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9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9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的监事3名。其中,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凯先生现场出席会议,监事周亚丽女士、高杰先生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柳沟物流园相关资产对外投资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本次交易属于交易双方发挥各自生产经营优势所需的市场行为,交易涉及的资产租赁定价参考资产收益,即采用资产折旧摊销加合理利润的方法,同时资产租赁价格符合外部收费规定并与周边市场行情相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合理、公允,交易方案有效可行,具有交易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本次租赁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时,公司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
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柳沟物流园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经营租赁资产收取综合物流服务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本次交易属于交易双方正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交易涉及的物流服务采用市场定价的方法,资产租赁前后瓜州经销公司所支付的物流服务费用单价不变,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并经协商确定交易金额,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合理、公允,交易方案有效可行,具有交易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经营租赁资产收取综合物流服务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