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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3-22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3 月 12 日,以书
面方式、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发出,会议于 2012 年 3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于长敏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八人,刘曙
光董事授权委托赵世芝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
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总经理 2011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二、董事会 2011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12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四、关于 2011 年度财务决算暨 2012 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1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 2011 年度实现净利润
-34,512,441.83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当年亏损,不
计提盈余公积金,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34,512,441.83 元,加上 2010
年 度 未 分 配 利 润 83,061,969.97 元 ,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合 计
48,549,528.14 元。
    考虑到公司今年净利润目标受煤炭涨价因素影响较大,产生亏损
的 实 际 情 况 , 拟 定 2011 年 度 不 分 配 利 润 , 剩 余 未 分 配 利 润
48,549,528.14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需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六、关于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刊登于 2012 年 3 月 22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上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关联董事于长敏、刘鉴琦、田鲁炜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由公司非关联董事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武春友先生、王学先先生、周颖女士已对公司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给予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项关
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内幕
交易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六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 2012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2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额度,兼顾考虑留出适当的
备用额度,用于到期贷款和票据的周转。公司拟向交通银行、招商银
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银行、中信
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东亚银行、哈尔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
开发银行等在大连地区的分支机构申请总额11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以上银行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家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担保方式主要为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另
外,为满足个别银行因其信贷管理规定而提出的具体要求,公司拟用
自有资产为向其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抵(质)押担保,具体包括公司
所属北海热电厂、东海热电厂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和辅机等发电
供热设备以及库存煤炭。
    本项议案如获通过,在取得银行对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方式的批
复后,请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
相关手续,在办理每笔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抵(质)押担
保等业务时,将不再逐项提请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 2012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刊登于2012年3月2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上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关联董事于长敏先生、刘鉴琦先生、田鲁炜先生回避对该项
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并通过了该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武春友先生、王学先先生、周颖女士已对该事项给
予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担保事项的表决程序
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六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聘请 2012 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 2011
年度相关审计报酬的议案
    同意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审
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支付 201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报酬总
额为 38 万元,不包括差旅费等其他费用。
    本公司独立董事武春友先生、王学先先生、周颖女士就该事项出
具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聘用财务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支付财务审计机构报酬的依据充分,报酬数额
合理。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2年5月22日届满,需进行换届选
举,第七届董事会拟由九名董事组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和董事会表决,同意提名于长敏先生、
刘鉴琦先生、田鲁炜先生、连虎先生、李超先生、赵世芝先生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时,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提名戴大双女士、张启銮先生、万寿义
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九名候选董事(独立董事)
简历见附件。
     本公司独立董事武春友先生、王学先先生、周颖女士就该事项
出具了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
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
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
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未发现与本公司或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需经交易所的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于长敏,男,59 岁,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大连交通公司
副总经理,大连第二公共汽车公司总经理,大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副
局长、局长,大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董事长,大连市交通口岸管理局
副局长。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大连热电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刘鉴琦,男,56 岁,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大连汽车配
件制造厂副厂长,大连运输公司副总经理,大连市交通局财务处长等
职。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田鲁炜,男,44 岁,毕业于东北电力学院热能动力专业,工程
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原大连热电公司发电部汽机运行专责,大连
香海热电厂生产筹备处汽机专业工程师、发电部副部长,大连热电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北海热电厂副厂长,大连市热电
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生产部副部长、部长,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兼计划生产部部长等职。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
    连虎,男,43 岁,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先后任
辽宁北票发电厂锅炉分厂专工、基建处副处长、锅炉分厂主任、筹建
处处长、公司副总工程师;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辽宁南票劣质煤热电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总经理;现任西乌金山发电有限公司、北方亚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总
经理。
    李超,男,55 岁,成都电力职工大学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毕
业,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市长海县农电局生产技术科科长、生产局
长、营销局长,大连市电力发展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04 年 3 月至
今任大连市电力发展公司总经理。
    赵世芝,男,56 岁,大学文化,工程师。曾任大连吉化经济技
术协作开发公司经理。现任大连经协委物协处处长兼大连市经济技术
协作总公司总经理。
    戴大双,女,61 岁,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工程专业,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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