16已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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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采购合同

本公司与报告期各期内前五大供应商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 相对方合同标的合同价款合同期限履行情况
1《河北广播电视台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公司视听节目内容合作协议》河北广播电视台视听节目内容版权合作IPTV业务基础收视费分成收入的1%,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合作费用与可比市场价格严重偏离的,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适当调整2019.1.1- 2021.6.1已履行
2《河北广播电视台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视听节目内容合作协议》河北广播电视台视听节目内容版权合作IPTV业务基础收视费分成收入的2%2021.6.2- 2024.6.1正在履行
3《河北广电无线传媒基础内容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浙江岩华视听节目内容版权合作根据用户数及对供应商的评价结果确定2018.10.1- 2019.12.31已履行
4《河北广电无线传媒基础内容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浙江岩华视听节目内容版权合作根据用户数及对供应商的评价结果确定2020.1.1- 2020.12.31已履行
5《河北广电无线传媒基础内容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浙江岩华视听节目内容版权合作根据用户数及对供应商的评价结果确定2021.1.1- 2021.12.31已履行
6《IPTV增值业务运营支撑系统合作协议》杭州行云运营支撑服务合作根据IPTV增值业务收入确定2016.3.31- 2019.3.30已履行
7《IPTV增值业务运营支撑系统合作协议》杭州行云运营支撑服务合作根据IPTV增值业务收入确定2019.3.31- 2020.3.30已履行
8《IPTV增值业务运营支撑系统合作协议》杭州行云运营支撑服务合作根据IPTV增值业务收入确定2020.4.1- 2021.3.31已履行
9《IPTV增值业务运营支撑系统合作协议》杭州行云运营支撑服务合作根据IPTV增值业务收入确定2021.4.1- 2022.3.31已履行
10《IPTV增值业务运营支撑系统合作协议》杭州行云运营支撑服务合作根据IPTV增值业务收入确定2022.4.1- 2023.3.31已履行
11《河北广电无快乐阳光视听节目根据节目包价格、2019.1.1- 2019.12.31已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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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同名称合同 相对方合同标的合同价款合同期限履行情况
线传媒内容合作协议》内容版权合作点播占比及分成比例确定
12《河北广电无线传媒内容合作协议》快乐阳光视听节目内容版权合作根据节目包价格、点播占比及分成比例确定2020.1.1- 2020.12.31已履行
13《河北广电无线传媒内容合作协议》快乐阳光视听节目内容版权合作根据节目包价格、点播占比及分成比例确定2021.1.1- 2022.12.31正在履行
14《石家庄公交车车身广告媒体租赁合同》、《<石家庄公交车车身广告媒体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公交公司公交车车身广告媒体租赁合作4,288万元/年2018.12.16- 2020.4.16已履行
15《中央电视台3、5、6、8整频道节目加密电视信号业务合作协议》中广影视卫星频道直播版权经营固定金额3,500万元,超出一定规模用户数后,对超出部分按户收费2019.12.1- 2020.11.30已履行
16《中央电视台3、5、6、8整频道节目加密电视信号业务合作协议》中广影视卫星频道直播版权经营固定金额3,500万元,超出一定规模用户数后,对超出部分按户收费2020.12.1- 2021.11.30已履行
17《中央电视台3、5、6、8整频道节目加密电视信号业务合作合同》中广影视卫星频道直播版权经营固定金额4,300万元2021.12.1-2022.12.31正在履行
18《爱上电视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移动IPTV业务合作协议》爱上传媒直播、点播内容版权经营按照每期限内固定金额结算2020.8.1- 2021.2.28已履行
19《爱上电视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移动IPTV业务合作协议》爱上传媒直播、点播内容版权经营按照每期限内固定金额结算2021.3.1-2022.2.28已履行
20《爱上电视传媒(北京)有限爱上传媒直播、点播内容版按照每期限内固定金额结算2022.3.1-2023.2.28正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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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同名称合同 相对方合同标的合同价款合同期限履行情况
公司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移动IPTV业务合作协议》权经营
21《金胡桃爱奇艺内容融合包内容合作协议》北京金胡桃科技有限公司视听节目内容版权合作按照每期限内固定金额结算2021.10.1-2022.9.30正在履行
22《极智腾讯内容融合包内容合作协议》极智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视听节目内容版权合作按照每期限内固定金额结算2021.11.1-2022.10.31正在履行

