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2005年4月12日、13日、14日连续三日达到跌幅限制。 二、重要说明: 1、公司已于2005年1月31日、3月26日、4月9日刊登了《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2、就有关情况我公司咨询公司大股东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及公司管理层,均回复没有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存在。 3、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4、《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有需要披露的信息公司将及时披露。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长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14日
大连长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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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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