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债”)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2】280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