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原:
顾增才:
孙伟: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