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刘升 | 财务总监 | 3.00 | 4.05% | 0.04%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38人) | 56.25 | 76.01% | 0.78% | |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39人) | 59.25 | 80.07% | 0.82% | |
预留 | 14.75 | 19.93% | 0.20% | |
合计 | 74.00 | 100.00% | 1.02%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