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公司非公开发行导致的股份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减少达到变动标准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是玉丰、宗丽萍合计控制公司66,56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4.93%。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克新材”、“公司”)于近期收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玉丰、宗丽萍夫妇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由108,000,000股变为121,170,892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是玉丰、宗丽萍夫妇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但合计直接和间接控制的派克新材股份比例被动稀释,由61.63%下降至54.93%。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比例 (%) | 持股数量(股) | 比例 (%) | ||
宗丽萍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0,270,000 | 37.29 | 40,270,000.00 | 33.23 |
是玉丰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4,450,000 | 22.64 | 24,450,000.00 | 20.18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比例 (%) | 持股数量(股) | 比例 (%) | ||
无锡众智恒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900,000 | 2.69 | 2,900,000.00 | 2.39 |
无锡市派克贸易有限公司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30,000 | 0.77 | 830,000.00 | 0.68 |
是玉丰、宗丽萍合计直接和间接控制的股份数量 | 66,560,000 | 61.63 | 66,560,000 | 54.93 |
注:是玉丰通过无锡众智恒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派克新材1,010,000股股份。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使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是玉丰、宗丽萍夫妇合计控制公司66,56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4.93%。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是玉丰、宗丽萍夫妇。
2、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