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9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2年9月29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各项议案获得出席监事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1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因公司业绩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故公司将其持有的147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在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进行,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4.053元/股调整为23.861元/股。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15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11,800股,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14,598,159.80元。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