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2-068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2年10月4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10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新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调整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开鸿智谷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鸿智谷”或“子公司”)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优化子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拟在该子公司层面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员工持股平台转让开鸿智谷20%的股权。
本次股权交易受让方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而成立的员工持股平台,员工持股平台是由公司及开鸿智谷核心管理、技术与业务人员共同投资设立,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开鸿智谷执行董事李新宇先生,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封模春女士,公司副总经理杨征先生、向静女士、廖秋林先生、赵军先生、严宝强先生、柏丙军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邢霓虹女士为本次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参与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调整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董事长李新宇先生、董事封模春女士和董事李苑女士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与完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贰亿肆仟捌佰零壹万柒仟陆佰柒拾肆元整。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贰亿伍仟伍佰捌拾贰万柒仟陆佰柒拾肆元整。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壹拾贰亿肆仟捌佰零壹万柒仟陆佰柒拾肆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壹拾贰亿肆仟捌佰零壹万柒仟陆佰柒拾肆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壹拾贰亿伍仟伍佰捌拾贰万柒仟陆佰柒拾肆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壹拾贰亿伍仟伍佰捌拾贰万柒仟陆佰柒拾肆股。 |
第一百二十九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电话、传真、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通知时限为临时董事会召开日的前五天。 | 第一百二十九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电话、传真、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三日。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并予以记录。 |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