二、对外担保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三、发行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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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一、发行人相关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焦 磊张立成赵 庆
孙晓鸽董 方杨 静
杨 冰郭晓武吴日焕
全体监事签名:
孙宝忠姜志军窦为恒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周 萍李海南马志民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3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声明

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河北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武鸿儒

年 月 日

1-1-331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声明

本单位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河北广播电视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武鸿儒

年 月 日

1-1-332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黄浩延
保荐代表人:
张悦花紫辰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33

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或授权代表:
刘乃生
保荐机构董事长: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34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会稿)》,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柳思佳范玲莉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玲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335

四、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曹阳王娟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惠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36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高桂金孙晓涛李俊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权忠光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337

六、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曹阳王娟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惠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38

七、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曹阳王娟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惠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39

第十三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七)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八)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九)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一)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传媒集团作出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等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企业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票的,

1-1-340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3)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2、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河北广播电视台作出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等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等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单位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3)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

1-1-341

本单位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单位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

(4)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单位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其他股东承诺

(1)广电基金

公司控股股东传媒集团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控制广电基金,广电基金作出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等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企业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称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3)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

1-1-342

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2)内蒙古中财金控、内蒙古中财文津、赣州中财虔信、旅投投资、康养集团

内蒙古中财金控持有无线传媒6.31%股份,赣州中财虔信持有无线传媒

3.28%股份,内蒙古中财文津持有无线传媒2.15%股份。该等三名股东均由中财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三名股东合计持有无线传媒11.74%股份。

旅投投资持有无线传媒5.11%股份,康养集团持有无线传媒0.90%股份。旅投投资与康养集团为河北旅游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计持有无线传媒6.01%股份。

内蒙古中财金控、内蒙古中财文津、赣州中财虔信、旅投投资、康养集团作出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股份。

2.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关于减持本企业于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包括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后本企业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发行人的股份),本企业承诺如下:

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自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总量不超过本企业首次减持年度上年末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5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3.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承诺

1-1-343

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河北出版、新冀文化、琦林投资、兴瑞投资、文化产业投资、欣闻投资

持有无线传媒5%以下股份的股东河北出版、新冀文化、琦林投资、兴瑞投资、文化产业投资、欣闻投资作出的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股份。”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发行人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

根据发行人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自本次发行及上市后3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称“启动条件”),公司将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启动本预案,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公告稳定股价方案后,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公司保证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应符合上市条件。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若公司情况触发启动条件,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

1-1-344

股本变动行为规定的,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照顺序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领薪的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稳定股价措施。公司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等情况,同时或分步骤实施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制定股价稳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时,应当综合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及各种稳定股价措施的作用及影响,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方协商确定并通知当次稳定股价预案的实施主体,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若公司在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1、公司回购股份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2)公司董事会应在首次触发股票回购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作出实施回购股份预案(包括拟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回购期限及其他有关回购的内容)的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实施回购的,回购的股份将被依法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3)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控股股东应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公司未按照本预案规定如期公告股票回购计划;3)因各种

1-1-345

原因导致公司的股票回购计划未能通过公司股东大会。

(2)公司控股股东应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应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增持期限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3)控股股东增持股票的要求:

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高于控股股东自本次发行及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30%。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以终止增持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在增持计划完成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1)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控股股东未如期公告增持计划。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应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增持期限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3)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高于其上年度初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间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3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上述人员可以终止增持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增持计划完成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4)自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1-1-346

员,且上述新聘人员符合本预案相关规定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次发行及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4、其他稳定股价措施

(1)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并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2)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前提下,公司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本预案的终止情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后至该方案实施完毕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完毕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股价稳定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或回购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四、未能履行规定义务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司应在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事实得到确认的5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除不可抗力外,如因公司未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向投资者依

