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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3-22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 2012 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六届十三次董事会批准,
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此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
表决权
    一、201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蒸汽产品销售
    除电力产品直接上网销售外,公司 2012 年度生产的工业和非工
业蒸汽产品,按惯例仍销售给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
电集团)。
    2、委托加工及接受劳务
    2012 年,公司在提供供暖产品时,仍需委托热电集团对其热力
产品提供进一步加工转换服务;公司设备拆除安装等检修服务,仍由
热电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大连海兴热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兴公
司)提供。
    3、房屋租赁
    公司继续租用热电集团位于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 90 号五层综合
楼的 1、2 层办公室,作为办公用。
    4、预计 2012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金
                                                 占同类交    上年金额
  类别      产品/劳务     关联人       额(万
                                                 易的比例      (万元)
                                         元)
向关联方
             蒸汽     热电集团   13,400   100%     10,946
销售产品
           热力产品
委托加工              热电集团   2,000    100%      2,029
             转换
接受关联
           接受设备
方劳务服              海兴公司   1,500    100%       852
           检修服务
  务
接受关联
方房屋租     租赁     热电集团    64.9    100%      64.9
  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热电集团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于长敏
    注册资本:45,461.4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 90 号
    主营业务: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供热工程设计及安装维修;工业
产品生产资料购销。
    2.关联关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
公司 32.91%股份。
     (二)海兴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连海兴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长敏
    注册资本:9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 210 号
    经营范围:发电设备检修,工业管道检修及安装,钢结构安装;
热电技术咨询。
    2.关联关系:海兴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热电集团的控股子公
司。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并按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交易。
    1.蒸汽产品销售
    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蒸汽销售合同》,公司对蒸汽用户销售的
工业蒸汽(工程上,把 0.8-1.3MP,270℃的产业用汽,称为工业蒸汽)
由热电集团购买。交易数量按实际销售量计算;交易价格由合同双方
根据大连市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议定,当市场价格发生变动时,可以
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适当调整。目前执行的价格是 170 元/吨,2012
年计划销售 89 万吨。
    2. 委托加工
    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热电集团为公司的热力
产品提供进一步加工转换服务。交易价格按照公司业务量占热电集团
该项目业务总量的比例确定公司应承担的水、电、直接人工等主要费
用成本确定。
    3. 接受劳务
    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协议书》,海兴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各生产
单位机炉及附属设备拆除安装等提供检修服务,按《发电设备标准项
目拆除安装定额标准》结算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4.房屋租赁
    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公司继续租用热电集团
综合办公楼 1、2 层,建筑面积 1352.4 平方米,每平方米月租金仍执
行 40 元,租金价格低于大连市同地段水平。
    四、本次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2 年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与历年大
体相同,基于公平、合理、互利的原则基础,交易目的是为了以公司
的资源优势与及相关关联方的技术优势结合为基础,满足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和控制成本的需要;交易行为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进行,
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
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过度依赖或被控制。
    五、审议程序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于长
敏先生、刘鉴琦先生、田鲁炜先生回避对此项议案的表决。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的关
联交易事项,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公司在召开董
事会会议前,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宜与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
通,并取得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
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0 年,经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分别与热电集团
签订的《蒸汽销售合同》、《委托加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以及
与海兴公司签订的《设备检修服务协议书》均已生效,期限为三年
(2010 年至 2012 年)。201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与热电集团签订了
《蒸汽销售合同补充条款》,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合同其
他条款继续有效。
    七、备查文件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2. 独立董事意见
    3.《蒸汽销售合同》(2010 年签订,期限三年)
    4.《蒸汽销售合同补充条款》(2011 年 10 月 26 日签订)
    5.《委托加工合同》(2010 年签订,期限三年)
    6.《协议书》(2010 年签订,期限三年)
    7. 《房屋租赁合同》(2010 年签订,期限三年)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3 月 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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