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10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兆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的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每股15.00元调整为每股14.62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 的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对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0月11日,并同意以14.6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29.0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