1-1-347

法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司应在事实得到确认的5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除不可抗力外,如因控股股东未履行承诺给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控股股东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向其他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且公司有权将控股股东履行承诺所需资金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控股股东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司应在事实得到确认的5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负有增持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同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增持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连续两次未能履行增持义务,则将由公司控股股东或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更换董事职务,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直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增持义务。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公司董事将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要求以及违反相关措施而应承担的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2、稳定股价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无线传媒承诺如下:

“1、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后36个月内,如发生本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的情形(下称“启动条件”),本公

1-1-348

司将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启动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公司的股价稳定预案,按顺序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本公司股价:

(1)本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

(2)本公司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票;

(3)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本公司处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

(4)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稳定股价措施。

2、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本公司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本公司应在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事实得到确认的5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除不可抗力外,如因本公司未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向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传媒集团承诺如下:

“1、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36个月内,如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的情形(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公司将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启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的股价稳定预案,按顺序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1-1-349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未在公司领薪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4)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稳定股价措施。

2、若被触发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本企业将按照公司的股价稳定预案无条件增持公司股票;如本企业未能履行增持义务,则本企业应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除不可抗力外,如因本企业未履行承诺给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向其他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且公司有权将本企业履行承诺所需资金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企业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增持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要求以及违反相关措施而应承担的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企业将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3)董事(除独立董事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董事(除独立董事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承诺如下:

“1、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后36个月内,如发生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的情形(下称“启动条件”),发行人将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启动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人的股价稳定预案,按顺序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发行人股价:

(1)发行人回购发行人股票;

(2)发行人控股股东增持发行人股票;

(3)发行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的董事,下同)、

1-1-350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发行人股票。

(4)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稳定股价措施。

2、若被触发的稳定发行人股价措施涉及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应按照发行人的股价稳定预案无条件增持发行人股票;如本人未能履行增持义务,则本人应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增持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如本人任职期间连续两次未能履行增持义务,则应由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更换董事职务,由发行人董事会提请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直至本人履行增持义务。

在发行人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发行人董事将对发行人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要求以及违反相关措施而应承担的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人将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三)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无线传媒作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上市的行为,包括招股说明书在内的本次发行及上市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亦不存在本公司不符合本次发行及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如本公司存在任何欺诈发行上市行为,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依法回购欺诈发行上市的全部股份,回购价格根据届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本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本公司因欺诈发行上市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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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广电基金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传媒集团、实际控制人河北广播电视台、传媒集团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方式控制的公司股东广电基金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作出如下承诺:

“发行人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上市的行为,包括招股说明书在内的本次发行并上市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如发行人存在任何欺诈发行上市行为,本企业/本单位将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依法启动购回欺诈发行上市的全部股份程序,回购价格根据届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因发行人欺诈发行上市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本单位将依法赔偿。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四)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采取的措施及承诺

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公司承诺将履行以下措施:

“1、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实现项目预期回报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开设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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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履行资金支出审批手续,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项目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考核与审计。

2、积极、稳妥地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发展战略,可有效提升公司业务实力、技术水平与管理能力,从而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公司已充分做好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行业进行了深入了解和分析,结合行业趋势、市场容量及公司自身等基本情况,最终拟定了项目规划。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争取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3、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资金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通过加快技术研发、市场推广等方式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应对行业波动和行业竞争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保证公司长期的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4、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对管理层考核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管理,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控制公司费用支出,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公司利润率;加强对管理层的考核,将管理层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效益挂钩,确保管理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5、其他方式

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传媒集团、实际控制人河北广播电视台、传媒集团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方式控制的公司股东广电基金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作出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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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本单位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传媒集团及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股东广电基金作出如下承诺: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股利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应优先采取现金分配方式。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一般情况下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在同时满足如下具体条件时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足额预留法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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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盈余公积金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个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累计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同时,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公司拟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的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确保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基础上,若董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增长快速,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也可以采用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

(五)制订、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论证过程中,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并在充分考虑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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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公司董事会可以提出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提出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修改的原因,修改后的利润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公司董事会制订、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发表意见。

4、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和修改,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充分听取股东的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见。

6、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进行审议,充分听取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监事意见(如有),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7、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宜。”

(六)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对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作出以下承诺: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5(五)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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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履行完毕相关审批手续后,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本公司股票发行价加上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本公司上市后有送配股份、利润分配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价格根据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整。

