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30日下午15: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赛美女士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并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9月30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62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12,093.46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
关联董事张赛美、何君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