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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土科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0

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2-097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0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2号楼15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9人,代表股份共计166,505,01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323%。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股份共计118,202,21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719%;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96人,代表股份共计48,302,79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04%。出席会议的股东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6人,代表股份48,302,79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0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674,5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919%;反对16,810,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963%;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72,3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564%;反对16,810,8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030%;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提案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668,5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883%;反对16,771,2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25%;弃权65,1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66,3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440%;反对16,771,2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211%;弃权65,1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5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9%。本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668,5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883%;反对16,836,4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1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66,3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440%;反对16,836,4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5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674,5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919%;反对16,830,4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72,3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564%;反对16,830,4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4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2.04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668,5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883%;反对16,836,4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1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66,3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440%;反对16,836,4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5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2.05 发行数量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668,5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883%;反对16,836,4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1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66,3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440%;反对16,836,4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5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2.06 股票限售期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668,5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883%;反对16,794,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867%;弃权41,5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66,3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440%;反对16,794,8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700%;弃权41,5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5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0%。

本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2.07 上市地点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686,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992%;反对16,753,1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617%;弃权65,1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84,4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814%;反对16,753,1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837%;弃权65,1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5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9%。本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2.08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668,5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883%;

反对16,836,4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1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66,3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440%;反对16,836,4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5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2.09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668,5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883%;反对16,836,4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1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66,3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440%;反对16,836,4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5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2.10 发行决议有效期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668,5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883%;反对16,836,4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1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66,3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440%;反对16,836,4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5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 《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674,5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919%;反对16,830,4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72,3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564%;反对16,830,4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4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 《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668,5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883%;反对16,836,4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1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66,3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440%;反对16,836,4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5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668,5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883%;反对16,771,6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28%;弃权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66,3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440%;反对16,771,6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219%;弃权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2%。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668,5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883%;反对16,836,4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1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66,3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440%;反对16,836,4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5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668,5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883%;反对16,836,4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1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66,3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440%;反对16,836,4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5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989,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82%;反对4,473,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69%;弃权41,5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787,4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520%;反对4,473,7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20%;弃权41,5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686,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992%;反对16,818,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84,4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814%;反对16,818,3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1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李艳丽律师和黄飞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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