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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钢联: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1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下午15:00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2年9月27日分别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东辉先生主持,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借款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钢联资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银电商”)、上海钢联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联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山东隆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钢联金属矿产国际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钢联麦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根据各自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各自自有资金相互借款,相互借款余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可在此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年利率拟调整为4.5%。由于钢银电商为新三板挂牌公司,钢银电商仅向上述其他各公司借款,不向上述其他各公司提供借款,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且在2023年度借款计划未经下一年度(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前,本议案跨年度持续有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潘东辉回避表决。本次利率调整事项符合钢银电商经营实际要求,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利率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议案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钢银电商向隆挚基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向公司参股公司上海隆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可在此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年利率拟调整为4.5%,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且在2023年度借款计划未经下一年度(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前,本议案跨年度持续有效。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无关联监事需要回避。本次利率调整事项符合钢银电商经营实际要求,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利率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钢银电商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投资”)申请借款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可在此额度内循环使用)、向控股股东兴业投资下属子公司上海钢联物联网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可在此额度内循环使用)、向兴业投资下属子公司杭州莱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莱琪”)借款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可在此额度内循环使用,钢银电商与杭州莱琪系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商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合作,钢银电商在商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开立账户用以对外支付货款,杭州莱琪提供相关借款,钢银电商与商盟不涉及费用或服务结算事项),借款年利率均拟调整为不超过4.5%,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且在2023

年度借款计划未经下一年度(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前,本议案跨年度持续有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潘东辉回避表决。本次调整利率事项符合钢银电商经营实际要求,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利率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并增加钢银电商向置晋贸易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补充确认钢银电商于2022年以来与置晋贸易申请借款事项,并预计钢银电商仍需向置晋贸易申请借款,同意增加钢银电商向置晋贸易申请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可在此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年利率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5%调整为4.5%,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关联监事需回避表决。本次补充确认并增加钢银电商公司向置晋贸易借款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允,本次补充确认及增加关联交易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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