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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布鲁: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1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6,000,00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公司在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 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 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0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10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10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10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儒波,持股5%以上股东麻军,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游建军、殷明坤,股东长沙蓝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关于持股意向作出承诺如下:

本人或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中路491号中邦国际11楼

咨询联系人:殷明坤

咨询电话:0731-84425216

传真电话:0731-85585691

八、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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