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3-22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交所
《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基本情况、重点控制活动情况和重点控制活动中的问题及整改计划。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环境较好。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
控制制度体系,并在实际中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涵盖了重要营运环
节,形成了控制有序、运作规范的经营管理格局。
    因此,我们同意《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 2011 年度与治
理结构、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所作的评价。
二、   关于公司 2011 年度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
    1、为控股子公司担保
    (1)对贵州三特梵净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保
    2007 年 6 月 21 日,贵州三特梵净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贵州
江口县支行借款 2,5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 9 年,即从 2007 年 6 月 21 日至
2016 年 6 月 21 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该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
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2008 年 10 月 22 日,贵州三特梵净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贵
州江口县支行申请 3,000 万元固定资金借款,借款期限为 2009 年 3 月 19 日至 2017
年 3 月 18 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该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
限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借款余额为 4,500 万元。
    (2)对庐山三叠泉缆车有限公司担保
       2009 年 12 月 9 日,庐山三叠泉缆车有限公司向九江银行庐山支行借款 1,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 2009 年 12 月 9 日至 2012 年 12 月 9 日。经公司董事会
批准,公司为该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借款余额为 1,000 万元。
       (3)对咸丰三特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担保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咸丰三特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向咸丰县
工商银行申请 3 年期 2,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借款尚未实现。
       2011 年 8 月 3 日,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咸丰三特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向咸丰县
农业银行申请 1 年期 1,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借款尚未实现。
       (4)对南漳三特古山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担保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南漳古山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向襄阳
市襄城区工商银行申请 1 年期 5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借款尚未实现。
       (5)对崇阳三特隽水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担保
       2011 年 9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崇阳三特隽水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向
崇阳县农业信用合作社申请 3 年期 4,000 万元授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授信贷款实际到位 1,000 万元。
       至报告期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6,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13.88%。
       2、为参股公司担保
       2011 年 11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参股公司湖北柴埠溪旅游股份有限公
司向五峰县农业银行申请 8 年期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该公司借款数额 5,500
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 46.836%分担保证担保 2,575.98 万元。同时,该公司相应
为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借款实际到位 500 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
应分担保证担保数额 234.1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
       3、公司其他对外担保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
    (二)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按照章
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对每笔担保履行了必要的
审议程序。
    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截至报告期末,除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担保外,
没有其他对外担保,有效地规避了对外担保风险,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均未逾期,也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
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风险。
    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按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没有违规担保的情
况发生。
三、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完善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
理办法》、《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严格限制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资金行为。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 32,429.97
万元;控股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 567.79 万元,占公司 2011 年度经审
计净资产的 1.21%;参股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 411.11 万元,占公司 201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88%。
    报告期,公司认真执行了上述规章制度,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
四、   关于公司 2012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根据《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核了众
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更名)
2011 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对该会计师事务所的证券从业资格及为公司提
供年度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了核查,现出具独立意见如下:
    1.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获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09 年 2 月 4 日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许可证》,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2. 年审注册会计师均取得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且在公司上市后,连续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均未超过 5 年。
     3. 鉴于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尽职
尽责,同意继续聘任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五、     关于董事会未做出 2011 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证监会
[2008]第 57 号)、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未做
出 2011 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最近三年净利润及分配情况
                                                                       单位:万元
                现金分红金额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
   分红年度
                  (含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0 年            600.00                  2,975.73                   20.16%
   2009 年            600.00                  2,221.92                   27.00%
   2008 年                 0                  1,130.89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56.89%
       由上表可知,公司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为 2,109.51 万元,累计现金分红为
1,200 万元,累计现金分红占年均净利润的 56.89%,符合“不少于 30%”的规
定。
     报告期,公司执行了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2010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已
于 2011 年 6 月 17 日实施。
(二)2011 年度未现金分红的原因及未分红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公司目前处于产业扩张期,新项目投资规模较大,且公司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