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经营层已向本人提交了《关于再次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相关资料,在取得我们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经仔细审阅后,基于独立董事的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再次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经我们事前认可后,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本次关联交易审批、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请公司进一步加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管理,提高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春光、郭斌、万夕干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