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使用闲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风险可控,且有利于公司资金增值,增加公司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5.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吴俊霞女士、孔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上述人员当选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为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监事签字:
乔臻 | 吴俊霞 | 孔媛 | ||
时间: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