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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蓉科技: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01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83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19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聘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光大证券在持续督导期终止后继续履行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持续督导责任。

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1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需要,公司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担任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已于2022年9月30日与兴业证券签署保荐协议,自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光大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兴业证券承接,光大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兴业证券已委派孙申甡女士和王珺琦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孙申甡女士和王珺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对光大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二○二二年十月一日

附件:

孙申甡女士和王珺琦先生简历孙申甡女士:管理学学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律师资格,曾任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兴业证券投行质控部,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主要有力合微、煜邦电力、青木股份等IPO项目,五洲新春可转债项目、弘亚数控可转债项目、博迈科非公开发行项目、罗普斯金非公开发行项目等。

王珺琦先生: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德艺文创、瑞芯微、绿康生化、龙竹科技等IPO项目,中闽能源、德艺文创等再融资项目,国资康复新三板挂牌等。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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