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
艾美疫苗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参股公司艾美疫苗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后,公司会计核算方法为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艾美疫苗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股上市”)后,公司全资子公司拉萨梅花持有艾美疫苗5,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1332%,禁售期为12个月。
一、参股公司上市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拉萨梅花生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拉萨梅花”)投资入股了艾美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美疫苗”):公司全资子公司拉萨梅花货币出资34,900万元对艾美疫苗进行增资,其中5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占该次增资完成后艾美疫苗股本总数的
6.3291%,剩余29,900万元计入艾美疫苗资本公积(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2017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获悉,艾美疫苗已于2022年10月6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简称:艾美疫苗,股票代码:06660.HK。艾美疫苗上市的详细内容可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hkexnews.hk)查阅。
二、公司最新持股情况
在艾美疫苗H股上市前,公司全资子公司拉萨梅花持有艾美疫苗5,000万股股份,占艾美疫苗当时总股本的4.1667%;在H股上市完成后(假设超额配售权未行使),拉萨梅花持有艾美疫苗5,000万股股份,占艾美疫苗总股本的4.1332%。
拉萨梅花所持的艾美疫苗H股禁售期为艾美疫苗H股上市后12个月。若后续艾美疫苗行使全部或部分超额配股权,拉萨梅花持有艾美疫苗的权益比例将会有所变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参股公司艾美疫苗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后,公司会计核算方法为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公司董事长王爱军女士兼任艾美疫苗非执行董事,艾美疫苗上市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实际影响最终以相关审计报告结论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