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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尼测试: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0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谱尼测试”)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0月9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着对公司与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后,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公司资金保值增值,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通过对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议案。公司需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唐学东 刘卫东

时间:2022年10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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