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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德股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1

证券代码:831278 证券简称:泰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李沧区兴华路10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新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4,649,6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66,5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04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4,649,60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证监会2022年4月发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22]29号)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4,649,60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2年度审计事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4,649,60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监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2.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四)《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94,649,604100%当选

3.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五)《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94,649,604100%当选

(五)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四)《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1,531,751100%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力、郭备

(三)结论性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
阎石董事任职2022年10月10日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刘述欣监事任职2022年10月10日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李蓓蓓监事离职2022年10月10日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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