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除董事郭留希之外)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选举孙绪武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原董事、总经理刘永奇先生已辞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孙绪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如适用)
鉴于公司原董事、总经理刘永奇先生已辞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孙绪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孙绪武先生,男,1987年8月生,硕士学历。2014年7月—2015年7月,上海你我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任法务专员;2015年7月—2017年3月,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17年3月—2018年2月,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任律师;
公告编号:2022-012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2018年3月—今,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任法务经理。
孙绪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关联关系:在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任职。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