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现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因公开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是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希元 张仁寿 窦林平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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