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拟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制定。本次修订、制定的主要制度如下:
序号 | 制度名称 | 类型 |
1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修订 |
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修订 |
3 | 特定对象调研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 制定 |
4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 制定 |
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 制定 |
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 制定 |
7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 制定 |
8 |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 制定 |
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 制定 |
10 | 反贿赂反腐败反舞弊与举报管理制度 | 制定 |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修订及制定的相关制度全文,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