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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德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2

证券简称:联德股份 证券代码:605060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年10月

目录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4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 6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8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17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开发区18号大街77号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袁先生

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始;

三、 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四、 主持人介绍到会股东或其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情况,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五、 推举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的计票和监票的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代表;

六、 宣读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七、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表决以上议案;

八、计票、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休会,现场表决结果报送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等待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统计汇总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二、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三、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7日

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7日

联德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将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独立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以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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