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2022年7月1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10亿元中期票据和8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29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22年7月19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MTN936号、中市协注〔2022〕SCP381号),
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中期票据《接受注册通知书》主要内容
1、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二、超短期融资券《接受注册通知书》主要内容
1、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8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并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