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进行审阅,并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员工均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通过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垫资、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融合公司发展与优秀人才的成长,完善利益共享及相应的约束机制,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与核心团队的个人利益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人员的凝聚力,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合上述情况,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