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9月30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10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张菀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与上海冷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依米康冷元节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以期整合各方技术、市场、品牌、资金等资源协同,开展磁悬浮冷站系统智能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制造和营销,公司持股比例51%。但标的公司成立后,其实际经营未达预期目标,且其后续业务的发展也需要资金、人力及资源的进一步投入,公司综合评估后,认为其业务不适合作为公司重点发展及深耕的方向,继续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无法满足助力公司主营业务、增厚经营业绩的作用。为降低公司经营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标的公司51%的股权以9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重庆领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2CDAA10441),以2022年8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标的公司净资产为1,077.23万元,交易双方同意标的公司51%股权交易定价为950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动,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51%股权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