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惠天热电:融资租赁资产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3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融资租赁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目录

评估机构:辽宁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声明..............................................................................................................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资产评估报告.............................................................................................

一、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二、评估目的

.......................................................................................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四、价值类型

.......................................................................................

五、评估基准日

...................................................................................

六、评估依据

.......................................................................................

(一)经济行为依据

.......................................................................

(二)主要法律法规

.......................................................................

(三)准则依据

...............................................................................

(四)权属依据

...............................................................................

(五)取价依据

...............................................................................

七、评估方法

.......................................................................................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九、评估假设

.....................................................................................

十、评估结论

.....................................................................................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融资租赁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评估机构:辽宁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第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

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

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

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

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六、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

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七、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人、产权持有者申报并经其采

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融资租赁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评估机构:辽宁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第

五、评估方法:成本法

六、评估结论:

经成本法评估,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账面值为30,805.08万元,评估值为33,960.41万元。评估值大写:人民币叁亿叁仟玖佰陆拾万肆仟壹佰贰拾肆元整(¥339,604,124.00元)。其中: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资产账面值为20,902.08万元,评估值为22,003.43万元;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账面值为9,903.00万元,评估值为11,956.98万元。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评估基准日:2022年6月30日

产权持有者: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和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BC=B-AD=C/A×100%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设备19,903.0011,956.982,053.9820.74

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设备220,902.0822,003.431,101.355.27

资产合计30,805.0833,960.413,155.3310.24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有关资产评估汇总表及明细表。

七、特别事项说明

1.本评估结果不含增值税。

2.本次委估资产的权属及具体数量已经委托人及产权持有者确认,

产权持有者对拟融资租赁所涉及的设备类资产做出承诺:拟融资租赁所涉及的设备类资产均为产权持有者所有,无异议。如产生纠纷,本评估机构不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责任。3.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了解拟融资租赁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融资租赁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评估机构:辽宁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第

场价值提供参考,不应当被视为是对被评估资产和本次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建议委托人和相关当事方在参考分析评估结论的基础上,结合资产状况和市场状况等因素,合理进行决策。

上述特别事项,提请报告使用者充分关注。

评估机构:辽宁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第

(二)产权持有者概况

产权持有者一:

委托人即产权持有者一。产权持有者二:

名称: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240562328A类型:全民所有制住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法定代表人:刘诚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贰拾壹万元整成立日期:1997年05月16日营业期限:自1997年05月16日至长期经营范围:供暖,供汽,热力供暖工程,电气安装,管道保温;水暖材料零售;供暖设施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委托人与产权持有者的关系

产权持有者一即为委托人;产权持有者二系委托人的全资子公司。

(四)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及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评定估算委估资产价值,为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融资租赁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评估机构:辽宁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第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是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和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部分设备类资产。评估范围是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和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委托评估的设备类资产共计1516项,资产账面价值308,050,743.45元。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委估资产情况如下:

本次委估的机器设备资产共计1516项,资产账面价值308,050,743.45元。其中: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共计904项,资产账面价值209,020,754.79元;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共计612项,资产账面价值99,029,988.66元。主要包括锅炉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热源设备和换热设备。

经现场勘查所见,委估热源设备大部分安装于铁诚热源厂和二热热源厂,换热设备大部分安装于沈阳站周边换热站房内,委估设备总体安装条件较好,设备管理水平较高,维护保养较好,每年都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均可正常使用,状态较好。

四、价值类型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及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是指为量化和表达资产价值数额所选定的具体时间点,即为确定特定条件下资产评估价值所选定的具体体现资产时间价值属性的时间基准点。

评估机构:辽宁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第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2022年6月30日。根据本项资产评估项目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的时间安排,由委托人选定。本次评估中所采用的取价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二)主要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主席令第46号,2016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主席令2008年第5号);4.《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378号令,国务院令第709号2019年3月2日修订);

5.《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2016年);

6.《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第12号,2005年);

7.《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

8.《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2020年国务院令732号修订);

9.《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令第14号,2001年);