本公司同时承诺,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资者因本次交易遭受的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本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传媒集团、实际控制人河北广播电视台、传媒集团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方式控制的公司股东广电基金对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作出以下承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企业/本单位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本单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资者因本次交易遭受的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本企业/本单位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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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为准。

本企业/本单位以发行人当年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分红作为履约担保,且若本企业/本单位未履行上述购回或赔偿义务,则在履行承诺前,本企业/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

3、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作出以下承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资者因本次交易遭受的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本人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七)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无线传媒对未能履行公开承诺时的约束措施作出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公开作出的承诺。

2、如发生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形,将视情况通过发行人股东大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交易所指定途径披露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完全、及时、有效地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关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本公司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以提供赔偿保障。

4、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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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传媒集团、实际控制人河北广播电视台、传媒集团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方式控制的公司股东广电基金对未能履行公开承诺时的约束措施作出以下承诺:

“1、本企业/本单位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公开作出的承诺。

2、如发生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形,将视情况通过发行人股东大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交易所指定途径披露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本企业/本单位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本单位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本单位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关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

4、如本企业/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本单位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企业/本单位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义务为止。

5、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本单位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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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未能履行公开承诺时的约束措施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公开作出的承诺。

2、如发生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形,将视情况通过发行人股东大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交易所指定途径披露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关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

4、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在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认定承诺未实际履行30日内,或司法机关认定因前述承诺未得到实际履行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起30日内,自愿将上一年度从发行人处所领取的全部薪金作为前述承诺的履约担保对投资者先行进行赔偿。

5、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八)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无线传媒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作出的承诺如下: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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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5(五)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履行完毕相关审批手续后,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本公司股票发行价加上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本公司上市后有送配股份、利润分配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价格根据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整。

本公司同时承诺,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资者因本次交易遭受的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本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传媒集团、实际控制人河北广播电视台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作出以下承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企业/本单位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本单位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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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资者因本次交易遭受的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本企业/本单位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本企业/本单位以发行人当年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分红作为履约担保,且若本企业/本单位未履行上述购回或赔偿义务,则在履行承诺前,本企业/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

3、中介机构承诺

中信建投证券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作出以下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金杜律师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作出以下承诺:“如因本所为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所载内容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

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损失计算标准、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等,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赔偿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致同会计师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作出以下承诺:“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企华评估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作出以下承诺:“如果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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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行人关于股东情况的承诺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2月5日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对公司股东情况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四)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五)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三、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传媒集团、实际控制人河北广播电视台及控股股东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控制的公司股东广电基金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企业/本单位及本企业/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主体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或中国境外,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活动。

2、本企业/本单位保证及承诺不会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或从事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3、如拟出售本企业/本单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它资产、业务或权益,发行人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企业/本单位将尽最大努力

1-1-363

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且该等交易价格按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

4、本企业/本单位将依法律、法规及发行人的规定向发行人及有关机构或部门及时披露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权益的详情。

5、自本函签署之日起,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而导致本企业/本单位及本企业/本单位所控制的其他公司及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本企业/本单位将终止从事该业务,或由发行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或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该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6、本企业/本单位将不会利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进行损害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或其它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7、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企业/本单位违反首次公开发行时已作出的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5)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8、本承诺函在本企业/本单位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有效。”

(二)减少、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传媒集团、实际控制人河北广播电视台、传媒集团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方式控制的公司股东广电基金对减少、规范关联交易作出承诺:

“1、本企业/本单位和本企业/本单位的关联方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量规范和减少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本企业/本单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企业/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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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3、不以拆借、占用或由发行人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挪用、侵占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要求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任何形式担保;

4、对于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确有必要进行的关联交易,均将严格遵守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约定,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各项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5、本企业/本单位保证遵守上述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他股东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给其他股东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5)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减少、规范关联交易作出以下承诺:

“1. 本人和本人的关联方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量规范和减少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 不以拆借、占用或由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挪用、侵占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要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3. 对于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三方之间进行的交易,支持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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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于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确有必要进行的关联交易,均将严格遵守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约定,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各项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利益;

