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9月26日,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同时,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9月2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 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核查对象在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经核查,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