10.其他与评估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

(三)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17]43号);

评估机构:辽宁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第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9.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10.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11.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四)权属依据

1.产权持有者营业执照;2.其他有关权属证明资料;

3.企业提供的财务资料及其他资料。

(五)取价依据

1.《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2.《机电产品报价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

3.网上查询相关设备报价信息

4.2022年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

5.评估人员掌握和收集的有关资料;6.评估人员现场勘查及调查所得的有关资料;7.其他参考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资产评估方法是指评定估算资产价值所采用的途径和技术手段的总

评估机构:辽宁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第

和,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市场法是指通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参照物进行比较,以可比参照物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的总称。因与委估资产相同或相近的交易案例较少,因此不适合采用市场法。

收益法是指将评估对象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以确定其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由于本次委估资产预期收益无法单独合理量化,故不适宜采用收益法。

成本法是指按照重建或者重置评估对象的思路,将评估对象的重建或者重置成本作为确定资产价值的基础,扣除相关贬值,以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的总称。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运用成本法所涉及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都有数据资料作为基础和依据,故可采用成本法。

(二)评估方法的应用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设备特点和收集资料的情况,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

重置成本法是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被评资产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被评估资产已经发生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得到的差额作为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采用重置成本法确定评估值也可首先估算被评估资产与其全新状态相比有几成新,即求出成新率,然后用全部成本与成新率相乘,得到的乘积作为评估值。

计算公式:评估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1)重置价值的确定

对于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全价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基础费、安装调试费、运杂费和资金成本等;对于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全价一般包

评估机构:辽宁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第

括设备购置价和运杂费,扣除可抵扣的增值税。

计算公式:重置价值=设备购置价+基础费+安装调试费+运杂费+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①设备购置价

主要通过向生产厂家或供货商询价,并参照《机电产品报价手册》等价格资料,以及参考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格确定;对少数未能查询到购置价的设备,首先了解该设备的基本参数及在该企业使用过程中的性能状况,然后进行市场调查,尽可能查询与该设备同的设备现价,或了解其设备价格的变化情况,考虑质量、性能等因素差异,根据替代法则综合确定设备重置购价。

②基础费

以含税的设备购置价为基础,根据设备的类型、大小及难易程度,按不同基础费率计取;对于小型、无需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基础费。

③安装调试费

根据设备的特点、重量及安装难易程度,以含税的设备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安装费率计取;对设备购置价中包含安装调试的或小型、无需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调试费。

④运杂费

以含税的设备购置价为基础,根据生产厂家与设备所在地的距离不同,按不同运杂费率计取。

⑤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为评估对象在合理建设工期内占用资金的筹资成本,对于大、中型设备,合理工期在6个月以上的计算其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含税设备购置价+基础费+安装调试费+运杂费)×贷款利率×合理工期×50%

评估机构:辽宁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第

贷款利率按照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执行的利率确定,资金在建设期内按均匀投入考虑。

⑥可抵扣增值税

增值税可抵扣金额:本次评估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计算出增值税抵扣额后进行抵扣。

可抵扣增值税额=设备购置价/1.13×0.13+(安装调试费+运杂费+基础费)/1.09×0.09

(2)成新率的确定

技术鉴定成新率的确定主要以设备实际状况为主,根据不同类型设备,在现场进行查勘,同时向有关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了解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改造及利用等情况,综合考虑设备的来源、维护保养、开工班次、设备完好率、利用率及设备的工作环境条件、外观、性能、精度等多方面因素情况下进行现场技术评定,对设备分部位进行逐项打分,确定技术评定成新率。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辽宁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资产收购的经济行为所涉及的相关资产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经协商定于2022年6月30日。

辽宁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9月8日拟定评估计划并确定评估方案,评估工作于2022年9月9日正式开始,2022年9月15日现场工作结束。主要评估工作过程如下:

(一)评估前期准备阶段

1.与委托人及产权持有者对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评估基本事项协商一致,并与委托人签定《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制定评估工作计划。

