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美晨生态: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30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9月30日在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密州东路1200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经于2022年9月2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窦茂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整改报告》

公司于2022年9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53号)、《关于对张磊、薛方明、郑召伟、肖泮文、孙淑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54号),要求公司就警示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收到警示函后,公司董事会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整改方案并逐项落实。通过山东证监局此次对公司的检查以及公司的自查复核,公司深刻认识到在信息披露、财务核算、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及内部管理,切实提升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持续提升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核算、内部控制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规范发展。

本议案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

《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整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9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