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文件及会议资料,对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事项,有利于公司顺利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实施,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内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山 徐翔 梁宇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