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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鼎互联: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2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的债权人通知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2年10月1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提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具体详见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22年8月29日和2022年10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4)、《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回购专用证券专户中的股份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鉴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毕至今公司未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因此公司决定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0,686,900股,并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40,681,400股变更为1,229,994,500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1,240,681,400元变更为1,229,994,5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1月25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9:

00—11:30,下午13: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八都经济开发区小平大道8号,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人:陆凯联系电话:0512-63878226联系传真:0512-63877239邮编:215233电子邮箱:td_zqb@163.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此外,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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