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04日发出;2022年10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独立董事方先明、汪旭东、肖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士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半导体石英材料系列项目(三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石英股份工业园区内投资建设《半导体石英材料系列项目(三期)》,本项目占地面积163,333平方米,主要项目内容:6万吨高纯石英砂、15万吨半导体级高纯石英砂、5800吨半导体石英制品,该项目总投资约3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0.80亿元,全额流动资金10.90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项目具体内容以相关部门审批为准。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增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项目,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纯石英砂、石英管、石英坩埚及其他石英制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35,314.744万元变更为36,127.7126万元,公司股份总数35,314.744万股变更为36,127.7126万股均为普通股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订。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