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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得凯:关于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3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1号)同意注册,公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39.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5,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861,313,391.40元,其中超募资金341,814,891.4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9月13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天健验〔2022〕47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宏铜业(越南)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投资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
1年产10,000万件阀与五金建设项目40,584.4440,584.44
2年产4,200万件阀与五金扩产项目(越南)6,860.006,860.00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505.414,505.41
合计51,949.8551,949.85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

三、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境外销售的回款币别主要为美元,公司对于募投项目的相关费用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外汇支付部分款项,后续定期统计以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能够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具体情况,采用自有外汇支付时,财务部根据审批后付款申请单的外汇种类及金额,办理自有外汇付款,并按月汇总外汇使用支付资金明细表(外汇支付按照交易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该外币的外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金额);

2、公司财务部门每月统计募投项目中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的情况,建立以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明细台账,台账中还应记录每笔支出的置换情况;

3、财务部每月发起置换申请审批流程,需匹配相关费用清单,且经公司内部资金调拨流程审批,方可进行置换,置换申请获批后,同时报送至保荐机构处备案;

4、财务部门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资金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信息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6、年度审计时,公司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包括对上述资金支付情况的核查。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款项支付的实际需求,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监事会意见

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万得凯本次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万得凯本次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万得凯本次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2、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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