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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3-22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11年的工作中,
我们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
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1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
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1年度,我们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
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
效。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六次董事会,我们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
    2、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二次股东大会会议,我们出席了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在历次董事会会议中,我们对换届选举、投资管理、关联交易及对
外担保等事项均发表了积极的意见,其他董事能够尊重独立董事的意
见。
    1、关于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与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的互保可以为公司节省大量融资成本,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相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协议或合同的签署遵循了"公平、公正、
公允"和"有偿服务"的原则,价格公允,交易行为符合市场规则,不
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
易有利于公司优化主业、高效运作;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关于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事项的独立意见
    鉴于负责公司 2011 年度审计工作的原审计机构相关审计人员已
并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2011 年度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1
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拥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机
构,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其聘用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支付
2011 年度财务审议机构的报酬为 38 万元,其支付依据为:公司 2010 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辽宁省注册会计师职业收费标准及暂行办法》及与
该所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我们认为以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未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生除审计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未发现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该
所有关人员存在有损职业道德和质量控制的做法,未发现公司及公司人
员有任何影响其审计独立性的行为。
    4、关于对部分资产进行财务核销的独立意见
    本次核销部分资产大都为五年以上已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公司已
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且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我们认为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核销部分资产是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
的会计原则,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关于更换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更换董事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未
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和尚未解除的情形。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保证2011
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内幕信息保密情况。妥善保管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在未向公开
公众披露之前严守公司的机密信息,以确保所有股东知情权的公平性,
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3、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我们在2011年度有效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
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
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
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
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同时,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
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和相关专项说明。
    4、董事、高管履职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
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2011年公司严格规范运作,诚实守信,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财务管理稳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业务拓展
成绩显著。
    5、自身学习情况。我们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相
关法规进行深入的学习,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
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
    四、其他工作情况
    1、在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中各自承担了不同的委员职责,在各
专业委员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2、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积极帮助公司查找不足,并提出意见
和建议;
    3、在年报的审计过程中,及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解决年报
审计遇到的问题,保证了年报审计工作质量;
    4、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最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2011年的工作中给予了极大的协助和配
合,在此衷心感谢。2012年,我们将继续忠实、尽责的履行职务,勤勉、
谨慎地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保护股东尤
其是中小投资者在内的所有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武春友
                                           独立董事:王学先
                                           独立董事:周   颖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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