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后,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学历、专业资格、职业经历、兼职情况、履职能力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同意。经审阅相关人员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聘任赵福君先生为总裁;同意聘任党毅先生为执行总裁;同意聘任曾超先生、刘文圣先生、朱晓钧先生为高级副总裁;同意聘任王海霞女士为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丁丹先生为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以上受聘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冯运生 李岳军 王 勇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