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5 证券简称:通光线缆 编号:2022-072债券代码:123034 债券简称:通光转债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30日(星期五)下午13点30分开始,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30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的交易时间,及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渤海路16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忠先生。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79,048,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05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78,995,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04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2,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4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52,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52,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4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00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09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7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99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6%;反对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5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各项内容,各项子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3.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00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09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7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提案3.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00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09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7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3.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00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09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7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3.04 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00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09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7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3.0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00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09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7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3.06 募集资金用途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00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09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7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3.07 限售期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00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09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7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3.0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00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
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09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7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3.09 上市地点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00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09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7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3.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00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09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7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00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09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7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00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09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7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00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09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7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00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09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7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00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09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7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00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09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7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00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09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7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九州通和(南通)律师事务所的杨弘魏律师和蒋天爱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九州通和(南通)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