评估机构:辽宁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第

2.配合产权持有者进行资产清查、填报《资产评估明细表》等工作。评估项目组人员进入现场对委估资产进行初步了解,协助产权持有者进行委估资产申报工作,收集资产评估所需文件资料。

(二)资产清查收集资料阶段

1.听取委托人及产权持有者有关人员介绍委估资产总体情况和委估资产的历史及现状,了解委估资产技术状态等情况;

2.根据《资产评估明细表》,按资产评估准则及评估规范的要求,对委估资产进行了全面核实;

3.查阅收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

4.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确定委估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

5.查阅并收集相关资产的技术资料及验收资料;通过市场调研和查询有关资料,收集价格资料;

6.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在核实的基础上做出初步评估测算。

(三)评定估算阶段

按照评估相关的法律、准则、取价依据的规定,根据资产具体情况分别采用适用的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价格信息资料以其作为取价参考依据,对委估资产评定估算,确定评估值。

(四)撰写报告

对委估资产评估的初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对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和完善,确认评估工作中没有发生重评和漏评的事项,并形成评估结论。经本公司内部三级复核完成评估报告,在与委托人和委托人许可的相关当事方就评估报告的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沟通后,最终出具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1.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

评估机构:辽宁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第

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3.资产持续使用假设: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4、国家现行的银行利率、汇率、税收政策等无重大改变。

十、评估结论

在实施了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后,我们对本公司和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在2022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反映如下:

经成本法评估,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账面值为30,805.08万元,评估值为33,960.41万元。

评估值大写:人民币叁亿叁仟玖佰陆拾万肆仟壹佰贰拾肆元整(¥339,604,124.00元)。

其中: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资产账面值为20,902.08万元,评估值为22,003.43万元;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账面值为9,903.00万元,评估值为11,956.98万元。

评估机构:辽宁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第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评估基准日:2022年6月30日

产权持有者: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和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BC=B-AD=C/A×100%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设备19,903.0011,956.982,053.9820.74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设备220,902.0822,003.431,101.355.27

资产合计30,805.0833,960.413,155.3310.24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有关资产评估汇总表及明细表。自评估基准日起,市场条件或资产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时,本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壹年内有效,本评估报告的报告使用有效期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至2023年6月29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产权瑕疵

本次委估资产的权属及具体数量已经委托人及产权持有者确认,产权持有者对拟融资租赁所涉及的设备类资产做出承诺:拟融资租赁所涉及的设备类资产均为产权持有者所有,无异议。如产生纠纷,本评估机构不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责任。

(二)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评估师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而是在假定产权持有者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和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三)评估基准日后重大事项

1.在评估基准日后、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之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

评估机构:辽宁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第

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时并对资产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2.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人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四)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

产权持有者提供给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的产权依据、财务会计数据、企业生产经营资料等与评估相关的所有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产权持有者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可靠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提供的资料中存在虚假或隐瞒事实真相等行为,本评估结果无效,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产权持有者负责,本公司不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五)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

评估对象的关系

产权持有者承诺,本次被收购资产均系产权持有所有,不存在抵押、融资租赁或其他第三权力的情况;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等情况;不存在查封、冻结等事项。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评估结果不含增值税。

2.本项评估是在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下做出的,本公司及参加评估工作的全体人员与经济行为各方之间无任何特殊利害关系,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并进行了充分努力。评估结论是本公司出具的,受本机构具体参加本项目评估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能力的影响。

3.本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

评估机构:辽宁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第

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亦未考虑该资产所欠付的税项,以及如果该资产处置资产,则应承担的费用和税项等可能影响其价值的任何限制;我们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同时,本报告书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上述特别事项,提请报告使用者充分关注。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仅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因使用不当

造成的后果与签字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无关;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

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未征得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

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的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除外。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融资租赁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评估机构:辽宁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第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目录

1、委托人及产权持有者营业执照

2、委托人及产权持有者承诺函

3、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4、评估机构营业执照

5、评估机构登记备案公告

6、签字资产评估师登记卡

7、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