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0月10日通过专人送达、邮递、传真、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卫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便于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议案》
鉴于公司拟将“8kt/a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小禾电子材料(德清)有限公司,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将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拟用于“8kt/a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项目”的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并与拟开户银行、保荐机构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存至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注销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