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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格米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1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2-098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7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董事王雪芬、张波、王玉涛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其余董事以现场表决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童永胜主持,出席会议董事通过以下决议:

一、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2年8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1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2,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122,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12,200,000

张。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具体为: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0.5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2.00%、第六年为2.5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30.99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麦米转2向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12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22,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包销基数为122,000.00万元,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36,6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并及时向

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发行对象: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2年10月12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在深交所开立证券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给予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麦米转2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12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2.4672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并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成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可配售0.024672张可转债。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497,569,343股,剔除发行人回购专户库存股3,089,000股后,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A股股本为494,480,343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12,199,819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85%。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公司原股东(含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优先认购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082851” ,配售简称为“麦米配债”。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在T日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7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交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将与保荐机构、相应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以上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浙江欧力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欧力德”)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

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欧力德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浙江欧力德提供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是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正常履行职责,促进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举措,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浙江欧力德的经营情况良好及资信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

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应进展公告。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童永胜先生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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