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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氏集团: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3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2–064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4日、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并新增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和融资担保安排,为保障其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调增2022年度的担保额度预计19,800万元,其余未涉及调整的担保事项按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并新增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南宁农信社”)签订了《保证担保合同》,为皇氏赛尔生物科技(广西)有限公司向南宁农信社申请的人民币1,000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科技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南宁科技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广西皇氏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皇氏”)向农行南宁科技支行申请的人民币8,000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为加强与核心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广西皇氏的供应商以其经营业务中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向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高新支行(以下简称:

“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高新支行”)申请办理保理融资业务,公司对上述业务中广西皇氏作为债务人的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上述担保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南宁农信社签订的担保合同

1.保证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3.债务人/被担保人:皇氏赛尔生物科技(广西)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5.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等费用。

6.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与农行南宁科技支行签订的担保合同

1.保证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科技支行3.债务人/被担保人:广西皇氏乳业有限公司4.担保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5.保证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6.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公司与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高新支行签订的担保合同

1.保证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债权人: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高新支行3.债务人/被担保人:广西皇氏乳业有限公司4.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5.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变卖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等)。

6.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93,466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57,162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0.78%,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南宁农信社签订的《保证担保合同》;

(二)公司与农行南宁科技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三)公司与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高新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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