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3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丰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为“《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价格由180.91元/股调整为178.71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
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0月11日,并同意以178.7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7名激励对象授予5.22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归属条件的196名激励对象归属14.364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
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监事会认为:公司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51)。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