5. 本人保证遵守上述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因违反上述承诺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自愿赔偿由此对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传媒集团、实际控制人河北广播电视台、传媒集团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方式控制的公司股东广电基金对避免资金占用作出如下承诺:

“本企业/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占用或使用发行人的资产和资源,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

如出现因本企业/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发行人或其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企业/本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关于生产经营相关事项的承诺

控股股东传媒集团、实际控制人河北广播电视台出具了以下承诺:

“1、如果发行人被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或被追偿本次发行并上市之前未足额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下统称“五险一金”),或因“五险一金”缴纳问题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处罚,本企业/本单位将承担应补缴或被追偿的金额、承担滞纳金和罚款等相关费用,保证发行人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2、如发行人因本次发行并上市前持有的土地或房产存在无法办理相关权属证书,或其他土地或房产瑕疵情形,致使发行人在完善相关瑕疵土地或房产法律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赔偿、罚款、税费等费用的,或因存在前述情况遭受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罚款、支出、利益受损等实际损失的,由本企业/本单位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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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发生的纠纷,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和开支,且在承担相关费用和开支后不向发行人追偿,保证发行人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3、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发行人承租的第三方房屋发生相关纠纷,并导致发行人无法继续正常使用该等房屋或遭受损失,本企业/本单位承诺承担因此造成发行人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进行诉讼或仲裁、罚款、寻找替代场所以及搬迁所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如因发行人承租的其他第三方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且在被主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未改正,导致发行人被处以罚款的,本企业/本单位承诺承担因此造成发行人的损失;

4、如果发行人因其业务经营可能存在的合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资质等方面的瑕疵)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处罚,本企业/本单位将承担相应的罚款等相关费用,保证发行人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5、发行人于2019年12月1日前存在未取得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转播中央电视台3、5、6、8频道的情况,若发行人因该等事项而需向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方赔偿任何损失,本企业/本单位将承担发行人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及再审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发行人依生效的判决而需向其他方支付的任何赔偿款项),保证发行人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本企业/本单位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五)关于相关人员保留事业编制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河北广播电视台出具了以下承诺:

“1.发行人监事会主席孙宝忠、董事、总经理张立成此前为本单位员工,目前拥有本单位事业编制;发行人董事长焦磊此前为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河北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

(以下简称“技术中心”)员工,目前拥有技术中心事业编制。发行人为本单位下属公司,本单位同意该三名员工在发行人处专职工作并担任目前职务。在发行人处工作期间,该等员工不再承担本单位或技术中心工作任务,

已与河北广播电视台原下属事业单位河北广播电视台器材购置服务中心合并成立广电传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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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担任本单位或技术中心任何行政职务,不在本单位或技术中心领取任何薪酬、补贴等报酬,本单位及技术中心不会以任何理由强制要求该等员工返回本单位或技术中心工作,亦不会接受该等员工返回本单位或技术中心工作的申请。

2.在发行人处工作期间,该等员工与发行人签署劳动合同,由发行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其进行全面管理,除本单位正常通过河北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外,本单位及技术中心不以任何方式对该等员工在发行人处任职和工作施加干涉或影响。本单位及技术中心将根据发行人对该等员工的考核档次,形成该等员工的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结果,计入该等员工档案。

3.该等员工在发行人处工作期间,本单位或技术中心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费用由发行人及该等员工按照所承担比例返还本单位或技术中心;未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将由本单位或技术中心按照有关规定为该等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如未来国家人事管理政策出现变动,本单位或技术中心将按照相应政策执行。

4.如该等员工因国家人事管理政策变动而发生身份变动,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超出发行人作为相关人员的雇佣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的薪酬、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之外的其他费用)均由本单位或技术中心承担,确保发行人不因该等人员的编制改革而额外承担任何支出。

5.该等员工在发行人任职期间的职务发明,包括科研成果、专利、著作权等,由发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本单位或技术中心不就该等职务发明主张任何权利。

6.该等员工不属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所界定的离岗创业、保留人事关系的人员。”

四、文件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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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件查阅地址

(一)发行人: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西城国际B座8-9层联系人:马志民电话:0311-87119025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9层联系人:张悦、花紫辰电话:010-65608402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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