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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高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01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选矿厂喂料、磁选、压滤脱水及包装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选矿厂技改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截至2022年9月23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实际节余资金为304.37万元(其中含未支付款项35.90万元)。为有效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该项目实施结项并将前述节余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出后尚未支付的项目款项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继续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5日核发的《关于核准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8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152.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963.5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188.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40号”《验资报告》。

(二)截至2022年9月23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1北采场12-22线东部露采扩帮工程项目8,316.318,316.315,926.77
2东宫下高岭土矿区18-26线西矿段露天矿扩建工程项目8,079.238,079.237,044.80
3选矿厂喂料、磁选、压滤脱水及包装技术改造项目1,489.851,489.851,196.28
4选矿厂制浆分选、磁选及压滤脱水扩产能技改项目2,422.652,422.65109.98
5综合利用产品及配方泥加工项目15,464.6813,126.682,934.33
合计35,772.7233,434.7217,212.16

注:2022年3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原“年产9万吨配方瓷泥项目”,并对原“综合利用产品(瓷石、高硅石)加工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投资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变更为“综合利用产品及配方泥加工项目”,同时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选矿厂制浆分选、磁选及压滤脱水扩产能技改项目”,并将变更后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变更于2022年4月7日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请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

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还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岩富岭陶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对原有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用途进行了变更,对账户资金进行调整。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将子公司龙岩富岭陶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已开立的“年产9万吨配方瓷泥项目”资金账户予以销户,账户余额及销户时结算的利息一并转入子公司基本账户。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各方当事人均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23日,本公司与子公司共有五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专户用途银行账号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选矿厂制浆分选、磁选及压滤脱水扩产能技改1711001001007560643,277,353.5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东宫下高岭土矿区18-26线西矿段露天矿扩建工程项目1711001001007561891,216,930.5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北采场12-22线东部露采扩帮工程项目3505016924900000221310,710,319.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选矿厂喂料、磁选、压滤脱水及包装技术改造项目350501692490000022143,043,683.4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综合利用产品及配方泥加工1370060104001764016,666,405.16
小计34,914,691.75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130,000,000.00
合计164,914,691.75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根据“选矿厂喂料、磁选、压滤脱水及包装技术改造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按设计要求和设计目标完成了相关技术改造工作,“选矿厂喂料、磁选、压滤脱水及包装技术改造”均已通过验收并达到了预期效果。

该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489.85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1,489.85万元。截至2022年9月23日已使用募投资金1,196.28万元,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相关净值为10.80万元,剩余可支配金额为304.37万元(其中含未支付款项35.9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设备采购过程中,公司采取充分市场调查和合理的采购方式以降低采购支出。

2、施工过程中公司不断优化设计方案并尝试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降低了施工成本。

3、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选矿厂技改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节余资金为304.37万元(其中含未支付款项35.90万元),为有效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对该项目实施结项并将前述节余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出后尚未支付的项目款项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继续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按照募集资金规范管理的要求及时办理资金划转和其他后续相关手续。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选矿厂喂料、磁选、压滤脱水及包装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选矿厂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04.37万元(其中含未支付款项35.9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出后尚未支付的项目款项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选矿厂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验收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选矿厂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负责实施的选矿厂技改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并完成验收。公司将该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将选矿厂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 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经核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兴业证券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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