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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恒股份: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3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特别提示:

1、拟增持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不高于8,000万元;自本次增持起6个月内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顺延实施。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已增持公司股份275,990股,增持金额为

630.75万元。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杨华琴(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明配偶),已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75,99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0.06%。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姓名日期增持股数增持金额(元)增持方式增持资金
杨华琴2022-10-12275,9906,307,504.20集中竞价交易自有资金

2、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不存在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3、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增持目的: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拟增持金额(含本次增持):不低于4,000万元,不高于8,000万元。增持资金为自有资金。

3、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依据市场

整体走势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若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顺延实施。

5、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本次增持是基于本人作为实控人李光明的一致行动人,如李光明丧失实控人身份或本人丧失一致行动人身份时,不影响本人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锁定期为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6个月。

8、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后、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本次股份增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增持计划由增持主体使用自有资金实施,存在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公司将根据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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