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 002399 | 证券简称: | 海普瑞 | 公告编号: | 2022-033 |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1、债券发行规模及种类
本次拟发行的债券种类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的安排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
具体发行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于发行时通过合理合规的方式确定。
4、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等。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6、上市场所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7、承销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8、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三、授权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发行及上市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l、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
期数、是否设计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宣;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8、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事长李锂先生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债券发行的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债券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9、本授权自股东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风险提示
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其他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